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党组关于行政执法领域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县司法局党组关于行政执法领域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5年[*]月[*]日至[*]月[*]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县行政执法领域开展专项巡察。2026年[*]月[*]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党务公开相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压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县司法局党组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要政治考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严格落实县委巡察工作部署要求,深刻认识行政执法领域巡察整改对规范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障群众权益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抓实抓细整改落实。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坚决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整改工作负总责、亲自抓,带头领办重点难点整改任务,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督办,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示范带动班子成员压紧压实"一岗双责",层层传导整改压力,推动整改责任链条闭环落实。
(二)统筹谋划部署整改任务。巡察意见反馈后,县司法局切实履行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促落实职责,先后召开全县行政执法领域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局党组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巡察反馈意见,逐条梳理研判六大类突出问题,牵头统筹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三张清单,明确整改任务、责任主体、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构建"司法局牵头抓总、各部门具体落实、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整改工作格局。截至2026年10月中旬,巡察反馈120个具体问题,细化分解整改措施368项;所有问题全部整改完成;新建完善制度48项,相关损失已依规挽回,对相关人员开展问责追责。
(三)从严推进整改落地见效。各行政执法部门均成立整改工作专班,制定本单位细化整改方案,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全县坚持全面整改与重点整改相结合、立行立改与长效建设相结合、标本兼治与开门整改相结合,实行台账化管理、销号式推进,定期召开整改推进会,及时协调解决整改难点堵点问题。通过集中整改,全县行政执法监督体系持续健全、执法行为不断规范、执法队伍素养稳步提升、群众执法诉求响应更加高效,行政执法公信力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显著提升。
二、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执法监督效能有差距,行政执法机制不完善问题
1.行政执法监督职能发挥不充分
整改结果:已完成,常态化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执法监督人员配置。4月16日,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新闻工作者、企业代表等共10人担任[*]县行政执法监督员,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壮大监督力量;从镇街司法所选拔骨干力量组建7人执法案卷评查小组,全部完成培训并上岗,有效破解专职监督人员不足、全域监督覆盖不到位难题,夯实常态化执法监督工作基础。二是深化"评查+督导+培训"机制。4月20日,调取县市场监管局16个市场监管所42本执法案卷开展专项评查,查出3个方面11个问题,已整改完成;6月上旬,联合县人大、县纪委监委、县人民检察院组建督导调研组,采取查阅工作台账、随机抽查执法案卷、座谈访谈企业等形式,对11个重点行业部门开展实地督导检查,排查发现6项突出问题并印发问题通报,已整改完成;7月2日,抽取10个重点执法部门18本执法案卷开展第二季度案卷评查,查出程序瑕疵、归档不规范等问题8个,已整改完成;7月16日,组织县直24个执法部门72名一线执法人员开展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题培训会;有序组织2026年上半年行政执法证件新申领及换证工作,全县94名新申领人员参加公共法律知识培训,53人通过考试。三是抓实涉企执法规范,推进平台闭环监管。制发涉企行政执法规范12条举措,督促各部门公示年度检查计划,从源头杜绝重复检查、违规检查;筛选16个涉企执法反面典型案例,印发至全县49个行政执法主体,组织全员开展以案促改、以案释法,常态化规范执法人员履职行为,严守依法廉洁执法底线。持续深化"鲁执法"平台常态化、规范化应用,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面实现涉企执法活动全程留痕、闭环监管、溯源可查。今年以来,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累计提报涉企检查计划2349个,实际完成检查2205个,涉企扫码检查入企率、企业执法评价满意度均达100%。四是建立共性问题研判、监督通报机制。5月18日,联合行政复议、备案审查、法律援助中心等科室,专题分析研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案件法律条文及裁量基准适用问题,精准把控执法法律适用标准;针对日常案卷评查中发现的不规范问题,制发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督促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标问题清单,举一反三落实整改,切实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刚性约束力,规范案卷执法流程。