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政绩观党课: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奋力开创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人大政绩观党课: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奋力开创〔*〕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专题学习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领会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精神,结合人大工作实际,进行再学习、再深化、再落实。政绩观是党员干部从政、干事、创业的"总开关",事关发展方向和事业成败。在人大工作中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不仅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是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夯实执政根基的重要举措,更是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地方治理现代化的内在需要。我们必须深刻把握其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将其贯穿于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各方面,以实实在在的业绩,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力量。
一、深刻领悟"政绩为谁而树",筑牢人大工作的价值基石与思想根基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首先要从思想上解决好"为谁创造业绩"这一根本性问题。这决定了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价值基石,也是思想"总开关"。
(一)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把牢政治方向。人大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最高政治原则。树立正确政绩观,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立党为公"的政治立场,自觉将人大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要深刻认识到,人大工作取得的任何成绩,都是在党的领导下取得的;谋划推进任何工作,都必须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为前提。具体到实践中,就是要自觉接受市委领导,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人大各项工作与市委中心工作同频共振。要紧扣市委确定的"建设〔*〕引领示范市"总体目标和"〔*〕项重点任务"部署,从立法、监督、决定、任免、代表工作等各个维度,主动对接、精准发力,谋划制定贯彻落实的硬举措、实办法,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向中心聚焦、为大局服务,将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和人民共同行动。
(二)必须坚守"为民造福",践行初心使命。人民性是人大工作的根本属性。我们追求的政绩,归根结底是要看是否为人民群众办了实事、增了福祉。树立正确政绩观,必须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人大工作的政绩,不在于开了多少会、发了多少文,而在于推动解决了多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于法律法规是否体现了人民意志、保障了人民权益、增进了人民福祉。要时刻牢记权力来自人民,必须服务人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无论是立法项目的选择,还是监督议题的确定,或是代表建议的督办,都要聚焦民生关切,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待,使人大各项工作都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
(三)必须把握"功成不必在我"的胸怀与"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正确政绩观强调显绩与潜绩的辩证统一。人大工作的很多成效,如法律制度的完善、法治观念的培育、监督机制的健全等,往往是"潜绩",需要久久为功,难以立竿见影。我们必须有"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既要立足当下,抓好当前各项履职工作,解决现实问题;也要着眼长远,多做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事,甘于做铺垫性的工作,甘于抓未成之事。要坚决反对急功近利、投机取巧的短期行为,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思维,把精力投入到真正对事业发展有益、对人民群众有利的工作上,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业绩。
二、精准把握"树什么样的政绩",明确人大履职的目标蓝图与行动指南
目标引领行动。在人大工作中树立正确政绩观,必须清晰界定我们所要追求的政绩内涵,即"树什么样的政绩"。这为我们履职尽责提供了目标蓝图和行动指南。
(一)追求"良法善治"的法治政绩。立法是人大的首要职权。人大工作的政绩,首要体现在立法质量上。我们要树的,是能够有效保障善治、促进发展、维护公平的"良法"政绩。这意味着立法工作必须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聚焦改革发展急需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要致力于通过高质量立法,推动解决制约高质量发展的突出矛盾,保障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守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一部好的法规,就是一项重要的政绩,它所带来的社会效益、对治理水平的提升,是深远而持久的。
