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第2/14页)
二、民生服务(7项)
5
保障性住房管 理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民政局
1.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做好公共租赁住房、城镇住房保 障家庭租赁补贴的申请审核、年审、督查、巡查工作;
2.县民政局:负责审核申请户家庭财产情况。
1.对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就住房、人口、收入和财 产状况提出初审意见,分别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县民 政 局 ;
2.对申请城镇住房保障租赁补贴的家庭,就住房、人口、 收入和财产状况提出初审意见,分别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和县民政局。
序号
事项名称
对应上级部门
上级部门职责
乡镇配合职责
6
农村低收入群
体住房安全保
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财政局
县民政局
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1.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统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组
织实施农村房屋安全性鉴定、建管等,审批乡镇提出的危房 改造申请;
2.县财政局:负责安排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3.县民政局:负责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 低保边缘家庭有关情况的备案;
4.县农业农村水利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认定因病因灾因意外
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 困难家庭;负责认定农村易返贫致贫户、符合条件的其他脱 贫户。
1.组织开展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隐患排查;
2.做好低收入人口住房危房改造申请,指导村做好评议、 公示工作,组织工程实施和安全管理;
3.协助做好农村危房改造资金造册和发放。
7
殡葬管理
县民政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县林业局
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县公安局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县民政局:负责研究制定深化殡葬改革措施,加强行业管理 和行业自律,对乡镇上报的违法线索进行处置;
2.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将殡葬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基本建 设规划 ;
3.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完善殡葬改革服务收费机制,严 肃查处违规收费行为;
4.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负责公益性公墓建设审批
管理,加强对乱建公墓、占用耕地和林地乱埋乱葬行为的治 理 ;
5.县农业农村水利局:负责查处水库堤坝、渠道、水闸等水利 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的乱埋乱葬行为;
6.县公安局:负责依法处罚闹丧等扰乱社会秩序、侵害他人合 法权益、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行为;
7.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制止城区违规搭棚治丧行为; 8.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在医疗机构死亡人员的遗体管理, 防止因遗体非法接运而引起疫情传播及尸体外流;
9.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查处无照从事殡葬服务、超范围经
营等行为,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监管;宗教管理部门负责加强 宗教场所内丧事活动管理。
1.开展殡葬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2.加强对"三沿五区"等区域日常巡查,摸排硬化大墓及其 他违法行为,及时劝导制止并上报县民政局;
3.摸排、整治硬化大墓,并配合县民政局进行整改验收; 4.协助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开展公益性公墓价格执法专 项整治,及时核实投诉举报,配合县民政局等部门查处殡 葬违法行为,协助做好现场处置、说服教育、社会维稳等 工作。
序号
事项名称
对应上级部门
上级部门职责
乡镇配合职责
8
流浪乞讨人员 救助管理
县民政局
县公安局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城市管理局)
1.县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具体措施;加强流浪乞讨人员 救助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能力建设;加强救助网络建设
和街头救助工作,配合公安、城管等部门做好街头管理和打 击解救工作,负责政策宣传和落实;及时对接救助管理机构 处置乡镇上报的需要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
2.县公安局:做好对流浪乞讨人员的街面巡查和转介处置工 作;查询流浪乞讨人员身份;对发现的流浪乞讨人员,告知 其向救助管理机构求助;做好返乡流浪乞讨人员寻亲、回归 稳固工作;
3.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局):做好对流浪乞讨人 员的街面巡查和转介处置工作。
1.开展街面巡查,发现需要临时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提 供临时救助服务;
2.发现需要送救助管理机构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上报县 民政局 ;
3.协助开展流浪乞讨人员寻亲服务、返乡安置工作。
9
传染病防控及
突发公共卫生
事件处置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1负责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2.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传染病监测预警、流行病学调查、风 险评估、隔离转运、疫情报告、消杀灭等防控工作;
