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寺庙管理委员会规范化管理全覆盖调研情况的报告
关于寺庙管理委员会规范化管理全覆盖调研情况的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按照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加强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的工作部署,根据上级统战民宗部门关于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全覆盖调研的通知要求,我单位对照新修订的《藏传佛教寺庙管理办法》、《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围绕人员、场所、房屋、财税、安全、宗教活动六个方面,对本寺管会规范化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自查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寺位于〔*〕县(市、区)〔*〕乡(镇),始建于〔*〕年,属藏传佛教〔*〕派寺庙,是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寺庙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现有僧尼〔*〕人,其中常住僧尼〔*〕人、外出学经僧尼〔*〕人。寺庙管理委员会成立于〔*〕年,现有成员〔*〕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人、委员〔*〕人,实行民主管理、集体决策。寺管会内设办公室、财务室、治安消防室等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人。
本次调研采取查阅档案资料、实地查看现场、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共查阅档案资料〔*〕卷(册),召开座谈会〔*〕场次,访谈僧尼及信教群众〔*〕人次,全面掌握了寺管会在人员、场所、房屋、财税、安全、宗教活动等六个方面的管理现状和存在问题。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人员管理方面
一是严格落实人员准入制度。按照《藏传佛教寺庙管理办法》和《藏传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要求,严格执行僧尼入寺审批程序,新入寺人员须经寺管会集体研究同意,由所在地佛教协会审核,报县级宗教事务部门备案。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规定,不接收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入寺学经。2025年以来,共审批新入寺僧尼〔*〕人,注销离寺僧尼〔*〕人,人员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
二是规范教职人员资格认定。严格按照《藏传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开展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工作,全寺〔*〕名僧尼中已取得教职人员资格的〔*〕人,占比〔*〕%。主要教职人员任职严格执行提名、审核、备案程序,赤巴、堪布、经师、翁则、格贵等主要教职均按规定报县级宗教事务部门备案。活佛严格落实住寺管理要求,服从寺管会管理。
三是加强僧尼教育培训。组织僧尼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题教育和"四史"学习教育。2025年以来,组织集中学习〔*〕次,参学僧尼〔*〕人次。开展"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寺庙"活动,举行升国旗仪式〔*〕次,开展法治宣传〔*〕场次。扎实开展"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创建评选活动,全寺〔*〕名僧尼参与评选。
四是落实僧尼社会保障。积极协调落实僧尼医保、养老保险、低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社会保障政策,全寺僧尼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参保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参保率〔*〕%,纳入低保〔*〕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组织僧尼健康体检〔*〕人次,做好僧尼基本公共服务保障。
(二)场所管理方面
一是依法完善场所登记。寺庙依法办理了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书,登记项目完整准确,证书在有效期内。寺庙法人登记证书合法有效,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运转正常。登记项目如有变更,及时按程序向宗教事务部门报告并办理变更手续。
二是健全民主管理组织。寺管会按照《藏传佛教寺庙管理办法》要求成立并运行,成员由本寺教职人员、所在地信教公民代表和其他有关人员组成,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3至5年。寺管会成员人选经征求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和佛教协会意见后,报县级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建立健全寺管会议事规则,凡涉及教职人员入寺或除名、举行大型宗教活动、重大经济决策、大额支出、固定及无形资产处置、寺庙建设等重大事项,均召开寺管会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全年召开寺管会会议〔*〕次,形成会议纪要〔*〕份。
三是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人员、财务、资产、会计、档案、治安、消防、文物保护、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管理制度〔*〕项,制度上墙公示,确保各项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设立监事,加强内部监督,对寺管会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内部管理制度等情况进行监督。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向僧尼和信教群众公布寺庙重大事项和财务收支情况。
(三)房屋管理方面
一是规范房屋产权管理。对寺庙所有房屋建筑进行全面清查登记,建立房屋台账,明确房屋性质、面积、用途、产权归属等信息。寺庙现有房屋建筑〔*〕栋(处),其中经堂〔*〕处、僧舍〔*〕间、库房〔*〕间、厨房〔*〕间、其他用房〔*〕间。房屋产权归寺庙集体所有,产权证照齐全的〔*〕栋,正在办理的〔*〕栋。
二是加强房屋维护管理。定期对寺庙房屋建筑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2025年以来,开展房屋安全检查〔*〕次,发现安全隐患〔*〕处,已整改〔*〕处。加强文物建筑保护,对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落实专人管护,严格执行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寺庙基础设施改善工程,全寺实现通路、通电、通水、通讯、通广播电视。
三是严格房屋建设审批。寺庙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严格按照《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规定,事先向所在地县级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工程管理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建设项目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做到公开透明。2025年以来,申请建设项目〔*〕项,均按规定程序报批并实施。
(四)财税管理方面
