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报告
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报告
县委第〔…〕巡察组于2022年1月20日至2月24日对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6月17日向县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反馈问题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问题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等理论知识不深入,学用结合存在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会、干部职工会、读书班活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及有关指示批示要求。二是《制定司法局机关党支部2022年度工作计划》,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党员大会、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开展集中学习,推动学习教育入脑入心、学以致用。三是针对学习内容,对党员干部不定期开展理论知识测试,撰写学习心得。
问题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组书记带头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带头落实"一岗双责",今年四个季度分别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二是加强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管理,组织开展集中培训,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让法律服务行业的工作者在法治框架下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三是年终述职要求各班子和县管领导干部每年年终将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纳入述职述德述廉报告中。四是严格落实每半年向县委宣传部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问题三:在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定印发《〔…〕县司法局2022年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方案》。每季度研究一次扫黑除恶工作,同时结合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推进扫黑除恶工作。二是召开党组会研究制止餐饮浪费工作并制定印发《〔…〕县司法局制止餐饮浪费管理制度》,加强干部职工勤俭节约教育和制度执行的监督。
问题四:财务报销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报销发票无效涉及的干部已退回所报销的费用。二是修订印发《〔…〕县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三是"三重一大"重要事项相关政策、文件已在党组会上认真学习,并按要求遵守。四是重新修订党组议事规则,每次党组会召开后,由办公室拟定会议纪要。五是涉及报销附件不全的股室提供了报销佐证的附件。六是相关问题分管财务领导已经在党组民主生活会上作了说明。七是局党组已对财务分管领导、时任财务工作人员进行预防提醒谈话。
问题五:违规报销。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涉及违规报销的干部已退回违规报销费用。二是2022年财务人员严格按照财经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由专职会计审核票据。三是局党组已对相关财务分管领导、时任财务工作人员开展了预防提醒谈话。
问题六:报销资料疑似造假。
整改落实情况:经核实,报销资料文号不同是由于文件起草工作人员粗心、分管领导和责任股室未认真审核把关造成,报销事项金额发放符合规定。一是局党组已对分管领导、责任股室人员开展预防提醒谈话。二是严格执行发文审批程序,严格审核把关,印发文件。三是重新修订印发《〔…〕县司法局财务管理办法》,规范了票证及附件审核工作。四是建立律师值班管理制度,加强对购买服务资金使用的监管。五是已修改制定新的会议纪要,作为今后报销的依据。
问题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重新集中学习了《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要求按照该规定严格执行。二是重新修订印发《〔…〕县司法局财务管理办法》,规范财务管理。三是参与接待的领导干部已退回超标部分的费用。四是加强对工会福利费发放名单、金额及附件审核,加强对工会经费监督和管理,工会福利发放由党组研究决定。五是严格按照《〔…〕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发放职工福利。六是局党组已对财务分管领导开展预防提醒谈话,对时任财务人员开展诫勉谈话。
问题八:挪用专项资金。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经与县财政局对接,在今年公用经费中列支用于此前挪用的专项经费支出。二是加强对财务人员管理,监督严格按照支出范围支出日常支付工作中,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不定期要求财务人员报告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监督专项资金使用按照规定范围支出。
问题九:司法局对公证处财务未实施监管。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印发《〔…〕县公证处财务管理办法》,规范公证处财务管理,并按制度执行。
问题十:司法所办公楼维修监管不严致费用偏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核对巡察组指出问题,〔…〕司法所办公室因漏水严重,墙面多处脱落,本次除整体维修防漏外,还在一楼外面过道下新打立柱拓宽过道等,除合同涉及金额外,另有工程项目增项金额,两次金额的确定均按重大事项经集体研究确定。二是强化工程监管,涉及司法所除险加固维修的,必须由司法所负责人在验收单和工程发票上签字,分管领导对真实性把关,再由财务人员审核票据后交分管财务领导签字后列支,严格落实工程验收报销签字制度。三是局党组已对相关财务分管领导、财务工作人员、司法所所长开展预防提醒约谈。
问题十一:党总支党课无讲稿,未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各支部工作。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党总支部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召开三次支委会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压实工作责任,明确整改要求。二是党总支部书记带头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发挥支委政治核心作用,自巡察反馈以来每月按时召开党总支部支委会讨论支部重大问题。3月30日召开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双向述职评议会,7月28日召开党总支部半年工作总结会,听取各党支部汇报半年党建工作情况,对党总支部下半年党建工作作安排部署,9月21日召开支委会安排各党支部疫情防控工作。三是抓好党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组织全体支委成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提升支委成员政治理论水平。四是制定《司法局党总支部2022年度工作计划》,充分发挥党总支部集体领导作用。五是2022年3月10日召开司法局党总支部党员大会,党组书记上专题党课,会后及时整理归档了党课讲稿。
问题十二:党的组织建设弱化。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2年3月16日按规定按程序召开了中共〔…〕县司法局总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党员大会。二是2022年7月28日召开党总支部支委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规范选举工作。三是局党组已对相关党员同志、律所党支部书记开展预防提醒谈话,要求党员干部履行党员义务,按时参加党组织生活,加强学习、规范业务,严肃执行党内政治生活相关制度。四是2022年6月10日,局党总支部举办2022年党建业务人员培训班,重点培训党员发展、"三会一课"制度。五是2022年8月22日,局党总支部对各律所党建工作开展督查,下发督查问题通报,明确整改要求。
问题十三: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组织生活会变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组已对司法局党总支部所辖6个党支部支部书记开展预防提醒谈话,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组织局党总支全体支委成员于8月29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各党支部有序有效组织各支部组织生活会,真正达到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效果。三是组织司法局机关党支部全体党员于8月30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范组织生活会程序,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四是局党总支部对所辖各党支部党建工作开展督查,下发督查问题通报,明确整改要求。五是局党总支部举办2022年党建业务人员培训班,重点培训党员发展、"三会一课"制度。六是召开组织生活会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到会指导,提升组织生活会质量。
问题十四:"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走过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司法局机关党支部于2022年6月21日、8月25日召开支委会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二是2022年6月21日召开支委会讨论巡察整改反馈问题整改事宜,要求全体支委成员切实履行支委职责,明确机关党支部工作计划、党员大会、主题党日等重要事项提前召开支委会进行集体讨论。三是局党组已对司法局党总支部所辖6个党支部支部书记开展预防提醒谈话。四是自巡察反馈以来,坚持党课教育的党性原则,党课内容围绕党的中心任务,结合党员队伍的实际情况,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及时归档党课讲稿。
问题十五:主题党日活动开展随意。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2年6月21日机关党支部召开支委会,讨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事宜,明确机关支部工作计划、党员大会、主题党日等提前召开支委会进行集体讨论。二是对各支部党建工作开展督查,下发督查问题通报,明确整改要求。不断提高主题党日活动的规范性、实效性,确保每次主题党日有主题。三是2022年6月10日,局党总支部举办2022年党建业务人员培训班,重点培训党员发展、"三会一课"制度。
问题十六:非党人员从事党建工作。
整改落实情况:全面核查各支部党建业务人员身份,非党人员已更换为党员同志,坚决杜绝非党人员负责党建工作现象。
问题十七:党建资料不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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