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区2026年乡镇(街道)法治建设推进会上的讲话
在全区2026年乡镇(街道)法治建设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区2026年乡镇(街道)法治建设推进会,时机关键,意义重大。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基层法治建设的系列决策部署,特别是认真学习和解读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的《关于做好乡镇(街道)法治建设工作的指引清单》,全面总结我区前期工作,精准分析当前存在的短板弱项,并对下一阶段全区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的重点任务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刚才,[*]街道、[*]街道、[*]街道和[*]镇的负责同志分别作了交流发言,介绍了各自在法治建设工作中的实践探索和特色亮点,讲得都很好,各有侧重,各有创新,体现了大家在基层一线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值得相互借鉴和学习。希望大家通过今天的会议,能够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明确方向,共同推动我区基层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新时代加强基层法治建设的极端重要性
法治兴则国兴,基层稳则天下安。乡镇(街道)作为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基础一环,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其法治化水平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的最终落地,更关系到我们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程度。我们必须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领会和把握新时代加强基层法治建设的重大意义。
首先,这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在基层,必须把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推动法治建设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党的二十大报告擘画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蓝图,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了专章部署。今年是"九五"普法规划的启动之年,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全面实施的第一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已经印发,明确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并纳入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点学习内容。我们基层的一切法治工作,都必须牢牢把握这一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确保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其次,这是夯实国家治理现代化根基的迫切需要。基层是社会矛盾和问题的集中地,也是社会治理的前沿阵地。今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正式施行,为我们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提供了更为坚实的法律保障。我们看到,无论是省里出台的《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目标是实现每户有"法律明白人",还是其他地区探索的"临夏州调解通"智能体小程序,其核心都是要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基层治理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只有把法治的种子播撒在基层这片最广阔的土壤中,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才能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有效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维护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
最后,这是服务保障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坚实保障。当前,我区正处在转型升级、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无论是优化营含商环境、推进项目建设,还是保障改善民生、维护安全稳定,都离不开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一个地区的法治环境,是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省委在《2026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中,就特别强调要健全规范涉企执法的长效机制,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乡镇(街道)作为直接面对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一线,其执法是否规范、服务是否高效、办事是否依法,直接决定了企业和群众对我区法治环境的直观感受。因此,抓好基层法治建设,就是抓住了优化营商环境的牛鼻子,就是筑牢了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基石。
二、坚持问题导向,清醒正视我区基层法治建设面临的短板与挑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更要用"显微镜"审视自身,清醒地认识到,对标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期盼,我区乡镇(街道)的法治建设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短板和弱项。这些问题,既有共性特征,也体现在我们工作的方方面面,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一是思想认识的"温差"依然存在。部分基层干部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发展、轻法治"或"重业务、轻法治"的观念还没有从根本上扭转。有的同志认为法治建设是"软指标",不如抓经济、抓项目来得实在;有的在处理具体问题时,习惯于凭经验、凭感觉办事,而不是首先想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依法办事的理念还没有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这种思想上的偏差,是导致我们各项法治工作难以深入推进的根本原因。
二是工作机制的"梗阻"尚未打通。虽然我们建立了一系列制度,但"市县乡一体建设"的工作理念尚未完全树立,部门协同联动的合力有待加强。例如,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上,各部门、各单位之间的信息共享、工作衔接还不够顺畅,未能形成闭环管理的强大合力。在普法责任制落实上,"谁执法谁普法"的机制还没有完全落到实处,一些执法部门满足于就案办案,普法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不强。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的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参与基层重大决策、合同审查、矛盾调解的深度和广度都有待拓展。
三是队伍能力的"短板"比较突出。基层法治工作专业性强,但我们的队伍建设却相对滞后。一方面,法治工作力量薄弱,很多乡镇(街道)缺乏专职的法治工作人员,身兼数职现象普遍,导致工作精力难以集中,专业能力难以提升。另一方面,现有干部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参差不齐。有的干部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学习不深、理解不透,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程序瑕疵、文书不规范等问题;有的面对复杂疑难的涉法问题时,应对能力不足,办法不多,影响了执法公信力和政府形象。
四是方式方法的"创新"亟待加强。在法治宣传教育方面,我们的方法还比较传统,多以拉横幅、发传单、办讲座为主,形式单一,内容枯燥,吸引力不强。线上新媒体普法载体运用较少,未能有效占据网络宣传阵地。普法内容与群众的实际需求结合不够紧密,缺乏针对性,导致宣传效果打了折扣。在一些地方,群众"信访不信法"的现象依然存在,说明我们的法治宣传还没有真正走进群众心里,法治信仰还未在基层社会牢固树立。这些问题,是我们下一阶段工作中必须集中力量攻克的重点和难点。
三、聚焦关键环节,全力推动全区基层法治建设工作落地见效
针对上述问题,结合市委《指引清单》和今天会议的精神,我强调,下一阶段全区各乡镇(街道)和区直相关部门必须拿出"钉钉子"的精神,聚焦重点、精准发力,确保各项任务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第一,要以更强的担当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法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和"市县乡一体建设"的工作理念。各乡镇(街道)党(工)委要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党(工)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要进一步增强推进法治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上级的各项部署要求细化为本单位、本辖区的具体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确保压力传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人,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确保中央和省市区的各项部署在基层一线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第二,要以更实的举措聚焦重点提质增效。基层法治建设千头万绪,必须抓住关键、带动全局。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各自辖区实际,在"精"和"实"上下功夫,扎实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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