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中心政绩观学习教育专题党课讲稿(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
住房公积金中心政绩观学习教育专题党课讲稿(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
同志们:
今天,在庆祝我们伟大的党生日之际,我们齐聚一堂,共同学习一个至关重要的课题--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2026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通知,在全党开展此项学习教育。这对于我们每一位党员,特别是身处民生服务一线的住房公积金系统的同志们而言,意义非凡,正当其时。
政绩观,是干部政绩作为的"总开关",直接关系到我们的工作方向、工作成效,乃至党的事业兴衰成败。今天,我将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以实干出政绩"的重要论述,与大家深入交流,如何在住房公积金的具体工作中,将正确的政绩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一、深刻领会"坚持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重大意义
"坚持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以实干出政绩",这一理念蕴含着深邃的战略智慧、高度的历史自觉和真挚的为民情怀。它深刻回答了"为谁创造业绩、创造什么样的业绩、怎样创造业绩"这一根本问题,是我们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磅礴力量源泉。
(一)践行初心使命、密切联系群众的内在要求
"为民办事、为民造福是最大的政绩"。这句话清晰地阐明了我们党的执政理念和共产党人的价值追求。住房公积金制度,从诞生之日起就承载着改善民生、保障住有所居的使命。我们的工作,直接面对千家万户,一笔笔贷款的发放,一次次提取的办理,都关系到缴存职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政绩观,正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生动体现。它要求我们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必须是人民的利益。脱离了人民群众的"政绩",无论看起来多么光鲜,终究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我们必须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谋划长远,以"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推动落实,着力解决好缴存职工的急难愁盼,让党的初心使命,转化为群众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推动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证
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它追求的是系统性、整体性与协同性,绝非一朝一夕之功。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具备科学精神和历史耐心。"功成不必在我"所倡导的,正是这种超越任期局限、着眼长远的战略定力。它反对急功近利的短视行为,要求我们沉下心来,多做一些打基础、利长远、增后劲的"潜绩",为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筑牢根基。与此同时,"功成必定有我"所代表的强烈历史主动精神,激励着我们在各自岗位上履职尽责、攻坚克难,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实干,将中心的发展蓝图一步步变为现实。可以说,这一政绩观,从价值导向和实践动力两个层面,为我们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提供了根本遵循。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鲜明导向
事业发展,关键在人。树立什么样的政绩观,就会锻造什么样的干部队伍。"坚持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就是我们党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用人导向的鲜明体现。在这一导向的引领下,夸夸其谈、投机取巧没有市场,消极懈怠、拈轻怕重没有出路。它激励着广大党员干部将心思和智慧聚焦于破解发展难题、提升服务效能,将精力和干劲投入到狠抓落实、务求实效中。也只有投身于服务群众、改革创新的火热实践,主动到困难多、矛盾多的岗位去经风雨、见世面,才能真正壮筋骨、长才干,锤炼出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和履职尽责的过硬本领。
(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环境的实践目标
一个单位的政治生态,直接影响其战斗力和生命力。"坚持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政绩观,是净化政治生态、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的一剂良方。它倡导甘于奉献、团结协作、久久为功的优良作风,引导党员干部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将个人价值的实现融入事业发展大局,不计较一时一地之功,不纠结个人荣辱得失。这种胸怀和格局,有利于在中心内部形成健康融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鼓励前后任之间传好"接力棒",一任接着一任干,共同把住房公积金这项民生事业持续推向前进。
二、准确把握"坚持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实践要求
领会其重大意义,更要笃行其实践要求。这一理念从思想境界、责任担当、工作作风三个维度,为我们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指明了方向。
(一)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大局精神
"功成不必在我",是一种高尚的精神境界,更是一种清醒的政治自觉。它要求我们心有大我、无私奉献。作为党的干部,不能总想着"栽树是我的,摘果也得是我的",不能贪一时之功、图一时之名。要始终以党的事业为重,以人民的利益为先,算大账、算长远账,善于把部门工作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具体到住房公积金工作,就是要自觉遵循经济规律和房地产市场发展规律,科学决策,稳健前行,坚决杜绝那些违背规律、寅吃卯粮、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二)砥砺"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精神