同时,聚焦执法重难点问题,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及本局执法监督科、行政复议科、备案审查科,召开涉嫌多证未办未批先建违法建设法律适用专题研讨会,统一执法法律适用标准,破解一线执法难题,有效提升行政执法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2.行政执法活动程序违法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常态化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开展执法人员资质排查。县交通运输局完成109名执法人员资质核验,对3名不符合资质人员依规调整处理,建立执法人员动态管理台账,2026年6月新增7名持证人员全部纳入台账,实行动态更新、定期核查,严格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县卫生健康局5月份完成32名执法岗位人员核查,全部持有效执法证件上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资质排查,清退不符合执法资质人员1名并收回执法证件,现有持证执法人员122人;县农业农村局排查确认具备执法资质人员75名,严守执法准入,坚决杜绝无资质人员开展执法工作;县文化和旅游局排查22名执法人员,全部符合资质要求,同步建立动态管理台账,持续做好更新核查,保障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二是统一规范听证程序,县市场监管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分别于3月26日、4月21日、6月10日组织专题培训,系统学习《[*]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等规定,编印业务指导手册,明确听证适用范围、书面告知要求、听证笔录制作规范,把听证意见作为案件处理核心依据。巡察整改期内,各执法部门未召开听证会。三是严格管控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法定时限,县交通运输局制作时限提醒台账,实行到期预警、动态跟踪,规范证据保存、到期处置全流程闭环管理,未再出现超期保存问题;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建立投诉举报专管台账,落实"接单-转办-办理-反馈-销号"闭环处置机制,相关举报事项已现场核查、立案查处、书面反馈,行政复议申请人撤回申请,案件办结,投诉处置不及时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二)关于适用法律依据与裁量标准不恰当,乱罚款时有发生问题
1.法律适用标准不统一,类案不同罚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常态化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各行政执法部门梳理行业法律法规,先后完成本领域行政执法法律适用手册编制,并报县司法局审核备案。2026年7月,县卫生健康局出台《无证行医案件查处法律适用规则》,统一行业法律适用标准。二是建立《[*]县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搭建复杂疑难案件分析研判平台,常态化协调化解行政执法争议、破解执法工作疑难复杂问题。今年以来,累计召开2次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先后针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案件法律条文及裁量基准适用问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涉嫌多证未办未批先建违法建设法律适用问题开展座谈研讨,统一执法标准、厘清执法边界,有效提升跨部门行政执法协同质效和执法规范化水平。三是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4月20日调取县市场监管局16个市场监管所的42本执法案卷开展专项评查,共查出3个方面11个问题,县司法局制发《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问题均已完成整改;4月22日,县卫生健康局对第一季度案卷进行评查,评查各类行政执法案卷12本,发现问题45条、整改45条,7月份参加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组织的全县第二季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参评案卷2本,发现问题10条、整改10条;县交通运输局梳理排查近五年执法案卷,重点核查涉企乱罚款、文书制作不规范两类问题,梳理出文书填写不完整案卷6份并立行立改,督促相关承办人员及时补全、重新规范手写签字,确保案卷逻辑清晰、有据可查;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2023年至2026年的324本行政处罚案卷进行全面排查,发现并整改不规范案卷名称2个、纠正违法地址等信息录入错误1处、发现照片拍摄时间与书写时间错误2处,同时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案卷检查"回头看"活动,对6处执法人员未有执法证号、空白处未划线等问题进行补充完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9月20日,县水务局进行了案卷评查并对问题进行了整改,下发业务科室学习,避免类似错误出现,以评查倒逼法律适用标准统一。
