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课讲稿:立规明矩强作风,履职尽责保平安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课讲稿:立规明矩强作风,履职尽责保平安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专题研讨座谈会,核心任务是深入学习、持续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并将其作为我们应急管理系统锤炼过硬作风、提升履职能力、筑牢安全防线的根本遵循与行动指南。应急管理部门肩负着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千钧重担,是党和政府应急处突的"尖刀"力量。我们的作风如何,直接影响着防灾减灾救灾任务的执行效能,关乎社会大局的安全稳定。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工作作风上的问题绝对不是小事,如果不坚决纠正不良风气,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像一座无形的墙把我们党和人民群众隔开,我们党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这振聋发聩的警示,对我们这支随时准备冲锋陷阵的队伍而言,意义尤为重大。这次集中学习研讨,目的在于引导全体干部深刻认识作风建设在应急管理系统极端重要的战略地位,切实从思想根子、行为习惯、制度保障上筑牢防线,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应急管理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以优良作风凝聚起保平安、促发展的磅礴力量。下面,我结合我局实际,谈几点意见。
一、深刻领悟八项规定精神内核,筑牢应急铁军思想根基
聚焦作风建设这一永恒课题,我们需要持续深化对其政治性、长期性、艰巨性的认识。从战略高度审视,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绝非权宜之计,而是关乎民心向背、政权稳固的政治要务。当前,应急管理事业处于深化改革、爬坡过坎的关键期,尤其要求我们这支队伍必须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党的作风就是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此论断鲜明揭示了作风建设的历史必然性和现实紧迫性。因此,我们必须将深入贯彻八项规定精神视为一次深刻的"政治体检"和系统的"思想铸魂"行动。唯有学深悟透其精神实质与核心要义,才能精准定位问题靶向,有效破除作风顽疾,确保应急铁军本色永不褪色,为履行核心职能提供最坚强的政治保证和作风支撑。
(一)把握精神实质:政治属性与纪律严明性的辩证统一。要全面准确地把握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深邃要义,首要的是明确其深刻的政治属性。八项规定精神绝非抽象的空谈,更非繁琐的事务规定,而是我们党强化自身建设、密切党群关系、巩固执政基础的核心战略性举措。它深刻体现着党密切联系群众这一"最大政治优势"的内在要求,是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的基础性工作。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深刻阐释的:"作风问题核心是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这对于承担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护人民群众安危的应急管理部门来说,具有更为本质的现实意义。每一条规定的执行都指向一个共同目标: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防止公权私用、脱离群众。其二,要深刻理解八项规定精神所蕴含的强烈纪律意识。八项规定精神实质上是以制度形式确立的纪律规范和行为准绳,其核心是"严明"二字。它从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规范文件简报、改进新闻报道、严格文稿发表、厉行勤俭节约、规范公务接待、严格用车用房等具体方面,为党员干部划定了清晰的"红线"与"禁区"。对于应急管理系统而言,"令行禁止"是生命线,体现在各项工作中就是必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八项规定精神正是将这些纪律要求在日常行为层面的具体化和行为化,将"严"的基调覆盖到工作生活的细微之处。其三,要认识到八项规定精神是目标导向与实践导向的高度统一。其价值取向十分明确: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它不仅指明了作风建设应解决的突出问题--即"破什么",同时更清晰地指出了作风建设要"立什么":大兴求真务实、密切联系群众、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之风。具体到应急管理实践,这就要求我们的一切决策必须基于真实的灾情险情研判;我们的应急响应必须坚决果断、不推诿扯皮;我们的资源投入必须精打细算,好钢用在刀刃上,杜绝一切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确保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落实在每一个细微的应急行动中。综上所述,理解八项规定精神,关键在于将其置于全面从严治党政治大局中来审视,视作践行党的根本宗旨、严明党的纪律规矩、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具体抓手。我们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谆谆告诫:"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唯有从政治高度、纪律维度、实践深度把握其精髓,才能使之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应急铁军履职尽责的内在基因和不竭动力。
