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奋力开创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党课: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奋力开创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一次专题党课,主要目的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引导和激励全院干警进一步校准思想坐标、强化使命担当,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和更加务实的作风,奋力推动〔*〕区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
当前,我们正处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也恰逢"十五五"规划开局起步的重要节点。新的时代背景、新的发展阶段、新的历史任务,对我们人民法院的工作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更高要求。在这样的背景下,深入思考和回答"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这一根本性、全局性问题,不仅是重要的理论课题,更是我们必须面对和解决的紧迫实践课题。这直接关系到我们司法工作的根本方向,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深切期盼,关系到我们能否在新征程上交出一份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优异答卷。下面,我将结合自身学习体会和法院工作实际,与同志们交流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深刻领会核心要义,牢牢把握"政绩为谁而树"的根本立场,始终将人民至上作为司法工作的最高价值追求
"政绩为谁而树",是政绩观的根本问题,也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集中体现。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这一重要论述,鲜明地揭示了我们党执政的根本宗旨和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对于人民法院而言,这个问题的答案是清晰而坚定的,那就是:我们的政绩必须为人民而树,我们的工作必须为了人民。司法为民,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镌刻在我们每一位法官、每一位干警内心深处的信念,是我们全部司法活动的价值基石。
第一,要将"如我在诉"的理念内化于心,以深厚的为民情怀滋养司法初心。"如我在诉",这四个字蕴含着深刻的道理,它要求我们每一位司法工作者都必须具备强烈的共情能力和换位思考意识。当我们面对卷帙浩繁的案卷、面对情绪激动的当事人时,是否能够设身处地地想一想:如果我是原告,我面临的困境和焦虑是什么?如果我是被告,我希望得到怎样的公正对待和权利保障?如果我是那个在诉讼中奔波无助的普通群众,我最期盼的是什么?这种"将心比心"的思考,是连接司法与民心的桥梁,是祛除"官气"、增进"地气"的良方。它能够帮助我们超越单纯的法律条文,去体察案件背后的世道人心,去理解当事人的真实诉求,从而在司法裁判中既彰显法理的严谨,又传递人情的温暖。全院干警要时常用"如我在诉"这面镜子来审视自己的工作,看一看我们的诉讼服务是否足够便捷,我们的庭审程序是否足够文明,我们的裁判文书是否足够清晰,我们的释法说理是否足够透彻。只有真正把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案件,才能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与温度。
第二,要将民生案件的办理作为关键抓手,以务实的司法举措守护人民福祉。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涉及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婚姻家庭等领域的民生案件,往往关系到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这些案件的处理结果,不仅是对当事人个体命运的裁决,更是人民法院践行宗旨意识、厚植人民情怀的试金石。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对于当事人而言,一个案件可能就是他的一辈子。因此,我们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办好这些看似"普通"的民生案件。要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裁判,通过一个个公正的判决,弘扬真善美、鞭挞假恶丑,树立正确的社会价值导向。要深刻领会"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的道理,精心审理每一起案件,努力将其办成守护民生的"定心丸",让司法裁判成为引领社会风尚、规范社会行为的生动法治教材。据统计,2025年我院共审结各类民生案件5600余件,通过司法救助为128名困难群众缓减免诉讼费超过210万元。这些数字背后,是一个个家庭的安宁与幸福,也是我们司法为民最直接的体现。进入2026年,我们要继续巩固和深化这一工作成效,让司法为民的成果更加可感可及。
第三,要将诉讼服务的优化作为重要载体,以便捷的司法体验提升群众满意度。司法工作的政绩,不仅体现在案件的最终裁判结果上,也体现在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的司法服务体验中。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人民群众对司法服务的需求也呈现出多元化、便捷化、智能化的新特点。我们必须主动适应这一变化,持续深化智慧法院建设,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要进一步优化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在线庭审等便民机制,确保诉讼渠道的畅通无阻。要完善诉讼服务中心的功能,真正实现"一站式"服务,避免当事人在不同部门之间来回奔波。今年以来,我院的网上立案申请审核通过率达到了93%,一审民商事案件的平均审理周期缩短至55天以内,这些进步都直接提升了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同时,我们还要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并行,充分考虑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需求,提供必要的线下指导和人工服务,决不能因为技术的鸿沟而让任何一位群众在寻求司法保护的门前止步。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接地气"的举措拉近司法与群众的距离,是我们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必然要求。
二、精准对标时代要求,清醒认识"树什么样的政绩"的价值取向,始终将服务大局作为司法工作的核心使命担当
"树什么样的政绩",决定着我们的工作方向和发展路径。错误的政绩观,往往表现为急功近利、好大喜功,热衷于搞"形象工程"、"盆景项目",片面追求结案率、排名等表面数据,而忽视了司法工作的内在质量、实际效果和社会影响。这种"数字政绩"、"虚假政绩",与我们党的要求和人民的期盼背道而驰,必须坚决予以摒弃。新时代的人民法院,必须树立起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检验的科学政绩观,创造出服务高质量发展、促进社会治理、维护公平正义的"真政绩"、"实政绩"。
