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在全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推进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基层治理和平安建设的重要部署,认真落实上级关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工作要求,分析当前形势,查找问题短板,明确重点任务,对全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区直相关部门分管同志、各镇(街道)政法委员,以及综治中心入驻部门负责同志。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同志出席会议。刚才,有关部门和镇(街道)作了汇报,讲得都很好,既有工作成效,也有问题打算,听了以后很受启发。下面,我代表区委政法委,就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把握定位,深刻认识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重大意义
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不是一般性工作,而是党中央和上级党委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是提高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的关键举措,是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法治[*]的重要支撑。我们要从政治高度、治理维度、实践角度深化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
一是要深刻认识这是落实维稳安保任务的现实需要。当前,我区社会大局总体稳定,但影响安全稳定的风险因素依然不少,矛盾纠纷新旧交织,利益诉求多元复杂,基层治理面临的压力和挑战不容忽视。综治中心作为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重要平台,处在矛盾纠纷化解和社会治安风险防控的第一线。规范化建设抓得实不实,直接关系维稳安保任务能不能落地,直接关系全区社会大局能不能持续稳定。我们必须把综治中心建设摆到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高度来谋划推进,决不能把它当作挂牌子、摆样子的门面工程,更不能把它当成应付检查、装点门面的临时任务。
二是要深刻认识这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关键抓手。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坚持就地化解、坚持创新机制。综治中心把政法力量、行政力量、社会力量统筹起来,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起来,把受理、研判、流转、督办、反馈贯通起来,就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的具体实践。我们要通过规范化建设,推动矛盾纠纷预防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要树牢群众观念,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变"群众找上门"为"干部勤上门",让群众遇到问题有人管、有人办、有结果。
三是要深刻认识这是破解基层治理堵点难点的治本举措。基层治理中,群众反映问题多头跑、部门办理推诿扯皮、调解资源分散低效等现象仍然存在。有的地方有阵地无实体,有人员无精力,有流程无闭环,有平台无预警。这些问题表面看是工作机制问题,深层看是治理理念、治理能力、治理作风问题。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就是要打破部门壁垒、整合分散资源、重塑工作流程,推动基层治理从碎片化向系统化、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警、从单打独斗向协同共治转变。各单位必须清醒看到,综治中心建设不是可干可不干、可快可慢的一般工作,而是必须抓紧抓实、抓出成效的硬任务。
二、靶向攻坚,认真落实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重点任务
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关键在规范,核心在实战,目的在有效。上级明确要求紧扣"五有"和"五个规范化"建设要求,实现"便民利民、化解矛盾、守护平安"。结合我区实际,要重点在五个方面靶向攻坚,确保综治中心阵地好用、人员真干、流程闭环、调处贯通、平台长牙。
一要建强实战阵地,做到好用管用而不是好看。阵地建设是基础,但阵地不是用来参观的,是用来解决问题的。要坚持"多中心合一、一中心多用",科学设置登记受理、纠纷调解、指挥调度等功能区域,让群众进一扇门、办所有事。场所不求豪华,但求实用;功能不求齐全,但求管用;标识不求醒目,但求清晰。要加快完善区、镇(街道)两级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机制,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倒排工期、倒推计划,确保如期完成规范化建设任务。已经建成的,要回头看,看功能是否发挥、群众是否满意、运行是否顺畅;正在建设的,要盯进度、盯质量、盯实效,决不能建成之日就是闲置之时。要健全实体化运行机制,制定完善工作制度和服务指导手册,推进规范运行,让综治中心真正成为群众身边的"解忧中心"。
