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2019-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2026年〔*〕月〔*〕日至2026年〔*〕月〔*〕日,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我县2019年至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相关情况进行了审计,指出了存在的问题,为切实推动审计发现问题全面整改落实到位,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规划衔接方面
1.规划编制不科学,在规划外建设高标准农田4119亩。由于〔*〕县农业农村局制定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不科学,部分边角地块地形陡峭无法施工,导致将《2021-2030年〔*〕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之外的〔*〕镇〔*〕村、〔*〕镇〔*〕村和〔*〕村4119亩地块纳入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
整改措施:一是立即梳理规划外建设地块,核实建设现状,按程序调整《2021-2030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将〔*〕镇〔*〕村、〔*〕镇〔*〕村和〔*〕村4119亩地块纳入规划,补齐规划衔接手续。二是严格执行规划管控要求,后续所有项目全部依托县级规划、从项目储备库选取地块实施,杜绝规划外立项建设。三是强化项目前期实地踏勘、地形研判和可行性论证,科学优化规划布局,剔除不适宜建设地块,健全规划、立项双重审核机制。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整改时限:即知即改并长期坚持
2.未优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高标准农田。2018年1月,〔*〕县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面积34万亩。由于〔*〕县农业农村局规划统筹谋划不到位,选址未严格对标粮食生产功能区布局。2019年至2025年,〔*〕县共建设高标准农田14.67万亩,其中8.18万亩未优先安排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实施,占比55.76%。
整改措施:一是优化县域农田建设规划,对照粮食生产功能区矢量数据,调整项目建设布局,今后项目优先覆盖粮食生产功能区。二是全面摸清全县粮食功能区建设需求,逐年补齐粮食功能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短板,逐步实现粮食生产功能区内耕地应建尽建。三是今后对新建严格项目选址审核,立项前对标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全面复核,确保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域优先立项建设。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整改时限:2026年12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2027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
(二)任务完成方面
3.上图入库数据不准确,虚增面积177.28亩。因〔*〕县农业农村局未严格核实项目数据,将〔*〕镇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片区规划面积177.28亩重复划入到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镇二片区上图入库,造成上图入库数据不准确。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排查2019-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上图入库数据,对照二调、三调、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高清遥感影像,逐项目、逐图斑比对分析项目边界、地类、范围信息。二是对反馈的〔*〕镇177.28亩重复入库问题,第一时间梳理重叠图斑范围,完善勘测定界资料、矢量边界、影像佐证材料,严格按照省级上图入库标准流程,及时对重复面积予以核减、修正。三是强化业务人员专业技术培训,严格吃透省级上图入库规范、边界划定规则和数据填报要求,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数据精准化管理水平,从源头上保障上图入库数据真实准确。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整改时限:2026年8月底前完成整改
4.项目实施进展缓慢。〔*〕县农业经营服务中心实施的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改造提升2个项目,应于2025年6月完工,由于前期准备不充分,工期延长至2026年6月,截至2026年4月底未完工,其中新建项目一标段、二标段工程进度82.24%、70.08%,改造提升项目工程进度73.42%,整体进展缓慢。
整改措施:一是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加大人员、机械投入,优化施工工序,全力追赶建设进度,确保10月底前完工验收并上图入库。二是强化项目日常督导,常态化开展现场督查,对推进滞后标段及时预警、约谈整改。三是规范项目前期筹备和施工全过程管理,健全工期管控机制,杜绝工期延误问题再次发生。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农业经营服务中心
整改时限:2026年10月底前完成整改
(三)项目建设管理方面
5.少施有机肥16.04吨,多结算施肥款2.13万元。〔*〕县农业经营服务中心实施的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九标段有机肥增施由〔*〕县〔*〕农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标承建,建设内容为增施有机肥9630亩1155.6吨,单价1.33元/千克,合同总价153.6948万元,监理单位为〔*〕市〔*〕水利监理有限公司。〔*〕公司提供的〔*〕镇〔*〕村和〔*〕村有机肥出库单、验收单(〔*〕县农业经营服务中心、〔*〕村、〔*〕村、监理公司均签字认可)反映施肥前供货验收数量为695.84吨,施工后监理公司和村民代表签字认可的确认表反映实际施肥679.8吨,与供货验收数量相差16.04吨(〔*〕村14.84吨、〔*〕村1.2吨)。〔*〕县农业经营服务中心按照供货验收数量695.84吨结算,多结算施肥款2.13万元。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复核〔*〕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九标段供货、验收、结算全套台账资料,逐项核对工程量完成情况,补齐完善相关佐证材料,对不实工程量据实予以核减,上缴多结算施肥款2.13万元,确保项目台账真实完整、数据准确无误。二是严格落实"实际施工量+现场核查+监理确认"结算审核机制,把现场实地核验作为工程结算前置关口,所有工程量必须经现场核实、监理签字确认后方可办理结算付款,坚决防范虚列工程量、虚量结算、超额支付资金等问题。三是坚持举一反三,对历年施肥类相关项目开展全覆盖排查,重点核查供货数量、实际施用、验收核验、资金拨付等关键环节,健全完善工程量现场核验、多级复核把关制度,进一步规范项目实施流程,压实各环节审核责任,从严强化项目资金全流程管理,堵塞管理漏洞。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农业经营服务中心
