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
〔…〕市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市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以下简称"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提高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水平,有效解决城市地下管线、地下通道、地下公共停车场等设施底数不清、统筹协调不够、运行管理不到位等问题,避免城市道路塌陷、窨井伤人等事故的发生,保障城市安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系统治理、精准施策、依法推进、创新方法的工作原则,以提高城市安全水平和综合承载能力为目标,以开展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和相关地面设施普查、建立城市市政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为重点,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和标准体系,补齐规划建设和安全管理短板,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能力现代化,有效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创造力、竞争力,显著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主要目标
2024年底前,市区及各县基本完成设施普查,摸清底数,掌握存在的安全隐患风险点并限期消除,市级建立和完善综合管理信息平台。2026年底前,基本实现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县级全覆盖,设施建设管理协调机制更加健全,建设效率明显提高,设施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显著增强,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安全事故明显减少,城市安全韧性水平显著提升。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设施普查
1.科学制定设施普查方案。市直相关部门及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市本级及县级城市建成区范围内设施普查工作,按照《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和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工作指导手册》要求,结合本地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的种类、构成规模等情况,制定设施普查方案,明确相关部门(单位)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确保设施普查工作有序推进。
2.有序开展设施普查工作。依据设施普查方案,划定设施普查单元,充分运用既有地下管线普查等工作成果,理清设施产权归属、建设年代、结构形式等基本情况,采用调查、探测等手段,对设施的功能属性、位置关系、运行安全状况等信息以及设施周边水文、地质等外部环境进行普查。
3.及时验收和归档设施普查成果。市级由市城管局作为设施普查成果验收和档案管理部门,各县(区)也要明确设施普查成果验收和档案管理部门,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技术规程接收、清理、核对、整理设施普查项目的基础成果,及时组织开展设施普查的过程验收和成果验收,对设施普查成果进行集中统一归档管理,纳入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市一体化大数据中心。涉密设施普查成果要严格按照相关保密规定进行移交处理。新建改建扩建的设施,建设单位应将相关地理信息数据移交至档案管理部门后方可交付使用。
(二)建立完善综合管理信息平台
4.制定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标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数据局结合国家要求和我市实际,制定统一的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标准,确保市、县、区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数据一致、通信顺畅、纵向互联、横向互通,消除信息孤岛,促进高效协同管理。
5.加快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各县(区)要在设施普查的基础上,依托新型智慧城市统一中枢平台,加快推进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大数据局依托市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将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与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深度融合,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充分衔接,统一平台数据标准,扩展完善实时监控、模拟仿真、事故预警等功能。
6.实现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信息共享及动态更新。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制定综合管理信息平台运行管理办法,依托市共享交换平台建立完善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信息共享及动态更新机制,保证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市一体化大数据中心数据信息同步更新,推动信息共建共享,确保设施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以及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相关信息开放性(有保密要求除外),满足设施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应急防灾等工作需要。
7.加强综合管理信息平台运用。设施权属部门(单位)要将设施日常管理工作逐步纳入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充分发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动态监管系统和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在设施项目审批、规划、建设、施工、管理等全过程中的应用,逐步实现设施建设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
(三)消除设施安全隐患
8.加强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设施权属单位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建立危险源及风险隐患管理台账,制定安全隐患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加大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相关政策和资金保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危险源及风险隐患,及时处置已废弃或"无主"设施。
9.加大老旧设施改造提升力度。结合本次设施普查,设施权属部门(单位)要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材质落后的地下老旧市政基础设施进行排查,按照轻重缓急分年度列出改造更新计划,抓紧对使用年限超过50年的供水管网、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供热管网、漏损严重的排水管网、存在安全隐患的燃气管网进行更新改造,保障稳定供应、提升服务质量。
(四)统筹设施建设管理,完善协调机制
10.合理部署设施空间和规模。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根据地下空间实际状况和城市未来发展需要,立足于设施高效安全运行和空间集约利用,在制定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提出地下空间规划的总体原则和目标,明确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总体布局和管控要求,合理部署各类设施的空间布局和规模,做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统筹衔接好城市地下管线(管廊)、地下通道、地下公共停车场、人防等专项规划。推广地下空间分层使用,鼓励竖向分层立体综合开发和横向空间连通开发,实现地下空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明确房屋建筑附属地下工程对地下空间利用的底线要求,严禁违规占用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空间。
11.建立健全设施建设协调机制。各县(区)要建立完善设施建设协调机制,推动相关部门沟通和共享设施建设计划、工程实施、运行维护等方面信息。按照先深后浅的原则,科学制定设施年度建设计划,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和工期,力争各类地下管线工程一次敷设到位,新建或大修城市道路要与城市地下管线工程同步实施。地下工程施工中要加强监测,避免施工扰动等对已建成管线、管廊等设施造成破坏。
(五)推动设施体系化、智能化建设
12.加强设施体系化建设。统筹推进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化建设,提升设施效率和服务水平。协同推进海绵城市和韧性城市建设,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补齐排水防涝设施短板,因地制宜推进雨污分流管网改造,综合治理城市水环境;合理布局干线、支线和缆线管廊有机衔接的地下管廊系统,因地制宜有序推进综合管廊系统建设;加强大容量的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布局,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完善城市燃气、集中供热、供水等管网建设,降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促进能源和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减少环境污染。
13.开展设施智能化建设。市大数据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积极组织开展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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