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推进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全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调度会议精神,全面总结分析我区前一阶段的工作成效与不足,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的重点任务。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区委政法委的班子成员,各乡镇、街道、海防党(工)委的副书记、政法委员,以及区综治中心的主任。可以说,在座的各位都是全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主心骨"和"排头兵"。
召开这次会议,目的非常明确,就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动员全区上下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更硬的作风,全力推动我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综治中心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城市治理中的重要载体,是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服务人民群众的前沿阵地。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这项工作抓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我们能否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直接关系到全区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因此,我们必须把综治中心真正建起来、用起来,让其作用真正发挥出来,筑牢维护基层平安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规范化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
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实体化、实战化运行,是党中央、省委、市委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的必然要求。近期,市委政法委专门召开了全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调度会,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和具体标准。会议强调,到2026年底,要基本实现县乡两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全覆盖,并推动工作重心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运行"深度转型。这为我们指明了方向,也敲响了"冲锋鼓"。我们必须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落实。
然而,思想上的"温差"是行动上"落差"的根源。在区委政法委近期组织的专项工作调研中,我们欣喜地看到,像[*]街道、[*]镇等一批单位行动迅速、成效显著,为全区树立了标杆。例如,[*]街道创新构建"'源'来有你·心安城市"治理模式,在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推进会上作了典型发言。[*]镇投资120余万元高标准建设综治中心,划分三级网格,配备专职人员,实现了重点区域监控全覆盖。这些成绩值得充分肯定。
但是,我们更要直面问题、正视差距。调研情况通报也反映出,当前我区部分乡镇(街道)的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短板和弱项。这些问题,与上级巡察调研中指出的全国范围内的共性问题高度相似,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警惕。
一是"重建设、轻运营"的现象依然存在。有的单位把综治中心建设等同于简单的"挂牌子、刷白墙",硬件设施看似光鲜亮丽,但内部运行机制不畅,人员配备不齐,处于"建起来"但"用起来"不足、"活起来"不够的状态。中心成了"门面"和"摆设",未能真正发挥实战作用。
二是"人进事不进"的壁垒尚未完全打破。部分中心虽然实现了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的物理入驻,但在实际运行中,各部门仍然"各管一摊",协同联动"形联神散"。信息系统各自独立,数据共享存在壁垒,没有形成"化学反应",导致群众办事依然要在不同部门之间来回跑,未能实现"一站式"高效服务的目标。
三是"能办事、办成事"的实战功能有待提升。有的中心职能定位模糊,仅仅停留在简单的接待登记层面,对于复杂矛盾纠纷的研判、分流、化解能力不足。特别是"重事后调处、轻源头预防"的倾向比较普遍,缺乏对风险隐患的动态感知和前端治理能力,闭环管理机制不健全,离"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四是群众的知晓率和满意度有待提高。有的中心标识指引不清晰,宣传引导不到位,导致群众"找不着门"、"打不通电话"。有些群众甚至不知道身边有这样一个能解决问题的机构,这说明我们的服务还没有真正延伸到群众身边,未能让"有困难找综治中心"成为群众的共识。
这些问题,既有思想认识不到位的原因,也有工作方法不科学、责任落实不严格的问题。我们必须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对照上级最新要求,立即开展一轮深刻的自查自纠,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以"钉钉子"精神抓紧补齐短板弱项。全区各级政法综治干部要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坐不住、等不起、慢不得"的姿态,全力以赴投入到这场攻坚战中。
二、聚焦工作重点,以"五个规范化"为抓手全面提升建设和运行水平
打赢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这场硬仗,关键在于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上级明确提出了推进场所设置、部门入驻、运行机制、督办落实、信息化建设"五个规范化"的核心要求。这"五个规范化"是一个有机整体,是我们工作的总抓手。各乡镇(街道)要紧紧围绕这个核心,结合自身实际,精准发力,推动综治中心建设水平和运行效能实现质的飞跃。
一要夯实工作阵地,在场所设置规范化上求实效。综治中心的物理空间是提供服务、化解矛盾的基础平台。要严格按照"五有"标准,即有场所、有设施、有人员、有制度、有经费,科学规划功能布局。要统一标识标牌,让群众一眼就能认出。内部要合理划分引导受理区、多元化解区、指挥调度区、心理疏导室等功能区域,形成区隔有序、功能齐全、动线合理的物理空间。要学习借鉴[*]街道设置"一厅五窗"、建立群众导引台和无差别受理窗口的经验,真正打造成为对群众诉求"一站式受理"的治理枢纽,让群众进入中心就能一目了然,知道去哪办、找谁办。
二要强化资源整合,在部门入驻与运行机制规范化上求突破。综治中心最大的优势在于"统合"。要坚决破除部门壁垒,推动"多中心"向"一中心"转变。我区探索的"1+8+1+N"工作模式,整合了区委政法委、网格化、宣传等多个部门力量,就是要形成解决问题的合力。各乡镇(街道)要积极跟进,落实"常驻+轮驻+随驻"机制,确保法院、检察、公安、司法、信访等核心部门力量真正下沉,实现"综治中心搭台、入驻部门唱戏"。同时,要着力完善运行机制,建立统一受理、分类流转、协同处置、督办落实、评价反馈的闭环工作流程。要推广"首问负责制",确保群众的每一个诉求都有人管、有人办、有回音,坚决杜绝"踢皮球"现象。
三要抓实"两个专项",在提升实战效能上见真章。综治中心不能只做"挂号处",更要做"手术室"。实体化运行的最终目的,是提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当前,要重点抓好"两个专项"行动。一是抓好重大风险隐患排查化解专项行动。要聚焦金融、房地产、网络安全等重点领域,以及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等易发多发问题,利用网格员、信息员等力量,开展常态化、拉网式排查,建立风险台账,实行分级预警、挂账销号。二是抓好重复信访和疑难矛盾纠纷化解攻坚专项行动。对那些"骨头案""钉子案",要发挥综治中心平台优势,综合运用"三所联调"等机制,实行"一个案件、一名领导、一个专班、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包案制度,力争实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要像[*]镇那样,构建起全域覆盖的矛盾化解网络,力争实现矛盾纠纷化解率100%的目标。
四要强化科技赋能,在信息化建设规范化上增动力。在数字时代,要善于运用科技手段为基层治理插上"智慧的翅膀"。要积极推广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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