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国资委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市政府国资委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政府国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实施,攻坚重点任务落实,不断推动法制政府建设工作向纵深推进,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法治监管制度体系,夯实依法监管基础。围绕"一规划两方案"要求,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基础,以市属国有企业改革为契机,持续健全制度体系、强化审查协同,确保监管合法合规。一是完善核心监管制度闭环。以管资本为主持续转变国资监管职能,先后制定出台国资委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董事会工作规则、投资监督管理办法、新设子企业管理办法、授权放权清单、主业管理办法、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及经营业绩考核等制度30余项,健全了涵盖生产经营、治理结构、人事管理、绩效管理、考核激励五大领域的监管制度体系,提升国资监管规范化、体系化、法治化水平。二是加强企业合规管理。对重要政策制度文件、重大合作协议严格开展合法合规性审查,重点核查条款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公平性审查,对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排查是否存在排除、限制、垄断市场竞争的内容,近五年累计完成32项制度的合法性与公平性审查,删除或修改不合规条款15条,确保制度"合法、公平、可用"。三是强化制度执行监督。通过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督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定期对监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核查,重点关注合法性审查、公平性审查要求的落地情况。针对发现的制度执行不到位、"打折扣"等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相关科室和企业限期整改,近三年累计整改违规问题28项,确保监管制度落地见效。
(二)推进依法监管能力建设,提升国资监管水平。聚焦监管能力现代化,强化信息化支撑,同时加强法律顾问团队建设与复合型人才引育,为依法监管提供保障。一是加强信息化监管支撑。建成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将合规审查流程、公平性审查结果、法律顾问意见等纳入系统管理,实现"清单化管理-数字化监控-专业化履职"三位一体监管体系,有效提升了国资监管的精准性和时效性,为依法决策、科学监管提供了数据支撑。二是强化法律顾问团队支撑。规范外聘法律顾问管理,制定《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管理办法》,明确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论证、规范性文件起草、执法监督、纠纷处理等工作的范围和流程。近五年,国资委机关累计聘请专业法律顾问5名,参与能化集团债务化解方案论证、城投集团资产盘活决策等国资监管重大决策论证12次,提出法律意见30余条,规避潜在法律风险涉及金额超2亿元;同时,指导市属企业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推动6户大型企业配备专职法律顾问,12户中小企业通过购买法律服务引入专业律师,实现市属企业法律顾问覆盖率达85%以上。三是引育懂经济法律的复合型人才。结合国资监管和企业经营需求,通过社会招聘、市场化选聘、校园定向招聘等方式,目前国资委机关和市属企业引进懂经济、善法律的专业化人才42名,其中具备法律职业资格的28名、拥有经济学与法学双学位的14名,充实到投资监管、合规审查、风险防控等关键岗位;组织法治工作人员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有资产监管专题培训,累计有15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3人完成经济学专业继续教育,逐步建成"专业人才+法律顾问"的法治工作队伍体系。四是强化重点岗位监督追责。紧盯重大违规问题和违规问题高发领域,强化对市属国有企业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部门和岗位的监督,重点核查合法性审查、公平性审查执行情况。对重大违规经营事项依法依规开展核查追责,近三年累计追责问责18人次,充分发挥责任追究在强化集团穿透监管、提升公司治理效能等方面的支撑作用。
(三)推动监管企业法治建设,筑牢企业发展根基。以企业合规管理为核心,压实法治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将合法合规要求融入企业经营全流程。一是强化企业合规管理。制定实施《市属国有企业合规管理办法》,推动企业建立合规管理制度及合规风险识别清单、流程管控清单、岗位合规职责清单"三张清单",覆盖投资融资、生产经营、安全稳定等核心领域;将合法合规性审查嵌入企业决策全流程,要求企业重大投资、并购重组、合同签订等事项必须先经内部合规部门审查,涉及市场竞争的事项需征求市市场监管局意见,市属企业累计完成合规审查事项46项,否决或调整不合规项目9个。组织开展企业合规风险排查专项行动,重点排查投资并购、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的合规风险,帮助企业建立风险清单和应对预案,有效防范了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风险。二是规范企业行权履职。指导市属国有企业规范章程内容,强化章程约束。着眼构建"权责法定、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依法规范企业董事会建设,聚焦党组织、董事会、经理层"三个主体",督促市属国有企业持续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健全覆盖职责权限、运行机制、履职管理等各方面的制度体系,推进企业运行决策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法治化。三是压实企业法治建设责任。将企业法治建设
纳入市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体系,明确"合规审查执行率""法律顾问配备率""公平性审查参与率"等考核指标及权重,推动企业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各企业成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企业法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目前市属企业法治建设责任体系基本形成。四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结合"八五"普法规划,围绕"一规划两方案"内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定期组织开展国资监管干部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培训,其中增设"合规审查实务""公平竞争案例解析""法律顾问协同应用"等专题课程,推动内控文化根基不断筑牢。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尽管我委在法制政府建设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通过自查也发现,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治建设责任落实仍有短板,个别企业对合规审查、公平性审查重视程度不足,存在"重经营、轻法治"的倾向;二是法治队伍专业能力不足,国资委机关及部分企业懂经济与法律的复合型人才短缺,对公平竞争、反垄断等领域法律法规理解不深,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充分;三是法治文化培育力度不够,干部职工合规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思维习惯尚未完全养成。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对照自查短板,持续跟踪整改情况,重点从以下方面推进工作:
(一)强化责任落实,健全推进机制。一是督促各单位进一步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细化"合规审查""公平性审查""法律顾问管理"等任务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二是完善法治建设考核评价体系,提高"复合型人才引育率""合规审查通过率"等指标权重,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法治建设推进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
(二)完善合规体系,防范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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