(二)剖析常见倾向:风险识别与源头防控的精准施策。深刻领会八项规定精神的同时,必须紧密结合应急管理系统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和职责特点,清醒辨识在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过程中可能衍生的作风问题新形态与新倾向。尽管我局作风总体向善向好,但"四风"问题具有隐蔽性、变异性、顽固性特点,丝毫不能掉以轻心。要警惕防范在应急决策与资源配置领域可能出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变形。比如,在项目规划审批中,是否存在盲目追求高标准、新设备而不注重实用性和实际需求,导致资金浪费和资源闲置的风险?在检查考核中,是注重实绩实效,还是过度依赖材料报表、多头重复检查,加重基层迎检负担?在信息报送环节,是否有迟报、瞒报、漏报或选择性报告的隐患,影响对风险态势的准确研判?此类问题根源在于责任心和政绩观的错位,偏离了应急工作求真务实的根本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曾一针见血地指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同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和优良作风格格不入,是我们党的大敌、人民的大敌。"对此,必须强化风险评估的科学性、决策论证的民主性、资源配置的精准性,让每一分投入都用在保障安全的关键处。要警惕防范在抢险救援与物资管理领域可能存在的特权思想与享乐奢靡风险。抢险救灾是党和政府形象的窗口,应急救灾资金物资是群众的"救命钱",必须确保绝对廉洁高效。要严防在调拨使用救援物资、装备过程中存在管理混乱、分配不公甚至优亲厚友的可能性;防范在执行紧急救援任务时,借口特殊情况不遵守相关廉洁规定;甚至极个别人员可能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在灾害救助、恢复重建中谋取不正当利益。这严重违背党的性质和宗旨,是对人民群众信任的践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因此,必须建立健全救灾物资全过程、可追溯的严格管理制度,强化内部监督和审计,确保在重大考验面前队伍的纯洁可靠。要警惕防范在日常工作纪律与生活作风领域存在的纪律松弛风险。应急管理部门责任重大,必须24小时备战备勤。要关注在值班值守中脱岗离岗、信息梗阻的现象苗头;在信息发布中未经授权擅自发声、引发网络舆情的风险;在与监管服务对象交往中勾肩搭背、接受吃请甚至收受礼品礼金的"微腐败"隐患;在个人生活中情趣低俗、铺张浪费对队伍形象的损害。这些看似"小节"的问题,若不及时遏制,会腐蚀意志,削弱战斗力。我们必须牢记:"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坚持抓早抓小,强化日常监督提醒,将严的纪律融入工作生活各方面,方能锻造一支令行禁止、纪律严明的应急"守夜人"队伍。
(三)聚焦职责使命:优良作风与战斗力的内在融通。作风建设非一日之功,需长期坚持、久久为功,并与应急管理的核心职责使命深度融合,实现同频共振、相互促进。应急管理工作的特殊性、重要性,决定了优良作风不仅关乎形象,更是生成、维系、提升战斗力的根本保障。其一,优良作风是提升风险防控精准度的关键基石。精准预判风险、有效预防灾害,要求我们必须做到深入一线、掌握实情。这离不开扎实、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要深入基层社区、厂矿企业、灾害易发区进行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要畅通信息渠道,科学分析研判;要力戒坐在办公室"拍脑袋"决策。只有作风实,才能真正做到"耳聪目明",对风险隐患心中有数、应对有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更没有决策权。"在风险防范这个核心领域,任何脱离实际、作风漂浮的行为,都可能导致预判失误、防御疏漏,后果不堪设想。其二,优良作风是确保应急响应高效能的生命所系。突发灾害事故瞬息万变,考验的是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具备雷厉风行、令行禁止的作风。要坚决杜绝"庸懒散拖"、推诿扯皮;要严格遵守战时信息报送、指令传达的纪律;要确保指挥体系高效运转,救援力量闻令而动。任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延误,都可能错失黄金救援期,付出惨痛的生命和财产代价。高效应急响应,是优良执行力和纪律性的集中体现,也是八项规定精神中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特殊战场的实战化要求。其三,优良作风是增强公共服务感召力的力量源泉。应急管理部门是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尤其在灾难面前,党员干部的作风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始终坚持人民立场,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在应急处置中,要千方百计抢救生命、安抚民心、保障基本生活;在日常监管服务中,要规范文明执法,杜绝冷硬横推;在信息公开中,要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切。通过优良作风的展现,可以极大提升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获得感。这深刻体现了八项规定精神"密切联系群众"的核心精髓。总书记强调:"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我们在每一项应急工作中,都要用心用情用力践行这一根本宗旨。由此可见,作风关乎战斗力、执行力、公信力。应急管理事业的蓬勃发展,必须以作风建设为坚强保证。我们必须将八项规定精神的各项要求,精准融入风险监测预警、应急预案管理、抢险救援组织、应急物资保障、灾后恢复重建等全链条工作流程,使"忠诚、为民、担当、奉献"的应急管理价值观,在优良作风的浸润下焕发出强大的生机与活力。
