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法院关于接受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综合自评汇报材料
某县法院关于接受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综合自评汇报材料
按照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和本次"回头看"入驻要求,我院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政治忠诚、推动审判工作现代化的重大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围绕巡察整改整体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三个方面,结合法院立案审判、刑事民事行政审判、执行实施、诉讼服务、人民法庭、审判管理、司法改革、队伍建设、财务内控等职能职责,进行全面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巡察整改整体情况
自县委巡察反馈以来,我院党组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把整改工作同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服务县域高质量发展、提升司法公信力贯通起来,构建"党组统筹、专班推进、部门认领、台账销号、督察问效"闭环体系。经过持续整改、动态"回头看"、再排查再提升,一批影响审判质效、群众感受、队伍形象、管理规范的突出问题得到实质性纠治,制度漏洞逐步补齐,司法履职能力进一步增强。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责任链条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把方向。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党组会、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联动推进,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和政法工作重要论述开展专题学习次,举办政治轮训期,开展"巡察整改与审判质效"专题研讨次,引导全院把整改过程作为强化政治建设、更新司法理念的过程。对巡察指出的政治学习与业务融合不紧、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细等问题,建立"学习-研判-转化-督办"机制,修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定期研判裁判文书、庭审直播、新闻宣传、信访舆情风险,做到重大案件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一体考量。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明责任。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审判质效、执行规范、诉讼服务、队伍建设、财务内控、督察问责等专项小组。针对巡察反馈问题逐项梳理,形成"问题、任务、责任、时限、标准"五张清单,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配合部门和验收口径。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季评估",召开党组整改推进会次、专班碰头会次,对跨部门、跨周期、跨年度问题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
三是强化督导问责促落地。纪检组、政治部、审管办、督察室联合开展整改督察轮,对台账进度滞后、佐证材料不实、基层法庭落实不到位的发出督办通知份,约谈部门负责人人次。把巡察整改纳入班子年度述职、部门绩效考核、干警评先评优,对整改敷衍、纸面销号、边改边犯的问题严肃倒查,推动从"有人改"向"改到位""改彻底"转变。
(二)聚焦主责主业,提升审判执行质效
一是盯紧案件质效优指标。围绕一审裁判被改判发回率、生效案件改判发回率、服判息诉率、审限内结案率、平均审理周期等核心指标,建立审判运行"日监测、周提示、月会商、季评估"机制。对刑事案件重点评查证据采信、量刑均衡、涉案财物处置,对民商事案件重点评查合同效力、侵权赔偿、家事相邻、金融借贷、劳动争议等常见案由适用法律统一问题,对行政案件重点评查程序合法性、履职判断、实质性化解争议。整改以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件,评查通报期,对改判发回、长期未结、信访反映集中案件开展专项评查件,形成类案指引个。
