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于2024年〔*〕月〔*〕日至2025年〔*〕月〔*〕日对〔*〕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共反馈4项11类29个具体问题,我局研究制定了89条整改措施(7月24日,市委巡察办对我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行督办后,为更好地整改反馈问题,在前期制定的69条措施基础上,又研究制定了20条整改措施),现已全部整改完成。按照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整改决心。党组高度重视并全盘认领巡察组反馈意见。反馈会后迅速召开局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党支部书记、分局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亲自主持、全程参与制定整改方案,班子成员靠前指挥,督导推进,带领全局上下全力以赴抓好巡察整改任务落实,以严肃态度确保整改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任务。班子成员对标整改方案逐条讨论反馈问题,深入剖析根源,在思想上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就不折不扣、全面扎实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形成共识。研究制定整改"问题、责任、措施、时限"四个清单,逐条明确牵头领导、承办科室、标准要求及完成时限,形成任务到人、压力到岗的责任链条。
(三)坚持跟踪问效,狠抓整改落实。先后召开局党组会议3次,专题听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班子成员示范带头,深入一线调研推动问题整改,并对照整改清单,一项一项核实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对整改不力科室督促"回炉补课",做到问题核查不清楚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坚持整改问题与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相结合,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从根源堵塞漏洞、解决问题,为整改筑牢根基。
二、书记点人点事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书记点人点事的2个问题,局党组始终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到点人点事问题整改是检验政治忠诚、压实政治责任的关键抓手。局党组坚持以上率下、立行立改、层层传压,对指出问题,第一时间建立点人点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链条,围绕2个问题制定了6条整改措施,现已全部整改完成。
1.(略)
2.(略)
三、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够系统全面,站位全市指导生态文明建设、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不够有力,在推动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破解污染治理难题、推进排污权改革、巩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成效上思考调研不够、措施办法不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筹备组织召开党组会24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各党支部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集中学习60余次,专题研讨12次,交流发言78人次,全体干部职工依托干部网络学习平台跟进学习。联合市委组织部、党校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专题培训班""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的通过专题研讨、案例剖析等形式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召开"〔*〕市生态环境局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会",引导全系统干部职工全面准确领会全会精神。二是积极推进政府储备排污权交易。举办涉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排污许可和排污权改革培训会,对持证企业进行覆盖式培训;对"十四五"期间超额完成减排任务富余的量,申报认定政府储备权,目前,认定化学需氧量1619.05吨、氨氮229.02吨,出让化学需氧量0.36吨,氨氮0.11吨;对上半年各县新增排污权进行调度,具备交易条件的彭阳王洼产业园区已完成交易。三是完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市"十五五"时期加强生态保护治理等6篇调研报告。
2.关于"落实党史学习教育不够到位。未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开展常态化学习"问题的整改。
一是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员大会学习内容,通过集中学习,研讨交流等形式让党员干部从党史中汲取精神上的"钙"。二是高标准筹划召开民主生活会,制定民主生活会检视问题整改方案。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党员参与率达100%。党组书记及党支部书记讲党课共9次,各支部召开党员大会10余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1余次,组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过"政治生日"。三是2025年8月份召开"铭记党史守初心,锤炼作风担使命"主题党日活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观看《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专题片。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在党员大会上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党的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
3.关于"大气污染防治不够精准。对臭氧污染的成因研究不透彻,应对措施不精准。2022-2024年我市臭氧污染天数突破了自治区下达的臭氧污染防治要求。推进"四尘"同治有差距。落实"汽尘"管控责任不力。协调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移动源污染防治路查路检、抽测工作不到位。2024年自治区环保督察路检时,发现市区31辆货车中有12辆尾气排放不合格、6辆环保处置装置异常,抽检不合格率58%,车辆环保查验通过率低。推动"煤尘"防治不够有力。督促市场监管等部门(单位)加强市区劣质散煤管控不够,〔*〕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散煤燃烧污染影响依然存在,2024年冬季供暖期间,海堡、明庄等燃煤取暖的城中村、城乡结合部PM2.5平均值12.2微克/立方米高于城区平均值5.3微克/立方米。落实烟尘监管不够有力。督促工信、园区等部门(单位)对重点减排项目监管不够到位。落实"扬尘"管控措施不够到位。协调督促住建、城管等部门常态化落实城市道路扬尘湿扫、建筑工地土方沙灰苫盖、洒水降尘、沙尘过境后除尘等措施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印发《2025年大气和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通知》《2025年全市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联合气象、第三方技术单位等组成大气环境质量分析专班,对我市及周边城市的气象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精准研判我市大气环境质量。二是联合公安交警等部门开展路检路查203次,抽测车辆5412辆(次),对221辆不合格车辆,移交公安部门进行处理,严厉打击超标排放行为。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267台。全市加油站安装油气回收在线监测系统113家,稳定联网率100%。