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红十字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县红十字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根据县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年〔*〕月〔*〕日至〔*〕月〔*〕日,十四届县委第二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对县红十字会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月〔*〕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巡察整改责任
(一)强化组织领导抓整改。县红十字会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扛起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有关人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推进整改各项工作。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干部职工协同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制定整改方案抓整改。党组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逐条梳理问题清单,深入剖析问题根源,研究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细化整改任务清单、整改措施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目标、整改举措、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确保每一项问题都有人抓、有人管、能落实。
(三)健全长效机制抓整改。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举一反三,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梳理修订现有工作制度,补齐制度短板,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持续巩固整改成效,推动巡察整改成果制度化、长效化,实现巡察整改从"治标"向"治本"转变。
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及县委工作要求落实情况方面
1.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推进红十字会改革、发展会员等有差距。
一是再次组织对《〔*〕县红十字改革发展意见》学习,细化工作内容,建立工作进度台账,按期完成;二是召开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按照《〔*〕县红十字会改革发展意见》要求,配齐理事会、监事会,完善治理结构和优化治理体系、组织人事制度改革及基层组织建设;三是收集完善了〔*〕中学青少年会员595人发展资料并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审批。
2.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一是组织全体干部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二是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对近两年来的涉密档案进行清理,举一反三,并按规定进行严格管理;三是及时恢复使用了〔*〕县红十字会微信公众号,按期、有计划发布工作动态,并明确办公室专人管理。
3.应急救援意识不强,仓储救援物资为零。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一是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中国红十字会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救助规则》,《中国红十字总会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提高应急救援、救护意识;二是建立健全红十字应急救援处置方案、应急物资储备方案及管理制度,加大救援及捐赠物资仓储管理;三是加强与上级红十字会申报力度,及时争取上级物资划拨,目前上级红会已划拨我县AED(除颤仪)3台、全自动电子体检仪2台、复苏人4个、急救箱5个;四是严格按照上级红十字会要求,积极筹备资金采购应急救援物资,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条件下的应急救助能力和水平,目前已采购水上救援设备2套、冲锋舟1艘、山地救援设备2套、棉被100床、救生圈50套。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4.形式主义不同程度存在。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再次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充分认识文风不实的危害;二是加强办公室分管负责人、办公室主任文秘工作的学习、培训力度,严格规范办文程序、规范公文处理;三是会党组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5.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进一步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等相关内容;二是对类似问题进行全面自查自纠,立行立改;三是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压紧压实监管责任,加大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力度;四是对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人员进行约谈,并作出具体说明。
6.执行财经纪律不严。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一是组织财务人员进一步学习会计法、报账程序、采购审批程序及要求;二是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对2020年以来的会计凭证进行了全面清查,对支出凭证无附件按规定进行整改;三是修订完善办公室采购制度并严格执行,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严格采购程序,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请备案;四是会党组对财务分管领导、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7.捐赠物资不公开不透明,发放程序不规范。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进一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国红十字会捐赠工作管理办法》;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发布,在统一的信息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捐赠款物的收支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建立健全物资管理制度,规范捐赠物资发放程序,严格物资发放经手、审核、审批签字,完善物资发放账表卡册内容填写并规范归档。
8.捐赠物资发放监管不到位。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进一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国红十字会捐赠工作管理办法》;二是建立健全物资管理制度,加大捐赠物资发放监管力度,明确专人对捐赠物资发放进行跟踪监管,严格按物资发放方案发放,杜绝优亲厚友、平均分配现象发生,对太平镇、怒溪镇、桃映镇、坝盘镇开展了捐赠物资发放日常监督检查;三是针对捐赠物资发放不精准,已责成有关人员按当时慰问品采购价按人民币现金退还我会账户。
9.民生项目资金管理不力,存在流失风险。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了《博爱家园项目生计金管理办法》学习;二是建立健全生计金申请、审批、发放制度,严格落实上级红十字会关于"生计金"管理、使用相关规定,及时按项目周期跟踪对接收回本金及交纳互助金情况。针对存在流失风险的,严格程序,建立"生计金"监管台账,动态管理,及时与资金申请人制定还款计划,对无故不退还"生计金"的,将对资金申请人及担保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还款诉讼;三是严格"生计金"申请、审核、发放程序,完善"生计金"项目资料并规范归档。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10.落实理事会、监事会会议制度不严。
一是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二是因第一届红十字会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大部分调离原工作岗位,无法召集开会,待第二届红十字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理事会、监事会后严格按照规定,落实一年一次红十字会理事会、监事会会议制度。
11.指导、督导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发挥作用有差距。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一是督促、指导乡镇、学校配齐配强红十字队伍;二是建立健全了领导班子联系基层红十字会制度,加强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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