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事务局廉政党课:以铁规戒尺的刚性约束,固守廉洁从政的坚固防线
民族宗教事务局廉政党课:以铁规戒尺的刚性约束,固守廉洁从政的坚固防线
同志们:
在2026年春节即将到来之际,我们召开局机关廉政警示教育大会,这既是一次触及灵魂的党性教育,也是一次提神醒脑的节前提醒。节点就是考点,年关亦是廉关。节日期间人情往来密集,往往是"四风"问题易发高发期,廉洁风险考验更加直接具体。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民族宗教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敏感度高,事关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社会稳定大局,我局干部队伍的作风形象、廉洁状况,直接影响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贯彻落实成效,影响党和政府在少数民族群众、宗教界人士及信教群众心中的威信。我们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五中全会精神,特别是要深刻领会、坚决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不断将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为我市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和作风保障。下面,我讲四个方面的意见。
一、淬炼政治忠诚,夯实信仰根基,深刻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伟大实践的精髓要义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是党永葆生机活力、走好新的赶考之路的必由之路。"这一重要论断,揭示了管党治党与党的事业发展内在的、必然的联系。新征程上,民族宗教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对我们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提出了更高标准。我们必须从政治和全局高度,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是协调推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健康和谐的根本政治保证。唯有不断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夯实清正廉洁的思想根基,才能确保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行稳致远。
(一)坚持政治建设统领,把牢民族宗教工作正确方向
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民族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政治工作,具有特殊的政治属性和社会影响,必须将政治建设的要求贯穿于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要持续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引导全体干部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将"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确保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这要求我们,必须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善于从政治高度观察、分析和处理民族宗教领域问题,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确保执行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决不允许在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搞任何形式的"低级红"、"高级黑",决不允许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说三道四、阳奉阴违,决不允许在落实中央要求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提高"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质量,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不断净化政治生态,使讲政治、守纪律、懂规矩成为局机关每名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和鲜明标识,为做好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强化思想理论铸魂,筑牢拒腐防变精神堤坝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论是实践的指南。没有理论上的清醒,就没有政治上的坚定和行动上的自觉。一些党员干部出问题,根子往往出在思想"总开关"拧得不紧,理想信念这个"压舱石"发生动摇。因此,必须将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作为终身课题,持续在深化、内化、转化上下功夫。要深入学习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宗教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关于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掌握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要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把握其时代背景、理论渊源、科学体系、核心要义、实践要求,从中汲取真理力量、思想力量、实践力量,不断增进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要通过常态化、制度化的理论学习,引导党员干部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深刻认识腐败问题的政治本质和政治危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要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传承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赓续红色血脉,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蚀,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品格和廉洁操守,从灵魂深处解决好"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根本问题,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三)严明纪律规矩约束,规范权力运行边界尺度
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其中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是打头、管总的,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也至关重要。在民族宗教工作领域,各项纪律要求都必须严格遵守、坚决执行。要深入开展党规党纪学习教育,特别是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宣传,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养成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的习惯。要突出强化组织纪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请示报告制度等,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要严格执行廉洁纪律,深刻认识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并非"清水衙门",同样存在廉政风险点,必须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管住手、管住嘴、管住腿,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要模范遵守群众纪律和工作纪律,在服务少数民族群众、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过程中,必须坚持原则、依规依纪依法办事,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杜绝吃拿卡要、与民争利、优亲厚友等行为,维护公平正义,树立良好形象。要通过严格纪律约束,划出行为底线,让铁纪"长牙"、发威,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四)厚植廉洁文化根基,营造崇廉尚洁浓厚氛围
