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似观山不喜平 — — 观山文库◆记住我,来上我~

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第5/14页)

admin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共计81839个字,预计阅读时长273分钟

2.协助做好城市更新、城市风貌整治提升、城市道路及两 侧风貌整治和景观提升;

3.协助做好棚户区改造被拆迁户信息摸底、协助签订拆迁 补偿安置协议、协助棚户区拆除和城中村改造工作;

4.做好辖区内养犬的宣传教育、日常巡查和情况上报县住 房和城乡建设局;

5.协助开展生活垃圾处理监督。

序号

事项名称

对应上级部门

上级部门职责

乡镇配合职责

58

农村生活垃圾 治理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城市管理局)

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县财政局

县生态环境分局

县科技商务工业信息

化局

县供销合作社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1.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 农村生活垃圾的收运处置工作,对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进 行监管考核,整治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对城镇建筑垃圾 违法违规向农村地区转移开展监督管理,整治违法设置建筑 垃圾堆放点;

2.县农业农村水利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农作物秸秆、农药

包装废弃物、肥料包装废弃物、废旧农膜的管理,落实农村 人居环境整治村庄保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等 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河湖管理,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加 强水域、岸线卫生监管,维护河湖健康美丽;

3.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对本行政区

域内符合条件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给予支持;

4.县财政局:负责将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垃圾治理资金纳入本级

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

5.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对从生活垃圾中

分类并集中收集的有害垃圾,属于危险废物的,严格按照危 险废物管理;

6.县科技商务工业信息化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再生资源回收

网点、分拣中心等设施建设和再生资源回收的行业监管;

7.县供销合作社: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分拣中心等设施建

设,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 与环卫清运网络有效衔接;

8.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农村景区文化旅游市 场综合执法,加强农村景区和景区经营主体的环境卫生监管。

1.开展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分类投放的宣传引导,指导将 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纳入村(居)规民约;

2.负责对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和收集的日常监管; 3.负责对卫生保洁第三方服务机构日常保洁工作的考评 监督。

序号

事项名称

对应上级部门

上级部门职责

乡镇配合职责

59

燃气(瓶装液

化气)安全监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负责燃气(瓶装液化气)安全等工作; 2.依法实施燃气经营许可,加强对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安 全状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经营瓶装燃气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 证的、燃气经营企业销售未经许可的、充装单位充装的瓶装 燃气或者销售充装单位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的瓶装燃气 的、未实行瓶装燃气配送经营的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

3.对乡镇燃气安全工作开展业务培训和指导;对辖区瓶装液化 气使用和售卖情况开展定期巡查并做好记录,发现使用环节 存在安全隐患或违规销售、倒卖液化气的及时处置;督促各 村(社区)做好宣传教育、日常巡查等工作;

4.及时处置乡镇上报的隐患问题。

1.开展燃气(瓶装液化气)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 教 育 ;

2.协助开展辖区内居民燃气(瓶装液化气)安全的日常巡 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协助开展辖区内餐饮、民宿酒店经营企业燃气(瓶装液 化气)安全排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配合做好对违法行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和执法工作。

序号

事项名称

对应上级部门

上级部门职责

乡镇配合职责

60

自建房屋(含

经营性)安全

管理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应急管理局

县科技商务工业信息

化局

县委统战部

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县教育局

县公安局 县民政局 县司法局 县财政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委宣传部

1.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全面 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屋监督管理,牵头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排查自建房屋结构安全问题;

2.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按职 责指导用作工贸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屋安全管理;

3.县科技商务工业信息化局:负责指导用作民爆企业及职责范 围内工贸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屋安全管理;负责指导 用作商贸企业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屋安全管理;

4.县委统战部:负责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

5.县数据资源管理局:负责指导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化建设等相 关工作 ;

6.县教育局:负责指导用作学校、幼儿园及职责范围内教育机 构的自建房屋安全管理;

7.县公安局:负责指导用作旅馆的自建房屋特种行业许可证复 核工作 ;

8.县民政局:负责指导用作养老机构和设施的自建房屋安全管 理 ;

9.县司法局:负责配合有关方面完善城乡房屋安全管理制度, 强化法治保障;

10.县财政局:负责对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予以经费支 持 ;