2.法律适用相同,处罚标准不一致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常态化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各部门按照"过罚相当、宽严相济"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落实住建系统裁量基准,细化不同违法情节对应处罚幅度,标准备案后对外公开。二是建立裁量权内部审核机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行"一案双审",两名法制人员依次初审、复审,对裁量标准适用不当案件一律退回重办,重大案件落实集体研究、法律顾问参与指导制度。截至2026年上半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案件共计4件,均严格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并在法定时限内进行公示,无畸重畸轻现象。三是开展专题业务培训。4月21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全体执法、法制审核人员召开规范执法培训会,重点学习裁量基准,统一类案处罚尺度,杜绝随意裁量;县文化和旅游局严格落实《[*]省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常态化组织党组及全体执法人员、法制审核人员学习,规范适用裁量标准及处罚尺度,落实案件法制审核制度,明确提出存在的问题和修改建议,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集体研究,并针对巡察中出现的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载明不具体问题,对《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省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系统性学习并作交流发言;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学习《[*]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省渔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省畜牧兽医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对种子、农药、肥料、畜牧、渔政等高频违法事项细化违法情节、危害程度对应的处罚幅度,消除"同案不同罚"空间,整改期间召开裁量基准适用专题研讨会,对近两年134件行政处罚案件重新进行裁量复核,未发现问题,同时加大执法案卷法制审核力度,要求所有新办案件在作出处罚决定前,必须在案件审理报告中明确载明裁量基准的具体条款及适用理由,确保每起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理适当。
3.罚没金额凑整,违法所得与罚款金额倒挂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常态化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县市场监管局自2026年2月27日起,全面复核2024年以来900余起行政处罚案件,对罚没金额凑整、违法所得与罚款倒挂问题开展整改,复核结果报备县司法局、县财政局。二是细化高频违法情节处罚阶次,3月16日县市场监管局通过党组会议制定明细化处罚标准、固定罚款金额区间,3月26日、4月28日、5月11日、5月25日、5月27日、6月3日、6月5日多轮传达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适用规则。三是案件审核环节强化罚没金额审查,组织执法人员系统学习省市场监管、药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所得认定办法,严格核对金额计算依据与裁量理由。四是2026年7月编印下发《行政处罚全流程指南》《业务工作指导手册》,常态化开展程序规定培训,从源头杜绝随意罚款。
4.行政处罚过重、过轻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常态化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一般程序案件100%法制审核,将处罚畸重畸轻列为强制审核内容,未经审核不得作出处罚。二是完善《重大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制度》,县交通运输局进一步明确需提交集体讨论的案件范围。巡察反馈后,符合集体讨论条件案件共1件,已按规定提交局班子集体研究,相关讨论记录完整归档留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6年两起行政处罚案卷因处罚金额较大,经政策法规科审核,已上报局党组进行集体讨论并通过。三是县司法局将"过罚相当"作为案卷评查核心指标,4月20日调取县市场监管局16个市场监管所42本执法案卷开展专项评查,重点核查"过罚不相当"等裁量失衡问题;6月1日至5日对全县食品安全领域执法案卷开展监督检查,覆盖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3个执法部门共127卷行政处罚案卷,发现随意性执法、乱罚款、执法不规范、日常监管不到位等4类14个问题,未发现行政处罚过轻、过重问题,相关情况已汇总报送处理。
5.执法程序不完整,处罚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常态化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各行政执法部门建立《行政处罚执行台账》,明确执行时限、责任人,对逾期未执行案件专人跟踪督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严格结案审批,除1件涉诉讼案件外,其余案件全部办结。二是完善行政非诉执行衔接机制,对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当事人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1件未按期履行案件正按诉讼程序推进。三是县司法局依托案卷评查、"鲁执法"平台线上核查开展行政处罚执行专项监督,巡察整改以来未发现执法程序缺失、处罚悬空问题。
(三)关于执法方式与理念有待提升,解决群众问题不到位问题
1.对违法行为以罚代管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常态化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动态调整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一般违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照市县级清单细化城管领域首违不罚、轻违免罚适用情形,执法优先采取教育、责令改正措施。二是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执法为民"理念专项教育,结合城管进社区、5月22日金山公园城管开放日等活动,发放普法手册、明白纸,设立一线服务站,主动上门化解群众诉求,转变"重罚轻教"思维;联合园林、市政等部门在金城路绿化带片区设置隔离设施23处,树立警示牌4块。三是制定执法人员管理考核办法,将"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纳入年度考核,对以罚代管行为予以扣分,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直接挂钩。
