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推进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企业减负工作举措清单
持续推进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企业减负工作举措清单
任务
具体措施
工作跟进及指导方式
责任单位
一、精简文件
1.建立健全公文审核机制,不得就同一事项重复发文、多头发文,凡必要性不强、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上级文件未明确要求出台配套文件的,各部门按文件抓好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征求意见的,除征求内容涉及企业意见外,非必要无需扩大范围。
公司发文须经综合管理部审核校对后才能印发或上报
综合管理部总部各部门公司各单位
2.集团名义正式发文实行计划管理、总量管控,以总部部门名义发所属企业的函件加强统筹管理,通过白头、邮件、蓝信等形式向所属企业发送的通知应严格审批管理,原则上须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同意。按月度统计集团公司和部门发文数量,实时跟进、及时预警。对照上一年发文情况实行台账式、清单化管理,年度实际发文数量原则上只减不增。
编制《集团总部发文月度台账分析》,每月通报有关情况
一、精简文件
3.弘扬"短实新"文风,严控文件篇幅,防止简单照搬照抄、上下一般粗问题。除部署综合性工作外,总结和报告类文件原则上不超过 5000 字(规划文本、应急预案或上级领导单位要求相关的除外),专项报告或单项工作部署一般控制在 4000 字以内,政策类、工作部署类文件原则上不超过 3500 字。合理确定文件紧急程度,给企业基层预留足够时间。科学确定、标注文件密级、保密期限或解密条件、公开属性和印发范围。
制定印发《〔*〕公文管理手册》,严格跟进落实
综合管理部总部各部门公司各单位
二、精简会议
4.持续加强会议计划管理。建立会议管理台账,健全会议管理制度,规范会议分类、明确精简会议范围口径等要求。年度会议计划报集团党组(党委)会审批,严格执行计划外会议审批;统筹各级会议精简合并,本系统本领域综合性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优化"会议 E订信息化流程,实现流程管控。
修订《〔*〕会议管理办法》,编制《集团公司年度会议计划》,持续优化《会议E订》流程
综合管理部总部各部门公司各单位
二、精简会议
5.不断提升会议质效。坚持开短会、讲短话,主要负责同志讲话或会议主报告原则上不超过1小时,有发言安排的应当控制发言时间,不搞一般性工作汇报、表态。安排分组讨论的会议,会期原则上不超过 1天半,其他会议一般安排半天以内。只安排与会议主题密切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防止出现层层陪会、随意扩大规模等问题,不简单以出席会议领导级别对参会人员提出相应级别要求。需要二级企业主要领导参加的会议,会议组织部门需提前一周报集团主要领导审批(按照有关法律、章程规定召开的会议,按照党内有关法规召开的党内政治生活和干部人事会议,及为应对突发事件召开的会议、由上级单位组织召开的动员会部署会等会议除外)。集团公司内部各类会议、汇报除工作必需可不制作PPT。集团总部范围内会议可不摆放桌签,不安排茶歇。
编制《集团公司会议管理手册》,严格跟进落实
综合管理部总部各部门公司各单位
三、统筹规范检查考核和专项治理工作
6.严格实施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管理。由综合管理部牵头制定
《年度集团督查检查考核计划》,经审定后执行。未列入年度计划的,不得擅自开展,计划外确需开展的应当一事一报(根据事项报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批)。各部门实施督查检查考核,从时间和内容上整合压减交叉工作,对督促检查、调研、向基层收集数据材料等事项进行统筹整合,原则上不召开动员会、反馈会,涉及多部门的应当联合开展,并需提前一周向综合管理部通报具体时间,由综合管理部统筹安排,防止多头重复、集中扎堆。
制定《〔*〕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严格跟进落实
综合管理部总部各部门
7.严格控制专项治理。对现有的专项治理工作,高质量完成、按时限办结。严格控制拟新增的专项治理,除上级明确部署的专项治理工作外,非必要不立项,确需开展的须按程序报本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批准后实施。
制定《〔*〕专项治理通报事项清单》,严格跟进落实
综合管理部总部各部门公司各单位
四、规范示范创建、达标和论坛展会等 活动
8.规范集团公司创建示范和评比表彰活动。围绕有利于价值体系重塑,梳理集团公司荣誉表彰项目,压减评选表彰活动数量,提高含金量。除按上级要求开展的创建活动,未经本级党组织批准不新增新办创建示范。力戒层层配套搞创建、搞达标,防止盲目"内卷"和"运动式"、"一阵风"开展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实行清单管理、统筹安排。
建立集团公司荣誉表彰台账管理机制,落实下级公司表彰向上级公司报备
人力资源部总部各部门公司各单位
9.精简规范各类论坛展会活动。实行计划清单管理,非年度计划内展会论坛原则上不参加,计划外确需开展的应当一事一报(根据事项报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批),严控费用、杜绝浪费,提高品牌影响力。
制定《〔*〕参加展会论坛活动年度计划表》,严格跟进落实
战略合作部
总部各部门公司各单位
五、规范借调干部
10.从严控制向企业借调干部并规范管理。原则上不得以日常工作为由从企业借调人员,不得以工作专班、跟班学习、交流锻炼等名义变相借调人员。确需借调的,应当聚焦工作急需,有空编未补充到位的,经人力资源部和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批同意后,方可履行借调程序;有明确时间和任务节点的重大专项工作应当经本单位党组(党委)审批同意后,报同级党组(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借调时间一般不超过 6 个月,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延长时间一般不超过 6 个月,并应当出具正式借调函,提前征得派出单位和本人同意。
印发《〔*〕人员借调到总部实施细则(试行)》,动态更新《集团总部借调人员清单》
人力资源部总部各部门公司各单位
六、加强平台整合,推动信息共享
11.提高数字办公建设和应用水平。严格落实《关于防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的若干意见》,加强基层需求的梳理和优化,加强集团和各层级企业之间的信息化系统集成,提升办文、办事、信息发布的信息化应用水平,健全完善集团主数据管理平台,通过统建共管的方式,不断提升内部协同工作效率,有效降低企业信息化建设投入。加强数据安全管理,统一数据接口和报送渠道,着力推动信息共享、数据互认,实现同类材料"最多报一次",提升数据分析处理能力,实现数据效能最大化。加快共享平台统筹建设和应用,逐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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