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农业农村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在全县农业农村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县农业农村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州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精神,全面梳理前一阶段集中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分析研判当前面临的形势和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重点任务,动员全县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压实责任、细化措施,以坚决态度和有力举措推动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夯实乡村振兴坚实基础。参加会议的有县纪委监委、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各乡镇分管负责同志。刚才,会议书面传达学习了全省农业农村系统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议、全州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精神,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同志对《甘肃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甘肃省农村集体财产管理条例》等政策文件进行了解读,为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和业务指导,大家要认真领会、抓好落实。下面,我就抓好全县农业农村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
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大举措,是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这次集中整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
第一,深刻认识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行动。农业农村工作直接面向农村、面向农民,各项政策落实、资金使用、项目实施都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近年来,国家和我省持续加大对"三农"领域的投入力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集体资产等各类资金规模不断扩大,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加快推进。这些资金和项目是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是农民群众增收致富的重要来源。如果这些领域的资金被挪用、截留、套取,项目实施中存在质量问题、腐败问题,不仅会造成财政资金损失,更会直接损害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影响党和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我们必须站在维护群众利益的高度,以坚决的态度、务实的举措,严肃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真正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第二,深刻认识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抓手。基层"微腐败"看似数额不大,但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看得最清、感受最深,危害性极大。农业农村领域政策资金密集、项目工程众多、监管链条较长,是基层"微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从近年来查处的案件和整治情况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惠农补贴发放不到位、项目资金使用不合规、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不高、耕地保护责任落实不力等问题时有发生,有的问题甚至长期存在、屡查屡犯。这些问题充分说明,基层管党治党还存在宽松软现象,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任务依然艰巨。我们必须以集中整治为契机,严肃查处基层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到最后一公里。
第三,深刻认识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是保障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的有力支撑。当前,我县正处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关键时期,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各类资金投入力度持续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重点项目加快推进。据省上统一部署,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前下达额度保持稳定,重点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民生改善等领域。这些资金和项目能否规范管理、高效使用,直接关系到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成效。如果资金被挤占挪用、项目实施不规范,不仅会影响项目效益发挥,还会制约乡村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我们必须通过开展集中整治,规范资金使用、加强项目管理,为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当前农业农村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近年来,全县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加强农业农村领域监管,推动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要清醒看到,农业农村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然存在,有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一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较为突出。部分乡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三资"监管平台数据录入不及时、不准确,集体资产资源处置不规范,承包租赁合同签订不严谨,集体收益分配不透明。有的村集体资源发包不公开、不竞价,存在低价发包、优亲厚友等问题;有的村集体资金使用不合规,存在白条入账、坐收坐支等现象;有的村集体资产家底不清、权属不明,存在资产流失风险。这些问题严重侵害了村集体和农民群众的利益,影响了农村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是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存在薄弱环节。根据《甘肃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衔接资金要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重点支持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严禁截留、挤占、挪用。但在实际执行中,有的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项目实施进度缓慢,资金使用效率不高;有的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存在滞留闲置问题;有的项目资金使用不合规,超范围列支、虚报冒领等问题时有发生;有的项目验收走过场,绩效评价流于形式,资金效益发挥不充分。这些问题影响了衔接资金的政策效益,制约了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
三是高标准农田建设问题整改任务依然艰巨。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国家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但建设中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有的项目规划设计不科学,与实际耕种需求脱节;有的项目施工质量不高,田间道路、灌溉排水等设施不达标;有的项目建后管护机制不完善,设施损坏后无人维修,长期闲置报废;有的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存在挤占挪用、虚报工程量等问题。同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问题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耕地保护红线意识还不够牢固。这些问题直接影响了高标准农田的建设质量和使用效益,威胁着国家粮食安全。
四是干部作风和廉政风险问题不容忽视。部分基层干部纪法意识淡薄,在项目申报、资金拨付、工程验收等环节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有的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物资采购中谋取私利;有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敷衍应付、推诿扯皮,导致群众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有的工作作风漂浮,对政策落实情况不了解、不掌握,导致政策执行走样变形。这些问题严重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影响了农业农村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聚焦重点任务,扎实推进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集中整治工作目标,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整治工作走深走实。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第一,以坚决态度抓好问题整改,从严压实整改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和上级反馈的问题,逐项建立问题台账,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人,确保问题整改见底见效。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要立行立改、马上见效;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要制定阶段性目标,持续推进整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要建立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要严格实行销号管理制度,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所有问题清仓见底。县纪委监委要加强整改工作监督检查,对整改工作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的,严肃追责问责。
第二,全面加强问题排查,切实提升整治质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深入村组、深入农户、深入项目现场,开展地毯式排查,确保问题排查全覆盖、无死角。一要依托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对集体资金收支、资产资源处置情况进行全面比对核查,重点排查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集体资金使用管理、集体收益分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二要畅通问题线索收集渠道,通过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开展入户走访等方式,广泛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及时分类处置。三要聚焦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等各类涉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审计检查,重点排查资金拨付不及时、使用不合规、效益不高等问题。四要聚焦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对项目规划设计、招投标、施工建设、竣工验收、建后管护等各环节进行全流程排查,重点排查工程质量不高、资金使用不规范、建后管护不到位等问题。
第三,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问题整改,规范项目资金使用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是本次集中整治的重点领域,必须采取有力措施,推动问题全面整改。一是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问题整改进度。对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项目,要组织开展"回头看",全面排查工程质量、配套设施、建后管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限期整改到位。对正在建设的项目,要加强施工过程监管,严格质量标准,确保工程质量。二是规范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管理制度,实行专款专用、专项核算,严禁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加强项目资金使用全过程监管,严查虚报工程量、套取项目资金等违规行为,确保每一笔资金都用在刀刃上。三是完善建后管护机制。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参与、责权清晰的建后管护机制。要探索建立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资金保障机制,从项目结余资金、土地出让收益等渠道筹措管护经费,确保工程设施长期发挥效益。四是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问题。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加强耕地用途管制,对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第四,畅通乡村振兴资金拨付渠道,全面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甘肃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加强资金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一是加快项目竣工验收进度。对已完工的项目,要及时组织验收,加快资金拨付进度,防止资金滞留闲置。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拨付资金。二是提升项目全过程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项目前期论证,提高项目申报质量;规范项目实施程序,严格执行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制度;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严格资金使用监管。衔接资金要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重点用于支持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就业培训等领域,严禁用于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无关的支出。要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四、强化组织保障,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把开展集中整治
开通会员或付费后下载完整纯净原版文档,支持自由下载复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