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百千万工程”机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百千万工程"机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月中旬至〔*〕月中旬,区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5年〔*〕月,区委第二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一)深化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
1.及时通报巡察反馈情况。在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局迅速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全面传达巡察反馈问题,确保党组全体成员准确掌握巡察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要求,切实增强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部署会。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整改动员大会,对整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对照问题清单拟订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路径
1.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我局党组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亲抓部署、协调、督办整改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负责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具体落实。
2.实行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及时召开党组会议逐项分析研判巡察反馈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整改时限、工作要求,确保整改方案科学规范、可操作性强。
(三)周密部署安排,分步扎实推进
局党组在全面研判反馈问题的基础上,将集中整改期科学划分为三个阶段,确保整改任务压茬推进、务求实效。
1.强化阶段衔接,有序压实推进。严格按照"动员部署、全面整改、汇总总结"三个阶段划分工作重心。在动员部署阶段,重点完成思想统一、方案制定与任务分解,为整改奠定坚实基础;在进入全面整改阶段后,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同步推进具体问题"销号"与长效机制建设;在汇总总结阶段,则着力于成果固化、报告撰写与情况公开,确保整改过程形成完整闭环。
2.健全调度机制,实施过程管控。整改期间,建立了"每月调度、党组听取、限期督办"的常态化推进机制。通过定期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听取各责任领导整改情况汇报,及时掌握进展、研判难点、调整策略,确保各项整改措施按照既定时间节点稳步推进。
3.坚持标本兼治,确保整改质效。在推进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党组始终强调"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针对巡察暴露出的共性问题和制度漏洞,深入剖析根源,切实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百千万工程"机动巡察(反馈)问题台账》指出,我局在落实"百千万工程"工作中存在5方面25项问题。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省委、市委关于"百千万工程"部署要求等情况方面
1.针对学习贯彻中央文件精神不到位的问题。局党组已严格按照整改要求,将相关学习纳入常态化议程。一是学习计划有效执行。自2025年10月起,已按计划在党组会议上开展专题学习,后续学习正按月度计划持续推进;二是学习形式创新落实。已建立并实施"1+2+N"领学制度,每次学习均安排1名局领导领学、2名班子成员作重点发言,其他参学人员结合岗位实际交流研讨,确保了学习的深度与实效;三是长效机制初步形成。通过将中央文件精神学习明确为党组年度重点任务,并与专题研讨、警示教育相结合,学习制度的系统性、规范性得到强化,为推动"三农"与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2.针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监督指导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制度落实。已在2025年8月25日印发的《〔*〕区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中明确将"各服务主体服务小农户的比例不低于60%"作为硬性约束条款,从政策层面确保了小农户优先受益的导向;二是验收严格。针对部分服务主体初期验收抽查覆盖面不足的问题,我局于2025年12月14日前,统一组织验收专家对相关主体完成了抽查,各服务主体服务农户数合计10664户,在确保覆盖各主体、各镇街的情况下,随机抽查394户,抽查占比3.69%,确保所有主体的最终抽查农户比例均达到3%以上。
