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绩观学习教育党课: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
政绩观学习教育党课: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一次专题党课,主要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这一主题,与大家进行深入的交流和探讨。政绩观的问题,不是一个抽象的理论问题,而是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特别是生态环境战线的同志们,在日常工作中必须时刻面对、时刻回答的实践课题。它决定了我们的工作方向、工作标准和工作成效,直接关系到我们党的事业兴衰成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福祉。总书记深刻指出,"为民造福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这为我们树立和践行什么样的政绩观,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我们今天这堂党课的目的,就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引导全局党员干部把为民造福的理念深植于心、外化于行,以生态环境保护的实际成效,书写新时代合格的政绩答卷。
一、深刻领会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始终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高追求
什么是政绩?对于我们生态环保人而言,政绩观正确与否,标尺只有一个,那就是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我们创造的政绩,不能仅仅是汇报材料上的一组组亮眼数据,不应只是会议纪要里的一条条工作部署,更不该是领导看得见的"形象工程"和"盆景项目"。真正的政绩,应当写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监测数据里,写在河湖水质稳步提升的治理成效中,更要写在广大群众推窗见绿、开门闻香、亲水乐水的真切感受上,写在老百姓舒心满意的笑容里。
我们〔*〕市,地处祖国西北内陆,生态环境先天脆弱,发展与保护的矛盾尤为突出。我们的母亲河--〔*〕河,自西向东流经我市69公里,是我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生命之源。全市人民喝的是〔*〕河的水,农业灌溉靠的是〔*〕河的水,工业发展也离不开〔*〕河的水。这条母亲河的安澜与洁净,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饮水安全和生活品质。可以说,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于我们〔*〕而言,就是最直接、最基础、最普惠的民生工程。我们的政绩,就体现在能否守护好这一方山水,能否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加优质的生态产品。
回望过去的一年,也就是2025年,在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交出了一份来之不易的"绿色成绩单"。全市优良天数比率在剔除沙尘影响后达到了87.9%,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了16.7%,提前40天完成了自治区下达的蓝天保卫战年度目标。市民们普遍反映,蓝天白云的日子越来越多了,"〔*〕蓝"已经成为我们城市一张靓丽的名片。在水环境治理方面,我们引以为傲的是,〔*〕河〔*〕过境段水质已经连续10年稳定保持Ⅱ类进、Ⅱ类出的优良标准,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这些数字的背后,是我们无数环保同仁日夜奋战的汗水和心血,是我们坚持不懈推进污染防治攻坚的成果。
然而,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这些数字本身不是政绩的终点,而是衡量我们工作成效的起点。我们不能满足于数据的达标,更要关注数据背后群众的真实感受。群众关心的,不仅仅是PM2.5浓度下降了多少个百分点,更是早晨推开窗户能否呼吸到清新的空气;群众在意的,不仅仅是水质监测报告上的"Ⅱ类",更是门前的小河是否清澈见底、不再有异味。因此,我们必须始终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的政绩。我们的工作必须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期盼来展开,把解决好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实实在在的环境质量改善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这才是我们共产党人应有的政绩观,是我们生态环保铁军必须坚守的初心和使命。
二、坚持求真务实的精神品格,坚决摒弃急功近利的"虚假政绩"
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关键在于处理好"显绩"与"潜绩"的关系。总书记教导我们,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生态环境治理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的工程,许多工作是打基础、利长远的,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不会立竿见影。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保持历史耐心和战略定力,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也要甘于做那些需要久久为功、泽被后人的"潜绩"。
当前,我们正在全力推进的几项重点工作,就是对我们政绩观的最好检验。