3.组织医疗机构承担传染病的医疗救治工作; 4.开展业务培训及相关健康教育工作。
1.协助开展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 2.做好地方病(血吸虫病、碘缺乏病)防治;
3.组织目标人群及时进行疫苗预防接种;
4.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收集、报告、人员分散隔 离、公共卫生措施落实、应急队伍组建、传染源应急调查。
序号
事项名称
对应上级部门
上级部门职责
乡镇配合职责
10
计划生育资金
发放及人口基
金项目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1.下发工作方案通知,组织人员培训;
2.负责计划生育资金及人口健康基金项目申报材料复审;
3.负责对乡镇上报的计生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对象进行审 核并发放资金;
4.负责对乡镇上报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护理补贴资 格确认、造册、资金发放工作。
1.摸底核实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优待计生家庭政
策的独生子女户、双女落实长效措施户人员,做好信息更 新 ;
2.开展计划生育人口基金项目审核转报,将信息录入系 统 ;
3.开展计生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对象摸底、资格确认; 4.做好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保健费、生育补贴审核转报。
11
育龄妇女及老 年人健康服务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1.组织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及妇女"两癌"筛查等民生服务 项 目 ;
2.负责统筹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实施、经费保障等。
1.配合做好婚前医学检查、农村地区适龄妇女"两癌"免费 筛查、产前筛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预防神经 管缺陷、安心托育宣传服务;
2.组织65周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
3.开展慢性病防治宣传,免费发放卫生健康宣传品。
三、平安法治(7项)
12
反恐怖工作
县公安局
1.负责本县反恐怖主义工作,建立联动配合机制;
2.动员村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共同开展反恐怖 主义工作;
3.县公安局接到相关线索后及时处置。
1.开展反恐怖宣传教育;
2.开展日常排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县公安局。
序号
事项名称
对应上级部门
上级部门职责
乡镇配合职责
13
防范电信网络 诈骗
县公安局
县财政局
县委宣传部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人民法院
县人民检察院
1.县公安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对乡镇 上报的问题线索进行及时处置;
2.县财政局、县委宣传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依 照职责履行监管主体责任,负责本行业领域反电信网络诈骗 工 作 ;
3.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发挥审判、检察职能作用,依 法防范、惩治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4.电信业务经营者、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互联 网服务提供者承担风险防控责任,建立反电信网络诈骗内部 控制机制和安全责任制度,加强新业务涉诈风险安全评估。
1.制定实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实施方 案 ;
2.组织落实反诈全面宣传和精准宣传措施; 3.组织落实各项技防手段的推广;
4.配合落实源头管控,组织辖区内涉诈重点人员管控、劝 返,协助公安机关梳理排查,做好重点人员的宣教管理工 作,协助公安部门提供有关信息线索;
5.协助对潜在受害人的预警劝阻。
14
防范和打击涉
黑涉恶、非法
集资
县委政法委员会 县财政局
县公安局
1.县委政法委员会:统筹推进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牵头做好扫黑除恶工作,及时处置乡镇上报线索;
2.县财政局:牵头指导做好辖区内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线 索核查处置;
3.县公安局:落实推进平安建设、平安联创等工作,推进智慧 前端建设和织网补盲,开展警务与保安行业联勤联动,对乡 镇上报的问题线索及时查处、打击。
1.走访宣传,收集群众意见,上报县委政法委员会;
2.结合网格走访开展扫黑除恶日常巡查,发现问题线索及 时上报县委政法委员会;
3.做好辖区内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线索摸排上报县财 政局、县公安局。
序号
事项名称
对应上级部门
上级部门职责
乡镇配合职责
15
社区矫正
县司法局
1.开展调查评估,提出评估意见;
2.接收社区矫正对象,核对法律文书、核实身份、办理接收登 记,建立档案;
3.组织入矫和解矫宣告,办理入矫和解矫手续;
4.建立矫正小组、组织矫正小组开展工作,制定和落实矫正方 案 ;
5.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监督管理,实施考核奖惩;审批会客、 外出、变更执行地等事项;了解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活动情 况和行为表现;组织查找失去联系的社区矫正对象,查找后 依情形作出处理;
6.提出治安管理处罚建议,提出减刑、撤销缓刑、撤销假释、 收监执行等变更刑事执行建议,依法提请逮捕;
7.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教育帮扶,开展法治道德等教育,协调 有关方面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组织公益活动等事 项 ;
8.向有关机关通报社区矫正对象情况,送达法律文书;
9.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开展管理、监督、培训,落实职业保障。
1.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
2.开展社区矫正社会调查工作,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社会服 务、走访。
16
信访事项复查
县委社会工作部
负责组织各责任单位依法依规对信访人提出的复查申请进行 调查核实,提出复查意见,书面答复信访人。
配合做好信访事项复查工作。
序号
事项名称
对应上级部门
上级部门职责
乡镇配合职责
17
校园周边安全 风险防控
