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全市法院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
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全市法院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法院警示教育大会,这既是一次深刻的思想洗礼和党性锤炼,也是一次严肃的政治点名和纪律重申。会议的主题,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的最新部署和要求,通过深刻剖析我们身边发生的、教训惨痛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全市法院广大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进一步明晰是非界限、筑牢思想防线、校准行为坐标,以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政治本色,奋力推进新时代新征程上〔*〕法院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刚才,大家集体观看了警示教育片《重典治乱从严治权》。片中人、片中事,有的曾是我们的同事,有的就发生在我们熟悉的审判执行领域。这些案例触目惊心、发人深省,如同一面面镜子,映照出理想信念滑坡的危险轨迹;又如同一声声警钟,敲响了权力监督缺位的致命警报。召开这次大会,就是要让警钟长鸣,让利剑高悬,就是要让每一位同志都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进行一次彻底的政治体检、思想除尘和灵魂净化。
2026年是实施"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们国家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市委对法院工作寄予厚望,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充满期待。在这样的关键节点,我们队伍的纯洁性、战斗力,直接关系到司法公信力的根基,关系到法治〔*〕建设的成败,关系到党和人民事业的兴衰。因此,今天的会议,不是一次可开可不开的例会,而是一堂必须要上、并且要入脑入心的政治必修课、纪律必修课。下面,我结合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要求,以及对法院工作的深入思考,讲三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新时代新征程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极端重要性
政绩观是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集中体现,直接决定着我们的履职方向、工作成效乃至人生轨迹。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对于人民法院而言,我们手中的审判权、执行权,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公器",我们的全部工作,最终都要落脚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上来。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对我们而言,不是一个空泛的理论问题,而是一个极其严肃、极其重大的实践课题。
第一,这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总书记指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句话,就是我们法院工作的最高价值追求,也是我们每一位法官干警最核心的政绩。如果政绩观出了偏差,就可能把"案件码头"当"政绩秀场",把办案数量等同于司法质量,把结案率高低作为唯一标尺,甚至为了追求所谓的"圆满"结案而牺牲程序正义、损害实体公正。这样的"政绩",背离了司法为民的初心,玷污了法治的尊严,是彻头彻尾的"假政绩"、"负政绩"。反观那些被查处的腐败分子,无一不是在政绩观这个"总开关"上出了问题。他们忘记了权力姓"公"不姓"私",把法律赋予的职责当成了个人谋利的资本,把当事人的合法诉求当成了可以交易的筹码。这种扭曲的政绩观,正是滋生司法腐败的温床。因此,只有牢固树立"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我们工作的唯一标准,才能真正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确保我们的审判执行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第二,这是应对当前法院队伍建设严峻挑战的迫切需要。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我们全市法院的队伍主流是好的,绝大多数干警是忠诚履职、清正廉洁的。他们常年奋战在审判执行一线,默默奉献,"五加二""白加黑"是工作常态,为维护〔*〕的和谐稳定作出了巨大贡献。根据我们的统计,2025年,全市法院新收各类案件182792件,审结181654件,结案率保持在高位运行。这些沉甸甸的数据背后,是每一位干警的辛勤汗水和无私付出。然而,我们决不能因为主流是好的就忽视支流中存在的问题,更不能因为成绩突出就对队伍中存在的风险隐患掉以轻心。近两年来,全市法院系统先后有6名干警因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中2人被追究刑事责任。这些案件虽然只是个案,但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和法院形象。比如,某基层法院原副院长王〔*〕,利用分管执行工作的便利,在执行款物处置、执行措施适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贿赂120余万元。他的堕落,正是源于政绩观的错位,他把"执行到位金额"当成向上邀功的资本,却把廉洁底线抛之脑后,最终"绩"未成,"迹"已毁。又如,某法庭庭长李〔*〕,长期与辖区内一些律师、商人勾肩搭背,把法律服务变成了利益输送,在案件审理中"堤内损失堤外补",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自以为手段高明,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些活生生的例子警示我们,司法腐败的风险离我们并不遥远,队伍建设的"高压线"一刻也不能放松。如果不从政绩观这个根子上解决问题,不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今天我们为别人敲响的警钟,明天就可能为自己而鸣。