2.执法力度不够,解决群众诉求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常态化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制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群众诉求事项办理制度(试行)》,明确一般事项3个工作日、复杂事项7个工作日接诉即办、限时反馈。二是健全多部门联动整治机制,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街道、社区、物业、市场监管组建联合工作组,累计开展集中整治26次,出动人员224人次,规范经营标线335米,劝导159户商户进店规范经营。三是针对私搭乱建问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宣传引导,巡察整改期间,累计向涉事商户发放整改明白纸305份,清理流动伞棚50个;通过工作微信群推送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知识、整改要求;经宣传引导,已有32户涉事商户主动完成问题整改并实现规范经营。四是针对广告牌设置不规范问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缗城路、金城路、清真街、老汽车站家属院等区域的户外广告设施进行集中摸排;4月21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开展《济宁市户外广告设施和店招标牌设置管理办法》《济宁市户外广告及店招标牌规划和控制导则》培训,覆盖干部职工98人次,并组织线上知识测试;建立户外广告常态化巡查机制,加大日常巡检力度,及时排查发现私自增设、设置不规范广告牌。对违规广告及时依规整治整改,持续巩固治理成果,逐步规范户外广告设置秩序。巡察整改期间,已拆除广告牌14处,其中金城路5处、缗城路4处、光明路1处、奎星路1处、清真街3处。五是建立《[*]县违法建设防控三级联动报告机制》,制定违法建设防控报告制度,压实物业前端劝阻、社区宣传、执法查处全链条责任,自3月制度实施以来,网格员、物业累计上报违建4起,全部完成查处拆除。
3.行政救济制度落实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常态化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处罚文书救济告知内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交通运输局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书面完整告知当事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权利、途径、期限及受理机关,保障文书规范、告知清晰、流程合规,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县生态环境局完成整改期间案卷复议受理机关统一更正为[*]县人民政府;县卫生健康局依据行政处罚法相关条款,对未达听证标准的案件,明确告知当事人可在5个工作日内到该局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全面细化行政处罚权利告知工作。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各单位主要或分管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依法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管负责人2月10日完成出庭应诉。三是4月21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执法培训,系统学习省级行政处罚示范文本,全面整改文书制作不规范、救济告知缺失问题;县文化和旅游局针对巡察中出现行政处罚案卷制作不规范问题,常态化组织大队人员采取自学+集中学习的方式,对《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济宁市行政处罚案卷规范指引》进行系统性学习,进一步规范案卷的制作,并作交流发言。
(四)关于程序执行不规范,执法监管存在盲区问题
1.立案程序不严谨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常态化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分别制定本领域立案工作规范,明确立案条件、时限、层级审批流程、材料标准,杜绝随意立案、虚假立案、应立未立,巡察整改期间,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共立案182件,所有案件立案程序规范,均按规定履行立案意见拟定、层级审批等手续。二是建立立案内部法制审查机制,不符合立案条件的线索一律不予立案;县文化和旅游局常态化开展执法业务培训,围绕立案审批、法律适用、听证告知等关键环节强化实操训练。三是严格执行"线索受理-立案申请-调查取证-法制复核-分管领导审批"全流程层级审批,县市场监管局印发办案全流程指南、制作执法流程图,固化立案审批标准。
2.未形成执法监管闭环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常态化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执法监管与教育引导双向融合,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县市场监管局将行政处罚与常态化监督、日常普法教育有机结合,持续落实行政相对人约谈警示机制,常态化开展合规性指导,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步配发《合规性指导建议书》,巡察整改期内累计下达180余份,切实引导各类经营者主动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二是从严抓实执法问题自查整改,全面规范办案流程。3月23日,局分管副局长对执法二队开展专项提醒谈话;3月24日,执法二队召开内部专题会议传达落实谈话要求,对2020年以来所有案卷开展全面复盘排查,严格对照《[*]省案卷评查规则》查摆问题,坚持以点带面、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彻底整改执法案卷薄弱环节。三是常态化开展执法能力提质培训,筑牢执法履职根基。依托分层分类常态化培训机制,局法规科不定期开展案卷制作专项培训,重点督促办案机构规范落实《合规性指导建议书》发放工作;4月15日,组织执法骨干专题学习《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精进执法业务能力;4月30日,执法二队参与局机关"为谁执法为何执法"大讨论活动,深挖思想根源、端正执法理念;7月,正式印发《县市场监管局工作指导手册》,统一全局办案标准、规范执法全流程,实现执法工作标准化、规范化、闭环化管控。
