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2026年春节前廉政警示教育大会上的党课讲稿
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2026年春节前廉政警示教育大会上的党课讲稿
同志们:
在2026年春节来临之际,我们召开全局机关廉政警示教育大会,这既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既定安排,也是深化纪律教育、筑牢思想防线的重要举措。春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佳节,也是"四风"问题易发高发、廉洁风险相对集中的关键节点。民族宗教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敏感度高,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我们的作风形象、廉洁状况,直接关系到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贯彻落实,关系到民族团结、宗教和睦与社会稳定大局。身处这一重要岗位,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约束自身言行,确保风清气正过节。今天的党课,旨在结合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通过理论阐释、案例剖析、实践要求与机制构建四个维度,与大家共同交流思考,进一步拧紧思想"总开关",筑牢廉洁"防火墙"。
一、固本培元,深化思想认识,把稳廉政建设"定盘星"
深刻认识廉政建设的极端重要性,是确保我们队伍纯洁、履职到位的思想根基。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民族宗教领域面临新情况新挑战。越是任务艰巨,越需要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鲜明指出,必须清醒看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遏制增量、清除存量的任务依然艰巨。这对我们持续深化廉政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必须从政治和全局高度,深刻把握廉政建设在民族宗教工作中的特殊意义,将其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程抓紧抓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是党永葆生机活力、走好新的赶考之路的必由之路。"这要求我们必须将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为做好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一)强化政治建设,夯实绝对忠诚思想根基
政治属性是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的第一属性,对党绝对忠诚是全体干部的首要政治品格和根本政治要求。廉政问题,往往首先从政治上的动摇、思想上的滑坡开始。必须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确保民族宗教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一是必须坚定政治信仰,把稳思想之舵。要持续深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掌握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转化为拒腐防变、廉洁从政的内在自觉,确保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二是必须严守政治纪律,恪守行为边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高压线",也是"护身符"。要时刻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牢记"五个必须",严防"七个有之",坚决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负面言论。在民族宗教这个敏感领域,一言一行都关乎政治影响,必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想问题、作决策,确保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决不允许搞变通、打折扣、作选择。三是必须扛起政治责任,展现担当作为。忠诚履职、担当尽责是政治建设的重要落脚点。要胸怀"国之大者",自觉将民族宗教工作置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谋划推进,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等重大任务,主动作为、攻坚克难。廉政建设最终要体现在推动工作上,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防范化解民族宗教领域风险隐患,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诠释对党的忠诚。
(二)深化理论武装,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堤坝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论是实践的指南。缺乏科学的理论武装,理想信念就容易滑坡,廉洁防线就容易失守。要将理论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生活方式,不断补足精神之"钙",筑牢信仰之基。一是坚持系统学习党的创新理论。要完整、准确、全面领会党中央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特别是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的最新精神和要求。要将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把握新征程反腐败斗争的总要求和战略部署。通过学习,认清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增强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二是聚焦民族宗教领域廉政风险深化认识。要紧密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深入研究民族宗教工作在项目管理、资金使用、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评审评比、交往交流等方面潜在的廉政风险点。理论学习要紧密联系这些实际,剖析典型案例背后的思想根源、制度漏洞,弄清楚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明晰底线、红线在哪里。通过学习研讨,增强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三是弘扬廉洁文化,滋养清风正气。要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的廉洁基因,学习民族宗教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廉洁事迹,积极培育具有民族宗教工作特色的廉洁文化。要通过党课、主题党日、廉政谈话等多种形式,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党纪国法教育、优良传统教育,引导干部修身律己、廉洁齐家,培育清正廉洁的价值理念,营造崇尚廉洁、抵制腐败的良好氛围。
(三)锤炼过硬作风,树立勤廉务实队伍形象
作风问题本质上是党性问题,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执政基础。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直接面向各族群众和宗教界人士,作风好坏直接影响党和政府形象,影响政策落实效果。必须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一是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摸实情、出实招、求实效,坚决反对调研"走过场"、工作"虚漂浮"、落实"中梗阻"等问题。在服务各族群众、宗教界人士时,要态度热情、服务周到、办事高效,杜绝"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现象。要精简文件会议,改进文风会风,把更多时间和精力用于抓落实、解难题上。二是密切联系服务对象。要畅通与少数民族群众、宗教界人士的沟通渠道,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在政策制定、项目安排、资金分配等工作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自觉接受监督。要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做好服务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以真诚服务赢得信任和支持,杜绝利用职权或影响力谋取私利。三是发扬艰苦奋斗精神。民族宗教工作任务繁重,条件相对艰苦,必须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在公务活动、经费使用、办公用房、车辆管理等方面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特别是在节日期间,更要绷紧作风之弦,坚决抵制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公车私用等"节日病",确保清廉过节、节俭过节。
(四)严明纪律规矩,架起清正廉洁高压防线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必须把纪律规矩刻印在心,内化为行为准则,使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一是全面深入学习党纪法规。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法规。要将《条例》作为必学内容,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真正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同时,要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增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自觉用党纪标尺规范言行。要将党纪作为衡量自身行为的"刻度尺",经常对照检视,及时校正偏差。在民族成分变更、宗教活动场所审批、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宗教团体监管等具体工作中,要严格按政策、按制度、按程序办事,决不允许搞变通、徇私情、谋私利。要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主动将权力运行置于阳光之下。三是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对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批评、纠正,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要重视家风建设,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裙带关系"滋生腐败。要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保持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构建健康政治生态。
