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第2/2页)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牵头,县发改局配合
整改目标:全县城乡供气、城市供热覆盖面稳步提升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整改措施:(1)大力推进天然气发展增量扩面,推动市政燃气管网敷设,加快天然气用户发展,强化民生天然气供应保障。
(2)因地制宜发展集中供热和分布式供热,适度拓展供热
覆盖面,提升居民使用比例。
(十三)15家建筑工地"六个百分之百"落实不到位。(责任单位:...区、...县、...县、...县、...县、...县)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整改目标:加强监管,保障建筑工地"六个百分之百"动态落实到位。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整改措施:(1)建立扬尘治理督导检查常态化工作机制,每月对各建筑工地扬尘治理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扬尘隐患问题,并交办相关部门依法处罚、限时整改,确保立查立改,闭环销号。
(2)落实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制定房建及市政在建工程动态管理清单,并视各工地扬尘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分级管理,对评级较低的工地,加大检查频次和管控力度。
(3)通过线上线下监督检查相结合方式,加强"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控措施检查。采取限期整改、停工处罚等手段,严格查处"六个百分之百"不达标的工地,整体上提升"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控措施动态达标率。
(4)加强扬尘信用惩戒力度。将工地扬尘防治不到位,并造成较大不良影响的施工、监理等单位纳入企业"黑名单",联合多部门实施惩戒,发挥信用监管威慑力,倒逼企业提升扬尘防治主动性。
(十四)...市城市管理部门和相关县区对建筑垃圾填埋场建设重视不够,标准不高,推进迟缓。本应在2023年12月底前建成10座建筑垃圾填埋场,有7座直至2023年10月底才开工建设,...县建筑垃圾填埋场直到督察进驻时仍在施工改造。《...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1-2035)》编制推进缓慢,本应于2022年底前完成编制,直到2024年4月才印发。在2015年出台的《...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有效期到期后,再未出台市级规范性文件,导致建筑垃圾管理无章可依,仅通过建筑施工图纸核算土方量,长期不开展现场核算,对建筑工地渣土实际产出、转用量底数不清,两次提供的全市建筑垃圾产生量、处置情况、资源化利用情况,数据前后不一,台账混乱,其中...区、...县、...县、...县、宁强县数据相差巨大。抽查...区建筑垃圾处置单位(中科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资源化处置台账,该公司两次报送的2023年处置量分别为0.08万吨、12万吨,相差150倍,实地核查发现该公司2020年以来未处置任何建筑垃圾。...区...、...区...、...、...侧数千方建筑垃圾乱堆乱倒。...县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未按要求分区填埋,与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厂污泥混合填埋。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牵头,各镇(街道)配合
整改目标:推进实施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补齐建筑垃圾填埋场建设短板;完成建筑垃圾乱堆乱倒问题整改,常态化开展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问题查处整改到位,逐步建立建筑垃圾全过程管控机制。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整改措施:(1)加快建筑垃圾填埋场建设。对建筑垃圾填埋场的建设、审批、验收资料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完善建筑垃圾填埋场建设资料和配套设施并尽快建成投用。
(2)健全建筑垃圾管理长效机制。根据《...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持续完善配套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建筑垃圾产生量核算标准,全面落实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制度,对建筑垃圾产生量、运输企业车辆、运输路线及处置消纳场所等信息实施台账管理,持续规范建筑垃圾行业监管。
(3)开展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整治。重点围绕城乡结合部、拆迁工地、河道、林地、农村等区域,发动镇(街道)、村(社区)基层力量,举一反三开展建筑垃圾乱堆乱倒问题全域排查,切实查清点位、摸清底数,形成台账清单,及时整改到位。
(4)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县住建局会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公安交警、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规设置建筑垃圾堆放(填)场、乱堆乱倒建筑垃圾、未经审批运输处置建筑垃圾、道路扬尘污染、安全事故等案件,并做好典型案例整理报送工作。通报公开一批违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示警,形成高压态势。
(十五)...、...等县(区)部分民宿存在用地、规划等审批手续不全的问题。(责任单位:...县、...县)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县文旅局和各镇(街道)配合。
整改目标:完善民宿项目用地、规划等审批手续。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整改措施:(1)对审批手续不全的民宿进行全面排查,建立清单台账,对违法占用土地的民宿依法依规查处,查处到位后,对符合规划且具备完善手续条件的民宿项目,依法依规完善规划和用地审批手续;对不符合规划及用地政策的民宿,依法处置,消除违法状态。