(四)构建长效机制:制度规范与文化涵养的双轨并进。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市应急管理局落地生根、常态长效,既需要刚性制度的约束与保障,也需要软性文化的熏陶与滋养,必须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与思想建党同向发力"。首要是强化制度建设的严密性与执行力。要紧密联系我局职能特点和工作实际,对已有关于调查研究、会议文件、公车使用、办公用房、公务接待、津补贴发放、差旅培训等制度进行系统梳理与细化完善。重点要聚焦"管钱"(专项资金、救灾款物)、管物(装备设备、抢险物资)、管权(行政许可、执法检查、事故调查)、管人(领导干部、关键岗位)等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制定更加清晰具体、可操作、能落地的细则。特别是针对应急值班、抢险救援等特殊情形下的行为规范,要有明确规定。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必须严肃制度执行,坚决防止"稻草人"现象。强化内部审计、专项检查、日常监督,对违反制度踩"红线"、闯"雷区"的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其次是强化内部监督的精准性与协同性。要健全和完善内部监督体系,形成监督合力。局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各部门"一把手"的监督。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要聚焦主责主业,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紧盯关键少数、重点领域和重要节点,运用好谈心谈话、检查抽查、受理信访举报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苗头,早提醒、早纠正。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认真处理涉及干部作风问题的信访举报。要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用好第一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同时,要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指导,形成内外联动、相互促进的监督格局。建立健全监督信息共享和问题线索移送机制,提升监督质效。再次是强化廉洁文化的感染力与引导力。要高度重视廉洁文化的培育和浸润作用。坚持常态化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要用好局史室、宣传栏、网站、新媒体等载体,讲好应急管理系统廉洁故事,宣传先进典型事迹。要注重家风建设,引导干部廉洁修身、廉洁齐家,涵养良好家风,筑牢"后院"防线。要积极营造以清为美、以廉为荣、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工作氛围,使党员干部在潜移默化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从思想深处抵制歪风邪气,形成崇廉拒腐、担当作为的行动自觉。构建长效机制,关键在"常"、"长"二字。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作风建设必须常抓不懈,时紧时松不行,搞一阵风更不行。"我们要在制度建设上体现连续性,在监督执行上体现坚韧性,在文化培育上体现渗透性,通过制度刚性约束和文化柔性引导,让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为全体应急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行动自觉,成为护航应急管理事业健康发展的坚强屏障。
二、以案为鉴深剖析,汲取教训防覆辙
理论学习的基础在于指导实践,而警示教育的作用在于以案明纪、以案为鉴。回顾过往方能警示未来,剖析他人才能警醒自身。为使大家更直观、更深刻地认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现实危害及严重后果,深刻理解《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刚性约束力。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告诫:"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一个干部只有把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总开关拧紧了,把思想觉悟、精神境界提高了,才能做到不想腐。"剖析这些案例,就是要让大家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从内心深处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始终绷紧纪律之弦,绝不能在纪律规矩上成为"反面教材"。
(一)违规公务接待案:公私混淆,损公肥私
2022年8月,A省B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科科长陈某(现为四级调研员)在该市C县检查某非煤矿山企业期间,接受该企业安排的超标准接待。当日中午,陈某等人接受企业在该县某高档酒店安排的宴请,餐费明显超出当地公务接待标准,并饮用高档酒水若干瓶。期间,陈某未对该接待进行劝阻,也未按规定支付个人应承担的费用。此行为被群众举报,后经A省纪委监委查实认定。处理结果: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陈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责令退赔超标准接待费用。涉及接待的企业及该县应急管理局相关人员也受到相应处理。
陈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年版)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其核心错误在于:一是混淆了公务活动与私人人情的关系,将应当由公务身份开展的监管活动,异化为接受管理服务对象非正常、超标准消费的"人情往来";二是违反了公务接待"务实、节俭、高效、透明"的基本原则,损害了公务活动的严肃性和廉洁性;三是利用职务影响,变相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不当利益,实质是公权私用。这种打着公务旗号行个人享受之实的行为,严重损害应急管理部门作为执法监管机关的权威性和公正性,扭曲了正常的政企关系,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这起案例深刻警示我们,规范公务接待绝非小事小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坚决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对于应急管理系统,特别是经常深入企业开展监管、服务的干部而言,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认清管理服务对象的热情背后的风险。要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坚守标准、明确界限,自觉抵制各种形式的超标准接待和违规吃请,做到"亲""清"分开。在公务活动中,必须坚持"该我做的服务到位,不该拿的分文不取",坚决守住底线,维护好人民安全"守夜人"的清正廉洁形象。
