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工作的报告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工作的报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严格落实中、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及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县住建局立足行业职能,聚焦房屋市政工程扬尘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推广三大重点领域,扎实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切实履行住建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现将专项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扬尘管控,筑牢大气污染防治防线
针对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问题,我局坚持"严标准、强监管、重处罚"的原则,以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为核心,全面强化已办理施工许可证项目的扬尘管控,切实减少施工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明确管控要求。组织辖区内所有已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市政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召开扬尘治理专题会议,传达扬尘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明确各责任主体在扬尘治理中的职责,签订扬尘治理责任承诺书,要求各项目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即施工围挡及外架100%全封闭、出入口及车行道100%硬底化、出入口100%安装冲洗设施、易起尘作业面100%湿法施工、裸露土及易起尘物料100%覆盖、出入口100%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将扬尘治理纳入项目施工全过程管理,做到常态化、规范化管控。
二是强化技术管控,提升监管效能。督促各施工项目按照规范要求,在施工现场关键位置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及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实现施工扬尘实时监测、动态管控。视频监控系统覆盖施工现场出入口、物料堆放区、施工作业区等重点区域,确保施工全过程可追溯;扬尘在线监测设备接入全县统一监测平台,实时监测PM2.5、PM10等扬尘指标,配备电子屏即时公开监测数据,一旦监测数据超标,立即督促项目停工整改,坚决杜绝扬尘污染超标排放。同时,参照相关标准规范,细化扬尘治理检查标准,定期对设备安装、运行情况进行排查,对设备损坏、运行不正常的项目,责令限期整改到位,确保监测设备发挥实效。
三是严格执法督查,严肃追责问责。建立常态化巡查督查机制,采取"日常巡查+专项检查+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安排专人对各施工项目扬尘治理落实情况进行全覆盖、高频次检查,重点排查"六个百分百"落实情况、视频监控及扬尘在线监测设备运行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扬尘治理不到位、设备未正常运行等违法违规行为,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对拒不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坚决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收集违法违规证据,移交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形成"发现-整改-查处"的闭环管理,有力震慑了各类扬尘污染违法违规行为。
二、完善收运体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为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解决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问题,我局立足职能,加强对各镇(街)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的指导和督促,着力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得到规范收运处理,推动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一是强化统筹指导,优化体系布局。结合〔*〕县各镇(街)村庄分布、人口规模、交通条件等实际情况,指导各镇(街)科学制定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实施方案,统筹规划垃圾收集点、转运站布局,合理配备垃圾收集桶、密闭式垃圾运输车辆等设施设备,逐步取缔露天垃圾收集池,建设密闭式垃圾收集点,推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升级换代,构建"村级收集、镇级转运、县级处理"的一体化收运处置体系,确保收运处置体系覆盖所有重点自然村。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日常管控。指导各镇(街)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长效管理制度,明确收运时间、收运路线和责任人员,实行"日产日清、随产随运",确保农村生活垃圾不堆积、不遗留。同时,加强对收运处置环节的监管,督促各镇(街)定期对垃圾收集点、转运站进行清理消毒,对垃圾运输车辆进行清洗维护,防止垃圾泄漏、遗撒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技术标准》,规范垃圾收运处置各环节作业管理,提升收运处置效率和质量。
三是聚焦目标任务,巩固工作成效。始终将"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收运处理的自然村比例稳定在90%以上"作为核心目标,定期对各镇(街)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情况进行督查考核,重点核查自然村收运覆盖比例、垃圾收运量、设施设备运行情况等,对收运覆盖比例未达标的镇(街),下达整改通知,限期补齐短板、完善设施。同时,推动建立农户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制度,推行收运处置体系运行管护服务专业化,加强对专业公司服务质量的考核评估,确保收运处置工作常态化、可持续。截至目前,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的自然村比例稳定保持在95%以上,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显著提升。
三、强化标准执行,推动建筑领域绿色发展
为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耗和生态环境保护,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指导督促各责任主体单位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相关国家标准及地方标准,大力推广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技术,促进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发展。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提升思想认识。通过召开专题培训、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指导等多种方式,向建筑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单位宣传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及地方标准,解读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建筑节能施工规范等核心内容,提升各责任主体的绿色发展意识和标准执行意识,引导各单位主动落实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要求,将绿色理念贯穿于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全过程。
二是强化过程管控,严格标准执行。在工程设计阶段,督促设计单位严格按照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确保设计方案符合节能降耗、绿色环保要求,设计文件经审查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在工程施工阶段,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标准规范施工,加强对建筑节能材料、施工工艺的质量管控,严禁使用不符合标准的节能材料,确保建筑节能措施落实到位;在工程监理阶段,督促监理单位切实履行监理职责,加强对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施工环节的监理,对不符合标准的施工行为及时制止并要求整改;在工程验收阶段,将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标准落实情况作为验收重点,未达到标准要求的,一律不予通过验收,坚决杜绝不合格工程投入使用。重点落实《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等国家标准要求,确保全部强制性条文严格执行。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实效。建立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专项检查机制,定期对在建建筑工程、已竣工建筑工程的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标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排查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的标准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跟踪督促整改到位;对拒不执行相关标准、违规建设的项目,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将相关责任单位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强化信用约束。同时,积极推广新型建筑节能材料和节能技术,鼓励建设单位打造绿色建筑示范项目,以点带面,推动全县建筑领域绿色发展水平不断提升。
四、存在的问题
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施工企业扬尘治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存在侥幸心理,"六个百分百"要求落实不够彻底,个别项目扬尘在线监测设备运行不够稳定,存在数据造假、设备闲置等情况;二是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仍有短板,部分偏远自然村垃圾收运不够及时,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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