(2)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对全县民宿用地、规划等审批手续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根据排查结果进行整治。
(3)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完善民宿用地、规划审批监管制度,梳理优化现有的用地、规划等审批流程,对民宿经营者提供一对一的咨询与指导服务,提高审批效率。
(十六)水利部门对河道采砂监管不严,采砂许可、清淤疏浚审批无统一标准,河道非法采砂问题仍未得到根治。...县移民搬迁生态修复投资有限公司在...、...开展清淤疏浚,审批的2024年度控制采砂量分别为21万立方米、12万立方米,超出《...县河道采砂规划(2020.10-2025.05)》中明确的开采量。水利部门违规审批...市...公司在2021年12月至2022年4月对...县...、...两个区域开采砂石。...县...水电站清淤疏浚方案未经专家评审,设计清淤量和验收清淤量完全一致,不符合实际,验收工作流于形式。...区生态修复及资源开采有限责任公司在...镇...村超采约2.62万立方米,...公司在...段超采约0.65万立方米,...区、...县水利部门在验收时明知企业有超采行为,但未依法调查处理。(责任单位:...县、...区、...县)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整改目标:夯实河道采砂监管职责,严格河道采砂及清淤疏浚审批工作,强化执法监管,严厉打击河道非法开采砂行为,有效保护河流自然生态。
整改时限:2025年6月底前
整改措施:(1)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依据《...省河道管理条例》《...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市河道采砂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规定,对...县...和...河道采砂违规审批问题、清淤疏浚项目违规审批问题进行调查并依法依规处置。
(2)严格行政审批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省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要求,严格河道采砂和清淤疏浚相关项目审批程序,明确不同河道、不同时期的采砂限量及审批流程,严禁超规划量审批开采,严禁方案未经批准的擅自实施清淤疏浚。
(3)加强日常执法监管。严格落实河道采砂"四个责任人"责任,加大河道日常巡查监管与非法采砂执法力度,利用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对重点河道进行有效监控,坚持"零容忍"态度,举一反三、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确保河道采砂秩序规范、执法监管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进行。成立以县委书记为第一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为组长,相关县级领导为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镇长(主任)为成员的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协调小组,全面负责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整改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简称县整改办)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分局,负责统筹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开展。
(二)落实整改责任。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坚持把督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切实担负起本地区本单位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所反馈问题制定整改实施方案,对照整改任务清单,实事求是、科学精准分解细化整改措施,落实整改目标和措施,积极稳妥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整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并将实施方案于2025年2月底前报送县整改办。
(三)强化跟踪督办。县级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组织协调作用,建立和完善沟通协调、情况通报、督查督办、目标考核、信息公开等机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严格整改标准,强化跟踪问效,实行按月调度、挂图督战、定期通报制度。严格落实提醒、督办、约谈、移送等"四色"督办机制,适时开展抽查检查和"回头看",对问题整改推进缓慢、整改不力的采取函告、通报、约谈等形式督办,确保整改工作按计划推进、按要求完成。
(四)健全完善机制。完善调度通报、验收销号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机制,深化部门联动执法、生态补偿、司法衔接、案件移送、责任追究等制度,持续健全生态环境制度体系,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常态化、长效化,初步形成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健全、法规政策体系完善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格局。同时,加大环保宣传教育力度,倡导绿色低碳,畅通社会监督和群众投诉渠道,推动形成人人参与、支持生态环保事业的浓厚氛围。
(五)严肃责任追究。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时启动问责追责机制。对在整改过程中工作推进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完不成整改任务、"搞变通""打折扣"的镇(街道)和县级相关部门,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以严厉的执纪问责倒逼问题整改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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