3.对内监督缺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常态化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分别制定执法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将执法行为规范度纳入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职务晋升挂钩。巡察反馈问题收到后,金大停车场第一时间对照反馈要求落实整改,新增摄像头2套,建立专人记录、专人保管制度。该停车场已于5月底全面停用,相关业务调整至金西停车场承接。目前,金西停车场布设监控设备5套,配齐存储硬盘;建立车辆进出场、卸货、放行台账,规范收集留存过磅记录,落实专人记录、专人保管制度。二是纪检监察机关对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相关人员依规开展处置,形成常态化震慑。三是县司法局牵头开展涉企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年行动,出台纠治"四乱两行为"工作方案,印发规范涉企执法12条工作要求,督促各部门压实内部监督责任。
4.备案审查不严格,监管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常态化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建筑垃圾处置企业备案材料开展实质性审查,核对企业资质、申报信息真实性,对符合条件企业简化流程开通备案绿色通道。二是建立动态备案管理台账,实行"备案-审查-监管-整改"闭环机制,定期回访核查备案企业;针对德盛公路、双吊建材、喜山环保3家未备案企业督促完成补办手续,目前上述三家企业已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完成备案。三是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建立资质信息定期通报机制,依托北斗GPS系统对运输车辆实时监控,加大日常巡查频次,严查违规处置、运输建筑垃圾行为。
5.落实法制审核、案卷管理制度不严格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常态化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各执法部门明确专职法制审核人员,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应审尽审;县卫生健康局修订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制度,细化审核流程与意见反馈机制。二是县司法局编制《[*]县行政处罚案卷规范指引》,梳理266项案卷常见问题,统一案卷制作、归档、保管、查阅标准,电子版推送各执法单位执行。三是县卫生健康局建立案卷归档登记制度,强化归档前审核,确保案卷材料齐全、办案程序顺序规范。
6.违法事实认定有瑕疵、证据收集有瑕疵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常态化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5月13日至15日,组织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190余人次,参加中央组织部、司法部联合举办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培训为期3天;依托"鲁执法"平台完成94名新取证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培训覆盖率100%。二是健全内部双重审核机制,县卫生健康局实行"办案人员自查、法制人员复核"双向把关,证据瑕疵、事实认定不清、法律适用错误案件一律退回补充调查,落实案卷签字审核责任制。三是县交通运输局落实案卷一致性审核,逐项比对笔录、书证、物证与违法情节、涉案数额、时间地点等关键要素,杜绝事实与证据矛盾,近期案卷未出现证据瑕疵问题。
7.反馈问题不具体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常态化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监督检查、案卷评查、投诉处置书面反馈模板,明确载明具体违法事实、涉案案卷、责任人员、整改要求及时限,杜绝模糊笼统表述。二是县卫生健康局制定标准化卫生监督意见书模板,载明违法事实、法律依据、整改内容、逾期责任;2026年3月以来累计下达11份监督意见书,全部完成整改复核。三是4月13日县卫生健康局开展监督意见书书写专项培训,明确文书写实要求,提升监督检查精准度。
8.涉企检查"体外循环",执法检查未联合开展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常态化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强化"鲁执法"平台应用,所有涉企检查事前线上备案,明确检查事由、人员、时限,杜绝无备案体外检查;县生态环境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水务局等单位组织平台操作专题培训。二是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县生态环境局联合检查9次、县市场监管局减少重复检查33次、县卫生健康局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24次,切实减轻企业迎检负担。三是各部门制定年度涉企检查计划并在平台公示,县生态环境局检查63家次、县卫生健康局158家次、县市场监管局264家次;7月10日县水务局开展平台应用专项学习,严格审核线上执法流程,严厉追责无备案、重复、选择性检查行为。四是对"鲁执法"平台数据开展核查,暂未发现有关部门涉企行政检查存在"体外循环"问题。
