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镇《殡葬管理条例》专题培训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镇《殡葬管理条例》专题培训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大家好!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召开全镇《殡葬管理条例》专题培训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领会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精神实质,全面部署我镇贯彻落实工作。再过不到十天,也就是2026年3月30日,这部历经全面修订、备受社会关注的《殡葬管理条例》将正式施行这标志着我国殡葬事业发展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法治化、规范化、人文化阶段。在这样一个关键节点,我们组织镇村两级干部、民政专干以及各村红白理事会的骨干成员共聚一堂,进行一次集中学习和思想动员,其目的就是要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压实责任,确保新条例在我镇能够平稳落地、有效执行,推动我镇殡葬改革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深化乡风文明建设、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注入强大动力。
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全体镇村干部、各村(社区)的"两委"成员、民政工作的一线专干以及在移风易俗工作中扮演重要角色的红白理事会成员。大家都是基层工作的骨干力量,是政策法规从"纸上"落到"地上"最关键的执行者和推动者。希望大家能够珍惜这次学习机会,静下心来学、带着问题思、结合实际悟,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学以致用。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新时代殡葬改革的重大意义
殡葬改革,看似是个人身后之事,实则是关乎社会发展全局的民生大事、生态要事、文明实事。我们必须跳出传统观念的束缚,从更高、更宽、更深的维度来认识和把握这项工作。
第一,这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必然要求。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由国务院总理签署第824号国务院令予以公布共八章七十三条其法律位阶更高、制度设计更全、监管措施更严,为我们开展殡葬管理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法律武器。学习、宣传、贯彻好新条例,是我们各级干部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这要求我们必须摒弃过去那种依靠行政命令、人情说教的陈旧工作模式,转向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规范殡葬活动、提供殡葬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全镇上下必须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确保殡葬管理的每一个环节都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维护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第二,这是推动绿色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需要。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我们〔*〕镇拥有约20777的人口和11万亩的耕地耕地是我们的"饭碗田",生态是我们发展的本钱。然而,传统的乱埋乱葬、修建大墓豪华墓等行为,不仅侵占了宝贵的土地资源,破坏了林地植被,还可能对水源造成污染,与我们当前强调的生态文明建设、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战略背道而驰。新条例明确划定了耕地、林地、水源地等八类禁葬区大力倡导和推广海葬、树葬、花坛葬等不占或少占土地的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并明确提出对实施生态安葬给予补贴激励。这为我们指明了方向。我们必须算好"生态账"和"发展账",把推行节地生态安葬作为守护绿水青山、实现永续发展的战略举措来抓,为子孙后代留下更多生存和发展的空间。
第三,这是回应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期盼的民心所向。殡葬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是为了人民。一个时期以来,"天价墓""殡葬黄牛""丧事扰民"等乱象屡禁不止群众反映强烈,丧葬负担重、程序繁琐成为一大民生痛点。新条例的修订,正是对这些社会关切的积极回应。条例强化了殡葬事业的公益属性,明确政府举办的殡葬服务机构为非营利性,将基础殡葬服务纳入国家清单并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严禁清单外收费。这从制度上为群众"逝有所安"提供了保障,旨在让群众办丧事不再花冤枉钱。我们推动殡葬改革,就是要通过优化服务、规范收费、简化流程,实实在在减轻群众负担,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让殡葬服务回归温情、回归公益,让人民群众在改革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第四,这是培育时代新风建设现代文明的题中之义。乡风文明是乡村振兴的灵魂。一场丧事,往往是地方风俗习惯最集中的体现。大操大办、攀比炫富、封建迷信等丧葬陋习,不仅加重了家庭经济负担,也败坏了社会风气,与我们所倡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格格不入。殡葬改革本质上是一场深刻的移风易俗社会革命。新条例旗帜鲜明地反对铺张浪费,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我们要以贯彻新条例为契机,大力破除陈规陋习,倡导厚养薄葬、文明祭扫、精神传承的现代殡葬理念,将治丧过程转变为缅怀逝者、教育生者的过程,让简约、肃穆、文明的丧葬礼仪成为社会新风尚,从而提升整个社会的文明程度。