整改时限:2026年8月底前完成整改
6.项目管理不严格,监理履职不到位。由于〔*〕县项目实施单位管理不严格,项目监理履职不到位。一是〔*〕县农业经营服务中心实施的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由〔*〕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合同金额67.52万元。经抽查施工日志和监理日志发现:项目第四标段6月至8月监理日志反映的设备投入数量、人员投入数量、天气情况和施肥数量与施工日志出现多处不符。二是〔*〕县〔*〕镇人民政府实施的〔*〕县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由〔*〕市〔*〕水利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合同金额5.27万元,审计抽查发现:该项目有机肥增施的事项监理日志没有相应记录,无法反映项目具体实施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全面补充、完善相关项目监理台账资料,核对统一监理与施工日志相关数据。二是责令项目建设单位约谈涉事监理企业及总监,记入监理单位信用负面记录。落实监理日志日填、总监定期审核制度,常态化抽查监理在岗、旁站记录。三是全覆盖排查历年项目监理履职情况,建立监理考评机制,从严约束第三方监理履职。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农业经营服务中心、〔*〕镇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2026年8月底前完成整改
7.23个标段中标企业项目负责人涉嫌挂靠资质。由于〔*〕县农业农村局对项目监管不严格,2019年至2024年〔*〕县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其中23个标段21名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同一时段兼任其他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标段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涉嫌挂靠资质。
整改措施:一是依法依规严肃处置。对核查查实存在资质挂靠、违规跨标段任职的施工企业及项目从业人员,严格依据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约谈警示、通报批评等处置措施,记录企业及人员不良信用信息。对违规情节严重的,纳入我县农业项目招投标黑名单,限制其参与我县后续高标准农田及涉农工程项目投标,坚决整治工程建设领域乱象。二是强化全过程动态监管,建立项目人员常态化核查机制项目。项目开工前,严格审核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资质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杜绝资质不符、挂靠任职人员进场。三是严格人员变更管理,规范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变更审批流程。明确变更条件、审批程序,严禁施工企业随意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确需变更的必须提前报备、严格审核,确保变更人员资质等级、从业经验不低于原配置标准,全程留痕存档。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镇、〔*〕镇、〔*〕镇、〔*〕镇、〔*〕镇、〔*〕镇、〔*〕镇、〔*〕乡、〔*〕乡人民政府,县农业经营服务中心
整改时限:即知即改并长期坚持
8.项目选址不合规,在非耕地内建设高标准农田1万亩。2019年,〔*〕镇、〔*〕镇、〔*〕乡、〔*〕镇4个乡镇人民政府实施的2019年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灌溉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由〔*〕县农业农村局委托〔*〕国图测绘地理信息有限公司编制,因县农业农村局对政策把握不精准、项目论证不充分,将10000亩果园纳入项目建设范围。
整改措施:一是摸清种植苹果地块面积、分布及种植年限,建立清退台账,对现有果园严格按照县乡两级制定的退出方案,有序恢复高标准农田粮食种植功能;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根据树龄、效益等情况,动员群众对老果园挖除,分期分批逐年退园还耕,减少群众损失,对恢复的耕地及时衔接自然资源部门划入基本农田储备库;三是持续压实镇村社高标准农田管护责任,常态化开展巡查监管,严防项目区内栽植果树。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镇、〔*〕镇、〔*〕镇、〔*〕乡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2031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
9.项目初步设计指标不达标。2019年至2021年,〔*〕县农业农村局委托〔*〕国图测绘地理信息有限公司(2019年、2020年)、〔*〕国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21年)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通过了〔*〕市农业农村局批复。由于项目实施单位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把关不严,以上初步设计土壤培肥工程设计指标为每亩增施商品有机肥80kg-90kg,未达到200-300kg/亩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商品有机肥施用标准。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自查整改,对2019-2021年所有高标准农田项目土壤培肥设计内容逐项复核,逐项整改清零。二是严格对标建设标准,后续所有项目初步设计严格按照有机肥施用规范指标编制、审核,坚决杜绝设计指标偏低、不达标问题。三是强化设计审查把关,压实设计单位、主管部门双向审核责任,细化初步设计指标合规性审查流程,严把项目设计准入关口,建立长效审核管控机制。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整改时限:即知即改并长期坚持