(二)追求"监督有效"的作为政绩。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人大监督的政绩,不在于监督的频率和声势,而在于监督的刚性与实效,在于能否真正推动问题解决、工作改进和法律实施。我们要树的,是"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的政绩。这要求我们的监督工作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党委决策部署的落实、法律法规的实施、民生实事的推进;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触及矛盾要害;必须创新监督方式,打好听取审议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工作评议、满意度测评等"组合拳",形成监督合力,推动"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履职、提升效能。
(三)追求"代表有为"的活力政绩。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人大工作的活力与成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代表作用发挥得如何。我们要树的,是代表密切联系群众、依法有效履职的政绩。这体现在代表议案建议的高质量提出和高质量办理上,体现在代表在闭会期间参与治理、服务群众的深度和广度上。要通过完善工作机制、搭建履职平台、强化服务保障,充分激发代表的履职热情和潜能,使人大代表真正成为人民群众的"代言人"、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连心桥"。一个活跃、高效、尽责的代表群体,本身就是人大工作的重要政绩体现。
(四)追求"机制完善"的制度政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需要具体的工作机制来承载和体现。人大工作的政绩,也体现在制度机制的创新与完善上。我们要树的,是符合规律、运转高效、充满活力的制度机制政绩。这包括不断健全立法工作机制,完善监督工作流程,优化代表工作制度,加强自身建设规范等。通过建章立制,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固定下来,形成长效机制,提升人大工作整体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从而夯实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基层的实践基础。这种制度性成果,是最可靠、最持久的政绩。
(五)追求"人民满意"的民心政绩。最终,一切政绩都要由人民来评判。人大工作的政绩,最终要落脚到"人民满意"上。我们要树的,是赢得人民群众信任、拥护和支持的民心政绩。这要求我们的一切工作都必须紧密联系群众,充分吸收民意,广泛汇聚民智。无论是立法前通过基层联系点广泛征求意见,还是监督中邀请代表和群众参与,或是及时公开履职信息、反馈办理结果,都要让人民群众看得见、能参与、可评价。要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晴雨表",使人大工作的政绩真正体现在人民群众的笑脸上和口碑中。
三、努力践行"靠什么树政绩",夯实人大工作的实现路径与能力支撑
明确了为谁树政绩、树什么样的政绩,关键在于解决"靠什么树政绩"的方法路径问题。这需要我们将正确的理念转化为务实行动和过硬能力。
(一)把"科学决策"的方法路径用好用活,在精准履职中彰显担当。树立正确政绩观,必须坚持实事求是、遵循规律。在人大工作中,首要的就是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在立法工作中,要充分体现人民意志。坚持立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要建好用活全市现有的〔*〕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将其打造成为汇集民意民智的"直通车"。不仅要注重联系点的数量覆盖,更要提升其工作质量,完善意见征集、研究、采纳、反馈的全链条机制,使立法过程真正成为倾听民声、凝聚共识的过程。运用法治方式推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使每一部法规都承载民情、回应民意、保障民利。例如,在制定《〔*〕条例》过程中,通过联系点收集到各类意见建议〔*〕余条,其中〔*〕条被采纳或部分采纳,使法规更接地气、更具操作性。
在监督工作中,要提升监督质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相统一。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振兴、保障改善民生、社会安全稳定等重点领域,选准监督议题。完善监督机制,探索运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为监督赋能,如运用预算联网监督系统进行动态监测。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加强跟踪问效,探索建立"监督-落实-反馈-再监督"的闭环机制,推动监督发现的问题切实得到整改。例如,2025年针对"〔*〕领域执法情况"开展的联动监督,推动相关部门整改问题〔*〕个,建立完善制度〔*〕项,监督实效得到代表和群众认可。
(二)把"真抓实干"的过硬作风树好树牢,在务实担当中创造实绩。空谈误国,实干兴邦。正确的政绩观必须靠实实在在的干出来。
在代表工作中,要架牢党群连心桥。紧密结合"聚力'十五五'、代表当先锋"等主题实践活动,立足发挥人大代表在落实中心任务中的主体作用。持续深化"人大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等平台建设,将其打造为代表学习交流、联系选民、开展活动、履行职责的坚实阵地。积极探索打造网络化、数字化代表履职平台,方便代表线上学习、提交建议、联系群众。完善代表建议提出、审核、交办、督办、评价的全链条工作机制,特别是要加大督办力度,推动解决一批代表反复提、群众长期盼的问题。将人大工作的政绩细化为一件件代表建议的有效落实、一次次联系群众的真切反馈。
在调查研究
开通会员或付费后下载完整纯净原版文档,支持自由下载复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