二、聚焦核心要义,准确把握新条例的重点内容和工作方向
新条例内容丰富、体系完备,我们学习贯彻,必须抓住关键、突出重点。结合我镇实际,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着重把握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方向。
一是必须牢牢把握公益惠民的核心导向。新条例最鲜明的特点之一,就是将殡葬事业的公益属性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我们要深刻理解,殡葬服务不是一门纯粹的生意,而是政府必须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下一步,我们要积极对接上级民政部门,全面落实基本殡葬公共服务制度,确保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寄存等基本服务项目能够普惠于民。同时,要建立健全殡葬救助保障制度,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好费用减免和补贴政策,切实兜牢民生底线,确保逝者有尊严,生者无负担。各村(社区)要主动摸排,精准识别,确保惠民政策能够精准滴灌到每一个需要的家庭。
二是必须坚定不移推行节地生态安葬。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是殡葬改革的硬任务。全镇上下要形成共识,土葬改革的方向不会动摇,节地生态的趋势不可逆转。我们要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充分认识到推广节地生态安葬的重要意义。要积极探索符合我镇实际的生态安葬模式,例如,能否规划建设小型的树葬区、花坛葬区,或者推广骨灰格位存放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减少土地占用。对于已经存在的乱埋乱葬坟冢,要按照"能留则留,需改则改,必迁则迁"的原则,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美丽乡村建设,稳妥有序地开展整治工作,对于配合搬迁的,要按规定给予合理补贴。要严禁新建、扩建任何形式的豪华大墓、活人墓和宗族墓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三是必须下大力气规范丧事办理流程。反对大操大办、铺张浪费是推进乡风文明建设的突破口。我们要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的作用,指导各村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对丧事规模、办理时间、宴请范围、车辆使用、鞭炮燃放等作出明确、具体、可操作的规定,并监督执行。要坚决抵制丧事活动中的低俗表演、封建迷信等行为,倡导采用追思会、家庭告别等文明简约的方式悼念逝者。要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严厉打击"殡葬黄牛"、价格欺诈、强制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市场环境,让丧事办理过程更加透明、文明、有序。
四是必须全面加强殡葬事务的监督管理。新条例构建了覆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链条监管机制,明确了民政、公安、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多个部门的协同监管职责。作为乡镇一级,我们处在监管的最前沿。我们要建立健全镇级的殡葬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判形势,解决问题。村(社区)要落实属地责任,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对辖区内的违规建坟、违规土葬、大操大办等行为,要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劝阻、第一时间报告。对于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依规配合上级执法部门进行处置。我们要用刚性的规定和严格的执行,来保障殡葬改革的顺利推进。
三、压实各方责任,全力确保新条例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新条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权威性也在于实施。全镇各级干部和工作人员必须闻令而动、听令而行,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确保各项改革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一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当好政策的"宣传员"。在座的各位是全镇殡葬改革的"领头雁"和"主心骨"。自己首先要学深悟透,逐条逐句研读新条例,准确把握每一项规定的内涵和外延。不仅要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要能清晰地向群众解释"为什么这么改""改了有什么好处""具体要怎么做"。学懂了才能讲得清,理直了才能气壮。会后,我们要迅速行动起来,通过召开群众会、院坝会,利用乡村大喇叭、微信群、宣传栏,组织上门走访等多种形式,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宣传活动,把新条例的精神和要求传递到每一个村组、每一户家庭、每一位乡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当好群众的"示范员"。"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殡葬改革触及传统观念,能否顺利推进,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至关重要。我在这里要特别强调,全镇所有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尤其是我们在座的镇村干部,必须带头执行新条例的各项规定。要从自己做起,从自家做起,从亲属做起。家中有丧事,要自觉简办,主动选择火化和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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