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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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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5月11日,省委、市委先后召开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标志着这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全面启动。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省、市会议精神,全面安排部署我县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刚才农委张铁栓主任宣读了本次专项清理整治的《工作方案》,任务明确、重点突出。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和时间节点,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要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蝇贪成群,其害如虎",必须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类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王儒林书记多次强调,把山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必须把反腐倡廉的各项措施向基层延伸,必须解决老百姓身边的腐败问题,切实实现乡村治、百姓安。李小鹏省长批示指出,农村"三资"问题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三资"管理中一些农村干部腐败问题比较突出,农民群众深恶痛绝,必须坚决反对,有效整治。农村集体"三资",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保障农民增收的重要基础,是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和焦点,也是农村基层干部容易滋生贪污腐败问题的重点领域。大家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把此项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第一,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精神,回应群众期盼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基层存在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侵蚀干群关系,动摇党的执政之基,人民群众深恶痛绝。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在我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确实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严重问题:有的冒领骗取、侵占国家资金;有的侵吞集体财产,变卖集体土地,克扣征地补偿费;有的挥霍浪费、大吃大喝;有的与民争利、侵害农民权益。对于这些问题,群众反映十分强烈,也引发了大量信访问题,积累了大量不稳定的因素。2014年,县纪委受理的85%的信访举报和80%的越级信访举报都集中在乡村干部。在全县开展这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就是要认真解决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的腐败问题,以实际工作成效落实中央要求,回应广大群众期盼。

第二,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是净化我县政治生态、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必然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上下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对山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委"净化政治生态、实现弊革风清,重塑山西形象、促进富民强省"主题,严格按照"想透说清干实"的要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学习讨论落实活动总结暨"六权治本"推进会为标志,全县净化政治生态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县、乡两级反腐败工作进展并不平衡。2014年,县纪委立案数同比增长46.3%,乡镇立案数没有增长(2013年2014年都是2个)。这些数据充分说明县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查办案件工作力度逐级递减,特别是"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这是一个突出问题。在全县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就是要推进全县上下全面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续保持"三个高压态势",把落实"两个责任"的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切实解决基层腐败问题,进一步推动全县政治生态好转。

第三,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是我县坚持标本兼治、推进"六权治本"向乡村延伸的现实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反腐倡廉的核心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基层权力运行的主要领域和载体,也是推进"六权治本"的重要领域。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就是要紧紧围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基层实际出发对权力进行规范,对腐败问题进行查处,有效加强对基层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构建起基层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二、要明确目标任务,认真落实专项清理整治各项工作

按照《工作方案》的部署,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从本月开始,至11月底基本结束,工作任务、目标、思路、方法都非常明确。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第一,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要明确。指导思想:就是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针,贯彻落实省委"五句话"的总要求和推进"六权治本"的工作部署,以国家和省市有关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政策和法规为依据,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农民群众关切的热点和焦点,集中清理整治侵占国家资金、侵吞集体财产、侵蚀农民利益、侵害农民权益以及挥霍浪费、大吃大喝、大操大办、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目标要求:就是通过清理整治和全面整改,由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引发的矛盾和信访问题要有效化解;违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的问题要切实解决;以农村会计委托代理为核心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要更加健全;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信息化监管平台为重点的体制机制要充分发挥作用;基层贪腐干部要依纪依法得到处理,使农民群众真正满意。

第二,"三资"专项清查要全面。这次专项清查的重点时间段是从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必要时可延伸至以往的年度及相关的单位和相关的个人。具体要达到"两个全覆盖",做到不留死角、不存盲区。一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覆盖。就是要对全县乡、村两级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代行其职能的镇政府、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进行全部清查;二是"三资"全覆盖。就是要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和使用的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部清查。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抓住全面自查这个关键环节,认真组织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照清理整治的重点内容,逐项逐条自查。要坚持开门整治,畅通群众投诉渠道,乡镇、村都要设立举报箱,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反映强烈、上访较多的突出问题,重点开展检查。同时,要将查找出来的所有问题适时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示。

第三,专项整治重点要突出。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点清理整治8个方面,即:"三资"管理制度不落实、利用职务便利套取国家惠农资金、贪占挪用集体资金、侵占集体资产、债权债务不实、侵害集体收益、违规违法处置集体资源、村干部"四风"方面的问题等。这8个方面的问题,从全县来看,普遍发生较多、群众反映强烈,是这次清理整治的重点,我们要牢牢扭住不放松。总之,要按照省、市的要求,坚持从本地实际出发,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老大难问题,集中力量进行重点突破,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第四,进度质量要保证。这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共四个阶段,从今天会议开始,到11月底基本结束,时间跨度为6个月,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今天会议的召开,就标志着我县这项工作已全面启动,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严格把握时间要求,扎实做好每个阶段、每个环节的工作,分步有序推进,确保工作进度。同时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各个阶段时限安排,确保每个阶段、每个环节的工作扎扎实实做到位。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一要落实工作责任。为了切实抓好这项工作,县委、县政府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排部署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委,负责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抓紧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同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举措,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局面。各乡镇、有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深入一线,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乡、村两级是实施主体,既要当好组织实施者,又要主动把自己摆进去,真正把这次清理整治作为一次全面体检、纠正错误、锻炼党性的机会,自我纠正,自我完善,自觉提高。

二要强化部门配合。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涉及多个县直部门,必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农委作为管理农经的职能部门,也是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对"三资"管理清理整顿中反映出来的违纪案件进行查处;组织部门负责村级党组织建设;编制部门要加强对完善乡镇"三资"管理体制机制的研究和改进;公安、检察机关负责对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工作经费、配合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惠农补贴等资金的检查;水利、林业等涉农部门要根据职能配合检查;审计部门要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和部署,配合有关部门对取得财政资金的乡镇、村和项目进行专项审计;民政部门负责村民委员会建设以及村务公开制度的落实;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对涉及违法征占土地案件的查处;信访部门要负责化解信访积案。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分工负责,加强协作,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三要加强督查指导。本次整治工作共成立11个督查组,深入基层明察暗访,督查指导工作。督查组要把从严要求贯穿督查的全过程,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严督实导,对专项清理整治任务不落实、工作不力、工作走过场、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设置障碍的,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同时,对于好的经验、好的办法、好的做法,我们还要及时总结,发挥典型的引领作用,营造良好氛围。

四要严把政策关。这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找准问题,搞清事实,分清责任,准确把握和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纪律和政策,在问题认定、处理和责任追究上做到依法依规、于法有据。农民群众是集体经济组织的主人,对情况最了解、最清楚,要吸收村民代表参加村级清理整治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要在确保农村和谐稳定的前提下开展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把问题解决在基层,防止引发群体性事件。

五要严把纪律关。开展清理整治工作,要把纪律贯穿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全过程,用刚性的纪律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各有关部门参与清理整治的工作人员都要守纪律、守规矩,严格按纪律和规矩办事。对违反纪律和规定,在整治工作中失职、渎职导致工作不到位、不彻底的,要按照党纪政纪进行问责,严重的要进行查处。特别是对一些重大问题没有发现、将来检查发现的,要进行严格追责。要畅通渠道,依法依规做好举报受理工作,对清理整治中工作人员出现的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要严肃查处一起。

同志们,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任务,我们一定要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同时,要把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与推进"六权治本"、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有机结合起来,通盘考虑,一体设计,统筹推进,做到良性互动、互促互进,为"净化政治生态、实现弊革风清,提升夏县形象、促进富民强县"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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