11.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指导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 灾害风险排查;

12.县农业农村水利局: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

13.县文化旅游体育局:负责指导用作文化和旅游设施的自建 房屋安全管理;

14.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指导用作医疗卫生机构的自建房 屋安全管理;

15.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指导自建房屋涉及的市场主体登 记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

16.县委宣传部:负责指导用作影院的自建房屋安全管理。

1.健全自建房屋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度,对本辖区内自建房 屋安全进行定期排查;

2.督促自建房屋安全责任人对房屋进行检查修缮、隐患排 查、安全鉴定和危房解危;

3.督促村(居)民委员会等开展房屋安全管理相关工作, 依法处置房屋安全突发事件。

序号

事项名称

对应上级部门

上级部门职责

乡镇配合职责

61

传统村落、传

统建筑修缮保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负责全县传统村落项目的申报、施工建设管理等方面工作, 做好产业对接、资本对接、机制对接,打造旅游、文化产业 集 群 ;

2.对乡镇初排的修缮对象进行实地勘查是否符合修缮要求,按 程序对乡镇上报拟修缮传统建筑进行审批公示,对完成修缮 并通过竣工验收的传统建筑修缮项目进行资金拨付;

3.对乡镇上报传统建筑潜在对象进行论证、评定,确定传统建 筑建议名录,按程序进行公示后,报请县政府核准并予以认 定公布并挂牌。

1.做好传统村落申报、推荐、评审、日常巡查保护、活化 利用,制作传统村落宣传资料;

2.做好传统建筑普查、申报,日常巡查,审核转报修缮资 料,开展实地勘察;

3.协助辖区传统建筑保护管理工作,对拟修缮传统建筑上 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并协助组织实施。

62

国家历史文化

名村保护传承

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组织开展全县历史文化资源普查;

2.负责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监督检查;

3.组织编制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历史建筑保护相关管理办法 等规范性文件;

4.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利用项目的实施,参与 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

5.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范围内建设活动管理规范的 指导实施及全县历史建筑修缮的技术指导服务等工作;

6.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并指导实施。

1.协助做好全县历史文化资源普查资料、历史文化名村、 街区申报资料等收集,协助做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 编制和修订工作,加强风貌整治;

2.配合做好历史建筑评审、挂牌,积极开展历史文化名城、 历史建筑保护的宣传教育和相关政策宣传;

3.配合做好历史建筑修缮项目的落地和施工;

4.加强历史建筑保护巡查,配合双招双引,做好历史建筑 的活化利用;

5.加强日常巡查,配合做好历史文化街区管理与整治,配 合做好历史文化街区的申报。

63

人防工程管理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负责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2.负责教育训练基地建设,开展防空宣传教育,增强公民防空 基本知识和技能;

3.组织制定防空袭方案和实施计划。

1.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

2.督促指导项目建设单位落实人防工程工作要求; 3.配合开展辖区内人防工程的日常检查工作。

序号

事项名称

对应上级部门

上级部门职责

乡镇配合职责

64

道路交通管理

县交通运输局

县公安局

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应急管理局

县气象局

1.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开展 道路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道路安全知识;

2.县交通运输局:县级及以上道路的规划、建设、管理、养护、 隐患排查、应急抢险及路政路产等管理工作;负责保障铁路 安全相关工作;引导公众优先选择城市公共汽车出行,具体 实施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工作;

3.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住房和城 乡建设局:负责车辆超限超载、抛洒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 4.县公安局: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管理、考核、违法行为 查处、事故处理;高峰期交通疏导,日常对交通劝导员的培

训、业务指导;负责对发现隐患及时处置,进行交通疏导或 管制;对涉及道路上的电动三、四轮车等非机动车乱停乱放、 观光车上道路行驶等违法行为进行劝导、教育处罚;

5.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进行登记、审验、 驾驶人的资质认证审验,配合县公安局对上道路行驶拖拉机 的违法行为进行信息提供;

6.县气象局、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恶劣天气气象预告,及时处

置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及重大交通事故造成的影响道路 交通安全情形。

1.配合对辖区内货运企业日常安全检查,做好驾驶员、电 动自行车的户籍管理、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及日常交通安全 宣 传 ;