廉洁文化是党内政治文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价值导向、行为约束、生态净化等多重功能。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必须从文化层面入手,以文化人、以廉育人。我们要大力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将其融入机关党建、民族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不断夯实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要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的廉洁元素,结合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宗教中国化方向实践,丰富廉洁文化产品供给,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洁文化创建活动,如廉政党课、警示教育、家风建设、廉洁文化阵地建设等,增强廉洁文化的感染力、渗透力。要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和反面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用好正反两方面教材,引导党员干部见贤思齐、见不贤而自省。要倡导清爽的同志关系、规矩的上下级关系、健康的政商关系、和谐的政教关系,坚决抵制商品交换原则对党内生活的侵蚀,破除"特殊论"、"例外论"等错误思想。要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从严管好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带头树立良好家风。通过持续用力,使崇廉拒腐的价值理念深入人心,让廉洁成为机关文化的重要底色和全体党员干部的共同追求,推动形成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机关风尚。
二、镜鉴常照警钟长鸣,深刻汲取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沉痛教训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警示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电视专题片《一步不停歇半步不退让》深刻剖析了一批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例,触目惊心,发人深省。这些案例是活生生的反面教材,警示我们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我们必须以案为鉴、反躬自省,深入剖析腐败问题产生的根源,精准识别民族宗教领域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特别是要紧扣专题片揭示的深刻教训,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对照反思。
(一)理想信念动摇滑坡,是导致腐化变质的根本原因
专题片中,一些落马官员忏悔时,都谈到理想信念丧失、精神缺"钙"是堕落的起点。他们起初或许也曾怀有抱负,但在长期面对复杂环境考验时,放松了主观世界改造,逐渐淡忘初心使命,导致人生观、价值观扭曲,最终在权力、金钱、美色等诱惑面前败下阵来。这对我们民族宗教工作干部是极其深刻的警示。民族宗教工作涉及多方利益协调,面对形形色色的社会思潮和意识形态渗透,如果政治信仰不坚定,很容易在各种诱惑和"围猎"面前迷失方向。我们必须引以为戒,始终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安身立命之本,持续加强理论武装,补足精神之"钙",拧紧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确保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保持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守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思想阵地。
(二)权力观政绩观错位,是诱发以权谋私的关键症结
专题片揭示,一些干部将人民赋予的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有的政绩观扭曲,热衷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甚至不惜损害群众利益和国家利益。在民族宗教工作中,如果权力观、政绩观出现偏差,同样会带来严重后果。例如,在安排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宗教活动场所、认定教职人员身份、审批宗教活动等工作中,若不能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就可能发生优亲厚友、设租寻租、利益输送等问题;若为了追求短期"和谐"或表面"政绩",对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问题处置失当,甚至搞无原则迁就,就可能埋下更大隐患,损害党和政府公信力。我们必须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牢记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决不能异化为谋私工具。要坚持实事求是,尊重规律,科学决策,追求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检验的实绩,切实维护好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社会稳定。
(三)纪律规矩意识淡薄,是突破廉洁底线的直接推手
专题片中,违纪违法者普遍存在无视党纪国法、肆意妄为的问题。他们有的对党的纪律规矩置若罔闻,认为约束是"稻草人";有的心存侥幸,认为手法隐蔽不会被发现;有的甚至把敢踩"红线"、敢闯"雷区"当作有魄力的表现。这种对纪律规矩的漠视和无知无畏,使其在错误的道路上越滑越远。民族宗教工作政治性、政策性、敏感性极强,纪律规矩就是"高压线",触碰不得。无论是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还是处理具体事务,都必须严格在纪律和法律框架内进行。任何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行为,都可能对工作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我们必须时刻保持对纪律规矩的敬畏之心,带头学习纪律、遵守纪律、维护纪律,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坚决杜绝"七个有之",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确保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
(四)监督制约机制缺位,是权力失控失管的重要因素
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专题片案例表明,一些领域和环节监督乏力、制约缺失,为腐败滋生提供了土壤。有的单位内部监督虚化弱化,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不愿监督、不敢监督;有的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有的制度存在漏洞,执行打折扣,成为"稻草人"、"纸老虎"。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掌握一定的政策资源、项目资金和行政审批权限,虽然总量不大,但同样存在廉政风险。如果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执行不到位,就可能给别有用心者可乘之机。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并不断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体系。要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监督,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要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其履行监督职责。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发挥宗教团体、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监督作用。要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围绕民族成分变更、专项资金管理、宗教活动审批、行政执法等关键环节,排查风险点,完善制度规范,压缩权力设租寻租空间,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五)"四风"问题隐形变异,是滋生腐败温床的现实威胁