3.针对支农涉农资金使用缓慢的问题。一是畅顺资金拨付与协调机制。通过加强与区财政局的常态化沟通与联动,已确保财政资金能顺利结算,但水稻育秧项目因企业自筹资金未落实,尚未达到支付条件,导致财政资金暂无法配套下达,目前正积极协调推动解决。二是疏通项目审批与建设堵点。我局指导项目实施单位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申请材料,相关用地审批与备案手续已优先从简办理,加快项目建设,从而达到财政资金支付条件,加快涉农资金支付进度。三是多元资金保障渠道得到拓展。我局已积极推动项目实施主体与市供销联社建立合作对接,就进一步落实项目资金保障达成合作意向。
4.针对乡村振兴综合利用项目债券资金使用缓慢的问题。一是强化项目协调。我局加强与各项目业务单位、施工单位的沟通对接,及时协调解决建设中出现的矛盾与困难,督促各方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确保项目按计划顺利实施并如期竣工。二是畅通支付渠道。积极与区财政局协调,就项目资金支付计划、审核流程进行常态化沟通,争取支持。截至目前,我局收到2023-2024年度乡村振兴综合利用项目债券资金已全部按时、足额支付完毕。
5.针对农业政策性保险保费补贴资金支付缓慢的问题。一是主动加强沟通协调。我局与区财政局对接,并正式发资金协调函,加快支付流程。二是持续争取区政府支持。将资金支付问题纳入重点督办事项,并按规定程序向区政府作了专项汇报,积极争取区级层面的协调与支持。截至目前,2023年我区应支付农业政策性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已全部完成支付。
6.针对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检查指导不足的问题。一是项目年度目标基本达成。结合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提质增效行动,通过加强督导与调度,除羊角镇柏屋村项目外,2022-2023年项目已按要求在2025年12月底前全部产生收益;2024年项目已全部完成建设;2025年项目8个已建设完成,3个正在建设中。二是对低收益项目精准施策。已针对收益偏低的项目逐一制定"一项目一策略"提升方案,并督促相关村集体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运营水平与收益能力,确保收益及时足额归集。三是重点个案风险有效管控。〔*〕镇〔*〕村项目建设商铺,已于2025年9月完成建设,已通过〔*〕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平台开展竞投,并成功交易;利用项目结余资金,购置位于〔*〕夜市的固定板房商铺用于出租,目前在建中。通过以上两项措施,有效保障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的可持续性,持续为村集体增收提质。
7.针对不规范"三资"合同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剩余镇盛镇那梭村的1份超长期合同未整改完成,33份已完成整改。
(三)在"百千万工程"中一体推进"三不腐"情况方面
8.针对花生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辐射和带动未达到预期目标的问题。一是已向各实施主体下发专项整改通知;二是经过会议研究决定不同意羊角食品公司退出申请,退回财政资金并退出花生产业园相关项目建设事宜,已责令其恢复生产;三是各实施主体已签订承诺书,承诺完成产业园项目建设。
9.针对部分扶贫项目存在拖欠本金及分红的问题。一是为切实加强部门联动,做好欠款追收工作。2025年7月成立由区直相关部门和各涉农镇街组成的〔*〕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专项工作组,建立完善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常态化政策文件,进一步夯实管理工作基础;二是深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开展。2025年2月、9月、11月、12月及2026年1月12日,先后召开了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专题会议,对需要及时进行风险处置和加强风险防范的扶贫项目进行部署,推进工作开展。四是加强同各镇、城南街道沟通协调,争取法院早日立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该问题。
10.针对驻镇帮镇扶村资金使用缓慢的问题。相关项目已完工116个,在建57个,资金支付率达41.75%。未开工项目19个。
11.针对未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建设的问题。一是统计标准全面统一。已于2025年3月8日明确要求各镇(街)在统计村集体经营性收入数据时,严格以财政部门提供的数据作为唯一标准口径。二是平台录入及时跟进。现已开展2025年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年报系统数据填报工作,各镇村均已完成2022-2024年度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的集体资产台账与经营收入数据的补录与更新工作。三是业务能力有效夯实。围绕"三资"年报系统填报等重点工作,已于2026年1月5日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开展了专项培训,加强对镇街填报过程中的业务培训与工作指导,重点讲解了操作流程和常见问题。四是动态督导机制形成。对发现的数据不一致、错报漏报等问题,做到了第一时间反馈并督促立行立改,有效保障了数据准确一致。
