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在全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关于深化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深刻分析当前我县殡葬领域面临的严峻形势和突出问题,全面部署下一阶段专项整治的攻坚任务。这次会议,既是一次直面问题的"诊断会",更是一次压实责任、狠抓落实的"动员会"。全县上下必须统一思想,提高站位,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和抓铁有痕的力度,坚决打赢这场事关民生福祉、生态文明和乡风文明的硬仗。
殡葬改革是破千年旧俗、树一代新风的社会革命,是衡量一个地区社会文明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志。这项工作,往小了说,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群众的"身后事"能否办得文明、体面、节俭;往大了说,关系到节约宝贵的土地资源,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更关系到净化社会风气,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
自自治区部署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我县闻令而动,迅速组织传达学习,并结合实际进行了一系列工作部署。近年来,在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在推进惠民殡葬政策、宣传文明丧葬理念、规划殡葬基础设施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特别是,针对巡察反馈中指出的"殡葬改革工作滞后"问题,我们已经启动了新殡仪馆和生命文化园的规划建设工作,力图从根本上补齐设施短板。这些工作为我们深化改革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然而,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我县殡葬领域的积弊沉疴依然根深蒂固,突出问题依然触目惊心。当前,我们的工作与上级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一些陈规陋习屡禁不止,一些违法违规行为甚至愈演愈烈,不仅严重制约了我县殡葬事业的健康发展,也对我们的生态环境、社会风气和政府形象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如果我们对此听之任之、麻木不仁,就是对人民的不负责、对历史的不负责、对未来的不负责。下面,我将重点剖析当前我县殡葬领域存在的几类突出问题,希望大家认真听、用心记,深刻反思我们工作中的不足。
一、正视沉疴积弊:深刻剖析我县殡葬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当前,我县殡葬领域的乱象,已经不是个别现象,而是呈现出普遍性、顽固性和复杂性的特点。这些问题相互交织,形成了一个个"顽瘴痼疾",严重侵蚀着我们的治理成果。具体来看,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土地与生态之殇:散埋乱葬与违规建墓问题触目惊心
土地是生存之本,生态是发展之基。然而,在殡葬领域,我们对土地的挥霍、对生态的破坏已经到了一个非常严重的地步。
第一,散埋乱葬现象普遍存在,严重侵占土地资源。由于历史原因和传统观念影响,我县广大农村地区土葬习俗根深蒂固,加之公益性公墓建设严重滞后,导致"青山白化"、"见缝插针"式的散埋乱葬现象极为普遍。打开我县的地图,无论是国道、省道、县道公路两旁,还是田间地头、村庄前后、山林深处,随处可见一座座新旧坟墓。这种无序状态,首先是对土地资源的巨大浪费。一座坟墓占地几平方米甚至几十平方米,全县常年累积下来,被占用的土地就是一个惊人的数字,其中不乏大量宝贵的耕地和林地。这种行为不仅与国家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背道而驰,也严重破坏了乡村的整体风貌和规划布局,给未来的发展建设埋下了巨大隐患。
第二,违规建墓行为屡禁不止,生态环境破坏严重。比散埋乱葬更恶劣的,是各类花样翻新的违规建墓行为。一是"住宅式"墓地、超标准大墓、豪华墓泛滥。一些人受攀比心理和封建"荫庇后人"思想的驱使,在修建坟墓上不惜血本,占地面积远超规定标准,大量使用水泥、石材进行硬化、亮化,修建起"住宅式"、"庭院式"的豪华墓地。这些"阴间豪宅"不仅不是孝心的体现,反而是对社会资源的炫耀性浪费和对公共秩序的公然挑战。二是"活人墓"现象时有发生,挑战社会伦理底线。有些人为提前抢占"风水宝地",竟然为健在的老人修建坟墓,即所谓的"活人墓"或"寿坟"。这种行为不仅是对土地资源的非法预占,更是对生命尊严的漠视,是一种极其扭曲和不健康的社会心态的反映。三是毁林占地、滥占耕地建墓行为性质恶劣。在利益驱动或错误观念的引导下,一些人无视法律法规,擅自砍伐林木、开山毁地、占用基本农田修建私家坟墓,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不可逆的破坏。这些行为,本质上就是以牺牲公共生态利益为代价,满足一己之私,是必须依法严厉打击的违法犯罪行为。