9.行政处罚裁量权载明不具体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常态化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县交通运输局统一处罚决定书制作标准,要求完整载明裁量适用法律依据、裁量基准、违法情节、裁量推理过程,明确处罚理由;县文化和旅游局3月召开整改部署会,对存量案卷裁量说理缺失问题统一补正。二是常态化开展案卷"回头看",县交通运输局统一更新处罚文书模板,规范裁量条款引用;4月、5月县文化和旅游局开展案卷交叉互查,案卷评查未再出现裁量表述简略问题,执法人员参加市级业务培训熟练掌握基准适用要求。三是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分层组织裁量基准专题培训,分别于3月、6月,3月26日、4月10日开展学习,推动执法人员精准匹配违法事实与处罚条款,持续提升行政处罚文书说理规范化水平。
(五)关于执法案卷制作不规范,基础工作不扎实问题
1.签字、用章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常态化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案卷签字规范,要求本人亲笔签署、标注日期,严禁代签、漏签、潦草签字;3月县生态环境局邀请市级执法骨干开展案卷制作培训,覆盖20名执法人员。二是县水务局5月20日组织文书制作交流座谈,印发《规范行政执法文书签字捺印与盖章工作的通知》,明确印章加盖位置、骑缝章使用、审批流程标准。三是县司法局案卷评查将签字、盖章作为重点核查内容,4月20日对县市场监管局案卷开展专项评查,未发现签字用章不规范问题。
2.信息填写不齐全、书写错误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常态化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依托《[*]县行政处罚案卷规范指引》统一案卷栏目、用语、数据填写标准,消除缺项、错填、表述模糊问题。二是建立"办案人员自查+部门专人初审"双重归档审核机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应急管理局安排专人逐卷核对,材料缺失、信息错误全部补充修正后归档。三是分层开展案卷制作培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月21日、县交通运输局3月、6月、县生态环境局3月、县应急管理局多轮组织文书规范培训,覆盖全部一线执法人员,案卷信息填写完整性显著提升。
3.案卷资料缺失或装订混乱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常态化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县司法局出台统一案卷装订标准,明确封面制作、页码编制、证据材料排序、一案一卷硬性要求。二是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应急管理局制定案卷专项管理制度,固定专人负责案卷整理、装订、归档;县应急管理局严格执行案卷装订管理规定,归档差错清零。三是常态化组织案卷业务学习,县应急管理局建立季度案卷"深度体检"机制,两轮评查15本年度案卷,5处问题全部整改;县文化和旅游局制定年度学习配档表,采取自学+集中培训、跨区域交叉巡讲等方式规范案卷装订与资料留存。
4.案卷涂改随意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常态化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案卷涂改审批规范,确需修改内容必须由经办人签字、注明涂改事由及时间,杜绝无痕迹随意涂改;县文化和旅游局3月开展文书规范系统学习,4月组织案卷交叉互查、全市案卷报送参评。二是县卫生健康局在3月10日开展文书书写专项培训,强化源头规范书写意识,最大限度减少涂改。三是县司法局将案卷涂改问题纳入案卷评查扣分指标,把该项扣分标准由0.5分提高至1分。巡察整改期间,制发监督意见书2份,督促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抓好整改,相关问题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六)关于罚没物品及资金不规范,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问题
1.违法所得认定不充分、没收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常态化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各部门严格执行违法所得认定标准,综合收费记录、询问笔录等证据予以判定,对违法所得无法确认的,在案卷中说明理由及依据。县市场监管局完成相关案件违法所得证据补证并归档;县文化和旅游局在2026年1号案件中完整收集收费记录,严格落实违法所得认定标准;县交通运输局开展案件排查,不存在应没收而未没收违法所得情形;县农业农村局明确违法所得计算口径,严格依据《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认定违法所得,不随意扣除成本,要求案件调取票据、账目、转账凭证等原始证据并单独装订,健全罚没物品管理制度、建立管理台账,专人保管、定期盘点,保障账实相符、处置合规。二是县卫生健康局制定《违法所得认定及罚没物品登记管理规范细则》,明确坚持证据裁判、客观公正、合规合法、精准审慎原则,规范认定理由说明。三是强化业务培训,规范案件取证与文书制作。县文化和旅游局3月23日、6月12日先后组织学习《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开展交流研讨,重点强调依法核定违法所得、调取经营账目票据,做好涉案物品查封没收;县卫生健康局5月9日组织非法行医案件专题培训,邀请市级专家讲解查处要点与典型案例,重点讲授法律适用和证据采集要点。
2.违法物品没收不到位、登记处置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常态化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涉案物品核查取证流程,逐项核对违法起始时间、涉案物品数量,完善全链条证据;县文化和旅游局依法查扣涉案物品、没收违法所得;县市场监管局印发办案全流程指南,规范涉案财物查扣程序。二是严格罚没物品登记、保管、处置全流程管理,县农业农村局建立罚没物品专项台账、实行专人管理,定期组织涉案物品集中销毁,补全销毁影像归档材料;各单位系统学习省罚没物品处置工作规程,明确处置法定程序。三是常态化组织案卷评查。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不定期开展案卷自查评查,对涉案物品登记、处置方面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及时纠偏;经核查,未发现相关违规问题。