第一,是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攻坚年"行动。这项行动不是权宜之计,而是一场需要啃硬骨头、涉险滩的持久战。我们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制定印发了详尽的实施方案,将任务细化为86项具体措施,涵盖了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的方方面面,并建立了"十天一调度、每月一通报、每季一汇报"的强力推进机制。这里面,既有针对工业园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精准管控,也有对农业面源污染和农村生活污水的系统治理;既有城市扬尘污染的综合整治,也有对生态保护红线的严格守护。这些工作,很多时候是在"看不见"的地方下功夫,短期内可能难以形成轰动效应,甚至会因为严格的环保标准而触及一些企业和个人的短期利益,面临阻力和不解。但我们必须清楚,这些看似"费力不讨好"的工作,恰恰是筑牢我市生态安全屏障、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根基所在。我们绝不能为了追求所谓的"数字政绩",在治理标准上打折扣,在治理深度上做选择,搞选择性治理、应付式整改。必须唯实求真,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地把每一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治理成效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检验。
第二,是严肃认真抓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是检验我们政治站位、责任担当和工作作风的"试金石"。督察反馈的问题,往往都是群众反映强烈、长期未能解决的"老大难"问题,是制约我们高质量发展的"生态赤字"。对待这些问题,容不得半点虚假和懈怠。从过往的案例看,个别地方和单位在整改中存在"纸上整改""虚假整改"的现象,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表面上轰轰烈烈,实际上问题依旧。这种行为,看似完成了任务,保住了"面子",实则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的典型"假政绩"。我们必须引以为戒,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落实。对于督察组指出的每一个问题,都要建立台账、明确责任、限定时限、挂账销号。要坚持举一反三,不仅要解决具体问题,更要深挖问题背后的思想根源、制度漏洞和责任缺失,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我们要通过扎实的整改,让群众看到我们解决问题的决心和诚意,让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环境质量的改善。
第三,是高水平推进"美丽〔*〕"建设。"美丽〔*〕"建设是一幅宏伟的蓝图,它描绘的不仅仅是天蓝、地绿、水清的自然之美,更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发展之美。这需要我们有"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胸怀和"一张蓝图绘到底"的坚持。比如,我们正在规划实施的城乡绿道网络建设、水系连通及生态修复工程、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等项目,这些都需要大量的投入和持续的努力,其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完全显现,可能需要五年、十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如果我们只盯着任期内的"显绩",就可能不愿意在这些打基础、利长远的事情上投入精力。因此,全局党员干部必须深刻认识到,建设"美丽〔*〕"是我们的历史责任,我们今天所做的每一份努力,都是在为子孙后代积累宝贵的"绿色财富"。我们必须摒弃"急功近利"的短视行为和"竭泽而渔"的错误发展观,坚持科学规划、系统治理,功成不必在我,但建设"美丽〔*〕"的伟业中,必须有我们这一代环保人的担当和奉献。
三、强化责任担当与底线思维,确保每项工作都经得起人民与历史的检验
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最终要落实在行动上,体现在担当中。作为生态环境部门,我们手握项目审批、资金分配、执法处罚等重要权力,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同时也面临着各种考验和风险。如何确保我们手中的权力始终为人民服务,如何确保我们的工作成果真正惠及百姓,需要我们从三个方面下功夫。
第一,要把思想根基筑牢,真正做到心中有责。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一个人政绩观出现偏差,根子往往出在思想上。理想信念不坚定,宗旨意识淡薄,就容易在名利得失面前迷失方向,把个人升迁、个人荣誉看得比人民利益还重,从而走上追求"虚假政绩"的歪路。我们必须坚持不懈地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从思想深处解决好"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根本问题。同时,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我们系统内、甚至是我们身边,都发生过一些令人痛心的违纪违法案件。这些反面典型用他们的惨痛教训告诉我们,一旦理想信念的"总开关"松动,政绩观就会扭曲,行为就会失范,最终必然会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我们要善于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从这些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时刻保持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牢牢守住思想道德的防线。
第二,要把履职责任压紧,切实做到实干担当。正确的政绩观不是喊出来的,而是干出来的。检验我们政绩观的最终标准,是看我们是否解决了实际问题,是否推动了事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头绪多、任务重、矛盾复杂,尤其需要我们发扬敢于担当、善于作为的实干精神。一方面,要敢于较真碰硬。对于中央和自治区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对于长期存在的环境顽疾,不能绕着走、躲着干,必须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一抓到底、务求实效。对于环境违法行为,要敢于"亮剑",严格执法,让法律法规长出"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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