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系统党课: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筑牢廉洁司法生命线
司法系统党课: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筑牢廉洁司法生命线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一次专题党课。这既是一次集中的思想淬炼,也是一次深刻的党性剖析。我主要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严守纪律规矩、涵养清廉作风这三个方面,与大家作一次坦诚的交流。希望通过今天的学习,能够引导全体干警摒弃虚功、务实履职,坚守司法底线、廉洁用权,以实干担当守护公平正义,做到以学促进、以讲促学。
一、深刻领会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筑牢为民司法的思想根基
政绩观,是党员干部对"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这一根本问题的集中回答,也是对"干什么、怎么干、干成什么样"这一实践路径的价值选择。它看不见、摸不着,却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我们手中的权力如何行使,办理的案件走向何方。2026年初,中央正式出版发行了《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系统收录了习近平总书记近年来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其中就包括总书记在2026年1月12日的最新讲话精神。这充分说明,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一项极端重要的政治任务。对于我们司法干警而言,政绩观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司法公信力,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切身感受。
(一)"为民造福"是正确政绩观的价值旨归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为民造福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是衡量政绩的根本标准。我们手中的审判权、检察权、执行权,都是人民赋予的。我们的"政绩",不是冰冷的结案率、不是漂亮的报表数据,而是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的公平正义,是败诉方在收到判决书时对法理的信服,是胜诉方拿到执行款时发自内心的感谢,是社会通过我们的工作对法治信仰的不断增强。很多时候,一项工作是不是"显绩",一个案件办得快不快,这些是领导看得见的。但是,为了化解一个多年的邻里纠纷,我们下到社区多少次,磨了多少嘴皮,做了多少背对背的调解工作;为了查清一个复杂案件的事实,我们翻阅了多少卷宗,核对了多少证据,度过了多少不眠之夜,这些"潜功"往往不为人知。然而,恰恰是这些"看不见"的努力,才是我们为民造福最直接、最生动的体现。正确的政绩观,就是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的理念,把群众的急难愁盼作为我们工作的第一信号,把案件的公平公正作为我们追求的第一目标。
(二)"真抓实干"是正确政绩观的实践路径
政绩是干出来的,不是喊出来的,更不是"秀"出来的。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坚持"实"字当头、"干"字为先,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在司法领域,真抓实干就是要求我们摒弃一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它体现在将法理、情理、事理融会贯通,努力实现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它体现在面对疑难复杂案件时,敢于担当、迎难而上,而不是推诿塞责、敷衍了事;它体现在司法改革的深水区,勇于探索、大胆创新,而不是墨守成规、被动应付。2025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一次重要讲话中就再次强调了党风廉政建设与真抓实干的紧密联系。对于我们司法干警来说,最大的实干就是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检验的铁案。这需要我们发扬"工匠精神",在查明事实上精益求精,在适用法律上精准无误,在文书制作上精雕细琢。这种实干,体现的是一种对法律的敬畏,一种对人民的负责,一种对职业的尊崇。
(三)"科学决策"是正确政绩观的重要前提
司法工作专业性极强,每一个环节都需要严谨的逻辑和审慎的判断。所谓"科学决策",在我们的工作中,就是指严格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它要求我们在办案过程中,不受外界干扰,不被个人情绪左右,不为利益所诱惑。特别是对于一些社会高度关注、可能引发重大影响的案件,更需要决策者具备高超的政治智慧、法治智慧和群众工作智慧。"乱决策、乱拍板"是政绩观错位的重要表现。在司法实践中,如果一个案件的办理,不是基于证据和法律,而是基于领导的个人好恶,或者是为了迎合某种所谓的"大局"而牺牲个案公正,这就是典型的"乱决策"。这种决策看似解决了眼前的问题,但从长远看,它损害的是整个法治的根基。因此,坚持程序公正,强化合议庭、审判委员会、检察委员会的实质性作用,严格落实院庭长对案件的监督管理职责,确保每一次裁判、每一个决定都建立在扎实的事实基础和严密的法律逻辑之上,这才是司法领域的"科学决策"。
二、深刻检视政绩观偏差的现实表现,常怀戒惧之心保持警钟长鸣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首先要认清错误的政绩观。近年来,我们系统内也查处了一些反面典型,政绩观的偏差在司法领域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一)"虚"字当头,重"面子"轻"里子"
一些同志热衷于做表面文章,追求所谓的"形象工程"和"显性政绩"。比如,有的单位不把精力用在提升案件质量和司法能力上,却在办公楼的装修、宣传展板的制作上大做文章,搞一些华而不实的"亮点"工程。在业务工作中,有的同志片面追求结案率、调撤率等核心指标,不惜以牺牲当事人合法权益为代价,或强压当事人调解,或为快速结案而简化程序,看似报表数据亮眼,实则案件质量堪忧,埋下了新的矛盾隐患。这种做法的根源,就是官本位思想和功利主义在作祟,把个人的升迁、单位的排名看得比人民的口碑、案件的公正更重。这不仅浪费了宝贵的司法资源,更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力。
(二)"急"字作祟,重"显绩"轻"潜绩"
一些同志存在急功近利的思想,总想干一些"短平快"的事情,对于那些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缺乏耐心和恒心。比如,在一些专项行动中,为了在短期内出成果、见成效,搞"运动式"办案,不注重证据链的完整性和程序的合法性,导致案件"先天不足",到了审判阶段甚至出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最终难以定罪,造成司法资源的极大浪费。又如,在推进司法改革过程中,有的同志满足于完成文件要求的"规定动作",不愿结合本单位实际去啃"硬骨头",对一些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绕道走,导致改革措施悬在空中,没有真正落地见效。这种只重眼前、不计长远的短视行为,其本质是责任心缺失的表现,它会让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不断累积,最终可能演变为难以收拾的局面。