二是盯紧长期未结和久押不决。对超过法定审限、超过院定预警期限未结案件全面起底,建立"一案一策一专班",区分鉴定评估、公告送达、当事人下落不明、需协调外部事项、承办人变动等情形分类推进。实行院庭长分级包保,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分别制定清积计划,每月通报清积进度。整改期间,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由件降至件,长期未执案件由件降至件,久押不决及超期羁押风险案件实现动态清零。
三是盯紧"四类案件"和自由裁量监督。完善"四类案件"识别、标注、报告、监管规则,对群体性、敏感性、信访高风险、新类型及法律适用分歧案件实行强制类标、专项阅核、专业法官会议讨论、审判委员会研究梯次把关。修订院庭长权力清单和监督管理职责清单,既要防止放任不管,也要防止不当干预。推行裁判文书阅核制,重点审查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衔接、文书说理、判后答疑建议,阅核案件件,发回补正件,统一裁判尺度指引类。
(三)规范执行权运行,攻坚兑现胜诉权益
一是推进执行规范化。围绕执行案件受理、财产查控、评估拍卖、案款发放、终本终结、强制措施、信用惩戒等环节,梳理流程节点个,修订执行实施、执行异议、执行监督衔接办法。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实行"统一查控、集中续封、分段实施、节点预警",对超期查控、超期发还、选择性执行、终本不规范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整改以来,网络查控响应时长由天压缩至天,首执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提升个百分点,执行案款超期发放问题批次由批降至批。
二是深化执行公开与监督。推行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信用惩戒告知、案款发放节点"四公开",对当事人反映强烈的查人找物、评估拍卖、和解履行实行全程留痕。建立执行信访与执行实施双向移送机制,对重复信访、上级交办、代表委员关注案件开展"一案双查",既查案件实体程序,也查干警作风廉洁。开展拍卖辅助机构、评估机构入库管理和履职评价,剔除不合格机构家,重新核定委托评估时限和费用审核规则。
三是强化联动执行与专项攻坚。依托县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加强与公安、自然资源、市场监管、金融监管、人社、公积金、税务等部门数据对接和协助执行,开展涉民生、涉金融、涉企业、涉拖欠农民工工资、涉问题楼盘等专项执行次。对恶意逃避执行、转移隐匿财产、拒不申报财产行为依法采取拘留、罚款、失信惩戒人次,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严格终本标准、做好告知释明和动态恢复执行,努力实现"真金白银"兑现与合法经营保护平衡。
(四)优化诉讼服务,做实司法为民举措
一是畅通立案渠道减诉累。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实行一次性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次性补正。整合诉讼服务大厅、移动微法院、12368热线、人民法庭立案窗口功能,推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自助立案、上门立案并行。整改以来,网上立案占比由%提升至%,平均立案耗时由小时压缩至小时,跨域立案件,对老年人、残疾人、偏远乡镇群众提供上门立案、远程指导件次。
二是做实多元解纷和诉源治理。主动融入县委领导下社会治理体系,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律师调解、行政调解对接区,在人民法庭推广"法庭+综治中心+网格+调解组织"模式。围绕婚姻家庭、邻里物权、民间借贷、物业服务、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等高频纠纷,建立类案分流和委派调解清单。整改以来,诉前委派调解件,调解成功件,调解成功率由%提升至%;进入诉讼案件增幅同比收窄个百分点,部分法庭辖区民事收案实现负增长。
三是强化信访工作和群众诉求办理。落实"有信必复、接诉即办、首办负责",建立涉诉信访台账,实行领导包案、带案下访、公开听证、第三方评查。对巡视巡察、上级法院、县委政法委交办信访件逐件评查,区分法律适用、执行不到位、释法不充分、工作态度、历史遗留等成因分类化解。整改以来,受理涉诉信访件,办结件,重复信访下降%,领导接访次,推动件"骨头案""积案"实质性化解。
(五)延伸法庭职能,夯实基层治理基础