这些问题,不仅让我们的"绿水青山"蒙上了"白色疤痕",也严重影响了城乡人居环境,阻碍了美丽乡村建设的步伐。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必须深刻认识到,保护土地和生态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对这些违法违规行为,我们绝不能再有任何的"温情"和"手软"。
(二)风气与文明之痛:陈规陋习与封建迷信活动根深蒂固
如果说违规建墓是"硬伤",那么丧葬陋习和封建迷信就是侵蚀社会肌体的"软肋",其危害同样巨大且深远。
第一,"厚葬薄养"现象颠倒本末,大操大办之风加重群众负担。当前,"养儿防老"的传统孝道在一些地方被严重扭曲,出现了"生前不孝、死后乱叫"的怪象。一些子女对老人在世时疏于赡养,甚至不闻不问;老人去世后,却为了所谓的"面子"和"风光",大肆操办丧事。动辄停尸数日,搭设豪华灵棚,请来乐队吹吹打打,举办流水席宴请宾客,整个丧事过程奢华铺张,花费少则数万,多则数十万。这种盲目攀比、重殓厚葬的风气,不仅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浪费,给许多家庭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甚至导致一些家庭因丧致贫、因丧返贫。更重要的是,它传递了一种错误的价值观,让孝道变了味,让亲情被物质所绑架,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
第二,封建迷信活动沉渣泛起,侵蚀社会文明根基。在一些丧事活动中,封建迷信色彩异常浓重。"风水先生"成了座上宾,选址、择日、仪式流程都由其一手操办,各种荒诞不经的"说法"主导着整个丧葬过程。丧事现场,公开进行各种封建迷信仪式,焚烧大量纸钱、元宝以及仿制的"别墅"、"汽车"等迷信丧葬用品。这些行为不仅污染环境、存在火灾隐患,更是对科学文明的公然挑战,是与我们正在努力建设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格格不入的文化糟粕。更有甚者,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群众的丧亲之痛和迷信心理,借机敛财,从事欺诈活动,必须予以坚决打击。
第三,丧事扰民行为屡见不鲜,破坏公共秩序与安宁。沿街游丧、占道搭棚、高音播放哀乐、不分时段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在城乡结合部和部分乡镇尤为突出(Web'。这些行为严重干扰了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阻塞交通,制造噪音和环境污染,引发了大量的邻里矛盾和群众投诉。这看似是"家事",实则已经侵犯了公共利益,是对社会公共秩序的漠视和破坏。一个文明的社会,绝不应容忍这种将个人悲痛转嫁为社会负担的自私行为。
(三)服务与监管之困:市场乱象与治理短板亟待破解
面对上述种种乱象,我们的服务供给和监管能力却显得捉襟见肘,存在明显的短板和不足,这进一步加剧了问题的严重性。
第一,殡葬服务市场秩序混乱,群众"逝不起"的呼声高涨。当前,殡葬服务领域的"灰色地带"和"暴利"现象广为诟病。一些殡葬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利用信息不对称和家属悲痛心理,巧立名目、漫天要价。一个骨灰盒、一套寿衣、一场简单的告别仪式,价格动辄成千上万,存在严重的价格欺诈和垄断行为。此外,捆绑消费、只收费不服务、强制消费等现象也时有发生,殡葬中介市场更是缺乏有效监管,收费混乱,服务质量参差不齐。这些乱象,极大地加重了群众的丧葬负担,使得"办白事"成为许多家庭不能承受之重,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
第二,殡葬基础设施供给不足,公益属性彰显不够。正如前面提到的,我县殡葬基础设施建设长期滞后。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等节地生态安葬设施严重短缺,现有的少数设施也存在建设不规范、管理不到位、服务水平低等问题,导致群众"死无葬身之地"或不愿选择集中安葬,这是散埋乱葬屡禁不止的重要客观原因。同时,我们的惠民殡葬政策覆盖面和保障水平还有待提高,基本殡葬服务的公益性、普惠性体现得还不够充分,未能有效对冲商业化、市场化带来的负面影响。
第三,监管执法体系不健全,存在"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的问题。殡葬管理涉及民政、自然资源、林业、市场监管、公安、生态环境等多个部门,长期以来存在职责不清、协调不畅、"九龙治水"的局面。基层执法队伍力量薄弱,面对根深蒂固的传统习俗和错综复杂的人情关系,往往感到力不从心,存在"法不责众"的畏难情绪和"民不告、官不究"的惰性思维。殡葬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相对滞后,也给我们的执法工作带来了一定困难。这种监管的"真空"和执法的"疲软",客观上纵容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滋生蔓延。