(三)"私"字为心,重"关系"轻"原则"
这是政绩观偏差中最危险、最恶劣的一种。个别干警忘记了初心使命,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有的在办理案件中,不是依法秉公办理,而是看人下菜、看关系远近办案,搞利益输送;有的利用自己的职务影响,为亲属朋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甚至充当"司法掮客";有的在执行环节,选择性执行、拖延执行,损害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些行为的根源在于价值观的扭曲和宗旨意识的淡漠。他们追求的不是党和人民的事业,而是个人的"钱途"和"关系网"。这种行为,每发生一起,都是对法治大厦的腐蚀,都是对人民群众感情的严重伤害,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
这些错误的政绩观及其表现,危害极大。它不仅会带坏一个单位的风气,污染政治生态,更会动摇我们党执政的群众基础。每一个司法干警都必须时刻自省,自己的工作是为了谁?是为了满足领导的期望,还是为了回应人民的期盼?是为了个人的前途,还是为了法治的事业?这个问题不想清楚,迟早要出问题。
三、深刻把握严守纪律规矩的根本保障,筑牢拒腐防变的廉洁防线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公生明,廉生威"。司法权威的树立,不仅来自于我们精湛的业务能力,更来自于我们清正廉洁的过硬作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离不开铁的纪律作风作为保障。
(一)纪律是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于司法干警而言,纪律规矩就是我们职业生命的"护身符"和"安全带"。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出台了一系列铁规禁令,特别是"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为我们划定了清晰的行为边界。这些规定不是挂在墙上的口号,而是必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刚性约束。
什么是"三个规定"?就是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交往行为的规定。这三项规定,就是为我们阻断外界不当干预、保障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而设立的"防火墙"。每一名干警都要严格执行"逢问必录"的要求,不要有任何思想顾虑。如实记录,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组织负责,更是对法律负责。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都明确要求,将执行"三个规定"的情况纳入干部廉政档案和年度考核,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谁在这上面打折扣、搞变通,谁就是拿自己的政治生命开玩笑。
什么是"十个严禁"?严禁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禁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严禁泄露国家秘密、审判工作秘密......每一条"严禁"都是一条红线,是我们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同志们要逐条学习、逐条对照,时刻检视自己的一言一行,确保不越雷池一步。
(二)廉洁是必须守住的"生命线"
廉洁用权是正确政绩观的内在要求。我们每天都在与各种利益打交道,面对的诱惑和考验无处不在。稍有不慎,就可能滑入深渊。因此,涵养清廉作风,必须从日常点滴做起。要净化自己的"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对于那些别有用心的"围猎者"要保持高度警惕,对于那些打着人情幌子的利益输送要坚决拒绝。
要算好人生"七笔账"--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家庭账、亲情账、自由账、健康账。不要因为一时糊涂,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就毁掉了自己多年的奋斗和家庭的幸福。要牢记,权力是党和人民给的,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绝不能变成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习近平总书记曾提到要建立权力清单,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正是对我们司法权力运行的深刻警示。我们的每一次庭审、每一份文书、每一次执行,都处在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必须做到公开、公正、透明。
(三)监督是必须接受的"防护网"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严管就是厚爱。组织开展的廉政谈话、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案件评查、司法巡查等,都是对我们干警的关心和爱护。大家要正确看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习惯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不要觉得组织监督是跟自己过不去,恰恰相反,及时的提醒和批评,能够帮助我们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同时,要强化自我监督。要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坚持每日"三省吾身"。在无人监督的时候,更要守住内心的防线。慎独、慎初、慎微、慎友,把廉洁自律作为一种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一个干部能否行得端、走得正,关键在于能否守住内心。内心有敬畏,行为才会有边界。
四、深刻践行履职担当的时代要求,以实干实绩守护公平正义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最终要落脚到我们的本职工作上,体现到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实际成效上。在此,我向全体干警提几点希望和要求。
(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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