12.针对中央预算投资项目监管不严的问题。一是加强资料补正与送审。对照区投审中心《工作联系函(退件函)》要求,我局渔业发展股多次致电该公司,督促并指导建设单位全力补充完善送审资料,要求其5月15日前完成整改。目前,该公司正按区投审中心要求进行整改,已完成整改进度60%,暂未通过终审。二是强化过程督导。针对建设单位质量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已采取集中约谈项目负责人、印发常见问题规范指引、结合现场检查进行专项指导等方式,对其进行了多次督导。三是着眼长效常治,着手优化了渔业项目监督的内部工作流程与检查标准。重点加强了对项目申报、资料送审、建设实施等关键环节的常态化跟踪检查与问题闭环管理,进一步压实了实施主体与部门监管责任。
13.针对指导督促落实村组代理记账不彻底的问题。我局落实农村集体"三资"整治工作牵头单位职责,组织区财政局加强排查未实行镇代理记账的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督促其实行村账镇管的财政制度。目前全区3106个集体经济组织开展代理记账账套建账工作,现已建账3063个,完成率98.61%。
14.针对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公车运行台账已全面规范建立并持续完善。已录入2025年公车管理系统数据和整理2025年以来公车台账资料。二是车辆动态监控。针对〔*〕、〔*〕两台公务用车前期因设备故障导致行车轨迹缺失的问题,已于2025年10月中旬完成GPS设备的修复与调试,恢复了车辆运行的实时定位与轨迹记录功能,确保了所有公务用车的行驶状态均处于有效监管之下。三是油卡资金管理严格。进一步严格了公务用车油卡的管理流程,确保卡内随时保有充足资金,对油卡无资金车辆不安排出行。
15.针对单位代支个人应缴的"五险一金"未及时收回的问题。一是全员教育引导与责任意识显著增强。计划财务股已向全局干部职工提醒,明确强调了个人账户资金预留"五险一金"等费用以便按时足额扣缴,预防类似问题再发生。二是加强欠款清收。经持续沟通与督促,该同志已经偿还应缴的"五险一金"。
16.针对资金审核不严的问题。一是合同签订日期与转账日期已补充完善,并对程序倒置问题予以纠正。经逐项翻查原始档案资料并向项目承担单位及经手人员核实,已对二笔资金所涉材料进行补充更正。二是问题根源全面查清。翻查资金台账档案,并向项目承担单位及经手人员核实,已查明项目中"中标通知书日期迟于工程合同签订日期"的具体原因,由于项目负责人员经验不足,且对招投标及合同签订的流程不熟悉,导致在操作时出现购销合同日期早于中标通知书日期的错误。不过,除该日期问题外,项目其余流程均是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并实施的;三是联合审核机制有效运行。已建立并实施资金拨付联合审核制度,由行业部门、项目实施部门及计划财务股共同对资金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重点核查各环节先后顺序与时间节点的逻辑性与合规性。此后的救灾资金等专项划拨均已严格执行该流程,从机制上杜绝了审批不严、时序错乱等问题。四是业务能力持续提升。已督促相关项目承担单位组织开展招投标、合同管理等学习,强化其全流程规范操作的意识和能力,确保项目实施严格符合法律法规与政策要求。五是举一反三自查整改到位。在全局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项目资金划拨台账的自查自纠,对发现的资料归档不及时等问题,均已立即补充完整,并进一步规范了归档流程。
17.针对开支手续不规范的问题。一是问题票据补充完善。已督促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就相关三张发票补充提交了完整、规范的说明材料,确保了原始凭证的合规性与完整性;二是业务流程培训全员覆盖。2025年6月30日组织开展了内控专题培训,系统讲解了从票据整理、附件准备、审批跟踪的全流程操作规范与常见易错点;三是内控制度刚性执行。以本次整改为契机,进一步严格贯彻《〔*〕市〔*〕区农业农村局内部控制及财务管理规定》。通过细化报销审核要点、明确各环节责任,确保了所有报销手续均能做到附件齐全、审批完整、流程合规。
18.针对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问题票据已全部规范入账。针对巡察指出的票据管理问题,已完成全面核查与清理,确保所有相应票据均按规定补充完整并准确入账;二是资料管理制度严格执行。2025年12月15日通过召开班子会议明确并下发要求,已在全局范围内推行财政报账资料一份报区财政局、一份留存局计划财务股入账备查;从程序上确保了入账资料的及时性、完整性与规范性;三是业务培训与意识提升同步强化。2025年6月30日已组织开展面向各股室及下属单位业务人员的专题培训,重点围绕报账流程、票据规范、审批要点等内容,切实提高了相关人员的业务操作能力和合规报账意识;四是内控规定刚性落实。进一步严格贯彻《〔*〕市〔*〕区农业农村局内部控制及财务管理规定》,特别是在公务接待等关键环节,推动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
19.针对公车报废处置所得资金未及时划款的问题。一是内控要求严格执行。2025年6月30日组织开展了内控专题培训,通过组织专题学习,进一步强化了相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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