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司法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专题党课暨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
在〔*〕市司法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专题党课暨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专题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这一主题,进行一次深刻的党性教育和思想洗礼,同时结合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引导全局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明确方向,以正确的政绩观引领和推动我市司法行政事业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深刻领会核心要义,筑牢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思想根基
政绩观是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集中体现,直接关系到权力怎么用、政绩为谁创、事业如何干的根本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这一重要论述,为我们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了根本遵循。
首先,要从政治高度把握正确政绩观的深刻内涵。司法行政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旗帜鲜明讲政治是第一位的要求。我们的政绩,首先要看是否有利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否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是否有利于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每一项法治建设的推进,每一次矛盾纠纷的化解,每一次法律服务的提供,本质上都是具体的政治工作。因此,树立正确政绩观,就必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于司法行政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确保我们的事业始终沿着党中央指引的正确方向前进。
其次,要从人民立场把握正确政绩观的价值取向。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绩好不好,最终要看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高兴不高兴。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如我在诉"的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无论是开展法治宣传,还是提供法律援助;无论是进行社区矫正,还是组织人民调解,都要把群众的急难愁盼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评价作为第一标准。那种脱离群众、脱离实际,单纯追求数据好看、场面热闹的形式主义政绩不仅浪费了宝贵的行政资源,更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必须坚决予以纠正。
最后,要从发展角度把握正确政绩观的实践要求。正确的政绩观,是全面、系统、可持续的发展观。它要求我们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潜功。要坚决摒弃急功近利、寅吃卯粮的短视行为,正确处理好显绩与潜绩的关系。例如,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短期内可能看不到轰轰烈烈的成果,但它能为地区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可能需要持续不断的投入,但它能从根本上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幸福感。这些"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工作,才是我们应该追求的"硬核"政绩。
二、坚持问题导向,深刻查摆和纠治政绩观偏差的突出表现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司法行政系统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全面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仅2025年,全系统就推动完成地方性法规废、改、立工作11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超1200件,调解和解率达到24.38%,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985件、公证6.5万余件,惠及群众近万人次;全年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6万余件群众对平安建设的满意度持续保持在98%以上。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局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辛勤付出的结果。
但是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更要清醒地认识到,对照党中央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对照高质量发展的标准,我们工作中在政绩观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偏差和问题。
一是在思想认识上存在"温差"。有的干部对正确政绩观的学习理解浮于表面,没有真正入脑入心,对"为谁创造政绩、创造什么样的政绩、怎样创造政绩"等根本性问题思考不深、领悟不透。宗旨意识树得不牢,习惯于坐在办公室里看报表、听汇报,对基层实情和群众呼声了解不够,导致一些工作部署与群众的实际需求脱节。
二是在工作实践上存在"偏差"。有的单位和个人片面追求所谓的"显绩",热衷于搞"盆景"、造"亮点",存在"重痕不重绩、留迹不留心"的形式主义问题。比如,一些普法活动满足于拉横幅、发传单,场面热闹但群众参与度不高、实际效果不佳。有的陷入了"数字陷阱",把结案率、调解成功率等数据指标作为唯一追求,为了完成指标而工作,甚至在面对疑难复杂案件时产生畏难情绪,不愿啃"硬骨头",导致案件程序空转,群众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有效的维护。
三是在担当作为上存在"落差"。有的干部缺乏"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担当精神,面对历史遗留问题和改革发展难题,存在"新官不理旧账"的现象,推诿扯皮,击鼓传花。有的干部安于现状,锐气和韧劲不足,满足于过得去、差不多,工作标准不高、创新意识不强,缺乏争创一流的勇气和魄力。
四是在纪律作风上存在"误差"。少数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淡薄,廉洁自律的防线筑得不牢。今天会上通报的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及播放的警示教育片《莫让年轻有为变"妄为"》,就是最深刻的警示。这些"身边人"变成"案中人"的惨痛教训,深刻揭示了政绩观的扭曲是走向腐化堕落的重要根源。从全区范围看,无论是金融、能源领域的系列腐败案件,还是个别政法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案件都警示我们,如果政绩观出了问题,就必然会在权力观、事业观上跑偏,最终跌入违纪违法的深渊。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少数人身上,但对我们整个系统的政治生态和形象造成了极大的损害,必须引起我们每一个人的高度警觉。
三、聚焦忠诚履职,以推动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践行正确政绩观
正视问题是解决问题的前提,查摆剖析是为了更好地整改落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最终要落脚到干事创业的实际行动上。全局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以此次学习教育为契机,紧密结合职能职责,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第一,要在铸牢政治忠诚上展现新高度。一要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树立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从思想深处解决好"政绩为谁创"的问题。二要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时刻对标对表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的工作要求,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司法行政工作始终与党和人民的事业同心同向、同频共振。三要严守政治纪律规矩。要深刻吸取我区部分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惨痛教训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决杜绝"七个有之"问题,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
第二,要在服务人民群众上体现新温度。一是要在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上再发力。要持续完善我市"1+10+85+822"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深化"30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建设,用好"法治地图"小程序,让群众能够更加便捷地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要聚焦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等重点群体,精准提供法律援助,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二是要在深化矛盾纠纷化解上再深入。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司法所、调解组织、律师事务所与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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