"功成不必在我"不是消极无为的"躺平",而是要以"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精神去接续奋斗。这种担当,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要有强烈的历史主动精神。面对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难题,面对经济社会发展对公积金制度提出的新要求,我们不能等、不能靠,必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一日无为、三日不安"的紧迫感,主动作为。第二,要练就解决问题的过硬本领。担当不仅是态度,更是能力。面对复杂形势和艰巨任务,要克服"本领恐慌",努力提高政治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科学决策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和抓落实能力,真正做到愿挑最重的担子、能啃最硬的骨头、善接最烫手的山芋。第三,要站稳人民至上的根本立场。我们的所有担当和作为,都必须建立在尊重群众意愿、符合群众利益的基础之上。要深入调查研究,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确保我们办的每一件实事,都是群众真正需要、真心欢迎的。
(三)坚持"以实干出政绩"的务实精神
"大道至简,实干为要"。一切政绩,归根结底都是干出来的。真干才能真出业绩、出真业绩。"以实干出政绩",就是要求我们旗帜鲜明地反对一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力戒那种"口号喊得震天响,落实起来轻飘飘"的作风,克服"说了等于做了、做了等于做好了"的错误观念。更要警惕"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的消极心态。每一位同志都要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把我们谋划的各项工作,一件一件办好,一个一个落实,不好高骛远,不哗众取宠,用实实在在的成效说话。
三、知行合一,将正确政绩观深度融入住房公积金工作实践
理论的价值在于指导实践。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最终要落脚到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上。结合我们中心的工作,我认为要从以下四个方面下功夫。
(一)坚守为民初心,将"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
住房公积金事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检验我们工作成效的最终标准,就是缴存职工是否满意、是否受益。践行正确政绩观,首先就要把"为民造福"这四个字刻在心里、扛在肩上。
近年来,我们能清晰地看到,住房公积金制度正在从传统的"购房专用"向覆盖更广的"民生通用"和"全生命周期保障"转型。这正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生动体现。我们要主动顺应这一趋势,让制度的阳光照亮更多角落。比如,要持续聚焦新市民、青年人、灵活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降低缴存门槛,优化缴存方式,让更多人能够参与到制度中来,享受到制度的红利。根据我们〔*〕市的数据显示,仅2025年一年,就为5.16万灵活就业人员建立了公积金账户,全年支持超过104万缴存职工办理无房租赁提取,金额达152.76亿元,其中青年人和新市民提取金额就占到了66.19亿元。这些数据背后,是一个个家庭居住条件的改善,是一份份沉甸甸的民生答卷。这就是我们追求的政绩。
同时,要持续优化使用政策,真正把钱用在"刀刃"上。通过适度提高贷款额度、下调首付比例、优化"认房认贷"标准、支持多子女家庭等举措,更好满足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要拓宽提取渠道,支持租房、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大病医疗等,让公积金在更多民生场景中发挥作用。这些看似具体的业务调整,恰恰是正确政绩观最直接的表达。
(二)涵养"功成不必在我"胸襟,甘做铺垫未来的潜绩
正确的政绩观,要求我们既要追求看得见的"显绩",更要甘于创造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显绩"如同鲜花,绚烂夺目;"潜绩"则如沃土,默默滋养。对于住房公积金事业而言,一些"潜绩"甚至比"显绩"更为重要。
首当其冲的就是资金安全。住房公积金是缴存职工的"养命钱""安家钱",确保资金安全是我们的第一责任,是绝对不能触碰的底线。为此,我们必须以"功成不必在我"的胸怀,持之以恒地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这包括完善内控制度,建立起以岗位为点、流程为线、制度为面的网格化防控体系;强化内部稽核,用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进行风险预警;制定并演练资金流动性风险应急预案,确保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保障资金安全运行。这些工作,平时可能看不出惊天动地的"业绩",但正是这些默默无闻的努力,才构筑起了我们事业发展的"生命线"。防范了风险,避免了损失,本身就是最大的政绩。
其次是数字化转型和基础制度建设。推动业务流程再造、实现更多业务"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深化"跨省通办"服务,提升数据共享能力这些工作投入大、周期长,短期内或许难以用简单的业务量来衡量。但这些都是提升服务效能、改善群众体验、推动事业长远发展的根基。我们这一代公积金人,就是要甘当"铺路石",多做一些这样的"潜绩",为后人留下一个更高效、更智慧、更安全的系统,这同样是"功成必定有我"的体现。
(三)砥砺"功成必定有我"担当,以实干推动高质量发展
"功成不必在我"是境界,"功成必定有我"是担当。我们既要有"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胸襟,也要有"我来栽树、我来浇水"的行动。在自己的岗位上、在自己的任期内,必须要有实实在在的作为。
这种作为,体现在敢于担当、勇于创新上。近年来,各地中心结合实际,推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取得了良好成效。比如,一些地区积极探索"商转公"贷款业务,切实减轻了职工的还贷压力。一些地区推出了支持多子女家庭的优惠政策,在贷款额度上给予倾斜,积极响应国家优化生育政策的号召。还有一些地区,将公积金提取范围拓展到家庭装修、支付物业费等领域,让制度更接地气、更具温度。这些创新不是凭空想象,而是深入调研、科学论证的结果,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体现。
这种作为,也体现在抓铁有痕、善作善成上。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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