县教育局 县公安局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县教育局:负责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加强对学校安 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指导学校妥善处理 学生伤害事故;及时了解学校安全教育情况,组织学校有针 对性地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制定校园安全的应急预案,指导、 监督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安全工作;协调政府其他 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对乡镇上报的隐 患问题及时处置;
2.县公安局:负责了解掌握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指导学校做 好校园保卫工作,及时依法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 身和财产安全的案件;指导和监督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协助学校处理校园突发事件;
3.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检查、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卫生保 健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监督检查学校教学设施与
环境、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及校内公共场所;
4.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加强对学校建筑、燃气设施设备 安全状况的监管,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依法责令立即
排除;指导校舍安全检查鉴定工作;加强对学校工程建设过 程的监管。
1.开展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和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发现 隐患问题及时上报县教育局;
2.支持帮助学校处理学校安全事故纠纷。
序号
事项名称
对应上级部门
上级部门职责
乡镇配合职责
18
预防未成年人 犯罪
县教育局 县检察院 县公安局
1.县教育局:督促学校对未成年人进行道德、法治和爱国主义
教 育 ;
2.县检察院:负责对未成年人犯罪的追诉、送教,未成年被害 人的保护,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依法保障见证未成年人 权利(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
3.县公安局:负责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送教,办理未成年 人案件时,依法保障未成年人权利。
1.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配合组织开展法治课堂、 模拟法庭等活动;
2.协助做好特殊人群的未成年人子女帮扶教育和涉未成 年人违法犯罪突出问题整治工作;
3.开展走访和管控未成年人犯罪重点人员。
四、乡村振兴(11项)
19
"两山"生态价 值转化
县政府办公室
1.组织开展"两山"转化资源普查;
2.对乡镇摸排上报的闲置资产分类整理,建立县级资产储备 库,将优质资产包与"两山"平台同步链接;
3.通过"两山"平台开展项目招引。
1.开展闲置农房、宅基地等资源摸排登记并上报县政府办 公 室 ;
2.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办理已收储闲置资产的不动产权 证,配合完成项目转化工作。
20
农业技术、农
机推广及社会
化服务
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1.负责对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技术培训;
2.负责对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供业务指导; 3.开展农药、肥料使用指导、服务工作;
4.负责组织开展农机技术推广和培训;
5.制定扶持政策,引导和扶持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6.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兑现。
1.配合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组织基层农户参加业务培训;
2.开展辖区范围内的农业机械管理工作,协调做好农机安 全、农机补贴、农机社会化服务工作;
3.开展农技推广和农业数据检测工作。
21
高标准农田建 设管理
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1.做好农田建设项目储备;
2.做好农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
3.组织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监管、验收。
1.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调查摸底,提出建设需求,积极申 报项目 ;
2.配合做好项目实施服务保障工作; 3.做好高标准农田建后管理使用。
序号
事项名称
对应上级部门
上级部门职责
乡镇配合职责
22
渔业资源保护
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1.牵头开展渔业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宣传;
2.对执法、巡查等相关人员开展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
3.建立巡查机制,开展定期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并及时查证; 4.按照行政区划对江河、湖泊等水域的渔业进行监督管理;
5.对乡镇上报的非法捕捞违法行为及时查处。
1.做好禁渔禁捕政策宣传;
2.开展日常巡查,劝导制止非法捕捞违法行为并上报县农 业农村水利局。
23
农畜产品质量 安全监管
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1.牵头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传;
2.制定农畜产品产地监测计划,加强农畜产品产地安全调查、 监测和评价工作;
3.制定保障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并 加强对农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培训和指导;
下一篇:人社系统2025年务虚会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