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存量问题整改推进会上的讲话
在[*]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存量问题整改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存量问题整改推进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对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省专项督查、省民政厅、市消防救援机构多轮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刚才,市民政局通报了全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督办情况,有关县区作了发言,问题分析比较深入,整改措施也比较具体,关键是要一项一项抓落地、一件一件见成效。下面,就抓好存量隐患闭环销号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严峻形势,坚决扛起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政治责任
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直接关系老年人生命安全,是必须守牢的民生底线。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大多年事已高、行动不便、自救能力弱,一旦发生火灾,疏散难度大、伤亡风险高,社会影响极其严重。从前期督查整改情况看,全市养老机构隐患整改整体不均衡,部分养老场所存在相关验收手续不完备、消防控制室持证值班人员配备不足、外墙保温材料不达标等突出问题,整改攻坚形势十分紧迫。今年4月,市消防救援机构联合多部门开展专项检查,仍发现部分机构存在灭火器压力不足、疏散通道堆放杂物等问题,暴露出日常安全管理还有漏洞、动态隐患仍然存在。今年2月,省内个别地方发生养老机构火灾事故,造成5人遇难,教训极为深刻。这些情况充分说明,隐患就在身边,风险就在眼前,容不得半点麻痹大意。
从政策要求看,民政部和国家消防救援局联合发布的《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自2025年10月22日起施行,对消防控制室24小时专人值班、持证上岗、每班值班人数等作出刚性约束。2026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的意见》,明确提出到2026年底推动安全风险隐患动态清零,到2027年底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省里自2026年8月起持续开展养老服务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攻坚行动,依托省级养老安全大数据监管平台强化科技防控,对重点地区、重点机构实施精准督导。对标国家要求和省里部署,我市部分机构仍存在思想认识不高、整改进度滞后、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各县区、各部门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克服侥幸心理、过关思想和畏难情绪,把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作为当前一项紧迫任务抓紧抓牢,决不允许把历史遗留问题当作拖延理由,决不允许把动态隐患当作一般工作短板。
二、紧盯目标任务,坚决打好存量隐患整改攻坚战
会议已经明确硬性整改时限,9月底前全面完成养老机构全部存量消防安全隐患闭环销号。从现在起,满打满算不足一个月,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各县区要紧盯问题清单,逐项对账销号,集中力量攻坚突破。
一要全力补齐消防审验和工程验收相关手续。对未取得消防审验、工程验收手续的养老机构,民政、住建、消防救援等部门要逐家会商、逐项分析,分类型、分情况制定补办路径。对符合补办条件的,要优化流程、从快办理;对需要完善建筑防火分隔、增设消防设施设备的,要先整改后验收,不得以承诺代替手续、以说明代替整改;对确因规划、用地等历史原因暂时无法补办的,由县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会商认定,同步落实加强性消防措施,确保过渡期内安全可控。各县区要建立手续补办进度表,明确每一家机构、每一项手续的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每周调度通报,决不允许出现手续长期挂账、机构长期带病运行的情况。
二要坚决配齐消防控制室持证值班人员。严格按照《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养老机构必须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每班值班人员不应少于2人,值班人员必须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其他符合规定的职业资格证书。对符合地方性法规要求、已与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联网且能够实现远程操作全部控制功能的,可以按规定实行单人值班,但必须确保24小时在岗在位、响应及时。人员配备不足的,要立即组织招聘调配、内部调剂;正在培训取证的,要建立台账、明确考试时间和过渡措施,人社、消防部门要主动对接省里培训考试绿色通道,缩短取证周期;过度期间不得由无证人员独立值守,必须安排持证人员带班,确保关键岗位真正发挥作用,决不能把持证要求停留在纸面上、把值班制度挂在墙上。
三要从严整治外墙保温材料不达标等突出隐患。对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或者保温材料防火性能不达标的养老机构,住建部门要牵头组织专业检测评估,逐机构建立台账,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该拆除更换的,要立即组织施工,限期完成;短时间内难以更换的,必须落实严密的防火隔离、巡查防控和应急处置措施,明确过渡期责任人和每日巡查要求。同时,要结合整改一并规范电气线路敷设,排查治理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电动轮椅室内充电等行为,加强对厨房用火用气、明火作业等环节管控,防止因保温材料、电气线路、生活用火等问题叠加形成重大风险。
四要稳妥有序做好关停停办机构老年人分流安置。对确实不具备整改条件、达不到安全标准的养老机构,必须依法依规关停,决不能因为涉及少数人利益而牺牲多数老年人安全。各县区要提前制定"一人一策"分流安置方案,由民政部门牵头,会同乡镇街道、养老机构、家属逐人评估身体状况、照护需求和经济条件,分类安置到符合安全条件的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机构或者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对失能、失智老年人要优先安排、重点保障,对家属要求接回照护的,要做好安全提示和后续回访,确保每一位老年人都能得到妥善安置。分流过程中要稳妥交接入住协议、健康档案、照护记录等资料,决不允许出现人员失管、服务断档。
五要坚决杜绝纸面整改和隐患反弹。所有存量隐患销号必须经过现场核查、签字确认,做到整改一个、查验一个、销号一个。对已经销号的隐患,要随机抽查、突击复查,对整改质量不高的推倒重来。要高度警惕"文字销号""表格销号""承诺销号"等虚假整改行为,对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整改任务按期见底清零
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涉及面广、整改任务重,必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把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员。
一要压紧压实属地主体责任。各县区政府要把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整改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亲自调度,分管负责同志要下沉一线、靠前指挥,对辖区内所有养老机构逐一过筛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硬。决不能只挂帅不出征,决不能把责任简单往下推、把任务简单往上报。
二要压紧压实部门监管责任。民政部门要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牵头抓好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和台账管理;住建部门要把好消防审验关口,指导解决外墙保温材料、工程验收等专业问题;消防救援机构要加强执法检查、技术指导和灭火救援准备;人社部门要支持解决消防控制室人员培训和取证问题;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要按职责协同配合,形成整改合力。各部门之间要信息共享、联合把关,坚决防止各管一段、衔接不畅。
三要实行隐患台账销号管理。把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省专项督查、省民政厅、市消防救援机构多轮检查反馈问题全部纳入台账,逐项明确隐患内容、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验收标准。各县区每周要更新整改进度,市里要定期调度、通报排名,对进度滞后的县区进行重点提示、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工作按时间节点有力推进。
四要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回头看"。各县区要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全覆盖检查,对关停机构、已销号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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