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监狱警示教育大会上的授课讲稿
在〔*〕监狱警示教育大会上的授课讲稿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传达学习了系统内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触目惊心的案情,令人扼腕的结局,为我们每个人都敲响了警钟。借此机会,我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这一主题,与同志们进行一次深入的交流,希望大家能真正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共同经历一次深刻的党性洗礼。
一、深刻认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极端重要性
(一)这是党中央在重要历史节点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各级领导班子换届后全面履职的关键一年。在这样一个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历史节点,党中央在全党部署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其意图深远,用心良苦。目的就是从源头上拧紧党员干部思想的"总开关",确保全党上下以正确的导向、务实的作风,为"十五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实绩。政绩观问题,从来不是一个简单的业务问题,而是一个关乎党性、关乎立场、关乎宗旨的根本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这一论断,一针见血,直指要害,为我们每一名党员民警校正思想和行动的偏差,提供了根本遵循。
(二)这是监狱系统特殊工作性质决定的必然要求
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最后一道防线。我们的工作环境相对封闭,手中掌握着对罪犯进行管理、奖惩、提请减刑假释等直接影响其命运的执法权力。这些工作特点,决定了我们面临的考验比一般行业更严峻,诱惑比一般岗位更直接,对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也更为迫切。有分析指出,监狱警察的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问题,在整个司法行政系统中占有相当高的比例,其影响之恶劣、危害之严重不容小觑。监狱工作的政绩,绝不是简单的数字堆砌,更不是华而不实的表面文章。它体现在监管安全零事故的底线守护上,这种看得见的"显绩",是对社会安宁最直接的贡献;它更体现在罪犯教育改造质量的切实提升上,这种润物无声的"潜绩",是对社会长治久安最深远的贡献。只有深刻理解这两种政绩的辩证关系,才能在纷繁复杂的工作中,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和正确的方向。
(三)这是以案为鉴防患未然的现实迫切需要
近年来,全国监狱系统反腐败斗争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一批违纪违法案件被严肃查处,给我们敲响了震耳欲聋的警钟。在我们今天传达学习的案例中,有的民警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就在罪犯物资采购、计分考核等环节徇私舞弊;有的领导干部在管理服务对象的长期"围猎"中缴械投降,最终身陷囹圄。特别值得警惕的是,有的干部甚至在学习教育期间仍然顶风违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曾通报,某省监狱管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胡朝林,就是在2025年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期间,依然违规接受宴请、收受礼品,最终受到严厉处分。这种知纪违纪、执法犯法的行为,性质极为恶劣,教训极为深刻。这些活生生的反面教材警示我们,政绩观的偏差是腐败滋生的温床,是走向深渊的起点。如果不能从这些案例中汲取血的教训,深刻反思,那么别人的昨天,就可能成为我们的明天。
二、深刻剖析监狱系统违纪违法的严重危害与深层原因
(一)违纪违法行为带来的严重危害
监狱系统发生的任何一起违纪违法案件,其破坏力都是巨大的,绝不能简单地看作是个人问题。
第一,对于个人与家庭,是毁灭性的打击。每一位走上违纪违法道路的同志,背后都曾有组织的培养、个人的奋斗和家庭的期盼。他们或许曾是业务能手,或许曾是家庭的顶梁柱。然而,一念之差,一朝失足,换来的是党纪国法的严惩,是失去自由的铁窗生涯,是个人声誉的扫地,更是整个家庭的破碎与无尽伤痛。那些泣血的忏悔录,字里行间充满了对自由的渴望、对亲人的愧疚,但人生没有回头路,再多的悔恨也无法挽回已经造成的人生悲剧。
第二,对于监狱工作,是根本性的损害。监狱的公信力,是监狱工作的生命线。它建立在每一名民警严格、公正、文明、廉洁的执法行为之上。任何一个执法环节的腐败,都会直接冲击监管秩序,埋下严重的安全隐患。更重要的是,它会彻底动摇罪犯对法律公正性的信仰,使一切教育改造的努力都付诸东流。一个自身不廉的执法者,如何能理直气壮地去教育罪犯认罪悔罪、弃恶从善?
