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街道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街道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街道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主题鲜明、任务明确。这次会议既是一次思想统一会、动员部署会,更是一次责任压实会、工作推进会。主要目的就是深入学习贯彻〔*〕市关于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系列文件精神,全面启动并扎实推进我街道的专项整治工作,彻底解决一批长期存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我们街道的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清廉村居建设和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筑牢坚实基础。刚才,我们共同学习了《深化农村集体经济合同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和《关于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执行的通知》这两个重要文件,相关同志对文件精神进行了解读,对具体工作作出了部署,我都同意。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深刻认识深化"三资"管理专项整治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是发展壮观村集体经济的"家底",是保障村民福利的"〔*〕",是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基石"。近年来,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坚强领导下,各村(居)在清产核资、制度建设、平台监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2024年底,我街道农村集体资产总额已达5.3亿元,村均资产超过880万元,为推动乡村发展、服务保障民生提供了有力的物质支撑。
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成绩的背后依然潜藏着不容忽视的风险和挑战。随着集体经济体量的不断增大,管理链条的不断延长,"三资"管理领域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历史遗留问题也日益凸显,甚至成为滋生基层"微腐败"的温床。从近期上级巡视巡察、审计监督以及我们日常掌握的情况来看,当前我街道农村"三资"管理领域依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合同管理"乱象丛生",集体利益存在流失风险。这是当前"三资"管理中最突出的问题。有的村,集体资源发包、资产租赁不经过民主程序,少数村干部"一拍脑袋"就定,甚至搞"人情合同""关系合同",合同价格明显低于市场公允价值,租期设置过长,有的甚至长达数十年,且缺乏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造成集体收益的长期固化和隐性流失。有的合同条款内容极其不规范,权利义务不清,违约责任不明,为后续履约纠纷埋下了"地雷"。还有的合同签订后就束之高阁,对合同履行情况不闻不问,部分承包款、租赁费长期拖欠,成了"糊涂账",少则数万元,多则数十万元,严重侵害了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二,资产处置"程序虚设",民主监督机制未能有效落实。《关于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执行的通知》明确要求,重大事项必须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等民主决策程序。但在实际操作中,部分村居仍然存在程序"走过场"、决策"一言堂"的现象。比如,在一些资产出让、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等关键事项上,要么搞"先斩后奏",决策了再象征性地补个会议记录;要么以少数干部碰头会代替成员(代表)大会,决策范围小、代表性不足;要么公开公示搞形式主义,公开内容不全面、公开时间不充分,甚至在不起眼的角落一贴了之,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被悬空。这些行为不仅违背了制度规定,更容易引发干群矛盾,影响基层组织的公信力。
第三,财务管理"漏洞频出",资金使用存在安全隐患。虽然我们已经建立了统一的"三资"管理服务平台,但一些村的财务管理依然不规范。有的村存在"白条"抵库、大额现金坐支等现象,资金体外循环,脱离监管视线。有的村在工程项目建设、物资采购等方面,存在虚报冒领、虚列支出的问题,套取集体资金。更有甚者,个别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插手集体工程项目,帮助亲属承揽工程,或者将集体资金用于个人周转、违规出借,形成了"靠山吃山"的利益链条,这些都是典型的基层"微腐败"行为,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啃噬着群众的获得感。
第四,资源底数"家底不清",部分资产长期闲置浪费。经过前期的清产核资,我们基本摸清了家底。但仍有部分村对集体所有的山林、水塘、荒地以及闲置的厂房、校舍等非经营性资产底数不清、权属不明,家底成了一本"模糊账"。这些宝贵的集体资产没有得到有效盘活和利用,常年处于"沉睡"状态,不仅未能实现保值增值,反而因为缺乏有效管护而出现破败、损毁,造成了集体资产的另一种形式的流失。这种"守着金山讨饭吃"的现象,反映出部分村干部缺乏发展意识和责任担当。
这些问题,每一个都直接关系到广大村民的切身利益,直接关系到我们基层政权的稳固,直接关系到乡村振兴战略的成败。我们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下猛药、出重拳,坚决打赢这场专项整治攻坚战。这不仅是一项经济任务,更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
二、聚焦关键,准确把握专项整治的目标任务和方法路径
这次专项整治,总体目标是通过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排查和系统整治我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四个一批":即清理规范一批不规范合同,追缴收回一批流失资金资产,健全完善一批管用长效制度,严肃查处一批违纪违法案件。最终要推动我街道农村"三资"管理水平实现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的全面跃升,建立起产权明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根据街道党工委的研究部署,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从今天开始,计划到2026年第一季度末基本完成,前后大约半年时间,共分三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与自查自纠阶段。各村(居)要立即行动起来,迅速召开专题会议,传达本次会议精神,成立工作专班,制定本村的自查工作方案。要对照整治重点,对本村2020年以来所有的集体经济合同、重大事项决策档案、财务账目、资产台账进行"拉网式""地毯式"的全面自查。要敢于揭短亮丑,把问题找准、找实、找全,建立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为后续整改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与整改提升阶段。这是专项整治的攻坚阶段。各村(居)要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实行销号管理。街道将成立由纪工委、农业农村、财政经管等部门组成的联合督导组,对各村的自查和整改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和"点穴式"抽查,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进行通报批评、约谈提醒。对问题复杂、依靠村级自身力量难以解决的,街道将统筹协调法律顾问、专业机构等力量,实行"一村一策"指导解决。
第三阶段:总结评估与建章立制阶段。在完成集中整治后,各村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专题报告。街道将组织"回头看",对整治成效进行考核评估。更重要的是,要坚持标本兼治,深挖问题根源,把整治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制度形式固定下来,修订完善村级"三资"管理、合同管理、民主决策、财务公开等一系列制度,形成一套覆盖全面、流程严密、监督有力的长效管理机制。
为确保整治工作有的放矢、取得实效,我们必须牢牢抓住以下四个关键环节:
(一)全面深化经济合同排查整治。这是本次整治的"重头戏"。要严格按照《深化农村集体经济合同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对所有存续的集体经济合同进行逐一"过筛"。重点排查是否存在签订主体不合规、程序不合法、内容不完整、价格不公允、期限不合理、履约不到位、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合同,要建立专门台账,实行"一合同一档案",并根据不同情况,分类提出处理意见:对程序、内容存在瑕疵但可以补正的,要尽快完善相关手续;对显失公平、严重损害集体利益的,要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予以变更或撤销;对长期拖欠承包费、租赁费的,要加大催缴力度,必要时依法追缴,绝不能让集体资产白白被占用。
(二)严格规范重大事项民主决策。要将《关于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执行的通知》精神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今后,凡是涉及集体土地承包、资产租赁处置、工程项目建设、集体举债、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都必须严格履行"党组织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成员)代表会议决议"以及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的"四议两公开"程序。要特别强调会议程序的规范性,做到会前有方案、会中有记录、会后有公开、全程有档案。今天在座的各位报账员和出纳,作为财务管理的直接经办人,要切实当好"守门员",对未经民主决策程序的资金支出事项,有权并且必须拒绝办理,这是制度赋予你们的职责和保护。
(三)彻底清查盘活闲置低效资产。要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再次对集体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山林、水面等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核实,进一步摸清家底,完善台账,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在此基础上,要下大力气做好"盘活"文章。对闲置的校舍、厂房等经营性资产,可以通过公开招租、合作经营、作价入股等多种方式,唤醒"沉睡"的资产。对未利用的"四荒"资源,可以在符合政策和规划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开发利用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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