在市税务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
在〔*〕市税务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税务总局党委、省局党委工作要求,对全局开展学习教育进行动员安排,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为推动〔*〕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党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今年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在这一关键时间节点开展学习教育,对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战略部署,夯实党的执政根基,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奋力开创税收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深刻认识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
政绩观是党员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从政行为中的具体体现,关系着事业的兴衰成败,关系着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和威信。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为全党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是从政治高度看,开展学习教育是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近期又在多次重要讲话中特别加以强调,充分体现了对政绩观问题的高度重视。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政绩观问题说到底是党性问题,政绩观端正不端正,直接反映的是政治立场坚定不坚定,检验的是对党忠诚不忠诚。只有树立正确政绩观,才能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才能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税收领域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二是从使命担当看,开展学习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战略部署、推动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当前,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日益凸显,税收工作面临诸多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如果政绩观出现偏差,就会导致工作方向偏离、决策失误、资源浪费,影响税收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只有树立正确政绩观,才能坚持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从全面从严治党看,开展学习教育是巩固拓展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成果、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途径。近年来,税务系统通过开展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等,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得到有效提升。但也要清醒看到,政绩观偏差问题在税务系统仍有不同程度存在,有的片面追求收入规模,忽视收入质量;有的热衷于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做表面文章;有的急功近利、数据造假,背离实事求是原则;有的脱离群众、漠视诉求,服务意识不强。这些问题如果不及时纠治,就会损害税务机关形象,侵蚀党的执政根基。
四是从服务大局看,开展学习教育是践行党的根本宗旨、服务纳税人缴费人的重要举措。税收工作一头连着国家治理,一头连着千家万户。纳税人缴费人对税收工作的满意度,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只有树立正确政绩观,才能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急纳税人缴费人之所急、解纳税人缴费人之所困,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准确把握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
正确政绩观具有丰富的科学内涵。我们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其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上来。
一要回答好"政绩为谁而树"的问题,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立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税务干部要始终牢记权力来自人民、必须服务人民,把纳税人缴费人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纳税人缴费人的需求作为第一选择,把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要坚决摒弃"官本位"思想,克服"管理者"心态,真正站在纳税人缴费人的角度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让税收工作更有温度、更暖人心。
二要回答好"树什么样的政绩"的问题,始终贯彻高质量发展的实践导向。正确政绩观要求我们树立的是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符合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又兼顾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政绩。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搞不切实际的"面子工程""形象工程",不搞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不搞脱离实际的盲目攀比。要处理好显绩与潜绩的关系,既要做让纳税人缴费人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三要回答好"靠什么树政绩"的问题,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根本方法。政绩是干出来的,不是喊出来的、吹出来的。要靠科学决策树政绩,坚持调查研究先行,充分论证、民主决策,防止拍脑袋决策、拍胸脯保证、拍屁股走人。要靠真抓实干树政绩,发扬钉钉子精神,一锤接着一锤敲,一件接着一件干,不搞花拳绣腿、华而不实。要靠清正廉洁树政绩,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正确行使权力,自觉接受监督,守住底线、不越红线。
三、全面落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目标任务和工作安排
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和税务总局党委、省局党委工作安排,学习教育从现在开始,到7月底基本结束。全局上下要牢牢把握"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的总要求,以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为重点,坚持聚焦主题、简约务实,不分批次、不划阶段,一体推进学查改,确保学有质量、查有力度、改有成效。
第一,深学细悟,筑牢思想根基。要把学习贯穿学习教育全过程,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学习《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中央"十五五"规划建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要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原原本本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切实做到学深悟透、入脑入心。要注重用好正反面典型案例,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见贤思齐、见不贤而自省。
第二,对标检视,深入查摆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对照政绩观偏差主要问题清单,对照中央巡视整改、审计监督、税务稽查等反馈问题,对照纳税人缴费人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政绩观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查摆是否存在"唯收入论"倾向,片面追求收入规模而忽视收入质量;是否存在脱离实际盲目攀比,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是否存在数据造假、弄虚作假,虚收空转、寅吃卯粮;是否存在急功近利、好大喜功,忽视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唱功"轻"实功";是否存在漠视群众诉求、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要从党性上找差距、查根源、强修养,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
第三,动真碰硬,推进整改整治。对查摆出的问题,要建立台账、明确责任、限期整改,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要将整改整治与中央巡视常态化整改、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整改、"十五五"规划编制实施、生态环保督察整改等紧密结合,一体推进、贯通整改。要突出治理"开票经济"涉税问题,严防虚开发票、违规骗税等行为,切实维护税收征管秩序。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突出问题,要开展集中整治,抓典型、抓现行、抓通报,形成有力震慑。
第四,建章立制,确保常态长效。要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深入查找现行制度机制中不符合正确政绩观要求的规定,该废止的废止、该修订的修订,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要完善税收收入质量考核评价体系,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引导各级税务机关和干部正确作为、奋发有为。要健全干部选拔任用机制,鲜明"以实干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的用人导向,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作为干部考察重要内容,作为选拔任用、评优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五,开门教育,接受群众监督。要坚持查摆问题听取群众意见、整改整治接受群众监督、检验成效接受群众评判。要畅通纳税人缴费人诉求反映渠道,认真落实"四下基层"要求,深入基层一线了解实际情况、听取意见建议、解决实际问题。要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学习教育成效的重要标准,着力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让群众在学习教育中可感可及、得到实惠。
四、切实加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组织领导
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是今年党的建设的重要政治任务,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全局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学习教育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一要压实工作责任。局党委对全局学习教育负总责,我作为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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