第三,这是推动全市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障。什么是法院工作的高质量发展?绝不仅仅是办案数量的增长,更是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的全面提升。正确的政绩观,要求我们既要重显绩,也要重潜绩;既要抓当前,也要谋长远。一个经得起历史、人民和法律检验的铁案,其价值远胜于十个草率结案的"速成品"。一份能够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的调解书,其意义远大于一个机械下判后引发无穷上访的判决。2025年,全市法院系统通过司法救助,为1800余名生活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用超过80万元,发放救助金近200万元。这些工作,或许不会直接体现在审判质效的核心考核指标上,但它温暖了民心,厚植了党的执政根基,这正是司法为民最直接、最生动的政绩。反之,如果政绩观不正,就容易产生急功近利、好大喜功的行为。比如,有的同志热衷于搞"盆景式"的创新,满足于在会议上、报告中"出彩",却不注重实际效果和群众感受;有的单位为了追求所谓的"营商环境"排名,在办理涉企案件时,不敢坚持原则,对企业违法行为"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看似服务了经济发展,实则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损害了法治的权威。这种只顾眼前、不计后果的"政绩",最终必然会付出沉重的代价。因此,我们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司法规律,把工作重心放在抓前端、治未病上,放在提升案件质量、化解矛盾纠生上,放在强化队伍素能、夯实发展根基上,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创造出真正经得起检验的司法业绩。
二、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深刻汲取违纪违法案件的沉痛教训
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刚才警示教育片中的案例,以及我们内部通报的案件,每一个都曾是意气风发的法律人,都曾对法治事业怀揣梦想。他们之所以一步步走向深渊,根源在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出了问题,在各种诱惑和考验面前打了败仗。深入剖析这些案件,我们不难发现其中带有共性的沉痛教训。我在这里,结合市委在"干部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中提出的要破除"六种思维",谈几点深刻警示。
第一,必须破除"习以为常"的惯性思维,在理想信念上固本培元。纵观所有落马干警的蜕变轨迹,几乎都是从思想上的松懈、信念上的动摇开始的。他们不再把政治学习当作一种责任和追求,而是看作可有可无的"软任务",党章党规束之高阁,理论武装流于形式。久而久之,思想阵地杂草丛生,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变成了遥远的口号,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日益淡漠。有的同志认为,"不贪不占"就是好干部,满足于不犯大错误,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对一些"小意思"、"小节"问题习以为常,觉得"喝点酒、吃顿饭、收点土特产"不算什么,正是这种"温水煮青蛙"式的麻痹,让腐败的病毒得以乘虚而入。某中院原刑二庭庭长谢〔*〕的案件就是典型。他作为一名资深刑事法官,本应是正义的化身,却在长期的办案过程中,逐渐被各种所谓的"感谢"、"人情"所腐蚀,从收受一条烟、一瓶酒开始,到最后收受巨额贿赂,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彻底沦为人民的罪人。他的忏悔录中写道:"当第一次收下不义之财时,也曾心惊胆战,但时间久了,就习以为常了,觉得这是社会常态,是自己应得的'辛苦费'。"多么可怕的"习以为常"!这警示我们,理想信念的堤坝一旦出现裂痕,腐败的洪水便会瞬间将其冲垮。全市法院干警,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作为终身课题,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真学真信真用、深化内化转化上下功夫,不断拧紧思想"总开关",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火墙",确保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够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
第二,必须破除"法不责众"的从众思维,在权力行使上慎之又慎。司法权是柄"双刃剑",为民则利,为己则害。一些干警之所以滥用权力,一个重要的心理动因就是从众心理作祟。看到身边有人利用职权捞好处,不仅不抵制,反而觉得"不捞白不捞",产生了"别人能干,我也能干"的错误想法。他们把潜规则当成明规则,把行业的"小气候"当成社会的"大环境",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特别是在一些权力运行的模糊地带,比如执行和解、财产处置、案件调解等环节,由于监督机制不够完善,个别干警便产生了"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侥幸,认为只要做得隐蔽,就不会被发现。前几年,我市某县区法院执行局发生过塌方式腐败,多名干警涉案。他们相互勾结,形成利益链条,利用被执行人急于解封、申请执行人急于兑现权益的心理,大搞权钱交易,严重破坏了当地的司法生态。这个案件的教训极其深刻,它告诉我们,所谓的"法不责众"只是自欺欺人的谎言。在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没有"安全岛"。