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林权所有者、林区生产经营单位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市林权所有者、林区生产经营单位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朋友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林权所有者、林区生产经营单位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时机关键,意义重大。当前日期是2026年1月28日,随着春节临近,加之冬季天干物燥,我市已全面进入森林草原火灾的特高风险期。本次会议的主要任务,就是深入分析当前我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系统解读并贯彻落实新近施行的国家法规,对本年度防火关键期的各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压实,确保全市森林草原资源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认清严峻形势,深刻把握防灭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过去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特别是广大林权所有者和生产经营单位的积极参与,我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连续数年未发生重大森林草原火灾,森林火灾受害率始终控制在较低水平。这些成绩的取得,凝聚了每一位林业从业者的心血与汗水。然而,成绩属于过去,风险就在眼前。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防灭火工作的形势不容有任何松懈和乐观。
从宏观气候背景看,全球气候变化带来的极端天气事件频发,我市也面临着高温、干旱、大风等不利气象条件的严峻考验。根据气象部门的预测,今冬明春我市降水可能持续偏少,林区植被干燥程度将进一步加剧,火险等级将长期处于高位。从火源管控现状看,随着经济社会活动的全面恢复,进山入林的人员、车辆日益增多,加之传统祭祀、春耕备耕等农事用火行为即将进入高发期,人为火源管控难度空前加大。尽管我市在2025年持续加强了防火宣传和巡查力度,但据不完全统计,去年全市范围内因人为因素引发的森林火情仍有数十起,虽均得到及时处置,未酿成大灾,但这充分暴露出现实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潜在风险,警钟必须长鸣。
森林草原不仅是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和宝贵的自然资源,更是我们〔*〕市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屏障和绿色根基。保护好这片绿水青山,是不可推卸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历史责任。一旦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其后果不仅是林木资源的巨大损失,更是对生物多样性的毁灭性打击,对水土保持能力的严重破坏,甚至直接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在座的每一位林权所有者、每一家林区生产经营单位,都必须站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保障区域发展大局的高度,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来抓,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松劲心态。
二、深研新规内涵,准确把握法定责任与核心要义
法律是行为的准绳,也是责任的标尺。自2026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已正式施行。这部《条例》整合了原有的森林防火与草原防火法规,构建了更为系统、严密、高效的防灭火法律体系,标志着我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进入了全新的法治化阶段。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新《条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防灭火工作的核心任务。
新《条例》最大的特点之一,就是进一步明确和压实了各方责任,特别是对森林、林木、林地、草原的经营单位和个人的防火责任作出了极为清晰和严格的规定。《条例》明确指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方针,并确立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对于在座的各位而言,最需要深刻领会的是《条例》所确立的"谁经营、谁负责"的闭环管理原则。
具体来说,作为林权的所有者或生产经营者,各位依法承担着以下几项核心责任:第一,建立防火责任制。必须在各自的经营范围内,将防火责任明确到山头、地块,落实到具体的岗位和人员,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责任体系。第二,配备防灭火设施。必须根据经营规模和火险等级,按标准配备必要的防灭火设施、设备和物资,如灭火器、消防水泵、防火服、二号工具等,并确保其完好有效。第三,设置防火警示标志。在经营区域的主要入口、关键路段以及火险隐患点,必须规范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和宣传牌,营造浓厚的防火氛围。第四,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必须组织力量对经营区域内的林下可燃物、输配电线路、生产生活设施等进行常态化排查,发现火灾隐患要立即清除,做到防患于未然。第五,严格管理入林人员及火源。对进入经营范围的人员要进行防火宣传和必要的检查,尤其是在高火险期,要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行为。第六,组织早期火情处置。一旦发现火情,有义务和责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立即组织力量进行初期扑救,并第一时间向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绝不能迟报、瞒报。
新《条例》不仅是责任书,更是高悬的利剑。其法律责任章节设定了比以往更为严格的处罚措施。对于未履行防火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予以警告、罚款甚至停产停业整顿;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引发火灾的,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更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希望大家务必认真组织学习,将《条例》的每一项要求都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从"要我防"转变为"我要防",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三、聚焦关键环节,全面提升综合防控能力与水平
贯彻落实新《条例》,最终要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在成效上。结合我市实际,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必须聚焦以下三个关键方面,采取超常规举措,狠抓工作落实。
其一,坚持关口前移,构筑源头管控的严密防线。无数案例表明,95%以上的森林草原火灾都是由人为用火不慎引起的。因此,管住人、管住火,是防火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市所有林权所有者和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命令》的相关规定在防火期内,对各自责任区实施最严格的火源管理。要加大巡护力度,对重点林区、关键部位实行全天候、拉网式巡查,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并制止违规用火行为。要加强对林区内生产作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以及游客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签订防火责任书,明确告知防火规定和违规后果。对于林缘地带的农事用火,要主动与所在乡镇(街道)、村组对接,协助做好计划烧除的申报和现场看守工作,坚决防止火烧连营。市指挥部将组织联合督查组,不定期对各单位火源管控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责任不落实、管控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严肃通报和处理。
其二,深化科技赋能,编织智能高效的监测预警网络。传统的"人海战术"式巡护,面临着效率低、覆盖面窄、风险高等局限。向科技要战斗力,是新时代防灭火工作的必然选择。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智慧林草"建设,已初步建成了覆盖全市重点林区的双光谱森林防火智能监控系统。这13套监控设备能够实现24小时不间断、大范围、高精度的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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