三是协调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单位)加大市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散煤治理专项检查行动,督促市场监管部门对来固的新疆、内蒙、宁夏等地的散煤煤质及时进行抽检,确保煤质合格。四是督促各县完成18台6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完成170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改造。五是采取拉网式排查摸清建成区加油站9座,机动车检测站8个,散煤销售点4个,餐饮1827家,汽车维修45家,建筑工地48个,形成〔*〕市〔*〕区大气国控检测站点周边污染源分布图。六是2025年全市优良天数比例94.2%,优良天数为332天;PM10平均浓度为43μg/m3,同比持平;PM2.5平均浓度为20μg/m3,同比下降9.1%(剔除沙尘天气),臭氧浓度125μg/m3,同比下降8.1%,除沙尘天外未发生重污染天。七是2026年第一季度累计完成2263户散煤用户清洁替代,抽检中重型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566辆,开展烟花爆竹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成功守住元旦、春节、元宵节3个优良天。
4.关于"水环境管理成效不够明显。落实日常管控排查、监测预警等措施不够及时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通过水质自动监测站和市监测站现场采样两种方式,对主要河流、水源地等水质进行定期预警。对发现水质超标问题及时督促所辖县(区)及时排查整治。1-11月,8个国控断面、4个区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均达到100%(剔除三营断面氟化物本底),15个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为100%。二是严格落实排污口设置审批规定,完成城镇、工业等重点排污口树标立牌5个,督办整改生态环境部强化监督反馈问题7个、生态环境厅现场检查反馈问题11个。三是严格制定考核细则,对2024年度各县(区)水环境管理情况进行量化打分评定。四是对〔*〕经济开发区、〔*〕县〔*〕工业园区、〔*〕工业园区3个通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工业污水的园区完成纳管水质评估工作,均符合城镇集污管网接纳条件,确保相应污水处理厂安全运行和区域地表水环境安全。五是对七河流域地表水及部分人工湿地、水库等开展了水环境状况调查,摸清了水环境、水生境底数。六是2026年第一季度累计开展水质监测预警2次,完成19个入河排污口整治核对填报,强化河库联动,积极应对融雪天对国控、区控断面的冲击。
5.关于"推进土壤环境治理有弱项。督促县(区)和责任单位落实土壤环境治理责任不够有力。自治区环保督察、生态环境部督察时,先后反馈我市部分县(区)城市周边、渠道、乡镇裸露空地、林地、冲击沟内随意倾倒生活垃圾、农用残膜污染、生活污水溢流、焚烧等问题较普遍"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并公布了2025年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名录。二是督促各县(区)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面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加强日常管理,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进行取样检测,出具检测报告显示各项检测指标均合格,目前设备正常运行,出水水质稳定达标排放。三是〔*〕县实施泾河源镇污水处理站扩容改造工程,目前已开工。〔*〕县编制了新营乡车路湾村污水处理项目实施方案,已通过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评审,并纳入自治区项目库,正在办理项目前期手续。〔*〕县对安排第三方公司对污水处理工艺进一步优化,组织人员清理了浓缩池原有污泥,更换了乙酸钠、聚合氯化铝等原水处理药剂。四是督促各县(区)围绕生活垃圾乱倒、农用残膜污染环境等问题,开展了集中整治,随意倾倒生活垃圾、农田残膜污染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五是〔*〕区〔*〕镇〔*〕村、〔*〕县将〔*〕镇〔*〕村、〔*〕县〔*〕乡〔*〕村和〔*〕县〔*〕乡〔*〕村4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工作成效明显,通过了市级评估,待自治区评估。六是2026年已开工建设6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完成17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任务,排查非法倾倒固体废物线索122条,已整改102条,重点领域环境安全底线持续夯实。
6.关于"固危废监管还不到位。固体废物缺乏有效处理设施。固废处理处置途径不畅,建筑垃圾乱倒现象较为普遍,被自治区环保督察、"四防"督查多次通报;危废监管有差距。对日常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规范标识、信息公开等环节的动态管理还不够规范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配合市住建、城管等部门,完成"四县一区"建筑垃圾填埋场排查摸底,建立了工作台账。二是2025年4月10日,联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务局印发了《〔*〕市固体废弃物非法倾倒有奖举报办法》,鼓励社会公众参与,依法打击建筑垃圾等固体废弃物非法倾倒行为。三是督促指导各县(区)开展建筑垃圾消纳场、转运调配场选址工作。目前〔*〕区已建成建筑垃圾临时堆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正在办理前期手续,彭阳县已完成进场道路土方、路床整形碾压和施工现场土方及混凝土桩基础,〔*〕,建筑垃圾填埋场已完成初步设计批复,正在组织征地。〔*〕县已有建筑垃圾消纳场,目前暂能满足要求;〔*〕县已有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所有建筑垃圾均由该企业处理,不需要新建建筑垃圾消纳场。四是加强日常监管,先后3次深入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开展监督帮扶,指导企业做好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规范相关标识标志张贴和信息公开等工作。五是制定印发了《2025年〔*〕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指导企业对照方案和细则,做好日常规范管理,对全市21家危险废物重点企业开展了年度规范化评估,并配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开展了规范化评估,均达标。六是按照《自治区生态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积极联合市住建局制定下发《关于切实做好全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排查整治范围、内容和时限。
7.(略)
8.关于"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不够到位。市委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协调推动生态环保相关部门落实污染防治任务、形成工作合力上不够有力,改造进度缓慢"问题的整改。
协调市住建局落实"周调度、月通报"机制,督促县(区)高质高效推进项目建设,目前市区完成热源清洁化改造152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40万平方米;县城完成清洁取暖改造279万平方米,完成建筑节能改造47.8万平方米,农村完成清洁取暖改造10.33万户,完成农房建筑节能改造面积136.9万平方米。
9.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有差距。2024年重点项目国网〔*〕供电公司〔*〕 330KV输变电项目计划10月开工建设,审核环评文本时,因对生态样方调查、环境现状调查等指导不够深入充分,造成建设单位生态样方调查达不到环评送审要求,开展了二次生态样方调查,导致项目开工逾期"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中"准入清单"要求,配合市自然资源局、市审批局在项目立项期提出合法合规意见。二是年初向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调取了2025年度项目情况,将4个由生态环境部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审批的项目及时报送挂号,19个由市本级审批的项目已建立台账并全部审批完成。三是通过正式函件、现场答复、微信等方式及时反馈项目情况。四是本年度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复核的环评文件未发现问题。市级已完成全市上半年环评文件复核工作,共抽取7个环评文件。