10.12个项目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即开工建设。2019年至2024年〔*〕县实施的12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均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即开工建设,其中:2019年至2021年10个项目在未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情况下,先行开工建设;2024年2个项目未按规定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整改措施:一是对我县2019-2024年实施的12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开展全面梳理复盘,逐项补齐完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审批等手续,健全完善项目合规性档案资料。二是严格贯彻执行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压实项目前期工作要求,所有新建高标准农田项目必须做到先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先完成审批,再组织开工建设,坚决杜绝未批先建问题再发生。三是压紧压实各项目乡镇及实施单位主体责任,将水土保持审批手续列为项目开工前置审查必备要件,手续不全不得准予开工。四是常态化开展项目前期手续合规性自查自纠,建立项目开工前置条件清单化审核机制,细化审查内容、明确审核责任,固化工作流程,构建项目前期手续长效规范管理模式。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镇、〔*〕镇、〔*〕镇、〔*〕镇、〔*〕乡、〔*〕乡人民政府,县农业经营服务中心
整改时限:2026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
11.超标准列支项目管理费86.38万元。由于〔*〕县农业经营服务中心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管理不严格,未按规定的计提比例管控项目管理费,在实施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时,从中央和省级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中列支项目管理费137.44万元,比规定标准多列支86.38万元。
整改措施:一是立即对项目管理费支出台账、报销凭证、合同资料、账务核算情况开展全面自查,逐项梳理超支金额、支出用途、审批流程和列支依据,精准摸清管理费超标底数,查明账务归集不规范、管控不严等问题根源,建立问题整改台账。二是健全项目资金及管理费管理制度,细化开支标准、审批程序、账务核算等管理要求,建立事前预算、事中把控、事后复核的全流程管控机制,从制度层面杜绝费用归集混乱、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三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专项资金管理规定,规范项目资金使用,加强项目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政策业务培训,严格落实资金审核把关责任,常态化开展项目资金自查自纠。压实各岗位监管职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合规、高效使用。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农业经营服务中心
整改时限:即知即改并长期坚持
12.评标委员会未严格审查投标文件。〔*〕镇人民政府实施的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五标段,2019年12月在〔*〕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招标,将〔*〕省〔*〕县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确定为第三中标候选人,该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评标委员会通过了信誉资格审查。
整改措施:一是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全面复核该项目招投标资料,补齐企业信誉核查资料,规范招标评审档案。二是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执行招投标评审规定,评标委员会逐项核查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内容,对资料不全、资格不符的投标坚决予以否决。三是强化招标全过程监督,压实监标人员监督责任,健全投标资格、信誉资料双重审查机制;杜绝资格审查不严、评审漏项等问题再次发生。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即知即改并长期坚持
(四)建后管护利用方面
13.已建成高标准农田撂荒30亩。因〔*〕镇人民政府管护责任落实不到位,截至2026年4月30日,〔*〕县2022年已建成的〔*〕镇〔*〕村高标准农田撂荒30亩。
整改措施:一是〔*〕镇组织镇村力量对高标准农田区域逐地块摸排核查,明确当前撂荒地的具体范围,分类推进复耕复种工作,引导农户主动、规范开展耕种,杜绝"弃耕撂荒"行为。二是针对撂荒实际情况,通过土地流转、托管经营、村集体统筹、农户代种等方式盘活闲置土地。三是加强政策宣传引导,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坚决杜绝建成高标准农田后出现闲置撂荒现象。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2026年8月底前完成整改
14.建后管护不力,部分基础设施损毁未发挥效益。〔*〕镇人民政府实施的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因〔*〕镇未严格落实管护责任,〔*〕村部分检查井损毁,存在安全隐患;〔*〕村泵房内管道漏水严重,影响正常使用;〔*〕村大口井内配备水泵1台,因长期未维护,水泵损毁,未发挥效益。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排查整改,立即修复损毁灌溉设施。〔*〕镇充分发挥属地管护主体责任,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村、〔*〕村、〔*〕村灌溉设施开展全覆盖排查检修。对〔*〕村损毁检查井及时维修加固,消除道路通行及农田作业安全隐患;对〔*〕村泵房漏水管道进行更换检修,彻底解决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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