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公司关于城市绿化工程领域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报告
国企公司关于城市绿化工程领域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报告
根据市委巡察统一部署,〔*〕年〔*〕月〔*〕日至〔*〕年〔*〕月〔*〕日,市委第五专项巡察组对〔*〕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开展了城市绿化工程领域专项巡察。〔*〕年〔*〕月〔*〕日,市委第五专项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任务抓紧抓好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责任。金桥集团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整改工作专班,对整改工作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将整改任务逐项分解至各公司、各部门,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确保巡察整改扎实有序推进。
二是细化整改举措,狠抓工作落实。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4次,针对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9个问题18个具体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建立定期调度机制,紧盯整改进度,动态掌握整改进度,及时通报情况、跟踪督办。强化源头治理,结合集团实际加强绿化项目管理,严格落实工程管理责任,坚决防止问题回潮反弹。
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党建引领,构建"党委书记牵头抓总、班子其他成员分工负责、纪委全程监督"的三级责任体系,深入排查问题根源,强化跟踪问效,提升监督执纪效能。坚持以巡促改、注重建章立制,制定完善6项管理制度,切实做到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进一步扎紧织密监督防线。
二、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抓好整改任务落实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城市绿化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1)做深做实理论学习。结合主题教育,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纳入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开展常态化学习交流,学深悟透弄懂;督促指导所属党支部强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等重要论述学习。
(2)强化思想引领。集团党委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规范管理〔*〕路绿化提升工程、〔*〕绿化工程等8个项目,于〔*〕年11月组织建设单位、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共同现场验收,并同步移交养护单位管护,进一步推进强化绿化工程施工、管理等工作。
2.党委履行主业主责更加严实
(3)加强项目实施情况跟踪督查。集团党委组织相关部门联动摸排,对集团公司10万元以上的绿化工程项目设计变更和签证全面梳理、现场复核。对集团公司2017年以来代建、承建的工程项目开展自查自纠,发现个别项目存在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办理不及时等问题,并督促整改,对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集体约谈。对绿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实效。
3.扎实开展专项整治
(4)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集团党委对〔*〕年以来由集团代建、承建的绿化工程开展自查清查工作,确保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同时由集团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二)聚焦城市绿化工程重点环节廉洁风险和作风情况
4.压实从严管党治党责任
(5)全面履行党委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制定绿化工程领域专项巡察整改方案,持续跟踪绿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立健全《〔*〕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和工程结算审核管理办法(试行)》《〔*〕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企业自有资金项目招投标采购管理办法》等工程建设领域制度,加强项目建设全周期监管。
(6)进一步压实纪委监督责任。将园林绿化工程专项督查纳入纪委督查清单,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定期排查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点;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以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通过以案示警推进集团廉政教育走深走实。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综合研判,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共问责12人。
5.严格规范绿化工程项目招投标
(7)严格执行公开招标。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在金桥集团全面开展绿化工程建设领域业务培训,提升干部职工关于招投标领域的业务能力。严格执行招投标相关规定,2023年以来,集团公司承建或代建的包含绿化工程在内的63个项目均按照规定经行了公开招标。
(8)加强代建项目日常监管。落实项目主体单位工作要求,切实履行代建责任。根据市、区关于招投标相关规定,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完善内部审计机制,出台《〔*〕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和工程结算审核管理办法(试行)》,做到机制完善、有章可循、职责到人,在各个环节落实"谁签字、谁负责"制度。
(9)提升业务人员能力。强化业务知识学习,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加强招投标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责任意识锻造,切实提升履职能力。规范工程档案管理,并将档案管理作为竣工验收的前置程序,进一步压实工程招投标后续管理。
(10)规范合同审核机制。加强重点环节风险防控,建立合同审查工作流程,对合同提交、审查、审批、签署、备案、归档等环节加强监督与管理,规范合同管理审核机制,严把合同审核关。
6.加强绿化工程施工管理
(11)完善规章制度。研究出台《〔*〕集团有限公司园林绿化工程专项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绿化工程全过程管理,成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专班,定期对集团及所属子公司承建的绿化工程项目进行现场考评,对考评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对验收走过场、苗木规格把关不严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12)加强验收管理。对巡察反馈的8个项目进行复核并分类处置,健全完善工程验收制度,明确城市绿化工程项目验收程序,加强项目验收管理,压实各方责任。成立金桥城运公司,承接园林绿化工程养护管理工作并参加项目验收。在后续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强化规范管理,对不符合验收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整改完成后方可通过验收并移交养护。
(13)严格工期监管。加大绿化领域工期监管力度,增强合同履约意识,建立健全工期延期处理机制,对工期延期的情形进行及时报审,督促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按程序予以审批,进一步强化工期监管。针对未及时履行延期审批手续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14)规范甩项工程管理。完善工程验收制度,进一步细化甩项工程验收要求,对于竣工验收中未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甩项验收时,必须明确未完成工程量,并在验收报告中注明已完成内容和甩项的部分以及甩项原因和处理方案,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
(15)清查付款事项。结合巡察反馈的工程款未按合同约定时序支付问题,集团党委对2017年以来承建的54个绿化工程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追回3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进度拨付的款项120.11万元,并在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上就该问题进行了自我检讨。
7.加强管理养护
(16)健全养护管理体系。核实巡察反馈的绿化工程项目存在的绿化养护缺位、虫害治理不及时、杂草枯枝未修剪等问题,对缺失苗木进行了补植,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建立健全园林绿化工程管养制度,明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职责,进一步规范了集团公司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
8.严格财务审核把关
(17)加强审核把关。对巡察反馈的未按审计核减率扣除审计费问题进行核实,依规追回审计核减10%以上的费用2000元,责令1名时任项目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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