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全县民政工作要点
2026年全县民政工作要点
2026年是实施"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民政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稳中求进,提质增效,着力推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显著提升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社会治理的工作水平,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
一、着力推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
(一)加强老龄工作。制定2026年全县老龄工作要点。组织编制"十五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深入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建立健全"银龄行动"工作机制,开展"银龄行动"主题项目,为80周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推进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持续组织开展全县"敬老月"活动。推动银发经济发展。
(二)持续强化养老服务普惠均衡可及。优化城乡一体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动态调整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持续落实《〔*〕县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工作实施方案》,实行财政补助方式支持留守老人、残疾老年人入住敬老院。落实高龄津贴普惠型政策,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实施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发放项目。探索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会化运营,积极推进老年幸福食堂、农村幸福院建设和监管,探索可持续的老年助餐服务模式。
(三)着力提升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持续开展养老机构"星级"创建行动,实现中心敬老院"四星级"创建,〔*〕、〔*〕、〔*〕、〔*〕 4所敬老院"三星级"创建。推动6所敬老院厨房、更衣室、卫生间及手工艺品展示室改造升级。加大养老护理员培训力度,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人员占比达到30%。
(四)推进养老服务改革发展。完成〔*〕、〔*〕敬老院竣工验收及入住工作,实施团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金顶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推进互助性养老服务发展。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适老化改造。持续开展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养老服务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加强养老机构综合监管。
(五)扎实筑牢养老服务安全防线。建立养老机构安全运行监测与风险预警机制。健全养老服务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日常监测、满意度测评和等级评定工作。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加快推进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安全关爱服务,逐步扩大独居老年人走访覆盖面,提升探访关爱服务质效。
二、聚焦民生兜底保障,筑牢守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基
(六)完善社会救助政策制度。规范与人均消费支出挂钩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稳妥调整2026年度救助标准。进一步完善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制度,健全家庭财产状况认定条件动态调整机制,推动社会救助从"保生存"向"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拓展。积极推动社会救助由单一物质救助向"物质+服务"综合救助模式转变。优化审核确认工作流程,建立社会救助"一次申请、分类审核认定"工作机制。持续提升流浪乞讨等临时遇困人员救助管理服务水平,健全常态化巡查救助机制,优化街面救助、临时庇护、医疗帮扶、返乡护送等全链条服务。
(七)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贯彻落实〔*〕省民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教育厅等17部门联合制定印发的《〔*〕省低收入人口认定管理暂行办法》,依托县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逐步扩大监测范围,健全监测预警指标体系,推进信息平台功能应用。积极推进城乡低保扩围增效,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做好困难群众大病、受灾救助"救急难"工作,有效推进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强化对特困人员的兜底保障。开展纠治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问题和社会救助领域"小切口"整治,坚决纠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八)加强社会救助规范化标准化管理。贯彻落实〔*〕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省社会救助"一件事"工作方案》,推进社会救助"一件事"集成服务,持续优化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机制,加快形成覆盖全面、横向联动、纵向贯通的一体化核对信息网络。开展救助家庭百户抽查。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队伍建设,提升乡、村两级经办队伍能力水平。
(九)用心用情做好儿童福利工作。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细排查、精确认定、精准保障"专项行动,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儿童纳入保障范围,确保"应养尽养"。持续规范有效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开展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开展全县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监测摸排工作。深入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标准化建设。依法规范收养登记管理,严格落实收养评估制度,规范收养档案管理,依法办理收养登记。
(十)扎实推进残疾人福利提质增效。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管理工作,深入实施"精康融合行动"。
三、聚焦人民生活品质提升,推动社会事务管理精准化实效化发展
(十一)提升婚姻登记服务质效。进一步完善婚姻登记历史数据信息,持续推进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深化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打造便民利民登记服务场景,丰富节庆婚姻文化服务。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充分发挥已建成婚姻家庭辅导室作用,有效提升婚姻家庭辅导工作质量。深化推进婚俗改革,注重做好婚俗改革成果转化运用,加强宣传引导,培树现代文明婚俗新风。
(十二)深化殡葬服务体系改革。积极贯彻落实修订后的《殡葬管理条例》,紧扣"公益惠民、文明节俭、绿色生态"核心导向,推进修订出台《〔*〕县殡葬管理实施办法》,为全县殡葬改革工作提供坚实制度保障。完成〔*〕县公墓(BOT)项目回收工作,凸显殡葬公益属性。严格落实遗体规范处置服务标准和遗体保存、公墓安葬、公墓祭扫等行业服务标准,加强对殡葬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做好全县殡葬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推进金顶、翠屏街道公益性公墓建设,大力推行生态安葬,稳步实现公益性安葬设施供给与城乡基本殡葬服务需求相匹配。做好清明祭扫服务保障。持续推进殡葬领域移风易俗。
(十三)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工作。组织实施〔*〕--〔*〕、〔*〕--〔*〕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推进平安边界建设,切实维护边界地区和谐稳定。加强和规范地名服务管理。积极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开展规范地名命名、更名专项行动,从严规范命名更名程序,提升地名管理法治化、标准化水平。加强区划地名文化建设,扎实推进省级地名文化遗产申报与保护工作。规范地名管理,健全完善地名备案公告、地名档案管理制度。推进实施"乡村著名行动",积极筹集资金,全面整治不规范地名标志牌,补齐乡村地名服务短板,推动乡村地名建设。加强区划地名成果应用,健全完善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常态化更新维护制度。
四、聚焦全县发展大局,赋能社会组织与公益慈善事业创新发展
(十四)健全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化。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以规范化建设能力提升年为抓手,健全登记、监管、培育、服务全链条机制,引导社会组织深度参与基层治理、民生服务、乡村振兴与高质量发展,构建运行规范、富有活力、监管有效、作用彰显的发展格局。
(十五)促进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加强慈善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贯彻落实力度,促使慈善事业沿着正确的道路发展。强化慈善监管,规范基金会公开募捐备案管理,深化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完善慈善信息统计和发布制度。开展第十一个"中华慈善日"宣传活动,积极弘扬慈善文化,培育社会公众慈善意识,引领向上向善的慈善社会风气。
五、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把牢民政事业政治方向
(十六)着力加强政治机关建设。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履行民政工作职责,推动党建和业务深融互促,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在民政领域落地生根。坚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筑牢民政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安全防线。
(十七)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州纪委九届六次全会和县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一以贯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促进党员干部遵规守纪、干事创业。常态化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深化养老服务突出问题整治、纠治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问题,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扎实开展民政领域警示教育活动,以案促改,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健全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管党治党责任格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自觉接受监督,全力支持配合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工作,推动形成同向发力、协同贯通的工作格局。
六、聚焦基层基础,夯实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坚实保障
(十八)科学谋划"十五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在总结评估"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的基础上,深入分析研判"十五五"时期全县民政事业面临的发展环境和条件,准确把握机遇和挑战。全面启动"十五五"民政规划编制,进一步明确"十五五"时期全县民政事业发展基本思路、发展目标、主要指标和重点任务,研究提出一些重大战略任务、重大改革举措和重大工程项目。
(十九)加强民政法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织理论学习重点内容。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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