(二)公车私用案:特权蔓延,心无戒惧
2023年4月至5月,D市应急管理局防汛抗旱科副科长林某某,多次在节假日及工作日下班后,使用单位公务用车(车牌号:D·EG123)办理私事,包括接送家人、朋友聚餐、个人购物等。其行为被大数据平台筛查发现异常行驶轨迹后,经D市纪委监委核查属实。林某某本人对使用公务车处理私事的事实供认不讳。处理结果: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林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违规使用公车产生的费用由其个人承担;D市应急管理局分管办公室工作的领导受到批评教育处理;D市纪委监委向该局党组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要求对公务用车管理进行彻底整改。
林某某的行为,直接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年版)第一百一十八条之规定:"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交通工具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交通工具管理规定的行为"。其违纪性质在于:一是严重扭曲"公车公用"的性质定位,将公共资源视为个人特权延伸,进行私人占有和使用;二是反映出纪律观念极端淡薄,缺乏对公权力的敬畏之心,将单位车辆当成"私人座驾";三是其行为发生在节假日和工作日非工作时间,具有典型的明知故犯特征,影响极其恶劣。这种行为不仅造成公共财产的浪费,更是在眼皮底下滋生特权思想和享乐主义,直接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破坏公平正义。
"公车私用"是群众反映强烈的"车轮上的腐败"典型表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公车是执行公务的工具,绝不是个人"福利待遇"的一部分。对于应急管理系统,虽然有时需要应对突发事件,公车使用频率较高,但这绝不意味着可以突破规定、随意私用。每一名党员干部,特别是掌握用车权的干部,都必须牢固树立"公权不私用、公物不私占"的观念。要严格按照规定申请、审批、使用公车,主动接受监督,时刻牢记自己手中的权力和可调动的资源都姓"公"。局内更要强化管理制度的刚性执行,运用科技手段加强监督,堵塞漏洞,让公车真正服务应急,服务人民。
(三)超标配备办公用房案:讲究排场,背离初心
2021年10月,E省F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赵某某在明知中央和省委关于办公用房面积标准的规定(县级正职24平方米)情况下,在其办公室装修过程中,指使工作人员采取打掉隔壁会议室墙体等方式,违规合并两处空间,使其实际使用办公用房面积达到约68平方米。该办公室内除基本办公桌椅文件柜外,还违规设置了休息室、洗浴间及高档茶具等。此事经省委巡视组巡视发现并移交处理。处理结果: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赵某某因违反廉洁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政务记大过处分;违规装修费用由其个人承担;违规超面积部分办公用房被迅速腾退并恢复原状。F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向县委、县纪委作出深刻检查。
赵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年版)第一百二十一条之规定:"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的"。其违纪要害在于:一是对中央三令五申的办公用房标准置若罔闻,带头违反规定,是典型的顶风违纪;二是在办公条件上追求排场、讲究享受,背离了党的艰苦奋斗优良传统和"人民至上"的初心使命;三是其行为是利用手中职权违规为自己谋取超越规定的"工作待遇",实质是一种变相的特权享受,官僚主义作风严重。此种行为不仅浪费财政资金,更在干部职工中造成极坏示范效应,严重损害应急管理部门作为人民安全守护者的正面形象。
办公用房面积标准是硬杠杠,体现的是党员干部的作风和党性。超标使用办公用房是严重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习近平总书记曾深刻指出:"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最关键的是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赵某某的行为,正是源于思想上的"总开关"松动,将官位、权力与享乐、特权相挂钩。对于应急管理干部,办公室应该是高效处理事务、研判风险、指挥调度的场所,讲求的是实用、简洁、安全。绝不能让宽敞舒适的办公环境成为滋长官僚习气和脱离群众的温床。要时刻铭记,我们是为谁服务、为谁奔忙。必须坚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把有限的资源投入到保障人民安全、提升应急能力中去。
(四)违规发放津补贴案:巧立名目,侵蚀公帑
2020年12月,G市H区应急管理局在年度绩效考核奖金发放中,经该局时任党委书记、局长王某(2023年已调离)决定,局长办公会通过,在没有上级文件依据的情况下,以"安全管理突出贡献奖"、"抗洪抢险特别奖"等名义,违规向包括局领导班子成员在内的22名干部职工(含王某本人)额外发放奖金共计人民币16.5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付的项目经费(含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项目)。此事在2023年审计中被发现。处理结果: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王某(时任职务行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奖金全部予以收缴(16.5万元全额追回)。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受到相应处理,H区应急管理局党委被责令向区委、区纪委作出深刻检查。
