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202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动员暨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会上的讲话
在全县202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动员暨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县202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动员暨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会。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关于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的部署要求,通报2026年度参保情况,解读2027年度参保政策,安排部署医疗保险费征收工作和集中宣传月活动,动员全县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压实责任,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202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目标任务。在主会场参加会议的有县医保、税务等部门负责同志,各镇(街道)、村(社区)相关负责同志在分会场通过视频参加会议。刚才,县医保部门通报了2026年度参保情况,解读了2027年度参保政策;县税务部门就医疗保险费征收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讲得很具体、很到位,我都同意,大家要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参保缴费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是医保制度平稳运行的基础和前提,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民生保障底线,是一项必须坚决完成的硬任务。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从法治要求、政策执行、现实形势三个维度深化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上来。要深刻认识到,医疗保障是民生安全网、社会稳定器,参保缴费是群众获得医保待遇的前提条件,没有稳定可持续的参保人群,就没有医保基金的平稳运行,也就没有群众看病就医的可靠保障。
一要深刻认识依法参保的法治要求。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随着《医疗保障法》的贯彻实施,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已经不仅仅是简单的费用征缴问题,更是依法保障群众医疗保障权益、依法维护医保制度可持续运行的重要工作。202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724元。这意味着群众个人拿小头、财政补大头,共同筑牢看病就医保障网。我们要以《医疗保障法》宣传贯彻为抓手,把依法参保、连续参保、及时缴费的道理讲清楚,引导群众增强参保意识、履行缴费义务、享受保障权益。对个别群众存在的"身体好不用参保""缴了费没生病就吃亏"等模糊认识,要耐心细致做好思想工作,帮助群众认识到医保是互助共济的制度安排,今天帮助别人,明天保障自己,只有大家共同参与,才能形成抵御疾病风险的强大合力。
二要准确把握政策执行的具体要求。省里已经明确,202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从2026年10月1日持续到2027年1月31日,全省集中征缴期自2026年10月开始,最晚在2027年1月底前完成。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对于2025年以来最后一次城乡居民缴费未断保的居民,正常完成缴费后,待遇享受期为202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果未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参保缴费,除新生儿、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困难群众等特殊情形外,后续参保时缴费标准将提高至1124元,且需等待至少3个月,等待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这些政策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原原本本讲给群众听,帮助群众算清经济账、风险账、保障账,防止因不了解政策而断保、漏保,导致生病时无法报销。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把政策宣传作为参保缴费工作的先导工程,统一口径、统一标准,不能含糊其辞,不能随意承诺,更不能让群众因为信息不对称而错过集中缴费期。
三要清醒认识当前面临的现实形势。当前,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慢性病、大病治疗费用持续增长,群众对医疗保障的需求更加多元、更高。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要保持平稳运行,必须有稳定、可持续的参保人群作支撑。参保缴费工作抓得实不实,直接关系基金池是否充足,关系报销待遇能否稳定,关系民生底线能否兜牢。从近年来情况看,全县参保工作总体平稳,但也要看到,人员流动加快、新业态就业增多、部分群众参保意愿波动等因素,给参保缴费带来新的挑战。特别是每年集中缴费期时间集中、任务量大,稍有松懈就可能出现漏保断保,影响群众全年待遇享受。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必须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把参保缴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民生工作抓紧抓实,不能有丝毫松劲懈怠,更不能把参保缴费当成一般性事务,必须作为必须完成的硬任务来推进。
二、聚焦关键环节,突出工作重点,全力推动参保缴费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做好202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应保尽保、应缴尽缴、不漏一人"的目标,聚焦重点人群、困难群众、便民服务三个关键,精准发力、分类施策,确保参保缴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一要聚焦重点人群精准动员施策。重点人群底数清不清、动员准不准,直接决定参保缴费工作成效。要加强与人社、公安、卫健、民政、农业农村、教体等部门的数据比对,精准锁定未参保人员、断保人员,以及新生儿、在校学生、灵活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分类建立台账,逐人逐户研判,靶向宣传动员。对新生儿,要推动落实"出生一件事"集成化办理,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等事项时同步宣传、同步服务,确保出生即参保、落地即享受。对在校学生,要会同教体部门和学校,做好政策宣传和参保组织,防止因毕业、升学、转学等造成断保。对灵活就业人员,要讲清城乡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的衔接政策,帮助其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合适保障方式。对断保人员,要逐一联系、讲清待遇等待期和再参保成本,尽量在集中缴费期内完成续保。各镇(街道)要发挥网格化管理优势,组织村(社区)干部、网格员、驻村工作队等力量,把动员工作做到户、做到人,确保重点群体应保尽保。
二要聚焦困难群众守牢民生底线。困难群众参保是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第一道防线。要严格落实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等群体参保资助政策,分类落实全额资助、定额资助等措施,确保困难群体参保率达到100%,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医保、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及时比对困难群众动态调整信息,做到新增一人、纳入一人,退出一人、核实一人,防止漏资助、错资助。各镇(街道)要组织力量逐户排查,对行动不便、信息闭塞、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困难群众,主动上门服务、全程代办帮办,绝不能让群众因为不知道政策、不会缴费而失去保障。要建立困难群众参保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调度通报,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要带着感情做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群众心坎上,通过参保资助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医疗保障制度的温度,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要聚焦便民利民畅通缴费渠道。参保缴费方便不方便,直接影响群众缴费积极性和满意度。要依托政务服务大厅、乡镇便民中心、银行网点和村(社区)临时缴费服务点,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让群众"足不出村"完成医保缴费。要优化线上线下缴费流程,推广手机银行、微信、支付宝、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等渠道,同时保留现金缴费、代收代缴等传统方式,满足不同群体需求。各镇(街道)要合理设置临时缴费服务点,明确专人负责,公布服务时间、缴费标准和咨询电话,做好现场引导和秩序维护。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要提供上门帮办、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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