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法官手中的权力不是个人的,而是人民的,只能用来维护公平正义,绝不能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要时刻绷紧敬畏这根弦,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习惯在"聚光灯"下办案,自觉在"玻璃房"里用权,主动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检察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确保权力始终在制度的轨道上规范运行。要持续完善司法责任制,做深做实"一案双查",用好司法审判行为风险智能防控系统,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减少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第三,必须破除"碍于情面"的顺从思维,在人际交往上守住边界。法院不是真空,法官也不是生活在孤岛之上。在工作和生活中,我们不可避免地要与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往往会打着"亲情"、"友情"、"乡情"、"同学情"的旗号,来拉拢腐蚀我们的干警。而我们的一些同志,党性原则不强,纪律观念淡薄,面对各种请托说情,往往以"碍于情面"、"不好拒绝"为借口,一步步突破底线。从吃一顿饭、喝一次酒,到接受一份礼品、一张购物卡,再到干预插手案件、打探案情,最终被深度捆绑,难以自拔。某法官周〔*〕,业务能力很强,为人也看似老实,但他有一个致命的弱点,就是"心太软",不懂拒绝。他的一个发小经商,经常请他吃饭娱乐,逢年过节送些"小意思",周〔*〕都以"朋友情分"为由收下了。后来,这个发小涉诉,便请他向承办法官"打个招呼",周〔*〕碍于情面,违规过问了案件。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最终他深陷其中,不仅自己身败名裂,也把承办法官拖下了水。这个教训告诉我们,法官的"朋友圈"、"社交圈"、"生活圈"绝不是个人小事,而是关系到司法公正的严肃政治问题。我们必须净化自己的社交圈,坚持君子之交淡如水,交往有原则、有界限、有规矩。对那些企图利用感情腐蚀权力的人,必须保持高度警惕,果断拒绝。要深刻认识到,真正的朋友,是希望你政治上进步、事业上成功、家庭上幸福,而不是拉你下水、让你犯错误。任何打着"友情"幌子挑战党纪国法的行为,都是对友情的亵渎,也是对我们职业的侮辱。我们必须牢记,公正,才是法官最好的"人情";廉洁,才是干警最硬的"底气"。
第四,必须破除"雁过拔毛"的贪婪思维,在廉洁自律上防微杜渐。贪廉一念间,荣辱两世界。剖析众多腐败案例,贪婪是万恶之源。一些干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严重扭曲,把追求物质享受、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作为人生的目标,信奉"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歪理邪说。他们利用手中的审判权、执行权,想方设法"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把案件当成"唐僧肉",每一个环节都想"咬一口"。立案环节可以收"加急费",保全环节可以收"好处费",审理环节可以偏袒一方收"感谢费",执行环节可以优先执行收"辛苦费",甚至连司法鉴定、评估拍卖等环节,也要插手分一杯羹。这种"雁过拔毛"式的腐败,虽然单笔数额可能不大,但积少成多,性质极其恶劣,严重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败坏了社会风气,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痛绝。2025年,我们纪检监察组收到群众信访举报中,反映审判执行领域"吃拿卡要"问题的线索占到了近12%。这充分说明,整治司法作风突出问题,特别是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依然任重道远。我们必须牢固树立正确的义利观,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算好人生的"七笔账"--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家庭账、亲情账、自由账、健康账。要始终坚守"不贪不占"这条最基本的底线,坚持从小事小节上加强修养,从一点一滴中砥砺品格,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要加强家风建设,管好家人、管好身边人,把家庭建设成为拒腐防变的坚强堡含,共同守护好我们一生清白和家庭的幸福。
三、聚焦"公正与效率",以正确政绩观引领全市法院工作开创新局面
警示教育的根本目的,在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在于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我们既要从反面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更要从正面要求中明确前进方向。全市法院要以这次警示教育大会为新的起点,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全面、具体、深入地落实到审判执行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以司法工作的新成效来检验警示教育的成果。
第一,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在"为谁掌权"上保持绝对清醒。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旗帜鲜明讲政治是第一位的要求。正确的政绩观,首先是正确的政治观。我们树立的任何政绩,都必须是能够厚植党执政根基的政绩。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对党忠诚教育,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讲政治更深更实地融入审判执行工作之中,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在全市法院不折不扣地得到贯彻落实。要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把每一个案件都当作"国之大者"来对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