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乡镇《殡葬管理条例》专题学习培训会议上的讲话
在乡镇《殡葬管理条例》专题学习培训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专门召开全镇《殡葬管理条例》专题学习培训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自2026年3月30日起正式施行的新修订《殡葬管理条例》,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压实责任,推动我镇殡葬管理工作迈上规范化、法治化、文明化的新台阶。参加今天会议的有镇相关领导班子成员、各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民政工作专员,以及全镇红白理事会成员、"五老"人员代表和白事从业人员。在此,我代表镇党委、政府,对大家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对大家长期在基层殡葬管理、移风易俗一线付出的辛勤努力表示衷心感谢!
殡葬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事关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此次国家层面修订《殡葬管理条例》,是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面提升殡葬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新条例的颁布施行,为我们基层规范殡葬管理、深化殡葬改革提供了根本遵循和强大法律武器。全体同志务必要站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深刻认识学习贯彻新《条例》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上来。
深刻领会新修订《条例》的重大意义与核心要义
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系统总结了多年来殡葬工作的实践经验,直面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其修订背景深刻、政策导向鲜明。条例的出台,旨在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有力整治行业乱象,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在"身后事"上的诸多关切。对于我们基层而言,学好、用好这部新《条例》,是破解当前工作难题、提升服务治理能力的"金钥匙"。
新《条例》的核心要义,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导向。一是突出公益惠民导向。条例进一步强化了政府提供基本殡葬服务的责任,将政府举办的殡葬服务机构提供的骨灰格位安葬等纳入基本服务项目清单。这要求我们必须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级惠民殡葬补贴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像我们〔*〕市制定的相关发放工作方案,就是要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让改革红利真正惠及于民。二是突出生态文明导向。将"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和文明祭祀"贯穿于殡葬活动全过程,是新《条例》的鲜明主线。条例明确鼓励和引导采用骨灰海葬、树葬、花葬、草坪葬等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的安葬方式,倡导使用绿色环保的丧葬用品,减少墓地的石材化和硬化面积。同时,对选择生态安葬的,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给予适当补贴。三是突出严格监管导向。条例以大量篇幅明确了各类违规殡葬行为的整治要求和法律责任,直指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例如,明确禁止修建豪华墓地、禁止在农村公益性墓地范围内向村民收取费用、严禁违规兴建宗族墓地和散埋乱葬。严厉禁止殡葬服务中的违规收费、价格欺诈、捆绑销售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对于将住宅专门用于批量安放骨灰等新型违规行为,也予以明确禁止。这些规定,为我们基层执法监管划出了清晰的红线和底线。
准确把握当前我镇殡葬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与任务
近年来,我镇在推进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对照新《条例》的高标准、严要求,对照人民群众对"逝有所安"的新期待,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不少差距和短板。新闻稿中指出的"乱埋乱葬、厚葬薄养、大操大办"等问题,在我镇一些区域仍不同程度地存在,这不仅是陈规陋习的体现,更是触碰法律法规红线的行为。例如,此前其他地方出现的因封建迷信将汽车埋入墓地的"奔驰车入墓"事件,就是典型的违法违规行为,涉事人员已受到法律追究。这类案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说明殡葬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形式多样、隐蔽性强,整治工作丝毫不能松懈。
自今年3月底新条例施行以来,我镇已组织专题培训〔*〕场,覆盖基层骨干〔*〕人次,有效补齐了政策知识短板,理清了工作思路。但这仅仅是第一步。当前,我镇殡葬管理工作正处在从"有章可循"到"循章必严"的关键转型期。我们的任务,就是要将《条例》的文本规定,转化为全镇殡葬服务管理的生动实践和普遍遵循;要将培训会议上的政策解读,转化为每一位基层工作者、每一位相关从业人员的自觉行动和操作规范。这是一场涉及千年旧俗转变的攻坚战,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社会工程,需要我们付出更为艰巨、更为细致的努力。
聚焦关键环节,全力推动新《条例》在我镇落地生根
贯彻落实新《殡葬管理条例》,不能停留在口头上、文件中,必须落实到具体行动中,体现在实际成效上。结合我镇实际,下一步要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在学深悟透、精准履职上下功夫。全体参训人员,特别是各村(社区)干部、红白理事会成员和一线工作人员,要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深刻把握殡葬管理工作对于推进移风易俗、助力乡村振兴、建设文明乡风的重大意义。要对新《条例》及〔*〕省、〔*〕市配套政策文件反复学、深入学,不仅要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真正吃透法律精神、掌握政策尺度。红白理事会作为群众自治组织,是党委政府联系群众、引导风俗的重要桥梁。理事会成员要切实把工作职责落实到位,一是要把政策宣传解释到位,成为移风易俗的"宣讲员";二是要把文明流程引导到位,成为丧事简办的"指导员";三是要把陈规陋习劝阻到位,成为歪风邪气的"监督员"。只有我们自己成为"政策通""明白人",才能更好地去引导群众、服务群众。
第二,要立足岗位职责,在宣传引导、转变观念上下功夫。移风易俗,最难的是改变人们根深蒂固的思想观念。我们必须坚持宣传引导先行,常态化、多渠道、接地气地开展殡葬改革政策宣传。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广播、微信群、入户走访等多种形式,用群众听得懂、能接受的语言,解读新《条例》带来的变化,讲清生态安葬的环保意义和惠民属性,算清大操大办的经济账和人情账。要善于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通过剖析"厚养薄葬"的正面典型和违规殡葬的反面案例,让群众直观感受到文明节俭治丧的好处和违法违规的代价。宣传工作不能一阵风,要融入日常、做在经常,持续引导群众逐步摒弃吹吹打打、焚烧纸扎、散埋乱葬等旧习,自觉认同和践行文明、节俭、生态的殡葬新风尚。我们的目标是,让"入土为安"转向"入室为尊"、"生态为美",让绿色殡葬、人文殡葬的理念在〔*〕大地蔚然成风。
第三,要强化联动协作,在排查整治、规范秩序上下功夫。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新《条例》赋予了我们更明确的监管职责和执法依据。我们必须坚持法治思维,敢于动真碰硬,常态化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的排查整治。要建立完善"线索排查-联合执法-整改回头看"的闭环管理工作机制。镇民政、综合行政执法、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联动,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联合执法行动,形成监管合力。整治的重点要突出:一要坚决整治违规建设殡葬设施行为,对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骨灰存放设施,以及违规修建"住宅式"墓地、豪华大墓、活人墓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恢复原貌的必须限期恢复。二要严格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全面推行服务收费公示制度,严厉打击巧立名目、捆绑消费、强制服务、价格欺诈等侵害群众权益的行为。三要深入推进散埋乱葬治理,结合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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