该局领导班子的行为,主要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年版)第一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同时也可能涉及违反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相关规定。其违纪核心在于:一是目无规矩,擅作主张。在没有合法合规依据的前提下,巧立名目,擅自决定发放;二是资金来源违规。动用专项资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费)来发放奖金,属于截留挪用、改变资金用途,违反了财经纪律;三是中饱私囊。借"集体决策"之名行集体违规获利之实,本质上是利用职权变相集体私分公共财政资金,是典型的小团体主义。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财经纪律的严肃性,腐蚀了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造成公共财产流失,损害了政府公信力。
违规发放津补贴是严重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必须坚决刹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所有津贴、补贴、奖金的发放都必须有规可依、有据可查,绝不允许打擦边球、搞变通。应急管理部门不是"特殊群体",没有任何理由搞"土政策"、发"人情奖"、"安慰奖"。各科室、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关于规范津贴补贴发放的各项规定,管好用好各项经费,特别是救灾、项目等专项资金,确保每一笔钱都用在刀刃上。财务部门要当好"铁公鸡",坚持原则;领导干部更要带头执行纪律,自觉抵制任何形式的违规发放行为,维护财经纪律的刚性。
(五)作风漂浮、漠视群众诉求案:宗旨淡忘,脱离群众
2023年7月,I市J区应急管理局值班室在接到辖区某小区居民多次实名电话举报,反映其住宅附近一废弃厂房内储存有大量不明危化品(气味刺鼻),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当班干部吴某某(时任安全生产基础科三级主任科员)在接到首次举报后,仅做了简单电话记录,未按规定及时报告带班领导和相关业务科室,也未赴现场核实,在后续举报中敷衍推诿,称"已记录,会处理",但实际未采取任何跟进措施。三日后,该厂区因高温引发泄漏,造成局部环境污染和恐慌(无人员伤亡)。后经调查,储存物为易燃易爆危化品。该事件被媒体曝光引发关注。处理结果: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吴某某对群众举报置若罔闻、敷衍塞责,造成不良影响,构成群众纪律错误(对应条例中关于漠视群众利益行为的条款,视具体情节可能适用第一百三十五条等相关条款),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并被调离原岗位。J区应急管理局值班制度被责成全面整改,分管副局长被诫勉谈话。
吴某某的行为,主要违反了工作纪律(失职失责)以及党的群众纪律(漠视群众利益)。其错误性质严重:一是严重失职渎职。作为值班人员,负责接收和处理信息是基本职责,其未按规定报告、未核实处置,属典型不作为;二是官僚主义严重。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安全隐患问题冷漠麻木,推诿塞责,"新官不理旧账"的作风在此表现为"首问不理首接";三是群众观念极其淡薄。忘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对群众的安全诉求麻木不仁,极大地破坏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这不仅可能导致严重后果(此次是侥幸),更严重损害应急管理部门"救民于水火"的公信力。
应急管理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群众的举报、诉求是发现问题的重要渠道。习近平总书记要求:"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树牢群众观点,贯彻群众路线,尊重人民首创精神,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吴某某的行为,是与这一要求背道而驰的极端反面教材。它警示我们,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应急管理工作的大敌。必须坚决反对和整治"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看似都负责,实则都不负责"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全体应急干部务必引以为戒,时刻牢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对群众的每一个呼声都要高度重视,对每一个险情都要闻风而动,做到有诉必接、有险必查、有难必帮,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实到每一次应急响应、每一项安全检查、每一处风险消除的具体行动中。
三、紧扣主责强作风,锻造过硬新铁军
作风建设的成效最终要体现在履职能力的提升和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增强上。我们必须牢牢把握"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的核心定位,将作风要求内化于应急管理各环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干事担事,是干部的职责所在,也是价值所在。"对于应急管理部门,优良作风的核心要义就是勇于担当、善于作为、甘于奉献。下一步,我们要在三个方面持续发力,让过硬作风成为应急铁军最鲜明的标识和最强大的战力。