一是优化法庭布局和力量配置。围绕县域片区、产业集聚、乡村振兴、山区交通等实际,调整人民法庭收案范围和巡回审判点个,推动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向法庭倾斜。建立法庭与乡镇综治、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信息共享和矛盾联调机制,对涉农土地承包、宅基地、婚姻家庭、小额借贷、劳务用工等案件实行就地受理、就地调解、就地开庭。整改以来,法庭受理案件件,巡回审判场次,就地化解件。
二是强化法庭规范化建设。针对巡察指出法庭管理松散、安全保障不足、卷宗归档滞后、便民设施不全等问题,统一法庭值班、安检、接待、开庭、送达、归档标准,配齐科技法庭、远程视频、电子卷宗、警务安保设备。开展法庭案件质量专项评查件,对裁判文书格式、举证质证、法庭教育、调撤回访提出整改规范。建立法庭季度述职和院庭长蹲点制度,班子成员到法庭现场办公次,解决人员、经费、技术、后勤问题项。
三是服务乡村产业和县域营商。法庭主动对接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小微企业、园区企业,建立涉企纠纷绿色通道和风险提示机制;对合同违约、买卖欠款、劳务报酬、租赁物权等纠纷坚持调解优先、快审快结。结合巡回审判开展"送法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集市"活动场,发布典型案例个,提出司法建议份,推动矛盾预防从"成讼后"向"成讼前"延伸。
(六)从严管党治院,织密廉政制度笼子
一是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修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清单、部门廉政风险清单,把审判执行、人事财务、采购基建、遴选晋升、表彰奖励纳入廉政风险排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次,开展警示教育场,组织学习违纪违法法院干警案例、观看警示片、参观教育基地批次,签订廉政责任书份。对信访举报、案件评查、执行督察、财务审计发现的苗头问题,运用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方式处理人次。
二是严格"三个规定"和司法廉洁。把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作为刚性纪律,完善"月填报、季分析、年通报"机制,对"零填报"部门重点核查,对不如实填报、选择性填报开展约谈。围绕离任法官代理、律师与法官交往、公民违规代理、评估拍卖利益输送、执行案款管理开展专项排查,建立职业放贷人名录、异常代理预警、过问案件记录"三张台账"。整改以来,"三个规定"平台填报件次,核查异常线索条,处理违规问题起。
三是规范人事财务和采购管理。针对巡察指出差旅报销、公务接待、会议培训、固定资产、诉讼费、执行案款、保证金、过付款等问题,修订财务内控、政府采购、资产处置、合同审核办法。诉讼费实行"立案测算、结案核算、自动提醒、限时退付",执行案款实行"一案一账号、到款即提醒、审批即发放、超期即预警",保证金和过付款开展专项清理,清收往来款项万元,核销处置固定资产项。对基建维修、信息化采购、物业保安、食堂服务等项目实行预算评审、集体研究、公开比选、履约验收闭环,降低廉政风险。
(七)坚持举一反三,建立长效常治机制
一是以问题倒查制度漏洞。对巡察反馈问题逐类归类,既改具体个案,也改共性规则。围绕审判权力运行、执行实施、立案信访、法庭管理、干部选拔、聘用人员、意识形态、财务资产、督察问责等板块,新建制度项、修订项、废止不适应制度项。重点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裁判文书阅核、长期未结清理、终本案件管理、执行款物管理、诉讼费退费、人民法庭考核、聘用制人员管理、内部审计等办法,推动靠制度管人、管案、管钱、管权。
二是以数据赋能常态监管。依托审判管理平台和电子卷宗,对收结存、审限、程序转换、送达、归档、执行节点实行自动预警。建立"红黄绿"三色管理,对指标异常庭室、个人、案由开展定向督导。整改以来,生成质效通报期、个案预警条、部门整改函份,审判委员会研判共性问题时长占比由%提升至%,实现从"事后评查"向"事前预警、事中监管"延伸。
三是以整改成效反哺履职。把巡察整改与年度重点工作、平安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未成年人保护、行政争议化解结合,形成"整改-规范-提升"正向循环。整改期间,全院受理各类案件件,审执结件,结案率%,一审服判息诉率%,平均审理天数同比缩短天,执行到位金额万元,诉讼服务满意度测评分,群众对执行、立案、信访等痛点感受明显改善。
二、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
对照县委巡察反馈和"回头看"要求,结合法院职能和基层实际,我院清醒认识到整改工作仍有不平衡、不彻底、不稳固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一)理论转化仍不够深,政治业务融合有落差
