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市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专题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及上级市关于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的决策部署,总结前一阶段的工作,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与挑战,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的重点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压实责任、凝聚合力,推动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更加安全、清朗的社会环境。
刚才,市关工委的同志传达了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市检察院、公安局等几个部门和基层单位作了很好的交流发言,分享了各自领域的实践和思考,听后很受启发。下面,结合我市实际,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未成年人文身治理的重大意义与紧迫形势
历史长河中,"印记"承载着丰富的文化内涵。古有岳母刺字,在岳飞背上留下"精忠报国"的烙印,这个印记伴随英雄一生,彰显的是家国情怀与责任担当。然而,时至今日,一些本应朝气蓬勃的未成年人,或因心智不熟、盲目跟风,或受不良文化、同伴影响,将文身视为"时尚""个性"的标签,轻易在自己身体上留下永久的印记。这种现象,绝非个人选择的"小事",而是关系到国家未来、民族希望的"大事",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警觉。
首先,这是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必然要求。未成年人正处于身心发展的关键时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尚未完全形成,认知和辨别能力相对薄弱。文身不仅可能带来皮肤感染、过敏、疾病传播等直接的健康风险,其不可逆的特性更可能对未成年人未来的升学、就业以及社会交往造成长远的、难以挽回的负面影响。部分未成年人因一时冲动文身,成年后追悔莫及,不仅要承受昂贵的清洗费用和巨大的皮肉之苦,更可能留下永久的心理阴影。因此,治理未成年人文身,就是保护孩子们的身体健康和光明未来,是帮助他们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的关键一环。
其次,这是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体现。未成年人保护是法治社会的重要标尺。自2022年6月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以来,我国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进入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全新阶段。该《办法》第四条明确规定:"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这为我们的治理工作提供了最坚实的法律武器和最清晰的行动指南。这一规定从法律层面否定了未成年人文身服务的合法性,无论未成年人是否"自愿",无论其监护人是否"同意",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即是违法行为。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共同构筑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坚固法网。严格执行这些法律法规,是对法治精神的尊崇,也是政府履行法定职责的应有之义。
最后,这是净化社会文化环境、防范社会风险的迫切需要。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未成年人文身现象的背后,往往与家庭监护缺失、校园教育缺位、社会不良文化侵蚀等复杂因素交织。一些文身被错误地与所谓的"江湖义气""亚文化圈层"等标签捆绑,极易诱导未成年人产生认知偏差,甚至成为其滑向违法犯罪的催化剂。有调研数据显示,在部分地区的涉罪未成年人群体中,有文身者的比例畸高。这警示我们,未成年人文身问题并非孤立存在,它既是社会问题在未成年人群体中的投射,也可能成为诱发更深层次社会风险的隐患。因此,抓好文身治理,是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全市各级各部门必须从这一战略高度出发,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二、回顾治理成效,清醒正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短板与挑战
自国家《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出台以来,特别是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市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和市场排查,初步构建了党政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社会公众对"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法规知晓度显著提升,一些公开的、明目张胆的违规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这些成绩值得肯定。
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更要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短板与挑战。未成年人文身治理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的工作,其复杂性和隐蔽性决定了我们的治理之路依然任重道远。
一是源头管控的深度和广度仍显不足。当前,部分文身服务提供者的守法意识依然淡薄。一些经营者将《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标志"视为"纸上谈兵",在利益驱使下,或明知故犯,或对查验身份敷衍了事。更有甚者,一些违规服务从线下转入线上,通过社交媒体平台隐蔽接单、预约上门服务,形成了难以发现和监管的"灰色地带"。我们的排查网络是否实现了对美容美发店、校外培训机构乃至一些隐蔽的"家庭作坊"式工作室的全覆盖?线上线下的联动监管机制是否真正建立起来?这些都是需要我们深入思考和破解的难题。
二是综合治理的协同性和闭环性有待加强。未成年人文身治理涉及政法、市场监管、卫健、教育、商务、民政等多个部门。虽然我们已经初步建立了联动机制,但在实际运行中,"信息共享、线索互转、结果互认"的闭环处置链条尚未完全畅通。例如,学校发现学生有新增文身,向哪个部门报告、后续如何跟进处理的流程是否清晰高效?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了违规商家,如何将信息同步给教育部门以加强对相关学生的关注?这种"各自为战""信息孤岛"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削弱了治理的整体效能。
三是后续帮扶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亟待提升。《办法》明确要求为有意愿去除文身的未成年人提供规范的医疗美容服务,但目前我市在这方面的支持体系尚不完善。文身清洗过程漫长、价格高昂,对于普通家庭尤其是困境家庭而言是不小的负担。我们是否建立了稳定、便捷、普惠的公益性清洗服务渠道?对于因文身产生自卑、焦虑等心理问题的孩子,我们的心理疏导和关爱帮扶是否及时跟上?治理不能仅仅停留在"管住"的层面,更核心的是"护好"。如果后续的"拆弹"和"疗伤"工作跟不上,治理效果就会大打折扣。正如上级市关工委在总结时指出的,对校外闲散未成年人的排查仍存在盲区,这部分群体恰恰是文身问题的高发人群,如何将他们纳入关爱帮扶体系,是我们必须补齐的短板。
四是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穿透力需要增强。尽管我们开展了大量的普法宣传,但一些宣传内容较为宏观,形式较为单一,对未成年人的吸引力和触动力不强。如何将法律的严肃性与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相结合?如何让法治副校长们讲授的"开学第一课"真正入脑入心?如何引导家长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而不是简单粗暴地指责或放任自流?我们的宣传教育需要更加精准地"滴灌",从"大水漫灌"转向针对不同年龄段、不同群体的个性化引导,真正让未成年人从内心深处认识到文身危害,理性拒绝文身诱惑。
三、深化系统治理,以更高标准打好标本兼治的攻坚战与持久战
面对新形势、新挑战,我们必须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关键环节,以系统思维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坚决打赢这场事关下一代健康成长的"护苗"之战。
一要坚持重拳出击,持续强化源头执法监管的刚性约束。治理未成年人文身,首要任务就是斩断伸向孩子的"黑色之手"。各执法部门必须保持高压态势,让法律法规真正"长出牙齿"。一是要严格市场主体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要将文身服务经营场所作为日常巡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重点,对未按规定张贴"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标识、未严格履行身份核验义务的经营者,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借鉴宁夏等地的做法,对于违规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依法处以五千元以上乃至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要责令停业整顿,切实提高其违法成本。二是要严把行业准入关口。卫健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不得审批同意任何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面向未成年人的文身服务项目。商务、民政等部门要加强对所主管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的指导监督,确保其不参与、不纵容任何形式的未成年人文身服务。三是要严密网络空间清查。网信、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对网站、社交平台、短视频等网络空间的巡查力度,对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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