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溶洞非法倾倒垃圾排查整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县溶洞非法倾倒垃圾排查整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溶洞非法倾倒垃圾排查整治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省、市关于固体废物排查整治的系列部署要求,对全县范围内的溶洞非法倾倒垃圾问题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动员和部署。这次会议以视频形式直接开到乡镇(街道),就是要将压力和责任第一时间传递到基层末梢,确保我们每一个人都深刻认识到这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刚才,会议已经传达了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溶洞保护的极端重要性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我们[*]县,地处云贵高原,喀斯特地貌广布,孕育了丰富的溶洞、天坑、暗河等地质奇观。根据2018年的普查数据,我县已查明的溶洞就有204个之多,其中以[*]镇新寨村的天坑溶洞群最为壮观,被誉为"大地之眼",是我们宝贵的自然财富。这些溶洞不仅是独特的、不可再生的地质自然遗产,更是我们地下水系的重要通道和涵养区,直接关系到全县数百万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是我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保护好这些溶洞,就是保护我们的家园,保护我们的未来,就是对子孙后代负责。
然而,一个时期以来,一些单位和个人环保意识淡薄,法治观念缺失,受利益驱使,将生产生活垃圾甚至危险废物非法倾倒于偏僻的溶洞、天坑、废弃矿井之中,行为令人触目惊心,后果极其严重。这些垃圾经过雨水冲刷和地表径流,污染物会迅速渗透到地下水层,污染我们的饮用水源,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同时,这种野蛮行径也严重破坏了溶洞脆弱的生态系统和地质结构,对我们引以为傲的自然景观造成了不可逆的损害。
当前,我县溶洞生态环境整治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问题不容忽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这绝不仅仅是一般的环保问题,而是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是对我们各级干部"四个意识"牢不牢、"两个维护"坚不坚决的直接检验。全县各级各部门必须立即从思想深处进行一次彻底的"大扫除",提高政治站位,深刻反思警醒,坚决克服长期以来存在的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与己无关"的错误认识。我们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亮出利剑,重拳出击,用最坚决的措施、最严格的标准,守牢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红线,切实把溶洞保护和环境整治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聚焦关键环节,闭环抓实查打治防全链条工作
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目标非常明确,就是要彻底清除存量、坚决遏制增量,建立长效机制。我们必须严格按照"排查干净、清理干净、处置干净"的"三个干净"总体要求,系统谋划、协同推进,闭环抓实"查、打、治、防"这四个关键环节,形成一套完整的"组合拳",确保整治工作不留死角、不留后患。
第一,全面彻底"查",务求底数清晰。排查是整治的基础和前提。如果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后续工作就无从谈起。从今天起,全县要立即行动起来,组织精干力量,以乡镇(街道)为作战单元,对辖区内所有的溶洞、天坑、暗河、废弃矿井等重点区域,开展一次拉网式、地毯式的大排查。一是要责任到人。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挂帅,将排查任务分解到村、到组、到具体责任人,确保每一片区域都有人管、有人查。二是要明确范围。不仅要排查已知的点位,更要注重发现隐藏的、未登记的倾倒点。要发动群众,设立举报电话,广泛收集线索。三是要记录详实。对每一个排查出的点位,都要建立详细的档案,包含精确的地理位置、洞口特征、倾倒垃圾的种类、数量、深度、污染状况以及周边环境等信息,并附上影像资料,真正做到"一洞一档",确保我们掌握的数据是全面、真实、准确的。这项工作必须在短期内见到初步成效,为后续精准整治提供可靠依据。
第二,分类精准"治",务求整改到位。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我们要坚持科学施策、分类整治,坚决杜绝"一刀切"。一是要坚持"一洞一策"。针对排查出的问题点位,要组织环保、地质、水务等领域的专家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根据污染物的性质、数量以及周边环境的敏感程度,科学制定整治方案。对于一般生活垃圾,要尽快组织清运,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对于涉及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的,必须由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安全处置,严防二次污染。二是要建立"三张清单"。即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问题清单要列明每一个污染点的具体问题;责任清单要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整改清单要详细规定整治措施、完成时限和验收标准。三张清单要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三是要实行"销号管理"。所有列入清单的问题点位,完成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验收工作必须严格把关,由县级工作专班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共同进行,验收不合格的,必须返工整改,直到符合标准为止。决不允许出现纸上整改、虚假整改的情况。
第三,依法从严"打",务求形成震慑。整治行动不仅要清理垃圾,更要打击犯罪,斩断非法倾倒的利益链。如果只是"治标不治本",清理完了又有人来倾倒,我们的工作就会陷入"清了倒、倒了清"的恶性循环。因此,必须把"打"字贯穿始终。一是要强化联合执法。由县公安局、生态环境分局、综合执法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对排查中发现的非法倾倒行为线索,要一追到底,深挖源头。要运用技术手段,追溯垃圾来源,锁定倾倒的单位和个人。二是要坚持重典治乱。对于查实的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从重从快处理。构成行政违法的,要顶格处罚;涉嫌构成污染环境罪等刑事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三是要加强警示教育。要选取一批典型案例,通过媒体公开曝光,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和法律震慑,让那些心存侥幸者不敢再以身试法。
第四,立足长远"防",务求源头管控。解决溶洞非法倾倒垃圾问题,根本在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实现源头防控。我们必须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在抓好集中整治的同时,着力补齐制度短板,构建起全方位的防护网。一是要完善城乡垃圾收运处置机制。我们必须正视当前我县垃圾收运体系中存在的短板,比如部分偏远山区运维成本高、收运不及时,导致一些群众"垃圾没处去"。要进一步优化垃圾转运站布局,加密收运频次,延伸服务触角,特别是要解决好偏远自然村落的垃圾收集难题,确保垃圾"应收尽收、日产日清",彻底铲除非法倾倒的土壤。二是要落实溶洞警示防护措施。对排查出的所有溶洞、天坑等重点区域,要尽快设立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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