二、以案为鉴,保持警钟长鸣,常打拒腐防变"预防针"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刚才,我们集中观看了电视专题片《一步不停歇半步不退让》,片中揭示的案例触目惊心,教训极为深刻。这些案例再次警示我们,腐败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反腐败斗争容不得丝毫松懈。对于专题片反映的问题,我们必须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深入剖析其产生的根源,深刻反思其带来的危害,切实增强拒腐防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要加强警示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真正敬法畏纪、遵规守矩。"这要求我们必须充分发挥反面教材的警示、震慑、教育作用,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
(一)理想信念滑坡,必然导致精神"缺钙"与方向迷失
专题片中的腐败分子,无一不是从理想信念的动摇、精神支柱的坍塌开始滑向深渊的。他们有的长期忽视政治理论学习,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出了问题;有的在宗教工作领域,自身却对马克思主义无神论信仰不坚,甚至受到宗教有神论影响,立场发生偏移;有的在民族工作领域,对党的民族理论政策理解不深,在复杂形势面前辨不清方向。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或者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就必然导致政治上的变质、经济上的贪婪、道德上的堕落、生活上的腐化。一旦精神支柱垮塌,必然失去抵御诱惑、拒腐防变的能力,在各种"围猎"和诱惑面前败下阵来。这警示我们,必须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终身课题,常修常炼,信一辈子、守一辈子。要持续加强理论武装,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确保在任何考验面前都能站稳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
(二)权力观扭曲错位,必然导致公权私用与行为失范
民族宗教事务部门承担着政策执行、行政审批、项目管理、行政执法等重要职责,掌握着一定的公共权力和资源。专题片揭示,一些腐败分子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视为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将管理服务对象的"心意"视为理所当然,大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有的在项目审批、资金分配中优亲厚友、收受贿赂;有的在宗教活动场所建设、宗教教职人员备案中设租寻租、索拿卡要;有的利用信息不对称,在政策咨询、事务协调中暗示索贿。其根源在于权力观出现了严重偏差,忘记了权力来自人民、必须服务人民的根本宗旨,将公权力异化为个人资本。这深刻警示我们,必须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牢记手中的权力是公共权力,只能用来为各族人民和宗教界服务,决不能异化为谋私工具。要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三)纪律规矩意识淡漠,必然导致底线失守与肆意妄为
无视纪律、不守规矩,是专题片中涉案人员的共同特征。他们有的对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置若罔闻,搞"七个有之";有的违反组织纪律,个人事项报告不实,搞非组织活动;有的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有的违反群众纪律,在管理服务中态度生硬、推诿扯皮;有的违反工作纪律,失密泄密,玩忽职守;有的违反生活纪律,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他们视纪律为"稻草人"、"纸老虎",认为小节无碍,最终积小错成大祸,从破纪走向破法。这警示我们,党的纪律是带电的"高压线",是不可触碰的底线。必须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将其作为悬在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心存敬畏,手握戒尺。要加强党纪学习,明确行为边界,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四)监督制约机制虚化,必然导致权力失控与腐败滋生
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专题片反映,一些单位的内部监督流于形式,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使得一些本可被遏制的腐败行为愈演愈烈。在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的专项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存在套取、挪用风险;有的行政审批过程不够透明,缺乏有效制衡;有的对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监管存在盲区。监督的缺位和弱化,为腐败提供了可乘之机。这警示我们,必须健全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要强化内部监督,特别是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权力运行进行流程管控和风险排查。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要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压缩权力寻租空间,形成科学有效的监督合力。
(五)家风家教不严不正,必然导致"后院失火"与防线失守
许多腐败案例背后,往往存在家风败坏、家教不严的问题。专题片中的腐败分子,有的自身不正,带坏家风;有的纵容、默许甚至授意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利用其职权或影响力谋取私利;有的"一家两制",官商勾结,形成家族式腐败。他们在单位是领导,在家却成了"一霸手"或"保护伞",未能管好家人、处好家事,最终"后院起火",全家沦陷。家风不正,不仅害己,更贻害家人,败坏社会风气。这警示我们,领导干部的家风不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领导干部作风的重要表现,关系到党风政风。必须高度重视家风建设,带头廉洁治家,从严管好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要教育引导他们遵纪守法、本分做人,自觉抵制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防止"衙内腐败"、"家族腐败"。要用良好家风涵养清朗党风政风社风。
三、躬身践行,聚焦主责主业,拧紧廉洁从政"安全阀"
警示教育的目的在于促进整改、推动工作。作为民族宗教事务部门的干部,必须将警示教育的成果转化为廉洁从政、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紧密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将廉政要求贯穿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确保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确保各项任务廉洁高效完成。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强调,要持续深化整治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民族宗教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必须在思想上、行动上构筑起更加坚固的廉政防线。我们要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将严的标准、实的举措融入具体业务,推动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恪守政治立场,确保民族宗教工作正确方向
确保民族宗教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是最大的政治,也是最根本的廉洁要求。任何偏离政治方向的行为,都是严重的失职和腐败。一是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要深刻理解坚持党对民族宗教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极端重要性,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在制定政策、推进工作、处理敏感复杂问题时,首先要从政治上看,把准政治方向,考虑政治影响,防范政治风险。要坚决反对和抵制任何削弱、歪曲、否定党的领导的言行,确保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的人手中。二是必须坚定不移贯彻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党的民族政策的核心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是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要全面准确理解其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在工作中不偏不倚、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要防止和纠正政策执行中的"温差"、"落差"、"偏差",杜绝选择性执行、象征性执行、机械性执行。要增强政策执行的精准性和有效性,确保党的政策惠及各族群众和广大信教群众,不断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的良好局面。三是必须坚决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民族宗教领域是意识形态斗争的重要阵地。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密切关注民族宗教领域意识形态动态,旗帜鲜明地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思潮,特别是民族分裂思想、宗教极端思想、暴力恐怖思想。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讲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故事,讲好我国宗教中国化故事,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构筑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坚固思想长城。