第一,要树立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政绩。当前,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人民法院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绝不能置身事外,必须主动作为、能动司法,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这首先要求我们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要深刻认识到,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我们要以最严格的司法标准,严厉打击各类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的行为,有效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今年第一季度,我院审结了一起涉及本地一家高新技术企业核心算法的商业秘密侵权案,我们组建了专业审判团队,在短短60天内就作出了判决,为企业挽回了近千万元的经济损失,有力地保护了企业的创新成果。这就是服务大局的硬道理。其次,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要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无论是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还是外资企业,都要在法律面前一视同仁。要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我们要通过公正高效的商事审判,助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让法治成为区域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第二,要树立提升审判质量效率效果的政绩。审判质效是法院的生命线,是衡量司法工作成效的核心标准。正确的政绩观,必然要求我们追求更高质量、更高效率、更好效果的司法。这就要求我们完整、准确、全面地理解和适用新修订的《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这个指标体系的重大调整,其核心导向就是从过去偏重于"量"的积累,转向更加注重"质"的提升。我们要坚决摒弃"为数据而办案"的错误倾向,回归司法本源。要高度关注"案-件比"、审限内结案率、生效裁判被改发率、服判息诉率等核心质量指标,这些指标是衡量我们审判工作质量的"体检表"。截至今年4月份,我院18项核心审判质量管理指标已全部进入合理区间,其中14项指标表现优异,这说明我们的审判管理工作走上了科学化、精细化的轨道。但我们不能满足于此,必须清醒地看到,每一个指标的背后,都是鲜活的案件和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我们要在确保程序公正的基础上,不断提升实体裁判的精准度,努力让作出的每一份判决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第三,要树立推进社会诉源治理的政绩。"上医治未病,中医治欲病,下医治已病"。对于法院而言,办好案子是"治已病",这是我们的基本职责;但更高层次的政绩,在于能动司法,参与社会治理,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产生,实现"治未病"。这是一种更深远、更具根本性的政绩。我们要积极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大格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要加强与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基层组织的联动,推动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我院近年来持续推进的"法官工作站"进社区、进园区、进网格的模式,就是诉源治理的有益探索。我们的法官定期深入基层,开展法律咨询,排查矛盾隐患,指导人民调解,把大量的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据统计,2025年全年,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的纠纷达到了9200余件,诉前调解成功率同比提升了8.5个百分点。这不仅减轻了法院的办案压力,更重要的是节约了社会成本,促进了社会和谐。这样的政绩,虽然不直接体现在结案数量上,但它对于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所作出的贡献,是无形的、更是巨大的。
三、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切实践行"靠什么树政绩"的实践路径,始终将过硬队伍建设作为司法工作的根本保障
宏伟的目标、正确的蓝图,最终要靠人来落实,靠实干来成就。创造经得起检验的政绩,归根结底要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法院队伍。"靠什么树精绩",答案就在于我们每一位干警的忠诚、担当、能力和作风。
第一,要靠铸牢政治忠诚的"方向盘"。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旗帜鲜明讲政治是第一位的要求。我们的忠诚,是对党、对国家、对人民、对法律的忠诚。要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终身必修课,在真学真信真用中坚定理想信念,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始终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在司法实践中,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善于运用政治智慧和法治方式处理复杂敏感案件,确保案件办理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我们都必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确保司法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始终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
第二,要靠砥砺担当作为的"铁肩膀"。新时代的司法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回避矛盾、明哲保身,是创造不出任何政绩的。真正的政绩,都是在攻坚克难中取得的,是在敢于担当中实现的。全院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把心思用在谋发展上,把精力花在解难题上,把功夫下在求实效上。要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问题、司法程序中的"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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