一是学用结合不够紧密。部分庭室把政治学习当成"软任务",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与实际办案中的理念更新、裁判尺度、信访化解结合不深,存在"学归学、干归干"现象;对新类型案件中的政策把握、民生导向、风险防范研究不系统,遇到群体性、敏感性案件仍习惯就案办案。二是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仍有盲区。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直播、公众号发布、典型案例宣传的"三审三校"执行不够严格,个别稿件存在表述不精准、案例脱敏不充分、回应社会关切不及时问题。三是对巡察整改政治属性认识不完全到位,少数部门把"回头看"理解为"补台账",对问题背后的责任缺位、机制缺失反思不深。
(二)审判管理仍不够细,质效均衡提升有短板
一是部分指标波动较大。刑事、民事、行政各条线发展不均衡,个别庭室一审改发率、服判息诉率、调撤率距离预期目标仍有差距;类型化案件如民间借贷、建设工程、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因事实查明难度大、鉴定周期长,影响整体效率。二是长期未结化解存在反复风险。少数案件因对外协调、评估鉴定、当事人失联、刑民交叉等原因清积不彻底,清后台账虽降但未完全"归零";对临近审限案件预警有时偏晚,院庭长介入不够及时。三是类案同判机制不够成熟。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对新型、疑难、群体案件研究多,但对常见案由的裁判要点提炼、类案库建设、基层法官即时检索支撑不够,部分同案不同判感受仍未根本消除。
(三)执行规范仍不够硬,权益兑现质效有弱项
一是节点管控仍有疏漏。财产查控、续封续冻、评估拍卖、案款发放等环节偶有超期,个别案件存在"重查封、轻处置""重结案、轻到位"问题;终本案件合格率虽有提升,但部分终本裁定对财产查证、后续恢复、告知释明写得不细,群众误认为"程序结、事未了"。二是执行公开和沟通不足。对申请人反馈进度慢、见人见财难的问题,部分承办人重内部操作、轻外部解释;对同一被执行主体多案并存、财产分配、第三人异议等复杂情形,系统化梳理和释法不够。三是联动执行深度不够。与部分行业部门的数据共享、协助查人找物、打击拒执犯罪配合仍有堵点,涉金融、涉房企、涉农民工工资案件一体化化解能力有待增强。
(四)司法为民仍不够优,诉讼体验改善有空间
一是诉源治理协同不够。法院主动推送矛盾风险、参与综治中心实体运行、指导人民调解的力度不均,部分乡镇和人民法庭"单打独斗",与司法所、网格、行业组织的信息互通、效力衔接不够顺畅,委派调解成功率和自动履行率仍有提升空间。二是立案信访细节待改进。个别窗口对材料补正指导不细,网上立案审核反馈不够及时;信访件存在转办多、见面少、释法少现象,对历史积案、执行信访、裁判不服交织案件缺乏"法理情"一体化方案。三是特殊群体服务不精准。对老年人、残疾人、偏远山区群众、外来务工人员的上门服务、远程服务、法律援助衔接还不够常态,诉讼指南、风险提示、判后答疑针对性不强,部分当事人"赢了一纸判决、不懂如何履行"。
(五)基层基础仍不够牢,法庭支撑能力有不足
一是法庭力量配置仍紧。部分法庭员额法官数量与辖区案件量不匹配,法官助理、书记员流动快、经验少,夜间送达、巡回审判、矛盾排查占用精力大,影响精审精调。二是法庭管理标准化有落差。安检登记、卷宗归档、电子办案、警务保障在个别法庭执行不严,巡回点排期、便民站值守、与村委会对接存在"有制度、落不细"问题。三是服务治理成效不平衡。城区、园区法庭涉企解纷较多,山区、农业区法庭涉农涉邻诉求集中,但统一考核"一把尺子",对诉源减量、巡回实效、普法辐射、综治联动等差异化评价不够,法庭主动融入基层治理的内生动力不足。
(六)队伍建设仍不够强,作风能力担当有弱环
一是专业能力与新型案件不匹配。金融、知识产权、建工房地产、环境资源、行政协议、数据权益等案件增多,部分法官知识更新慢、专家型人才培养少;青年干警庭审驾驭、调解沟通、文书说理、群众工作能力训练不够系统。二是司法作风仍有顽疾。个别干警存在迟到早退、接待生硬、电话不接、送达不规范、归档不及时等问题;少数案件释法说理简单,判后不答疑或答疑流于形式,导致"案结事不了"。三是严管厚爱结合不够。对聘用制书记员、司法辅警、窗口人员、执行辅助人员管理标准不统一,考核激励、业务培训、纪律约束存在薄弱点;干警长期高负荷办案,心理疏导、职业保障、典型选树不够细致,干事创业精气神需进一步提振。
(七)整改长效仍不够稳,闭环管理机制有漏洞
一是部分问题存在反弹风险。诉讼费退费、执行案款、长期未结、信访办理等周期性问题虽经集中整治,但一旦督导减弱,可能出现新的积压;制度建设"上墙多、落地少",个别办法缺乏配套流程和信息系统支撑。二是部门协同不够顺畅。审判管理、执行指挥、立案信访、财务装备、政治督察之间数据共享、问题互移、联合督办不够,出现"审管发现质效问题、督察发现作风问题、财务发现案款问题"却未形成一体化整改。三是成果运用不够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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