(一)锻造忠诚担当的政治品格。忠诚干净担当是应急铁军的政治灵魂。锻造这种品格,首要在于强化理论武装,铸牢政治忠诚。要持续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理解应急管理的政治属性,确保一切行动听从党中央指挥。坚持运用党的科学理论指导应急工作实践,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关键在于恪守为民宗旨,站稳人民立场。要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应急工作的根本价值追求。不断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将其贯穿于风险研判、预案制定、指挥决策、应急救援、灾后救助等全过程各环节。切实做到在任何时候都把保障人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面对危险敢于挺身而出,面对群众安危绝不退避。畅通群众反映安全隐患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落点在于强化斗争精神,勇于担当作为。应急工作充满风险挑战,要求我们必须具备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政治品格。面对重大安全风险、复杂灾害事故、急难险重任务时,要迎难而上、挺身而出。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敢于动真碰硬、铁面监管执法。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敢于负责、敢于拍板、敢于承担,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担当作为,切实当好党和人民的"守夜人"。
(二)锤炼极端负责的专业本领。保障人民群众安全需要真功夫、硬本领。锤炼这种本领,首要在于提升风险辨识管控能力。要善于运用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分析研判各类安全风险。加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应用,深化对重点行业领域、重要基础设施、人员密集场所等风险的动态监测和分析预警。要具备敏锐的风险洞察力,能从看似平常的细节中捕捉到潜在的隐患苗头,做到见微知著、抓早抓小。熟练掌握现代化监测预警技术和装备运用,提升风险感知的精准性和时效性。重点在于增强实战指挥救援能力。要立足"全灾种、大应急"格局,系统掌握应急预案体系,熟悉各类灾害事故特点和处置规程。强化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应用能力,确保指令下达畅通、信息共享高效、协同联动顺畅。加强模拟实战演练,在贴近真实战场的环境中磨练指挥决策、力量调派、资源统筹、现场管控、舆情引导等方面的综合能力。尤其要提升在复杂恶劣环境、信息不全条件下的临机决断和风险控制能力。支撑在于强化科技支撑和法治保障能力。要主动学习掌握先进的应急救援技术装备知识,推动高科技装备在应急实战中的应用。善于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赋能风险监测预警、辅助决策指挥、提升救援效能。同时,必须增强法治素养,系统学习掌握《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及配套法规规章,牢固树立依法应急、依法行政的理念,在执法检查、事故调查、行政处罚等工作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应急管理现代化水平。
(三)弘扬苦干实干的光荣传统。应急管理工作的特点决定了必须弘扬优良作风。弘扬这种传统,首要在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摒弃"纸面文章"、过度留痕、"内卷空转"。调研要真正沉到一线、深入隐患现场,察实情、听真话、取真经。会议文件简报力求精简高效,开解决实际问题的会,发指导工作的文。优化考核评价机制,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将更多精力投入到抓落实、控风险、保安全上。重点在于厉行勤俭节约,严控行政成本。应急管理部门经费相对紧张,更需精打细算。严格项目论证,杜绝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控"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应急物资储备、装备购置维护、救援力量建设的资金使用效益。在办公用房、公务用车、设备采购等方面严格遵循相关规定。养成勤俭节约习惯,让每一分钱都用在保障安全、提升能力的刀刃上。关键还在于甘于默默奉献,树立清风正气。应急值守不分昼夜、抢险救灾不论寒暑,这要求我们的干部必须具有强烈的奉献精神。要正确看待和处理"苦"与"乐"、"得"与"失",将守卫安全的责任感和守护生命的使命感内化为职业操守和人生价值。大力宣传表彰在风险防控、抢险救援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严格家教家风,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带头遵纪守法、廉洁齐家,以清正廉洁的作风涵养风清气正的机关政治生态。
四、强责促干保落实,齐抓共管成常态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市应急管理局落深落细,关键在于压紧压实责任链条,形成齐抓共管、常态长效的工作格局。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执行的保障在于责任。必须构建起权责明晰、贯通协同的责任体系,确保管党治党、作风建设与应急管理核心业务深度融合、相互促进。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我们要聚焦核心,层层发力,以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确保作风建设要求落地见效。
