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讲话
在〔*〕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亲临会场进行指导,充分体现了县委和县委政法委对我们检察院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我们班子成员的关心爱护,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的主题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和刮骨疗毒的决心,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抓好问题整改,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见底清零、常态长效,以过硬的整改成效引领新时代〔*〕检察工作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
开好这次专题民主生活会,既是县委巡察整改工作的"规定动作",更是对我们院党组和全体班子成员的一次深刻党性淬炼和政治体检。这不仅是对我们过去一段时期工作的全面审视,更是我们面向未来、开创新局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院党组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会前,我们严格按照要求,组织了集中学习研讨,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原原本本学习了巡察反馈意见和相关文件精神,为开好会议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同时,我们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征求了机关各部门、退休老同志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深入开展了谈心谈话,全面系统地梳理了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在此基础上,我代表党组,并结合个人情况,认真撰写了对照检查材料,深刻剖析了问题产生的根源,系统谋划了整改的思路和举措。可以说,会前准备工作是扎实充分的,为高质量开好这次民主生活会打下了坚实基础。
下面,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班子作对照检查,并带头作个人检视剖析,请同志们提出批评意见。
一、深化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正视巡察反馈问题
县委巡察,是对我们院党组领导班子和检察队伍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是对我们各项工作的一次精准"把脉会诊"。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指出的问题一针见血、发人深省,提出的整改要求精准深刻、指导性强。我们必须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
首先,抓好巡察整改是检验政治忠诚的"试金石"。巡视巡察是党之利器、国之利器,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巡察发现的问题,本质上是政治问题,反映的是我们在政治站位、政治担当、政治能力上存在的差距。能否以坚决的态度、彻底的措施抓好整改,直接关系到我们是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是否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我们必须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对党绝对忠诚的直接检验,不折不扣、不讲条件、不搞变通地全面认领、诚恳接受、坚决整改,确保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的工作要求在检察机关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
其次,抓好巡察整改是践行人民至上的"必答题"。检察机关是人民的检察机关,我们的权力来自人民,必须服务人民。巡察反馈指出的监督短板、办案薄弱环节等问题,归根结底都关系到司法公平正义能否实现,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有效保障。我们必须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整改成效最终体现在维护司法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检察实践之中。要通过扎实的整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在司法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再次,抓好巡察整改是从严管党治检的"净化器"。巡察反馈的廉政风险隐患和内部管理弱项,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全面从严治检也必须一刻不停歇。我们必须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层层压实管党治检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以零容忍态度整治司法作风问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坚持问题导向,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深挖问题根源
本着对党负责、对检察事业负责、对同志负责的态度,院党组紧扣巡察反馈意见,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查摆,深刻剖析,感到问题的产生,表象在工作层面,根子在思想层面。
第一方面,在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上存在短板,精准监督、能动履职有待加强。巡察反馈指出我院在法律监督方面存在短板弱项。我们深刻反思,这主要体现在:一是在刑事诉讼监督上,对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的监督有时存在"不愿督""不敢督""不善督"的问题,监督的刚性和韧性不足。二是在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上,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有待拓展,依申请监督多,依职权主动发现案件线索的能力偏弱,运用调查核实权的力度不够。三是在公益诉讼检察上,办案领域还不够均衡,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传统领域关注较多,对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等新领域案件的拓展和办理力度有待提升。
深挖根源,主要在于:一是政治站位还不够高。没有完全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来认识和谋划法律监督工作,未能将"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作为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战略性工作来抓。二是政绩观存在偏差。有时过于追求办案数量和规模,对监督的质量、效果和对社会治理的深远影响思考不深、谋划不足,未能完全树立起"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正确政绩观。三是斗争精神有所弱化。面对监督中的难点、堵点,有时存在畏难情绪和"老好人"思想,怕得罪人、怕伤和气,导致监督的锋芒和力度打了折扣。
第二方面,在案件办理质效上存在薄弱环节,司法理念和专业素养有待提升。巡察反馈指出了我们在办案环节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我们对照检查,主要表现为:一是部分案件办理不够精细。个别案件在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上存在瑕疵,文书说理不够充分,影响了办案的最终效果。二是司法责任制落实还不到位。检察官、检察长、检委会的权责清单和运行机制虽然已经建立,但在实际运行中,院庭长的监督管理职责有时未能完全发挥到位,对"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的制约监督仍需加强。三是案件质量评查和流程监控的实效性有待增强。评查工作有时还停留在程序性、规范性问题的纠正上,对案件实体问题的深度评析和对类案办理的指导作用发挥不够。
究其原因,症结在于:一是司法理念更新不够及时。对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要求新期待把握得还不够精准,运用"天理、国法、人情"相统一的理念指导办案实践的能力有待提高。二是专业能力存在短板。随着新领域、新业态的不断涌现,新型犯罪和复杂疑难案件增多,部分干警的知识结构和专业能力出现"本领恐慌",跟不上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的需要。正如一些典型经验所示,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是提升工作质量的关键。三是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有所欠缺。满足于案件"办得完",在追求"办得好""办得极致"上下的功夫还不够,缺乏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精品案的执着追求。
第三方面,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存在风险隐患,从严治检责任链条有待拧紧。巡察反馈点出了我们在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我们深刻警醒,主要体现在:一是"三个规定"填报的严肃性和自觉性仍需加强。少数干警对"三个规定"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选择性填报、避重就轻等现象。二是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够完善。在案件分配、涉案财物管理、检务公开等环节,制度执行还不够严格,存在潜在的廉政风险。三是日常监督管理偏松偏软。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力度不够,对干警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时提醒、批评不够及时、不够严厉,严管厚爱结合得不够好。
剖析其根源,核心在于:一是管党治检主体责任压得不够实。作为党组书记,我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还存在薄弱环节,对班子成员和下级部门的压力传导不够到位,导致责任链条出现"中梗阻"。二是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的深度和力度不足。教育方式有时较为单一,未能真正触及思想灵魂,导致部分干警纪律规矩意识树得不牢。三是制度的"笼子"扎得不够紧。部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还停留在纸面上,缺乏有效的执行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制度的刚性约束力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第四方面,在内部管理和队伍建设上存在弱项,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有待提高。巡察反馈也指出了我们在内部管理上的一些不足。我们认真检视,主要表现为:一是财务和资产管理不够规范。在预算执行、公务接待、固定资产登记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规范、不严谨之处。二是干部队伍建设系统谋划不足。在年轻干部的培养、使用、交流上,前瞻性谋划和系统性安排不够,干部梯队建设需要进一步优化。三是机关作风建设仍有差距。个别干警工作标准不高、作风不实,存在慵懒散漫现象,争先创优的精气神不足。
反思这些问题,根源在于:一是制度执行力不强。有些制度规定虽然健全,但在执行过程中打了折扣、搞了变通,导致制度空转。二是管理理念相对滞后。习惯于凭经验办事,运用现代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手段的能力不足,导致管理效能不高。三是争创一流的意识不强。在思想深处,有时存在"小富即安""守成求稳"的心态,缺乏勇立潮头、走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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