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镇农村自建住房安全整治工作部署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镇农村自建住房安全整治工作部署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镇农村自建住房安全整治工作部署会,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近期国家、上海市及青浦区关于房屋安全管理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对我镇农村自建住房安全排查、隐患整改、常态管控等重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深化、再部署。两天前,也就是8月25日,我们已经召开了初步的部署会议,明确了基本方向。今天我们进一步把相关单位、相关村居的主要负责同志都请过来,就是要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具体要求讲得更透彻、压得更扎实,确保全镇上下思想统一、步调一致,坚决打赢这场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硬仗。
刚才,会议已经对辖区农村自建住房安全整治的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具体部署,我完全同意。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深刻认识安全整治的极端重要性
房屋安全,人命关天。农村自建住房量大面广,情况复杂,是安全管理的重点,也是难点。抓好这项工作,是我们必须扛起的政治责任,是必须守牢的安全底线,更是必须办好的民生实事。全镇各单位、各村居必须从讲政治、顾大局、保民生的高度,深刻认识到这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
第一,这是践行人民至上理念的根本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农村自建住房的安全,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宁和幸福。近期,国内一些地区发生了自建房倒塌等安全事故,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教训极其深刻,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安全隐患随时可能演变为安全事故,任何一丝一毫的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都可能带来无法挽回的后果。我们必须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实抓细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的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切实守护好群众的"头顶安全"。
第二,这是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刚性任务。自2022年全国开展农村自建住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来,国家层面密集出台政策,持续深化整治工作。进入2026年,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全市正在深入开展整治工作的"回头看",并印发了《上海市农村自建住房安全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全面巩固整治成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区委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根据区里的通报,截至目前,全区范围内仍有38处初判存在隐患的城镇自建房尚未完成工程性整治销项,这说明我们的工作还存在短板和不足。我们[*]镇作为青浦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决扛起属地责任,不折不扣地执行好上级的各项指令,确保整治工作在本镇辖区内无死角、全覆盖、见实效,绝不能在全区的工作大局中拖后腿。
第三,这是推动我镇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需要。当前,[*]镇正处在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无论是推进乡村振兴,还是提升人居环境,安全都是不可或缺的基础和前提。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是吸引人才、集聚产业、促进发展的基本保障。试想,如果我们的农村地区连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都无法保证,房屋乱搭乱建、安全隐患丛生,那么我们乡村的美丽风貌、和谐稳定就无从谈起,更高水平的"平安[*]、幸福[*]"建设也就成了一句空话。因此,我们必须把自建房安全整治作为一项基础性、先导性工作来抓,通过整治,不仅要消除物理上的安全隐患,更要规范建设管理秩序,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为我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筑牢坚实的安全基石。
二、聚焦重点精准施策坚决打赢排查整治的攻坚硬仗
这次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我们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聚焦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拿出超常规的决心和力度,确保整治工作走深走实、见底见效。
一要全面精准摸清底数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底数清、情况明是开展一切工作的基础。前期我们已经做了一些排查工作,但必须认识到,这项工作具有动态性。我们必须立即组织力量,对全镇所有农村自建住房,特别是用作经营的、三层及以上的、人员密集的、房龄老旧和存在违规改扩建的房屋,进行一次拉网式、地毯式的再排查、再核实。排查不能走过场,不能只看表面,要深入到房屋的结构、用途、消防、电气等方方面面。对于去年我镇在2025年预算中专门安排的7万元资金,用于对老旧和擅自改扩建房屋进行承重结构安全鉴定,相关部门要加快利用这笔资金,对重点房屋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权威鉴定,确保风险判定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在此基础上,要加快完善"一户一档"信息化管理台账,将房屋的基本信息、权属信息、排查情况、鉴定结论、隐患等级、整改措施等全部录入,做到一房一档、信息完整、动态更新。这个台账就是我们的"作战图",必须确保精准无误,为后续的分类施策和闭环管理提供可靠依据。
二要分类处置从严整治消除存量风险隐患。对于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我们必须采取果断措施,坚决予以整治销号。要严格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分类施策、精准发力。一是对于鉴定为C级、D级的危房,必须坚决落实"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的刚性要求,立即组织人员撤离,采取设置警戒线、硬隔离等措施,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绝不允许出现人员回流现象。二是对于用作生产经营的自建房,要严格落实"经营不带险、带险不经营"的底线要求。一旦发现存在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等隐患,必须立即责令其停止经营活动,限期整改。市场监管、公安、应急等部门要联合执法,对整改不到位擅自恢复经营的,要依法予以严厉查处。三是对于存在一般性安全隐患的,要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产权人或使用人限期完成整改。整改完成后,必须由相关部门组织复核验收,确认隐患彻底消除后,方可销案。我们要特别警惕那些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加层扩建、将居住空间改造为"三合一"场所等顽症痼疾,这些都是极易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风险点,必须作为整治的重中之重,从严从快处置,决不姑息。
三要建章立制源头管控构建长效监管机制。自建房安全整治不能只靠一阵风式的运动,必须立足长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风险。一是把好审批关。要严格落实农村村民建房的各项管理规定,健全农房建设规划、用地、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的全链条闭环管理。村民申请建房,必须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明确其主体责任。镇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和过程监督,探索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施工关键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新建、改建、扩建的农房从一开始就是"放心房"。二是把好监管关。要借鉴奉贤等兄弟区的先进经验,积极探索建立农房定期体检制度和房屋安全责任保险制度,通过市场化手段分担风险,提高房屋全生命周期的安全保障水平。要加强对农村房屋租赁市场的监管,对于不符合安全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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