(一)党组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局党组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纵深推进作风建设的责任主体,必须切实履行组织领导之责。要将作风建设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上级精神要求,分析研判我局作风建设形势,部署重点任务,解决突出问题。坚持以上率下,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定期研究、检查、指导分管范围内的作风建设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闭环。坚决履行制度保障之责。要根据中央、省委、市委精神和相关法规制度,紧密结合我局实际,持续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配套制度。重点完善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办公用房、差旅培训、津补贴福利发放、因公出国(境)、会议文件活动管理、应急值班执勤规范、抢险救灾期间廉洁纪律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制度制定要注重精细化、可操作性,避免"牛栏关猫"。要带头遵守制度、维护制度,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切实履行监督问效之责。要大力支持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履行监督专责,为其开展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定期听取机关纪委关于作风建设及监督执纪情况的汇报。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内部审计、上级巡视巡察、监督检查、群众反映等发现的问题线索,组织力量严肃认真核查处理。严格问责追责,对落实责任不力、导致分管范围内发生严重违规违纪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真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二)机关纪委监督责任走深做实。机关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构,必须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之责。要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用足用好第一种形态,加强日常监督。紧盯"关键少数"、重要岗位、权力运行风险点以及作风问题易发多发的关键环节(如节假日、救灾物资发放、项目招投标、执法检查等),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谈话函询、受理信访举报等多种方式开展常态化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格履行问责惩处之责。对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要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审查调查,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坚决纠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实事求是,精准定性量纪,确保每一起处理都经得起检验。查处案件要深入剖析根源,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强化警示震慑效果,让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着力提升协同联动之责。加强与局党组、派驻纪检监察组、局属各支部的沟通协作。定期向党组和上级纪委监委报告工作情况,重要问题线索及时请示报告。积极支持、密切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自觉接受监督指导。指导各支部纪检委员发挥监督"探头"和"前哨"作用。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有效整合监督力量,织密全方位监督网络,提升监督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三)干部主体责任自觉坚定。作风建设最终落脚于每一位干部的自觉行动。全局干部必须强化自我约束之责。要深刻认识作风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从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不断增强敬畏意识。持续加强党性修养,自觉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慎独慎微慎初,守住小节,管住自己。切实履行遵规守纪之责。要自觉成为党的纪律规矩的坚定维护者和模范执行者。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以及我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日常工作生活一言一行中,严格用纪律标尺衡量自己,用规矩尺子约束自己。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保持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干干净净的政商关系。主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模范践行担当奉献之责。作为一名应急管理干部,要将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效最终体现在履职尽责、保障安全上。要勇于担当、恪尽职守,面对急难险重任务敢于冲锋在前。坚持求真务实,深入调查研究,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提升应急处突能力。在履职过程中坚持原则、秉公用权、廉洁执法,在服务群众中态度热情、办事高效。将个人价值融入到应急管理事业中,以清正廉洁的作风、奋发有为的姿态,为守护城市安全、保护人民安康贡献力量。
同志们,作风建设如逆水行舟,一篙不可放缓;应急责任重于泰山,须臾不容懈怠。让我们以此次学习教育研讨为契机,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行百里者半九十"的清醒,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时刻自重自省、严守纪法规矩,以一流的作风锻造一流的应急铁军,以风清气正的优良环境,为〔...〕市高质量发展筑牢坚不可摧的安全屏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