一是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按照《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要求,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收支行为。设立财务室,配备专(兼)职财务人员〔*〕人,均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执行统一的会计制度,设立会计账簿,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财务收支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大额支出须经寺管会集体研究决定。
二是规范财务收支管理。寺庙财务收入主要包括:信教公民布施收入、宗教活动收入、政府补助收入、社会捐赠收入、其他合法收入等。2025年度,寺庙各项收入共计〔*〕万元。支出主要包括:宗教活动支出、人员费用支出、房屋维修支出、公益慈善支出、其他合理支出等。2025年度,各项支出共计〔*〕万元。严格执行财务审批程序,〔*〕元以上支出须经寺管会主任审批,〔*〕元以上支出须经寺管会集体研究。
三是落实财务公开制度。定期向僧尼和信教群众公布财务收支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财务公示,接受监督。全年财务公示〔*〕次,公示内容包括收入来源、支出项目、结余情况等。配合宗教事务部门和审计部门开展财务审计,2025年度接受审计检查〔*〕次,审计结论为合格。
四是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及时申报纳税。对符合免税条件的收入,按规定办理免税手续。2025年度,依法缴纳各项税费〔*〕万元。坚决抵制商业化倾向,不从事与宗教无关的商业活动,不进行商业宣传,不牟取非法利益。
(五)安全管理方面
一是强化消防安全管理。按照消防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配备消防器材〔*〕件(套),设置消防通道〔*〕处,安装消防监控设备〔*〕套。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全年开展消防检查〔*〕次,发现并整改隐患〔*〕处。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次,参训人员〔*〕人次,提高僧尼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是加强治安保卫工作。建立健全治安管理制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配备专(兼)职保安人员〔*〕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套、摄像头〔*〕个,实现重点部位监控全覆盖。加强对外来人员和车辆的登记管理,严禁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寺庙。2025年以来,未发生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
三是做好食品卫生防疫。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堂卫生管理,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等环节的卫生要求。食堂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加强卫生防疫工作,做好传染病防控,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持寺庙环境整洁。2025年以来,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和传染病疫情。
四是加强文物保护安全。严格落实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对寺庙内的文物进行登记造册,建立文物档案。加强文物日常管护,落实防火、防盗、防潮、防蛀等保护措施。严禁擅自修缮、迁移、拆除文物建筑,严禁买卖、私分文物。配合文物部门做好文物保护工作,2025年以来未发生文物损毁、丢失事件。
(六)宗教活动管理方面
一是规范日常宗教活动。按照藏传佛教传统和仪轨,有序开展日常诵经、供佛、讲经等宗教活动,维护寺庙正常的宗教秩序。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在讲经弘法中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僧尼戒律修持,从严治寺、从严治教,维护佛教清净庄严形象。
二是严格大型宗教活动审批。举办大型宗教活动,严格按照《宗教事务条例》和《藏传佛教寺庙管理办法》规定,事先向县级以上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举办。制定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活动安全有序。2025年以来,申请举办大型宗教活动〔*〕场次,均按规定程序报批。活动期间加强现场管理,未发生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事件。
三是依法管理涉外宗教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规范接待境外人员参访活动。接待境外宗教团体和宗教人士来访,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不接受境外宗教势力渗透,不接受境外宗教组织和个人非法资助,坚决维护独立自主自办原则。2025年以来,接待境外人员参访〔*〕批次〔*〕人次,均按规定程序办理。
四是积极开展公益慈善活动。发挥宗教界服务社会、利益众生的传统,积极开展扶贫济困、助学助残等公益慈善活动。2025年以来,组织开展公益慈善活动〔*〕次,捐款捐物折合人民币〔*〕万元,受益群众〔*〕人次。引导僧尼和信教群众爱国爱教、遵纪守法,积极参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和谐作出积极贡献。
三、调研发现的问题
通过此次全覆盖调研,对照新修订的《藏传佛教寺庙管理办法》和上级统战民宗部门的工作要求,我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清醒认识到在规范化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人员管理方面
一是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工作还需加强。部分年龄较大的僧尼尚未完成教职人员资格认定,教职人员资格认定覆盖率有待提升。二是僧尼教育培训系统性不足。政策法规学习和爱国主义教育形式较为单一,与僧尼日常修行结合不够紧密,教育培训效果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人员动态管理有待加强。外出学经僧尼的跟踪管理还不够到位,人员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四是年轻僧尼培养机制有待完善。青年僧尼的思想引领、学经修行、能力培养等方面的系统安排还不够。
(二)场所管理方面
一是寺管会民主管理水平有待提升。部分寺管会成员履职能力不强,民主决策意识不够,集体议事规则执行不够严格。二是内部管理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部分制度存在"挂在墙上、写在纸上"的现象,制度执行刚性不足。三是监事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监事对寺管会决策和财务管理的监督还不够有力,内部监督机制有待健全。
(三)房屋管理方面
一是房屋产权不够清晰。部分历史遗留房屋产权证照不全,权属关系有待进一步厘清。二是房屋维护资金不足。寺庙老旧建筑较多,维护保养资金缺口较大,部分建筑存在安全隐患。三是建设用地手续有待完善。部分建筑用地性质不够明确,土地使用手续有待进一步规范。
(四)财税管理方面
一是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财务人员专业素质参差不齐,会计核算不够规范,原始凭证管理不够严格。二是财务公开的深度广度不够。财务公示内容较为简单,对重大支出项目的说明不够详细,信教群众的知情权保障有待加强。三是资产管理有待加强。部分固定资产台账不够完善,资产盘点不够及时,资产保值增值意识不强。
(五)安全管理方面
一是消防安全基础薄弱。部分老旧建筑电气线路老化,消防设施配备不足,消防通道不够畅通。二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不够。安全检查还不够经常化、制度化,发现隐患整改不够及时彻底。三是应急处置能力有待提升。应急预案不够完善,应急演练开展不够,僧尼应急避险能力有待加强。四是文物保护压力较大。部分文物建筑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