同志们,以上三大类问题,相互关联、互为因果,已经成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个突出短板和痛点。我们必须以对党、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拿出超常的决心、超常的举措,坚决予以整治和扭转。
二、拿出雷霆手段:以决战决胜的姿态全面推进专项整治
针对上述突出问题,我们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标本兼治、综合施策,迅速在全县范围内掀起一场声势浩大、扎实有效的专项整治行动。下面,我讲四点具体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各方责任,构建"一盘棋"工作格局
打赢这场硬仗,关键在于责任落实。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必须把殡葬改革和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
一要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各镇(街道)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是本辖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的第一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担负起组织领导、动员部署、排查整治、监督检查的全部责任。会后,各镇(街道)要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时间表、路线图、责任状,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村(社区)、到具体人头。
二要夯实部门监管责任。殡葬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民政部门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统筹协调、政策指导和督促检查;自然资源和林业部门要严厉查处毁林、非法占用耕地和林地建墓行为,严把殡葬设施用地审批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重拳整治殡葬服务和用品市场乱象,严厉打击价格欺诈、垄断经营、强制消费等违法行为;公安部门要依法查处妨害公务、扰乱公共秩序的丧事活动,配合做好遗体管理工作;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对殡葬活动中环境污染行为的监管;宣传、文明办等部门要牵头组织好宣传引导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其他相关部门(单位)也要立足自身职能,主动作为、密切配合,绝不允许出现推诿扯皮、各自为战的现象。
三要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殡葬改革政策,带头践行文明节俭治丧。要管好自己、管好家人、管好身边人,自觉抵制大操大办、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主动选择生态节地安葬方式,以实际行动为全社会作出表率。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对违反殡葬管理规定、大操大办的党员干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
(二)聚焦突出问题,实施精准整治,打好"歼灭战"和"持久战"
专项整治必须靶向精准,务求实效。要坚持"遏制增量、消化存量"的原则,分类施策,依法依规,坚决清除存量问题,严防新增问题。
一要坚决遏制散埋乱葬和违规建墓。这是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对于新增行为,必须"零容忍"。各镇(街道)、村(社区)要建立动态巡查机制,把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凡是发现顶风违建的,要坚决予以拆除,并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对于存量问题,要分类处置。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所有坟墓进行一次彻底的摸底排查,建立台账,分清类别。对建在"三沿六区"内的坟墓,要制定计划,限期迁移或深埋不留坟头;对超标准、豪华墓,要责令限期整改,降低高度、缩小面积、拆除多余装饰;对"活人墓",要坚决予以平毁拆除。整个过程要讲究方式方法,耐心做好群众工作,但执法的"牙齿"必须亮出来。
二要大力整治丧葬陋习和封建迷信。移风易俗,重在引导,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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