第三,对于党的形象,是难以弥补的重创。监狱民警身着警服,代表的是国家行使刑罚权,我们的一言一行都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关系到司法公正的社会观感。发生在监狱这块特殊阵地上的腐败问题,极易被社会舆论放大,严重侵蚀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心,损害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二)违纪违法问题产生的深层原因
透过现象看本质,我们必须深挖这些问题背后的思想根源,才能做到标本兼治。
第一,根本原因在于政绩观错位,党性修养失守。出现这些问题,"党性薄弱、失修失守是根本症结,'总开关'没有拧紧是思想源头"。那些出问题的干部,无一不是从理想信念这个根子上开始动摇的。当他们把"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这个根本问题搞错了,把追求个人利益、谋求职务升迁当作创造"政绩"的目标时,政绩观就发生了严重扭曲。从"为公"滑向"为私",这个致命的转变,是一切腐败行为的思想起点。
第二,重要原因在于宗旨意识淡薄,权力观发生异化。一些民警忘记了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用来改造罪犯、维护公正的,而不是个人可以随意支配的"私产"。他们把执法权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把审核减刑假释、安排劳动岗位、采购罪犯物资等权力视为可以"变现"的资源,在与罪犯家属、社会人员的交往中迷失了方向,最终沦为权力的奴隶。
第三,直接诱因在于作风漂浮懈怠,抵不住"围猎"侵蚀。监狱系统面临的"围猎"形式更为特殊和隐蔽。它可能是一次看似平常的宴请,一条饱含"谢意"的烟,也可能是罪犯家属打着"关心"旗号的物质馈赠。一些同志正是从"吃一顿饭没事""收一点土特产不要紧"开始,逐渐放松了警惕,在温水煮青蛙式的侵蚀中,防线一步步失守,底线一寸寸后退,最终滑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第四,制度性根源在于权力监督存在盲区,制度笼子扎得不紧。监狱工作的封闭性,客观上给权力运行的监督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如果减刑假释、狱内消费、工程建设等关键环节的权力运行不够透明,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健全,就容易给少数人提供权力寻租的空间。近年来,全国"智慧监狱"建设快速推进,通过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监控等技术手段,正在努力弥补传统监督方式的不足,让权力在更加严密、智能的监督下运行。但技术终究是外部约束,真正的防线必须筑牢在每个人的内心深处。
三、以实际行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是我们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行动指南。结合监狱工作实际,关键要做到以下四点。
(一)坚守立党为公的政治立场,拧紧思想信念"总开关"
"立党为公"是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也是我们安身立命的根本。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公权力姓公,也必须为公"。对我们监狱民警而言,这意味着必须时刻牢记,我们手中的执法权神圣不可侵犯,它源于党和人民的授权,只能用于惩罚与改造罪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绝不能有丝毫的私心杂念。要拧紧思想"总开关",就必须坚持不懈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把正在开展的学习教育作为一次深刻的理论武装和党性淬炼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每一名党员民警都要时常叩问自己的初心:我为什么从警?我的从警之路要走向何方?只有把这个问题想清楚、弄明白了,政绩观的根基才能真正打牢。
(二)树牢为民造福的宗旨意识,把政绩坐标定在正确位置
"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这一重要论断,为我们的工作指明了价值取向。对于监狱工作而言,"为民造福"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它有着具体而深刻的内涵。确保监管安全零事故,让高墙内的稳定汇入社会的长治久安,这就是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最大负责。用心用情提升教育改造质量,通过我们的努力,让更多的罪犯能够真正认罪悔罪、顺利回归社会成为守法公民,这就是对社会和谐稳定最大的贡献。我们既要追求监管安全、秩序稳定这些看得见的"显绩",更要甘于奉献,创造更多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如深化罪犯教育改造模式、完善监狱管理制度、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等。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大数据技术在罪犯改造评估中的应用,一些"潜绩"也开始变得可量化、可评估,这为我们科学评价工作成效提供了新的视角和工具。
(三)坚持科学决策的思想方法,在法治轨道上行使权力
"科学决策"在监狱工作的具体体现,核心就是严格依法依规办事。特别是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物资采购、工程建设等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必须坚持按程序决策、按规矩办事,坚决杜绝
开通会员或付费后下载完整纯净原版文档,支持自由下载复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