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六届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第二十九次会议上的讲话
在十六届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第二十九次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十六届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第二十九次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最新精神和部署要求,全面复盘近期巡察工作,系统审视整改成效,深入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与存在的短板,研究确定下一阶段巡察工作的重点任务和主攻方向,推动我县政治巡察工作进一步走向纵深、取得更为扎实的成效。参加会议的有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县委巡察办、各巡察组的负责同志。巡察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利器,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开好这次会议,对于我们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明确路径,持续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保障全县各项事业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刚才,会议听取了十六届县委第十轮、第十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综合汇报,以及第十二轮巡察"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总体来看,前一阶段的巡察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明显。具体体现在:一是整改责任压得比较实。各被巡察党组织能够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将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对照反馈问题清单,建立台账、逐项销号,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协同抓的工作格局,整改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显著增强。二是整改质效稳步提升。从汇报情况看,第十轮、第十一轮巡察反馈的多数问题已得到有效解决,一批制度机制得以建立或完善,巡察的"后半篇文章"做得比较扎实,达到了"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预期目的。三是"回头看"作用发挥充分。第十二轮巡察"回头看"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不是简单的"再巡察",而是聚焦整改中的薄弱环节、遗留问题和可能反弹的风险隐患,进行精准的复查核验。这种方式,有效传导了"整改不到位决不放过"的强烈信号,进一步压实了整改的闭环责任,对于巩固巡察成果、防止问题回潮、深化标本兼治起到了关键作用,值得充分肯定。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更要清醒地认识到,对照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我县巡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地方。例如,问题线索的深挖细查和精准处置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群众身边"微腐败"和不正之风的整治力度需要持续加大;对村(社区)一级的巡察监督覆盖的深度和效度有待拓展;巡察工作自身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仍需巩固提高;巡察干部队伍的能力作风与新时代新征程赋予的使命任务相比,还有适应和提升的空间。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在接下来的工作中着力加以解决。
立足新起点,面对新任务,巡察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我们必须始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自觉将巡察工作置于全县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下一步,要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要从严从实抓好巡察线索与问题的处置工作,持续强化巡察利剑的震慑效应。巡察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发现问题不解决,比不巡察的效果还坏。必须把线索和问题的处置作为检验巡察成效的关键环节,抓严抓实。一要规范处置流程。严格依据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从受理、研判、移交到处置,建立清晰、规范、高效的全流程管理机制。精准甄别线索性质,该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的及时移交,该督促主责部门整改的迅速反馈,确保每一条线索、每一个问题都进入正确的处置轨道。二要实施闭环管理。分类建立问题线索台账,细化处置举措,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健全跟踪督办和动态清零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巡察组要加强与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及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定期对账、销号管理,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要深化标本兼治。不能就事论事、一交了之。要通过对典型问题、共性问题的深入剖析,深挖其背后的体制机制漏洞和深层次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治理建议。推动相关部门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实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治理一域、规范全局的效果,真正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能。
第二,要纵深推进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专项整治,不断夯实党执政的基层基础。民心是最大的政治。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和作风问题,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啃食群众获得感,动摇党的执政根基。巡察工作必须坚持人民立场,将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重中之重。一是聚焦重点领域。要紧密结合基层实际,将监督探头精准对准基层权力运行的关键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风险点、各项惠民富民政策落实的梗阻点,以及高标准农田建设、民生项目资金使用等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领域。当前,根据上级部署,全国范围内正在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截至2026年5月,各地已陆续召开推进会,进入攻坚阶段。我们要将巡察监督主动融入这场整治行动,形成合力。二是紧盯突出问题。要坚决纠治在服务群众中存在的推诿扯皮、冷硬横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要严肃查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民生资金等"蝇贪蚁腐"。巡察干部要深入田间地头、街头巷尾,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畅通反映渠道,让问题浮上来,让监督沉下去。三是推动系统治理。巡察不仅要发现问题,更要推动解决问题。对于巡察发现的典型问题,要督促乡镇党委和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开展系统性、行业性整治。要推动完善基层小微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从源头上减少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发生,让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
第三,要提质增效推进对村(社区)巡察全覆盖,切实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村(社区)党组织是党的肌体的"神经末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后节点"。实现对村巡察有形有效全覆盖,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巡察工作深化发展的必然方向。我们必须坚决落实,确保质量。一要严格落实规范要求。要认真学习领会并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对嘎查村巡察工作指引》等文件精神,这是我们开展对村巡察的基本遵循。要结合我县各村(社区)的实际状况,科学制定覆盖计划,灵活运用"巡乡带村"、专项巡察、直接巡察等多种方式,确保覆盖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根据一些地区的实践,到2026年,对村巡察全覆盖已进入深化提质阶段,我们的工作必须跟上步伐。二要精准把握监督重点。不能搞"一刀切"。要扎实开展巡前调研,通过进村入户、走访座谈,全面掌握村情、民情、廉情。在此基础上,精准设定巡察监督清单,重点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集体"三资"管理、惠民便民政策落实、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治理效能等关键领域开展政治监督。对于集体经济体量大、工程项目多、矛盾问题集中的重点村,要投入更多力量,进行深度扫描。三要着力提升监督实效。巡察效果好不好,关键看是否推动了基层实际问题的解决。要推动巡察监督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通过巡察反馈和整改,帮助基层党组织建强班子、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化解矛盾。要建立对村巡察发现问题整改督办机制,防止"一巡了之",确保巡察成果真正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第四,要久久为功夯实巡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为巡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制度保障。"三化"建设是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工程和长远之计。必须树立法治思维、制度意识,将规范化要求贯穿巡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一是健全制度体系。要持续对巡察工作流程、整改落实、成果运用、队伍管理等方面的现有制度进行梳理、评估和完善,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要细化各环节的工作标准、操作规范和文书模板,让巡察每一个步骤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特别是在巡察整改成效评估方面,可以探索引入量化指标,提升考核的科学性和精准性。二是强化制度执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有制度不执行、执行打折扣、搞变通的行为。领导小组要带头尊崇制度、执行制度,巡察机构全体干部要自觉在制度框架内开展工作,确保巡察权力在规范的轨道上运行。三是提升专业能力。规范化、法治化最终要靠人来落实。要将法治教育、程序意识培养纳入巡察干部培训必修课,引导大家牢固树立"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的理念。要加强案例教学和实战演练,提升巡察干部精准发现问题、精准定性问题、精准撰写报告、精准推动整改的专业化能力,以过硬的专业素养保障"三化"建设落到实处。
第五,要持续锻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巡察铁军,为巡察事业行稳致远筑牢人才支撑。打铁必须自身硬。巡察干部队伍的能力素质和纪律作风,直接关系巡察工作的成色和公信力。我们必须把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常抓不懈。一是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巡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要持续强化巡察干部的理论武装和党性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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