不正之风是滋生腐败的温床,腐败往往是不正之风从量变到质变的结果。专题片显示,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穿上"隐身衣",潜入地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衍生出新变种,加重基层负担。这些问题在民族宗教领域也可能以不同形式存在。例如,调研考察"走马观花"、服务群众"推绕拖"、落实政策"层层加码"或"一刀切"、工作中搞"过度留痕"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仅影响工作实效,也可能引发群众不满,损害党群干群关系。节日期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公款吃喝旅游等享乐奢靡问题,更是廉洁风险的集中爆发点。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变异性,以钉钉子精神常抓不懈。要紧盯春节等重要节点,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解决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要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政治本色,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铲除腐败滋生的作风温床。
三、聚焦风险精准防控,筑牢民族宗教领域廉政安全屏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民族宗教工作政治性强、政策性强、敏感度高,涉及领域广、环节多,潜在廉政风险不容忽视。我们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增强风险意识,树立底线思维,紧密结合我局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深入排查梳理廉政风险点,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确保民族宗教工作在廉洁轨道上健康运行。这要求我们,必须着力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风险防控工作。
(一)聚焦政策执行与项目资金管理风险,确保规范透明高效
民族宗教政策执行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是廉政风险相对集中的领域。必须紧盯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和资金使用的"关键环节",强化全流程监管。一是严把政策执行关口。严格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政策适用范围,不得在政策执行中附加不合理条件,坚决杜绝利用政策解释权、执行权搞变通、谋私利。特别是在民族成分变更审核、少数民族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等工作中,必须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监督。二是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对中央和市级下达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宗教工作专项经费等,必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使用范围、审批权限、拨付流程、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要求。确保资金分配科学合理,投向精准有效,拨付及时足额,使用合规合法,坚决防止截留挪用、虚报冒领、贪污侵占、优亲厚友等问题。三是强化项目过程监管。对使用民族宗教专项资金实施的建设项目,要加强立项审批、招标投标、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结算审计等环节的监管,严防暗箱操作、利益输送、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现象,确保项目质量和资金安全,真正惠及各族群众和宗教界。
(二)聚焦行政审批与行政执法风险,坚持依法依规公正
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是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履行法定职责、实施行业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廉政风险易发环节。必须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确保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一是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全面梳理我局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简化程序、压缩时限、公开标准,推进线上办理,提高服务效能。明确审批各环节的岗位职责、办理时限和廉政要求,最大限度减少自由裁量空间,防范"吃拿卡要"、推诿扯皮、违规审批等行为。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依照《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行政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的裁量标准,防止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人情执法。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和管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做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三是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主动公开行政审批和执法依据、程序、结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反映的问题及时核查处理,回应社会关切,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
(三)聚焦干部选用与日常管理风险,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干部队伍是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选人用人是政治生态的风向标。必须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防范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一是严格执行选任程序。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标准,严格按照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确保每个环节都规范操作、有据可查。坚决反对任人唯亲、搞小圈子、打招呼、递条子等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二是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加强对干部的政治表现、履职尽责、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日常了解和分析研判。用好谈心谈话、提醒函询诫勉等手段,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强化对"八小时之外"的监督,引导干部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三是注重廉洁风险教育。将廉政教育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常态化开展党规党纪学习、警示教育、廉政谈话,引导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对新任职干部、重点岗位干部要开展任前廉政谈话,提醒廉洁从政。关注干部思想动态,及时疏导化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四)聚焦与宗教界交往界限风险,构建"亲""清"政教关系
宗教工作干部同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接触交往是工作需要,但必须把握好政策界限和工作尺度,构建既"亲"又"清"的政教关系,防止交往失度、界限不清引发廉洁风险。一是明确交往原则。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在与宗教界人士交往中,要互相尊重、平等相待,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既要热情服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又要坚守底线,做到交往有道、公私分明。二是规范交往行为。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在宗教活动场所建设、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宗教活动审批等方面为宗教界人士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接受宗教活动场所、宗教团体、宗教界人士提供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三是加强教育引导。教育引导宗教工作干部深刻认识构建"亲""清"政教关系的重要性,既要防止"清"而不"亲",对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漠不关心、态度生硬;更要防止"亲"而不"清",交往过密、界限模糊,甚至搞利益交换。要引导宗教界人士爱国守法、正信正行,共同维护宗教领域的清净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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