3.挤占挪用执法项目资金、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常态化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各部门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执法资金使用范围,仅限设备采购、业务培训、案件办理,严禁用于接待、福利等无关支出;县交通运输局修订内部资金管理办法,建立"事前审批、事中监管、事后核查"管控机制,开展执法资金专项自查。二是县交通运输局建立执法支出双重审核机制,业务科室初审真实性、财务复审合规性,手续不全、不合规单据一律退回不予支付;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严格落实支出分级审批要求。三是县交通运输局建立执法资金、资产专项台账,巡察整改期间开展资产清查、账务核对1次,经核查,未发现相关违规问题,同时,规范资产购置、使用、处置全生命周期管理;县文化和旅游局补全固定资产记账凭证、规范归档。
4.执法项目预算未经党组会研究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常态化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县市场监管局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2026年市场秩序执法项目、执法装备购置项目等执法项目预算均已提交单位党组会集体讨论研究。二是县市场监管局完善分级审批流程,实行"经办人申报-科室初审-分管领导核审-主要领导终审"四级联审,重大预算事项必须党组集体决议并备案。三是明确刚性要求,未经党组会研究的执法项目预算一律不得编制上报、执行,县市场监管局2月27日专题部署整改,严格执行预算管理规定。
5.执法车辆等公务车辆管理使用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常态化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执法车辆管理制度台账,县文化和旅游局建立执法车辆使用台账;县交通运输局开展执法车辆全覆盖自查,紧盯派车审批、定点停放、日常运维等关键环节,落实"定点停放、统一调度"管理要求,执法车辆使用合规率100%,未发现私用、脱管等违规情形;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自查,不存在公车私用违规现象;县卫生健康局及疾控中心暂无执法车辆,当前依托疾控中心现有车辆开展执法,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同时积极协调争取政策资金购置执法车辆;县水务局5月修订《县水务局公用车辆规范使用制度》,印发各业务科室落实。二是规范政府采购资料归档,县文化和旅游局3月4日召开整改部署会议,将漏附的加油充值政府采购清单打印归档。三是强化内控业务培训,4月29日县文化和旅游局组织财务人员学习政府采购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提升财务人员规范管理水平。
6.执法检查差旅费报销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并常态化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差旅费报销"初审复核+分管领导终审"机制,完善报销登记台账,所有出差事项执行事前审批流程。二是严格落实《[*]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范出差审批、行程、报销全链条流程,坚持先审批、后出差、再报销。三是重点核查出差事由、行程天数、住宿交通标准,杜绝超标准报销、票据不合规、审批手续缺失问题;县文化和旅游局3月30日组织全员开展差旅费管理办法专题学习,巡察反馈以来所有差旅报销全部规范履行审批手续。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一)持续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整改思想根基。始终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长期政治任务,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规范教育培训,不断强化各执法部门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服务意识。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常态化"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回潮,后续持续巩固提升整改成效。
(二)健全长效制度体系,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深度融合,把整改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制度规范,持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裁量基准管理、案卷规范化制作、罚没财物管理、财务内控管理等制度体系。健全全县统一、部门细化的执法管理制度框架,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从源头上堵塞行政执法领域制度漏洞。
(三)强化督导联动机制,压实常态化监管责任。持续发挥县司法局牵头统筹作用,健全常态化督查、案卷评查、问题通报机制,联合纪委监委、财政、审计等部门凝聚监管合力,严格落实整改销号、动态复核管理制度,对制度执行不力、问题反弹的单位及个人依规依纪追责问责。各执法单位落实整改闭环管理,将整改成效纳入执法人员绩效考核,挂钩评优晋升;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和现场督导,坚决防范问题反弹。
(四)坚持执法为民导向,提升服务发展能力。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持续优化轻微免罚、首违不罚清单,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行为,推行柔性执法、文明执法。畅通群众诉求响应渠道,健全全链条管控和纠纷化解机制,以巡察整改实效规范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