二要配强入驻力量,做到真干实干而不是凑人。综治中心能不能发挥作用,关键在人。要推动政法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及社会组织等力量常驻、轮驻、随驻,实行"政法委牵头+重点部门常驻+其他单位随驻"机制,确保有人办事、有人管事、有人担事。入驻人员要真入驻、真履职、真化解,不能只挂名不坐班,只签到不办事,只受理不解决。要加强对入驻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管理考核,明确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纪律要求,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群众感情深的干部选派到综治中心。对不适应岗位、不认真履职的,要及时调整,决不能把综治中心当成照顾性岗位、过渡性跳板。各入驻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舍得把精兵强将派到一线,把服务资源沉到基层,确保综治中心有力量办事、有能力解难。
三要优化工作流程,做到闭环管理而不是转圈。流程闭环是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生命线。要建立健全"受理-研判-流转-督办-反馈"闭环机制,群众诉求统一登记、分类流转、限时办理、跟踪回访,做到每一个环节都有人负责、每一个事项都有结果。要发挥综治中心与入驻部门业务协同对接机制作用,形成"综治中心负责程序性推进、办理部门负责实质性解决"的工作格局,确保每项诉求都导得出、接得住、办得好。要坚决防止程序空转、层层转办、久拖不决,不能让群众从一个部门跑到另一个部门,从一级中心转到另一级中心,最后还是回到原点。要依托数字化手段建立快速响应体系,用信息流牵引业务流,用数据链压实责任链,做到问题早发现、矛盾早化解、风险早处置。
四要深化三调贯通,做到协同发力而不是各管一段。矛盾纠纷化解,单靠一个部门、一种手段往往难以奏效。要深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贯通",加强诉调、警调、访调对接,推动适宜调解的民商事案件、矛盾纠纷类警情和信访事项有序流转、有效化解。要统筹公安、法院、司法、信访及行业调解组织力量,对进入中心的案件分层过滤,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导入诉讼程序,达成协议的及时司法确认。要创新"律师+三官两员"等解纷模式,深入推进"警网融合",推动调解力量下沉,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调解品牌。要充分发挥网格员、联户长作用,抓好前端预防,主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做好风险防范,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完善网格化管理体系,主动对接服务,化解矛盾,防范风险,服务群众,织密织牢风险防控的第一道防线。
五要强化平台赋能,做到长牙带电而不是记账。综治平台不是简单的台账系统,而是风险预警、指挥调度、督办落实的实战工具。要充分发挥《风险预警函》《督办函》等作用,对办理进展缓慢、推诿扯皮的事项及时预警、专项督办,督促属地和职能部门落实化解、稳控、帮扶等措施。要完善风险研判机制,对苗头性、倾向性、群体性问题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推动矛盾处置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警转变。要强化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打破信息孤岛,实现资源共享,让平台真正管用、好用、管长远。对平台预警的事项,要做到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不能一报了之、一函了之,不能让预警函变成提醒函,督办函变成通知函。要建立健全综治中心与入驻部门业务协同对接机制,形成"综治中心搭台、入驻部门唱戏、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局面,确保每项诉求都有人办、依法办。
三、提质增效,推动综治中心从建好阵地向用好平台做优服务转型
综治中心提质,提的是为民之心;增效,增的是治理之能。规范化建设最终要体现在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实际成效上。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力以赴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从建好阵地向用好平台、做优服务转型,真正把群众权益依法维护好、依法保障好。
一是要厚植为民之心。综治中心是群众身边的"解忧中心",不是机关内部的"中转站"。要树牢群众观念,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变"群众找上门"为"干部勤上门"。要主动对接群众需求,提供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纠纷调解、困难帮扶等服务,让群众遇到问题有地方说、有地方办、有地方解。要改进工作作风,对群众诉求热心接待、耐心倾听、细心办理,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成效的根本标准,让人民群众化解矛盾纠纷"最多跑一地",不断提升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是要提升治理之能。要增强法治思维,强化法律服务,依法定分止争,不断提高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要完善网格化管理体系,主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做好风险防范,织密织牢风险防控的第一道防线。要加强源头治理,对矛盾纠纷多发的领域、区域、行业,深入分析原因,完善政策措施,从根本上减少矛盾产生。要推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发挥乡贤、老党员、退休干部等作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要注重实战实用,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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