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区农村集体三资清查整治阶段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在[*]区农村集体三资清查整治阶段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区农村集体"三资"清查整治阶段工作推进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上级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复盘前一阶段清查整治情况,分析研判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下一阶段重点任务进行再部署、再推进、再落实。刚才,区直有关部门和六个涉农镇办分别汇报了前期工作复盘情况,大家讲得比较具体,既总结了经验做法,也查摆了问题不足。下面,结合大家汇报情况和当前工作实际,我讲四个方面的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清查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是广大农民群众长期积累的共同财富,是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查整治,不是一般性的业务工作,而是关系基层治理、关系群众利益、关系乡村振兴全局的重要政治任务。各镇办、各部门必须从思想上真正重视起来,深刻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严肃性。
首先,这是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必然要求。农村集体"三资"涉及每一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切身利益,底数清不清、管理严不严、处置公不公,直接影响群众对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的信任。清查整治的过程,就是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权益的过程。其次,这是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从近年来农村基层信访矛盾和群众反映的问题看,很多都与集体资产资源处置不透明、合同管理不规范、收益分配不合理有关。把"三资"问题查清楚、管起来,能够有效减少矛盾隐患,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再次,这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现实需要。只有把集体家底摸清、把资产资源盘活、把管理制度健全,才能为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带动群众增收致富提供可靠支撑,才能让乡村振兴的物质基础更加坚实。全区各级各部门要算好政治账、群众账、长远账,真正把这项工作作为检验政治担当、检验为民情怀、检验工作作风的重要标尺。
当前,全年工作已经进入三季度末、四季度初的关键阶段。按照上级总体安排,今年是农村集体"三资"清查整治集中攻坚、清仓见底的重要一年,各方面任务都有明确的时间节点和质量要求。越到后期,越不能产生松劲歇脚、敷衍应付的想法。各部门要保持清醒认识,坚决克服松劲歇脚心态,以钉钉子精神把清查整治工作抓到底、见实效,确保按期交账、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二、坚持问题导向,清醒看待当前清查整治存在的短板弱项
从刚才各部门和镇办汇报的情况看,前一阶段大家围绕清查摸排、台账建立、问题整改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对成绩不能估计过高,对问题更不能避重就轻。会议已经明确指出,当前清查整治工作仍存在一些短板和薄弱环节,部分村清产核资底数还不够精准,个别集体经济合同签订不规范、履约不到位,资产资源处置程序执行不严格。对这些问题,各镇办、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照检查,举一反三整改。
一要看到清产核资底数还不够精准的问题。清产核资是整个清查整治工作的基础,底数不准,后续的管理、整改、盘活都无从谈起。从前期情况看,有的村对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登记不完整、更新不及时,账实不符、账款不符的现象仍然存在;有的村对土地、坑塘、林木等资源性资产的面积、四至、权属认定不够清晰;有的村对盘盈盘亏资产长期挂账,没有及时作出处理。这些基础性工作不扎实,后续工作质量就难以保证。
二要看到集体经济合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个别村在合同签订过程中程序不规范,有的合同条款约定模糊,租金标准、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关键内容缺失;有的合同期限过长、价格明显偏低,造成集体收益流失;有的合同履约不到位,该收的租金收不上来,该尽的义务没有履行。合同管理不规范,既损害集体利益,也容易成为滋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温床。
三要看到资产资源处置程序执行不严格的问题。有的村在资产资源发包、出租、出让等环节,民主决策程序执行不严格,公开公示不充分,存在少数人说了算、暗箱操作的风险;有的村对上级要求的报备、审批程序落实不到位,先处置后补手续、边处置边补程序的问题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背后,既有制度不健全的原因,也有执行和监管缺位的因素,必须从根子上加以解决。
各镇办要主动对号入座、逐村逐项排查,把问题找准、把原因析透、把措施定实。区直相关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帮助基层把问题查深查透,不能浮在面上、停在纸上。特别是对一些反复出现、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深入剖析背后的制度漏洞和管理盲区,防止边改边犯、改了又犯。
三、突出标本兼治,着力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长效机制
清查整治不能一查了之、一阵风过去,必须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着力从制度机制上堵塞漏洞,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现规范化、数字化、阳光化运行。
一是要把协同联动机制建起来。农村集体"三资"清查整治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链条长,单靠一个部门、一个镇办难以完成。农业农村、财政、审计、司法、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要做到密切协同配合,提升整体工作效能。农业农村部门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做好统筹协调和业务指导;财政部门要加强集体资金管理和财务监督;审计部门要加大专项审计力度,及时发现和移交问题线索;司法部门要做好合同审查把关和法律服务;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做好图斑比对、权属确认等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形成震慑。各涉农镇办要主动与区直部门对接,做到信息共享、数据互通、工作联动,杜绝各自为战、推诿扯皮。
二是要把村级管理制度严起来。要规范村级财务公开、资产资源发包、合同管理、民主决策等制度,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资产。财务公开要真实、及时、全面,不能搞选择性公开、形式化公开;资产资源发包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做到公开竞价、民主决策、全程留痕;合同管理要建立台账、动态跟踪、到期提醒,坚决防止"问题合同"长期存在;民主决策要认真落实"四议两公开"等制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通过制度完善和执行,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减少问题发生。
三是要把数字化阳光化运行抓起来。要加快推进"三资"管理数字化建设,依托清产核资系统和相关数据平台,将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信息全部录入系统,实行动态更新、实时监控。对新发现的资产资源变动、合同履约、收益分配等情况,要及时录入、及时更新、及时预警。要推动"三资"管理阳光化运行,把群众关心关注的事项及时公开,让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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