10.关于"对污染排放监测数据质量的监管能力有待提升。对企业在线监测设备反映的污染排放监测数据失真问题,缺乏全面有效的监督管控,分析检查的技术手段滞后,对不同行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特点和数据波动规律掌握不够,对专业性较强的问题不能及时发现"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技术手段升级,全面接入污染源在线监控大数据平台,实现自动监测数据实时比对分析,对异常数据自动预警并触发现场核查机制。二是组织执法人员开展监测数据执法培训,提升问题识别能力。定期筛查重点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发现问题线索并及时下发提醒,督促限期完成整改。按时完成平台推送问题核查。
11.关于"对机动车检测维修机构的执法检查监管不够到位,发现问题的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联合市场监管、公安、交通等部门对被通报企业开展"回头看"检查,重点核查柴油车采样视频留存、检测设备校准、报告填写规范性等环节,要求企业立即补充缺失的视频证据链,规范检测流程,并对问题车辆重新检测或限期维修;二是全面强化机动车检测机构监管,对全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和维修站(M站)实施"体检式排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开展联合执法检查12次,截至2025年11月底,我局依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11件。三是配合市场监管局,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案,将机动车检测机构纳入检查范围。四是利用宁夏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筛查数据,发现〔*〕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已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12.关于"落实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一案双查"制度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督促办结了4件毁坏林木草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签订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已完成生态修复并通过验收。二是2025年每季度组织各县区开展1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筛查,将行政处罚案件作为其中一项筛查内容,确保行政处罚案件线索应筛尽筛。截至目前筛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196条。
13.(略)
14.(略)
15.关于"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缺乏针对性"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5年初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制定《2025年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7月份党组专题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工作汇报,对下半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11月19日召开全系统"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廉政警示教育会议",持续深化全系统作风建设。二是组织召开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暨"找问题、转作风、抓落实、促发展"动员部署会,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周"活动,党组书记、党支部书记带头讲廉政党课各1次,开展廉政谈话20人次,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专题通报典型案例2次。三是深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邀请市纪委专题解读1次,实地教学1次,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专题学习剖析典型案例3次,结合系统内案例开展"典型案例大家谈"2次。累计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及支部专题学习30余次、交流研讨7次40余人次。党组班子查找的6个方面11条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召开专题党组会全面总结我局党组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向学习教育专班报送总结评估报告。四是2026年初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制定《2026年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对全年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3月23日至3月27日召开全局"廉政警示教育周",组织了专题学习研讨、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红色基地教育、谈心谈话等系列活动。
16.关于"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监督的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报告、报备手续,召开党组(扩大)会30次,向纪检组报备29次,56项重大事项;召开党组会8次,向纪检组报备8次,10项重大事项。二是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同意后,给我局机关增设办公室副主任岗位1名,兼职纪检专员工作,加强对各分局党风廉政工作的监督。三是成立内部控制、内部审计2个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内部控制培训会议,修订完善《〔*〕市生态环境局内审制度汇编》,明确内部控制、内部审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等10个方面的规则制度。
17.(略)
18.(略)
19.关于"党组、党支部职能责任划分不清。2024年度,在支委会议上研究审议2023年度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研究部署党纪学习教育、年度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应由党组会议研究部署的工作"问题的整改。
一是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解读、案例分析、互动讨论"等方式开展培训,并采取"强化学习与深度学习、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的方法,开展了1次收发文、会议记录规范培训会,进一步规范收发文程序和规范会议记录。二是严格落实会议记录三级审核制度,30次党组(扩大)会、8次党组会、17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记录均落实了三级审核。三是严格规范在党组会上研究2026年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安排部署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
20.关于"党建品牌建设成效不够明显。机关党支部"党旗红、业务强、生态美"党建品牌创建载体不够丰富,与生态环保业务融合发展不够紧密、特色亮点不够鲜明,如党员"亮牌上岗"、先进科室评选等活动未有效落实,流动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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