2.组织志愿者对景区附近道路进行引导、交通违法劝导、 规范车辆停放;

3.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 入社会安全稳定总体工作;

4.协助做好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及重大交通事故造成 的道路中断、阻断情形应急处置;

5.配合对本地管辖的县级及以上道路的建设、养护工作和 铁路安全管理,排查、整治及报告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6.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线路规划、站点设置等方面 配合县级部门工作,推进城乡公共汽车客运一体化。

序号

事项名称

对应上级部门

上级部门职责

乡镇配合职责

十、文化和旅游(6项)

65

文化旅游体育

资源开发及产

业发展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

救援局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县公安局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县文化旅游体育局:负责制定落实文旅体产业发展规划、产 业奖补政策;负责文旅体产业项目谋划、招引、向上争取、 落地、建设、运营和统计,做好国家级、省级文旅品牌、典 型案例申报工作;负责开展产业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及旅 游资源的普查、保护、利用、宣传等工作;组织开展全民健 身活动状况问卷调查、体育场地调查、体质监测调查;

2.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文化、旅游、体育相关产业的市场 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监督管理市场秩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负责写生基地食品安全监管等工作;

3.县应急管理局:指导文化、旅游、体育相关产业的应急预案

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协调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督促写生基地 开展安全隐患整改;

4.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局、县

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常态化走访、联系写生基地负责人,联合开展安全 检查。

1.配合做好国家级、省级文旅品牌和典型案例申报工作, 负责本镇、村、文旅企业的国家级、省级品牌、典型案例 申报工作;

2.做好辖区内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和配合开展辖 区内各类活动及旅游资源普查、保护、利用、宣传等工作; 3.做好辖区文旅体项目资金申报、服务保障及绩效评价工 作 ;

4.常态化走访、联系写生基地负责人,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相应部门;配合做好日常管理、检查,督促写生基地开展 问题整改。

66

民宿产业管理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消防救援局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县公安局

县应急管理局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县文化旅游体育局:组织开展民宿联合审查;开展民宿动态 摸底,汇总数据并上报;组织落实各级民宿评选、民宿管家 培训、技能大赛、会议等工作;

2.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局、县

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组织开展民宿联合审查;及时处置乡镇上报的问题, 联合开展民宿安全检查、监管工作,发现违法行为进行立案 查处。

1.配合做好民宿联审初审并上报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开展 民宿动态摸底;

2.配合开展各类民宿评选、民宿管家培训、技能大赛、会 议等活动;

3.落实辖区内民宿日常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相应 部 门 ;

4.配合做好日常管理、检查,督促民宿业主开展问题整改。

序号

事项名称

对应上级部门

上级部门职责

乡镇配合职责

67

文化旅游市场 监管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公安局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消防救援局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县应急管理局

1.县文化旅游体育局:负责牵头文化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和 实施旅游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责任;

牵头负责涉旅投诉处理、旅游纠纷调解,私设"景点"问题专 项整治,景区降噪整治管理,景区内无证导游讲解行为整治 等 ;

2.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黄山市旅游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 政处罚权暂行办法》规定外的食品安全监管;负责散装食品 售卖行为管理;负责电动观光车安全监督管理;

3.县公安局:负责打击在旅游景区、旅游交通站点等侵害旅游 者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负责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景

区拉客整治管理,摩托车、电瓶车等车辆乱停乱放日常管理 等 ;

4.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景区(含在建景区)内市政房屋 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旅游市场监管和投 诉处理;牵头负责散养犬管理;

5.县消防救援局:负责组织对旅游行业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 全重点单位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依法查 处消防违法行为;

精选图文

221381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

阅读并接受《用户协议》
注:各登录账户无关联!请仅用一种方式登录。


用户注册协议

一、 本网站运用开源的网站程序平台,通过国际互联网络等手段为会员或游客提供程序代码或者文章信息等服务。本网站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服务条款,服务条款一旦发生变动,将会在重要页面上提示修改内容或通过其他形式告知会员。如果会员不同意所改动的内容,可以主动取消获得的网络服务。如果会员继续享用网络服务,则视为接受服务条款的变动。网站保留随时修改或中断服务而不需知照会员的权利。本站行使修改或中断服务的权利,不需对会员或第三方负责。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