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专项学习计划
2026年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专项学习计划
为深入落实《2026年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计划》要求,切实把学习研讨作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首要环节,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筑牢思想根基、凝聚行动共识,推动正确政绩观入脑入心、见行见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专项学习计划。
一、学习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紧扣"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以提升党员干部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规范履职行为为目标,通过系统学习、专题研讨、实地研学、警示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推动全体党员干部深刻回答"为谁创造政绩、创造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创造政绩"的核心问题,摒弃急功近利、虚假浮夸等错误观念,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思想保证。
二、学习对象
本单位各级党组织及全体党员、干部,重点是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覆盖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实现学习无死角、全覆盖。针对不同层级、不同岗位党员干部特点,分类制定学习重点,确保学习贴合实际、精准有效。
三、学习时间安排
同步衔接本单位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总体安排,自2026年春节假期后启动,至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推进,与学习教育各环节同部署、同落实、同检验:
(一)动员部署与基础学习阶段:完成学习动员,明确学习要求,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基础理论学习,重点掌握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基本内涵,筑牢学习基础。
(二)深化学习与专题研讨阶段:聚焦学习重点,开展集中学习、专题研讨、实地研学、专家辅导等活动,深入剖析典型案例,交流学习感悟,推动学习走深走实。
(三)巩固提升与成果转化阶段:总结学习经验,查漏补缺,强化学习成效检验,推动学习成果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建立学习长效机制,持续深化对正确政绩观的理解和践行。
四、学习内容
围绕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核心要求,明确四大类学习内容,确保学习全面系统、重点突出:
(一)核心理论学习
1.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点研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准确把握正确政绩观的理论渊源和实践要求。
2.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深刻理解党中央关于高质量发展、民生保障、生态保护等重大决策部署,明确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方向和路径。
3.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2026年全国两会期间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增强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政治自觉。
4.学习党章党规、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深入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深刻认识"以人民为中心"是正确政绩观的核心,牢固树立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的理念。
(二)先进典型学习
1.学习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先进地区经验,重点学习正定、福州、湖州长兴等地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增进民生福祉、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先进实践,汲取"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精神。
2.学习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先进典型,宣传身边党员干部立足岗位、实干担当、为民服务的先进事迹,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党员干部见贤思齐。
(三)反面案例警示学习
选取政绩观偏差导致的典型反面案例,重点剖析急功近利、盲目决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带来的危害,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思想根源、制度漏洞和作风短板,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汲取教训、警钟长鸣,坚决防范政绩观偏差。
(四)岗位实践学习
结合本单位核心职能和党员干部岗位实际,学习与履职尽责相关的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引导党员干部把正确政绩观融入岗位实践,明确岗位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具体要求,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为履职实效。
五、学习方式方法
坚持多样化、常态化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研讨+实地研学""专家辅导+案例剖析"相结合的方式,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避免形式主义:
(一)集中学习
1.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每月开展1次专题学习研讨,由主要负责同志带头领学,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交流学习体会,重点围绕学习内容开展深入研讨,形成学习共识,推动学习成果转化。
2.党支部集中学习:各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每月开展1次集中学习,每季度开展1次专题研讨,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核心内容、交流学习感悟,确保学习覆盖到每一名党员。
3.专题学习会:每季度组织1次全体党员干部专题学习会,聚焦学习重点,邀请专家学者、优秀基层干部开展专题辅导,解读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求和实践路径,提升学习的深度和广度。
(二)个人自学
1.明确自学要求:引导党员干部结合岗位实际,制定个人自学计划,明确学习目标、学习内容和学习时限,每月自学时间不少于8小时,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确保学习入脑入心。
2.提供学习保障:单位统一发放学习资料,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汇编、先进典型事迹材料、反面案例剖析材料等,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送学习内容,方便党员干部随时学习。
(三)实地研学
每半年组织1次实地研学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赴红色教育基地、先进典型示范点、民生项目现场开展实地学习,传承优良作风,学习先进经验,直观感受正确政绩观带来的实际成效,增强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四)案例剖析与研讨交流
1.案例剖析会:每季度组织1次案例剖析会,选取正面典型和反面案例,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剖析,谈认识、谈体会、谈举措,引导党员干部从典型案例中汲取经验、汲取教训。
2.专题研讨活动:开展"正确政绩观大家谈""践行正确政绩观,我该怎么做"等专题研讨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结合岗位实际,交流学习感悟和实践举措,凝聚思想共识,推动学习成果转化。
(五)学习测试
每半年组织1次学习测试,检验党员干部学习成效,测试内容涵盖核心理论、政策要求、典型案例等,测试结果纳入党员干部年度考核、评优评先重要内容,对学习不认真、测试成绩不合格的党员干部进行约谈提醒,督促限期整改。
六、学习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
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专项学习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学习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把专项学习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认真落实学习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研讨、带头践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科室、下属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学习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坚持学用结合,注重成果转化
始终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专项学习与本单位中心工作、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推动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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