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四届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
在十四届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十四届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上级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最新精神,听取第十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审议相关报告,研究部署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和下半年重点工作。刚才,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和各巡察组的同志分别作了汇报,内容详实、重点突出,问题找得准,建议提得实。大家为第十轮巡察工作付出了艰辛努力,取得了实质性成效,我代表县委,向奋战在巡察一线的全体同志表示诚挚的慰问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正处在一个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关键时间节点。今年是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本届县委巡察全覆盖任务的收官之年。在这样一个重要时刻,我们回顾过往、总结经验、谋划未来,意义重大。第十轮巡察工作,大家不等不靠、主动作为,优化方式方法,将常规巡察、巡察整改"回头看"、重点领域专项巡察和集中整治专题调研有机结合,精准发力,靶向监督,发现了一批深层次问题,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急难愁盼,巡察的政治"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得到充分彰显,监督质效实现了显著提升。这些成绩的取得,为我们圆满完成本届县委巡察全覆盖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为科学谋划新一届县委巡察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更要清醒地认识到新时代新征程对巡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2026年中央巡视工作规划明确指出,巡视工作要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保障,必须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聚焦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聚焦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对我们县一级而言,巡察工作面临着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全面跃升的时代课题。这意味着我们的工作不能仅仅满足于"巡到了""看过了",更要追求"巡深了""巡透了""整改好了",真正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我们必须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把握巡察工作的政治定位和时代内涵,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推动我县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在深化政治监督上展现新担当
巡察的本质是政治监督,根本任务是"两个维护"。我们的一切工作,都必须围绕这个核心来展开。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必须把讲政治贯穿于巡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巡察利剑始终高悬、震慑常在。
一要紧盯政治责任的落实。巡察监督,首先要看被巡察党组织是否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是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深入检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委、州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特别是看如何结合我县实际,创造性地抓好落实,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要聚焦"十五五"规划开局起步,看相关单位党组织是否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在产业发展、乡村振兴、项目建设、民生保障等重点任务中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坚决纠治贯彻落实中的行动迟缓、选择执行、消极应付等政治偏差。
二要紧盯整改任务的清零。巡察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此次我们专门安排了对巡察整改情况的"回头看",就是要释放一个强烈信号:整改没有完成时,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要坚决防止和纠治"纸面整改""虚假整改""选择性整改"等问题。对于上次巡察反馈的问题,要逐条逐项核查,看是否真改实改、彻底整改。对于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应付、推诿扯皮的,必须坚决"亮剑",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要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绝不姑息迁就,切实维护巡察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要紧盯群众的急难愁盼。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巡察工作要始终站稳人民立场,把推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聚焦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民生领域,深入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和不正之风。正如一些地区的巡察发现,有的村级护坡工程偷工减料,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的基层干部在服务群众时存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这些问题看似微小,却直接侵蚀党的执政根基。我们的巡察必须带着深厚的为民情怀,深入基层一线,走进田间地头,听民声、察实情,推动监督直达基层,让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强化贯通协同,在做实成果运用上实现新突破
巡察成果的生命力在于运用。如果巡察只发现问题而不推动解决,巡察就失去了意义,巡察报告就会成为一纸空文。我们必须坚持系统思维,把巡察整改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真正做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的综合效应。
一是要构建闭环管理的责任链条。要自觉将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的主体责任,特别是"一把手"的第一责任人责任。要健全和完善"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常态长效"的完整工作链条。巡察办要发挥好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分析的枢纽作用;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要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监督责任,把督促巡察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探索建立整改监督责任工作机制。对于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要优先处置、快查快办;对于巡察发现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要结合干部考核、选拔任用、日常管理等工作,抓好整改落实,真正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整改监督格局。
二是要深化共性问题的系统治理。巡察不仅要解决"点"上的具体问题,更要善于从"面"上分析研判,找出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推动开展系统施策和源头治理。这次第十轮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领域存在共性问题。我们要举一反三,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比如,在党建领域,要针对一些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虚化、监督责任弱化,党建与业务"两张皮"等问题推动深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让党建工作真正融入中心、服务大局。在养老领域,要针对一些地方出现的养老服务补助资金长期闲置、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督促民政等部门加强资金监管,优化服务供给,完善运营机制,让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在执法领域,要严肃整治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以及工程建设中存在的监管缺失等问题,维护法治权威和市场秩序。在村级治理领域,要针对集体"三资"管理混乱、资产流失风险大、村级用工不规范等问题,督促农业农村部门指导各乡镇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切实维护好集体和村民的利益。通过解决一个问题,带动一片治理,不断完善行业监管制度,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三是要促进监督体系的贯通融合。巡察监督不是孤立的,必须融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我们要主动加强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财政、信访等各类监督的贯通协调。在巡前,要加强信息沟通,共享监督信息,做到精准选题、靶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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