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集团酒驾醉驾问题整治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在集团酒驾醉驾问题整治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集团酒驾醉驾问题整治工作推进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省政府国资委和湖北港口集团关于酒驾醉驾问题整治的最新会议精神,通报集团内部发生的典型案例,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会议的目的非常明确,就是要以案为鉴、举一反三,深刻剖析我们在管理上存在的短板与漏洞,层层传导从严治党的纪律压力,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厉的措施、最严格的问责,持续织密我们全体干部职工的作风纪律防护网,坚决遏制酒驾醉驾这一顶风违纪问题反弹回潮,为集团的高质量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刚才,〔*〕同志传达了上级会议精神,并通报了集团今年以来查处的几起酒驾醉驾问题,这些案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教训极其惨痛,后果极其严重,令人警醒、发人深省。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抓好酒驾醉驾问题的整治工作,已经不是一项常规性的管理要求,而是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清单中的一项硬性任务,更是我们各级党组织必须扛牢抓实、见底见效的重大政治责任。在这个问题上,任何思想上的麻痹松懈、任何行动上的迟缓犹豫,都是政治上的糊涂和极端的不负责任。作为省属国有骨干企业,我们荆港集团的每一位员工,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都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站在对党忠诚、对事业负责、对同志关心、对家庭爱护的高度,不折不扣地把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酒驾醉驾整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酒驾醉驾问题,看似是个人行为,是作风问题,但其本质是纪律意识淡薄、规矩意识缺失、法治观念淡漠的集中体现,根子在思想,危害在全局。我们必须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理解这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
一是必须认识到这是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早已是社会共识、法律底线和纪律红线。作为党的干部、国企的员工,如果连这样一条最基本的底线都守不住,还谈何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谈何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因此,整治酒驾醉驾问题,绝不是小题大做,而是检验我们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试金石,是衡量我们是否与党中央要求、省委部署和上级集团党委工作安排保持高度一致的具体行动。
二是必须认识到这是维护集团安全稳定发展大局的迫切需要。荆港集团作为区域重要的港口运营实体,承担着保障物流畅通、服务地方经济的重要使命。安全生产是我们的生命线,而酒驾醉驾行为就是悬在我们安全生产头顶的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一个酒驾醉驾行为,不仅可能造成车毁人亡的惨剧,更可能引发连锁反应,损害集团的品牌形象和市场声誉,甚至影响到我们的生产经营和战略发展。近年来,我们集团正处于转型升级、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全体干部职工付出了巨大的努力,才取得了来之不易的发展成果。我们决不能因为少数人的纪律松弛、心存侥幸,让整个集团的发展大局受到冲击,让全体员工的辛勤汗水付诸东流。
三是必须认识到这是保护干部职工、爱护我们自己同志的内在要求。严管就是厚爱,监督就是保护。组织反复强调、三令五申,就是要最大限度地把大家从违纪违法的边缘拉回来。酒驾醉驾的代价是任何人都无法承受的。从法律层面看,"醉驾入刑"意味着一旦触犯,就不仅仅是行政处罚,而是刑事犯罪,会留下伴随终身的犯罪记录。从纪律层面看,党纪严于国法,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必然受到严肃的党纪政务处分,轻则警告、严重警告,重则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甚至开除党籍。从职业生涯看,我们集团有明确的制度规定,对于酒驾醉驾人员,将视情节给予降职、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多年的奋斗拼搏将毁于一旦,个人前途瞬间断送。从家庭层面看,"一人酒驾,全家遭殃",给家庭带来的经济损失、精神打击和名誉损害是无法估量的。因此,我们今天在这里重拳整治酒驾醉驾,不是要跟谁过不去,恰恰是为了保护最广大的干部职工,是对大家最真诚、最负责任的爱护。
二、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施策坚决清除作风纪律顽疾
刚才通报的集团内部案例,以及上级单位通报的一系列典型案件,都暴露出我们在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上还存在着明显的短板和漏洞。有的单位对风险认识不足,压力传导层层递减;有的干部对"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心有余而力不足",甚至认为是"份外事";有的员工心存侥幸,认为"喝一点没事""查不到我""找人能摆平"。这些错误思想和管理积弊,是我们必须靶向清除的纪律顽疾。集团上下必须将自觉抵制酒驾醉驾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刚性纪律、一条不可触碰的高压红线,做到从严教育、从严监督、从严查处。
一要做到警示教育"全覆盖",筑牢思想防线。思想是行动的先导,防线不牢,地动山摇。各单位、各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把今天的会议精神,特别是上级的工作要求和我们身边的案例,迅速传达到每一名员工,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和外包单位人员,确保无一遗漏、入脑入心。要创新教育形式,不能仅仅满足于开一次会、发一个文件,要综合运用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部门例会等多种载体,反复学、深入学。要用好反面教材,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深入剖析酒驾醉驾案件中当事人的惨痛代价和深刻忏悔,算清政治账、经济账、家庭账、自由账,让大家真正从思想深处受到震撼和警醒,彻底破除"看客"心态和侥幸心理。要把纪法教育融入日常,利用集团内网、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阵地,常态化推送酒驾醉驾相关的法律法规、党纪条规和典型案例,营造"人人知法纪、人人敬法纪"的浓厚氛围。
二要做到自查自纠"无死角",清除风险隐患。整治工作不能浮于表面,必须深入排查,把问题找准、把隐患除尽。各级党组织要立即组织开展一轮覆盖全体员工的自查自纠活动。一方面,要组织全体员工对照党纪国法和集团规章制度,认真排查自身是否存在酒驾醉驾风险,是否存在侥幸心理和错误认识,并签订《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把个人承诺作为一项严肃的纪律约束。另一方面,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通过谈心谈话、家访等方式,全面了解掌握分管领域和部门员工的思想动态、社交圈和生活习惯,特别是对那些岗位特殊、思想有波动、生活有压力的员工,要给予更多关注,及时提醒、有效"咬耳扯袖",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自查自纠不是走过场,对于排查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做到闭环管理。
三要做到监督执纪"长利剑",形成高压震慑。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没有监督的纪律必然成为空文。我们必须让纪律的"长牙"带上"电",让监督的利剑高悬。集团纪委和各级纪检组织要切实发挥监督专责作用,把防治酒驾醉驾问题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重点。要畅通监督渠道,主动与公安交管部门建立信息沟通和问题线索移送机制,确保第一时间掌握本单位人员的涉酒交通违法信息。要坚持抓早抓小,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运用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处置,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要坚持从严从快,对发生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的,一律先停职后处理,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置,绝不姑息迁就。尤其要强调,对酒驾醉驾背后的"酒局""饭局"进行深挖彻查,坚决查处是否存在公款吃喝、违规接受宴请等"四风"问题,一经发现,多案并发、一并处理,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三、压紧压实责任,构建常态长效的严管严治工作格局
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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