(二)规范权力运行,提升依法管理服务效能
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涉及诸多行政权力,规范运行是廉洁从政的关键。必须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确保权力在法治轨道上公开透明运行。一是必须严格依法依规履职。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严格依照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宗教事务条例》等规章制度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在民族成分变更、宗教活动场所审批登记、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大型宗教活动管理、宗教出版物审核、宗教院校管理等各项工作中,必须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按权限、按程序办事,杜绝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逐利执法。要完善权力运行流程图和廉政风险防控图,明确责任主体、运行流程、风险点和防控措施。二是必须优化行政审批和监管服务。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民族宗教领域行政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高服务效率。全面推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方式,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提高监管效能。在监管和服务中,要平等对待所有管理服务对象,坚决杜绝"吃拿卡要"、故意刁难、推诿扯皮等不正之风,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三是必须加强专项资金和项目监管。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宗教工作专项资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费等各类财政资金,要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申报、评审、分配、使用、绩效评价等各环节管理。要加强对资金使用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和审计监督,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防止挤占、挪用、套取、虚报冒领等问题发生。对民族特色村镇建设、宗教活动场所修缮等项目,要加强立项审核、过程监督和竣工验收,确保项目质量,发挥应有效益。
(三)践行宗旨意识,维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
民族宗教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服务各族群众和信教群众。廉洁用权最终要体现在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他们的合法权益上。一是必须密切联系各族群众和宗教界人士。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呼声、了解诉求、解决困难。要畅通联系渠道,通过定点联系、定期走访、座谈交流、网络互动等方式,与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保持经常性联系。要真诚服务,对合理合法诉求要及时回应、推动解决,对不合理要求要耐心解释、加强引导。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真正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二是必须保障合法权益促进公平正义。要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在就学、就业、就医、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合法权益,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要依法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维护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在处理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矛盾纠纷时,要坚持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的原则,依法办事、公正处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坚决纠正和查处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三是必须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等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外,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法规、办事程序、审批结果、财政资金使用等情况应当依法及时公开。要畅通监督渠道,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发挥好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平台作用。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
(四)加强队伍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铁军
打铁必须自身硬。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民族宗教工作干部队伍,是做好各项工作的组织保证。一是必须突出政治标准选人用人。要严格落实好干部标准,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考察干部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的立场、在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中的表现、在民族宗教敏感问题上的态度。要严把政治关、廉洁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要树立正确用人导向,让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有舞台、受重用,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二是必须强化能力培养和实践锻炼。民族宗教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要加强干部队伍的专业能力培训,特别是对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历史文化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处理复杂敏感问题的能力。要有计划地安排干部到基层一线、关键岗位、艰苦环境中锻炼,在实践中增长才干、锤炼作风。要加强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增强防风险、迎挑战、抗打压能力。三是必须严格教育管理监督。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落实好谈心谈话、提醒函询诫勉等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要关心关爱干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激发干事创业积极性。要发挥好党支部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作用,使每名党员都成为一面鲜红的旗帜,每个支部都成为党旗高高飘扬的战斗堡垒。
四、完善机制,筑牢制度堤坝,构建标本兼治"防护网"
深化廉政建设,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从根本上要靠制度。要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不断完善内控机制,强化监督合力,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为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健康发展提供坚实制度保障。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对深化改革阻断腐败滋生蔓延作出部署,强调要持续深化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我们要结合我局实际,在制度建设上下更大功夫,将权力运行的每一个环节都置于有效监督之下。
(一)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前移预防监督关口
预防腐败,关键在于精准识别风险、有效控制风险。要针对民族宗教工作特点,构建覆盖全面、重点突出、措施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